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英語:),簡稱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外交部駐港公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三條,在香港設立的,負責處理香港與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之間的外交事務的外交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


主要领导
特派員
副特派員(3) 楊義瑞 趙建凱 宋如安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机构类型 外交部派出机构
行政级别 副部级
授权法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三條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香港金鐘堅尼地道42號
官方外网首页 www.fmcoprc.gov.hk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 1997年7月2日
影像资料


公署主樓


公署宿舍大樓

外交部駐港公署成立於1997年7月2日,位於香港金鐘堅尼地道42號,臨近香港公園

外交部駐港公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的四個正式單位之一,另外三個分別是中央人民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香港中聯辦)、解放軍駐港部隊中央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中国内地省级行政区自治區直轄市)的領導人訪問香港時,通常都會到訪外交部特派員公署和中聯辦。

内设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内设6机构[1]

  • 办公室:负责特派员公署的行政管理和礼宾工作,处理涉港外交的礼宾事宜和外交审批。
  • 政策研究室:研究如何根據“一国两制”的原则和《香港基本法》,處理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與香港的外交關係。
  • 國際組織部:負責處理香港參加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加入國際組織、舉辦政府間國際會議、政府間國際組織領導人訪港、政府間國際組織在香港設立辦事處。
  • 條約法律部:處理與香港有關的雙邊或多邊條約及其它法律問題。
  • 領事部:位於灣仔港灣道26號華潤大廈3樓,设有中国人证件处和综合处,供拥有中国内地户籍的在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申请领事认证。2018年1月22日起,外籍人士(持外国普通护照)由香港進入中国内地的簽證签发工作改由位于湾仔告士打道151号资本中心20层的香港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为经外交部驻港公署授权的第三方机构,与公安部授权香港中国旅行社为香港居民办理回乡证同理)负责,外交部驻港公署不再直接受理[2]
  • 新闻及公共关系部:發布公署的最新消息,審批外國記者赴中国内地的申請,受理香港記者報名採訪中国内地領導人。

歷任特派員

参考文献

  1. . 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 [2017-06-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中文).
  2. . 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 [2020-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中文).

外部链接

参见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