西藏地方
西藏地方是中華民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曾設置的省级行政区之一。中国国民党国民革命军北伐后,国民政府在名义上统一中国后,蒙古地方与西藏地方同为中华民国同以「地方」为名的特别行政区划单位,该行政区为直属中央的中国一级行政区,與省同级。
西藏地方 | ||||
中华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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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 | 拉薩 | |||
歷史 | ||||
- 成立 | 1928年 | |||
- 1959年西藏暴动平息 | 1959年3月28日 | |||
現隸屬於 |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區(中印边界争议) 印度阿魯納恰爾邦、查谟-克什米尔邦(中印边界争议) |
西藏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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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区 · “西藏”名称 |
历史年表(吐蕃) |
1912年12月中旬,第十三世達賴喇嘛回到拉薩,重掌西藏地方政府噶廈,实际掌管西藏地方和西康省的大部地区。行政院也設置蒙藏委员会作為直接对口部会。西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接管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續沿用此行政區劃,直至1959年藏区骚乱后被解散。
範圍
行政區劃
根據主計處法規查詢網站所列,西藏地方所轄市縣如下: 拉薩、桑昂曲、昔孜[lower-alpha 1]、工布則岡、噶大克、江孜、江卡、堆噶本、協噶爾、哈拉烏蘇、納倉、錯拉、洛隆、帕克哩、角木、定結、打孜、聶拉木、桑葉、濟嚨、巴浪、官覺、仁本、補仁、仁孜、博窩、朗嶺、工布碩卡、宗喀、絨轄爾、撒喀、達巴喀爾、作崗、乃東、達爾宗、瓊結、江達,貢噶爾、古浪、崙孜、沃卡、冷竹宗、拉噶孜、曲水、嶺、突宗、納布、僧宗、嶺喀爾、雜仁、錯朗、茹拕、羊八井、鎖莊子、麻爾江、奪、雅爾堆、結登、金東、直谷、拉嵗、碩般多、撒拉、拉里、浪蕩、朗、頗章、沃隆、札溪、墨竹宮、色、卡爾孜、堆沖、文札卡、汪墊、轄魯、甲錯、策堆得、拉康、達爾瑪、瓊科爾結、聶毋、蔡里、曲隆、札稱、折布嶺、札什、洛美、嘉爾布、朗茹、哩烏、降、業塘、工布塘
以上各市縣之代號均已在2005年10月3日棄用。而中華民國亦不再發行「中華民國全圖」,2017年裁撤蒙藏委員會。
政府
西藏地方掌握實權的政府是噶廈。
中國政府駐藏職官
職銜 | 姓名 | 任期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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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辦事長官 | 鐘穎 | 1912年5月9日-1913年1月6日 | 被迫離藏 |
護理西藏辦事長官 | 陸興祺 | 1913年4月2日-1920年9月 | 未入藏 |
駐藏辦事長官 | 陸興祺 | 1920年9月-1930年 | 未入藏 |
專使行署留藏負責人 | 劉樸忱 | 1934年11月-1935年1月 | 隨致祭達頼專使行署入藏 |
專使行署留藏負責人 | 蔣致余 | 1935年1月-1938年7月 | |
蒙藏委員會駐藏諮議 | 張威白 | 1938年8月-1940年3月 | |
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處長 | 孔慶宗 | 1940年4月1日-1943年10月8日 | 蒙藏委員會於1940年4月1日成立駐藏辦事處[1] |
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處長 | 沈宗濂 | 1943年10月8日-1946年1月 | |
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處長 | 陳錫璋 | 1946年1月-1949年7月20日 | |
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 | 张经武 | 1951年7月-1964年 | 隨解放軍入藏 |
英國政府駐藏職官
英屬印度的駐錫金政務官負責大英帝國及印度與錫金王國、不丹王國、西藏的關係,維護大英帝國與印度在喜馬拉雅山地區的利益,擔任該地區統治者的顧問,有時出任特使或大使。[2][3]他也管轄英國駐西藏亞東、江孜、噶大克的商務代辦處及英國駐拉薩使團。[4]
英國駐拉薩使團於1936年8月成立,首任團長是黎吉生,1947年8月15日印度獨立後,使團改為印度驻拉萨使团,黎吉生繼續擔任團長,直到1950年8月(解放軍入藏前夕)离开西藏。[5]印度外交部於1952年9月16日宣布,將印度駐拉薩使團降格為總領事館,隸屬於印度駐北京大使館(駐拉薩使團先前並不隸屬於駐北京大使館)。[6]
現狀與爭議
目前,西藏地方的大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的一部分。現印度共和国對原西藏地方轄區内的東部、中部和西部均有領土要求。並且有效控制麥克馬洪線以南的藏南地區,設有阿魯納恰爾邦此一行政區劃。
而西藏流亡政府亦宣稱擁有包括原西藏地方在內的整個藏區的主權,該政府連同十四世達賴喇嘛自1959年的騷亂後流亡至印度達蘭薩拉至今。依流亡政府與達賴本人的觀點,1950年代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前的西藏為獨立狀態,不屬於中國。[7]而自1912年清帝國垮台後到1950年期間的西藏在國際法上之地位迄今仍是極具爭議的問題。
周邊地區
注释
- 原文日喀则与昔孜均有,但实际上昔孜与日喀则为一个地区不同译名
参考文献
引用
- . [2020-07-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12).
- A. C. McKay. . 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Third Series. November 1992, Vol. 2 (No. 3): 399頁 [2017-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5).
- Anna Balikci-Denjongpa, Namgyal Institute of Tibetology. (PDF). BULLETIN OF TIBETOLOGY. 2008年, 44 (No. 1 and 2): 171–172頁 [2017-10-3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7-05).(英文)
- 梁忠翠. . 南亞研究季刊. 2015年, (1期). doi:10.13252/j.cnki.sasq.2015.01.012.
- 胡岩. . 《中国西藏》. 2001年, (3期) [2020-07-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26).
- Claude Arpi. . Mittal Publications. 2004: 56–57. ISBN 978-81-7099-974-4.
- 我的故鄉與人民,第四章:西藏與鄰邦中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官方國際華文網站
来源
- 《編印我國大陸地區地圖注意事項》,1998年
- 中華民國各省(市)縣(市)行政區域代碼
- 《中華民國省情與地方建設》,1935年,中華民國行政院
参见
- 中華民國治藏歷史
-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藏歷史
- 十七条协议 → 1959年西藏暴动
- 噶厦 →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