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级行政区

中国一级行政区,或稱国家一级行政区省級行政區,是指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行政区划,在歷史上曾有不同的稱呼。

省级区划类型
分類行政區劃一級行政區
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宣稱涉及 中華民國實際管轄的台澎金馬 [1]
创建时间1912(中華民國北京政府
1949(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數量34
人口680,000(澳門特別行政區) – 115,210,000(广东省
面積32.9 km2(12.7 sq mi)(澳門特別行政區[2] – 1,664,897 km2(642,820 sq mi)(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
本级政府一黨制
特別行政區: 一國兩制高度自治
下級副省級市, 地級行政區
縣級行政區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49年至1953年全国划分为六个大区(大行政区),1954年以后撤销大区,大区实际上属于军事政区为主。1949年六个大区下辖50个“省级行政区”,即30省、1自治区(内蒙古)、12直辖市、5行署区、1地方(西藏地方)、1地区(昌都地区);到1953年分六个大区和西藏、内蒙古,共计30省、1自治区、14直辖市、1地方、1地区。1954年调整为31个省级行政区即25省、1自治区(内蒙古)、3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1地方(西藏)、1地区(昌都地区)。1958年,天津市并入河北省为地级市、省会。1965年全国调整为29个“省级行政区”即22省、5自治区、2直辖市,之后省级行政区一直基本稳定。

目前全国共有34个一級行政區,即包括未實際統治的台灣在内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門)。

代码名称简称省会首府地区 代码名称简称省会首府地区
11北京市华北 43湖南省长沙市中南
12天津市 44广东省广州市
13河北省石家庄市 45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14山西省太原市 46海南省海口市
15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50重庆市西南
21辽宁省沈阳市东北 51四川省川/蜀成都市
22吉林省长春市 52贵州省黔/贵贵阳市
2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53云南省滇/云昆明市
31上海市华东 54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32江苏省南京市 61陕西省陕/秦西安市西北
33浙江省杭州市 62甘肃省甘/陇兰州市
34安徽省合肥市 63青海省西宁市
35福建省福州市 6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36江西省南昌市 6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37山东省济南市 71台湾省 台北市华东
41河南省郑州市中南 81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南
42湖北省武汉市 82澳門特別行政區
注:直辖市及特别行政区不设省会或首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级行政区设置、省会产生过变更,本表仅为目前情况。臺灣台澎金马)由中華民國自1945年(台湾省的臺灣澎湖)/1912年(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统治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宣称之台湾省,省会为台北,但行政区划则注明资料暂缺。相关背景请参阅臺灣省臺灣問題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行政区国家机构设置
行政区类型权力机关/
立法机关
权力机关/
立法机关的常设机关
行政机关
(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

自治区
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高级人民法院及其分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分院监察委员会
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若干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及其若干分院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政會議特别行政区政府有独立的审判权和终审权的法院系统律政司廉政公署/申訴專員公署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政會特别行政区政府有独立的审判权和终审权的法院系统检察院廉政公署

中華民國

大陸時期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行政區劃

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後,大致上仍暫時承襲清朝舊制,依當時順序排列,有直隸奉天吉林黑龍江山東河南山西江蘇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陝西甘肅新疆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22北洋政府在22個省之外設了京兆地方熱河察哈爾綏遠川邊等幾個特別區域,西藏蒙古青海3個地方膠澳淞滬等2省級商埠,另保留阿爾泰塔爾巴哈台伊犛3地區(後均併入新疆省)。

國民政府完成北伐後,改直隸奉天2省為河北遼寧,併京兆特別區入河北,將熱河察哈爾綏遠川邊寧夏青海改建為6個省(川邊特別區改建西康省),總計28個省,另外加上西藏外蒙古2個地方,以及分自俄、英收回的東省特別區威海衛行政區,並先後設置南京上海北平天津青島武漢(後改名為漢口)、廣州(後降為省轄市抗戰勝利後再升格)、西京(後降為省轄市抗戰勝利後改稱西安並再升格)、重慶抗戰時期設置)等9個特別市(即直轄市)。

1945年後,國民政府將東三省劃分成九省,增設遼北安東合江松江嫩江興安等6省及瀋陽大連哈爾濱等3個直轄市抗戰勝利後,中華民國政府接收臺灣澎湖,臺灣成為行省之一。並將海南島及南海諸島設立海南特別行政區,作為建省之準備。

截至中華民國政府於1949年底撤退至臺灣前,中華民國全國設35個、12個直轄市、2個地方、和1個特別行政區

編號行政區名簡稱省會/首府地區 編號行政區名簡稱省會/首府地區
01江蘇省镇江華中 26遼寧省瀋陽東北
02浙江省杭州 27安東省通化
03安徽省合肥 28遼北省遼源
04江西省南昌 29吉林省吉林
05湖北省武昌(今武漢 30松江省牡丹江
06湖南省長沙 31合江省佳木斯
07四川省成都 32黑龍江省北安
08西康省康定西部 33嫩江省齊齊哈爾
09福建省福州華南 34興安省海拉爾(今呼倫貝爾
10臺灣省臺北 35新疆省迪化(今烏魯木齊西部
11廣東省廣州 36海南特別行政區海口華南
12廣西省桂林 37西藏地方拉薩西部
13雲南省昆明 38蒙古地方庫倫(今烏蘭巴托塞北
14貴州省貴陽 51南京市華中
15河北省保定華北 52上海市
16山東省濟南 53北平市(今北京華北
17河南省開封 54青島市
18山西省太原 55天津市
19陝西省西安 56重慶市華中
20甘肅省蘭州 57大連市東北
21寧夏省銀川塞北 58哈爾濱市
22青海省西寧西部 59漢口市(今武漢華中
23綏遠省歸綏(今呼和浩特塞北 60廣州市華南
24察哈爾省張垣(今張家口 61西安市華北
25熱河省承德 62瀋陽市東北

至於外蒙古,國民政府在1946年承認外蒙古獨立。1953年後,聯合國大會505號決議通過中華民國控告蘇聯案以撤銷承認,認為其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並在1955年否決了蒙古人民共和国(今蒙古國加入聯合國的訴求。儘管如此,迫于蘇聯以及後來美國的壓力,中華民國代表團唯有選擇於1961年的二次表决中缺席(蒙古人民共和國也在該年正式加入聯合國),也不限制其在國際社會活動。

臺灣時期

1949年國共內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播遷臺灣,喪失對大陸各省、直轄市、地方、特別行政區等一級行政區的治理權,僅實際管轄臺灣省與部份福建省(包含金門烏坵馬祖列島);但宣稱在法統上仍是大陸地區的唯一合法政府,也撤銷對外蒙古獨立的正式承認。故中華民國政府遷都臺北市後,仍依照定都南京時之行政區域繪製《中華民國全圖》,最新版由內政部於1998年繪製出版,之後未再對大陸地區行政區劃進行發佈[8]

由於政府遷臺後,省的功能與中央政府的重疊性太高,為顧及地區發展,將臺北市高雄市分別在1967年及1979年升格為直轄市,但當時臺灣省仍涵蓋絕大部分的領土。直到1998年朝野合作修改《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部分內容、以及制定《地方制度法》,其中包括「虛級化」,其原本擁有的地方自治功能遭到移除。而臺灣省在這次的修憲之下,省級組織被大量精簡,功能也大幅萎縮,才解決此一問題。

政府在2002年修改相關的行政法令,其中要求將與蒙古國之間的邊界以國界標示,實務上默認外蒙古的獨立;另大陸地區得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現狀標示。相關政府機關對大陸地區之行政代號亦逐步廢止,例如:行政院主計處主管之「中華民國各省(市)縣(市)行政區域代碼」於2005年10月3日公告停止適用[9];政府所發表之「中華民國年鑑」也於2005年起不再將大陸地區列於「土地」一章之中[10]。此後政府文獻中僅列出實際統治區(即台灣地區)之行政區劃。

依照中華民國政府實際管轄之領土範圍,全國共分為2、6直轄市[11]。1998年中華民國政府實施「精省」及2018年行政院將省級機關「去任務化」後,省級機關所有行政組織及業務完全移交中央政府,省級機關已無任何實體辦公場所或駐地。

省名簡稱省政府所在地 直轄市名簡稱直轄市政府所在地
臺灣省不適用 臺北市信義區
福建省不適用 新北市新北板橋區
桃園市桃園區
臺中市西屯區
臺南市安平區新營區
高雄市苓雅區鳳山區

历史

秦朝以来,作为国家一级行政区划,其名称经过演化,其主体名称元朝行省”,明朝称为「承宣布政使司」,到清朝为“”,之后以“省”的形式固定下来至今。

州郡时代

  • 秦朝时期直属秦朝中央政府的行政区为“”,秦立国之初设立“三十六郡”;郡设守(郡守,主持民政)、尉(郡尉,主持军事)、监(郡监,主持监察事务);郡守下设郡丞,作为郡守的副职。
  • 西汉实行郡国制,西汉初年设有60多个郡,至公元2年共103郡、国(封国);自西汉元封五年(前106年)始在郡之上又设了13“刺史部(州部)”,每个刺史部管辖若干郡国。但此时的刺史部是监察区,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区。郡的最高行政长官最初称“郡守”,汉景帝时改称“太守”。
  • 东汉时期,全国分为14个一级行政区,即13和1个西域都护府;州下辖郡、国。
  • 三国时期,魏国13个一级行政区即1个司隶校尉和12州;吴国5个州;蜀国2个州。
  • 西晋时期,全国分为12州。
  • 隋朝时期。隋初实行州、县两级制。炀帝时改州为郡。

道路时代

  • 唐朝时期。唐贞观元年(627年),太宗分天下为10;唐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又分天下为15道,即将山南道、江南道各分为东、西道,又增设了京畿道、都畿道和黔中道。 唐玄宗天宝年间,在边境设十节度使。
    • 唐高祖武德八年(625年)以后,在室韦部黑龙江上、中游和额尔古纳河两岸)设置行政机构,任命室韦部首领为都督等官职。
    • 唐太宗贞观十四年(640年)置安西都护府,辖地包括天山南路和帕米尔以西地区。
    • 唐武后长安二年(702年)设置北庭都护府,辖地包括天山北路和巴尔喀什湖以西至雷翥海(今中亚咸海)的广大地区。
    • 唐玄宗开元元年(713年)在粟末靺鞨地区(松花江上游)设置忽汗州,任命粟末靺鞨首领大祚荣为州都督,并封他为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此后,粟末靺鞨即专称渤海
    • 唐开元十年(722年),封黑水靺鞨黑龍江中下游地区)首领倪属利稽为勃利州刺史。勃利州治所在乌苏里江口东岸的伯力
    • 开元十三年(725年),在黑水靺鞨地区设置黑水军。次年,又以其最大部落为黑水都督府,其余各部为隶属于都督府的州。都督府辖地包括黑龙江中下游两岸,北抵小海(今鄂霍次克海)。
  • 宋朝时期。北宋分全国行政为二十四,军事为三十一路;南宋分全国为十七路。路下辖、州、
  • 辽朝的一级行政区分为5道,道下设府、州、军、4种政区。
  • 金朝划分为十九路。

行省时代

布政使司/省时代

  • 明朝原定都南京,後遷北京為京師,形成南北兩直隸。其餘地方區劃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通稱「兩京十三省」。外加设于东北等地的羁縻机构。
  • 清朝初期分为十八省布政使司)、五个将军辖区、两个办事大臣辖区共二十五个一级行政区域,另设内蒙古等旗盟即内蒙古六盟、套西二旗和察哈尔八旗。后增至22省。

参考文献

  1. Hwang, Jim. . Taiwan Review. October 1999 [2012-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2-26).
  2. . Government of the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Statistics and Census Service. 2016 [2018-08-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05).
  3. [6-1 Overview of natural resources]. Xinjiang Bureau of Statistics. [19 December 2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22) (中文).
  4. 中國的行政區劃——省級行政單位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5.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人民网
  6. . [2015-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27).
  7. . [2015-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26).
  8. . [2011-09-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4-23).
  9. . [2011-09-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21).
  10. . [2011-09-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1-09).
  11. . [2011-09-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9).

参见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