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多哥關係

中華民國與多哥關係是指中華民國多哥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0-197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多哥的相關事務由駐法國台北代表處駐普羅旺斯臺北辦事處共同管轄[1]

中華民國與多哥關係

中華民國

多哥

政治

外交

綠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多哥

1960年4月27日,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5月9日,於首都洛美設立中華民國駐多哥共和國大使館,9月,派駐大使

1964年9月14日,多哥副總統兼財政部長宓雅齊抵台訪問。[2]

1972年10月4日,與中華民國斷交。

1995年底,多哥等9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在第50屆聯合國大會的總辯論中,提出「會籍普遍化原則」或兩岸關係的方式,間接呼應中華民國參與聯合國[3]

中華民國駐多哥共和國大使(1960-1972年)

姓名任命離任外交衔级駐在地
吴世英1960年9月1962年3月特命全权大使驻喀麦隆大使兼任)多哥共和國大使館
張平群1962年3月1973年1月特命全权大使駐多哥共和國大使館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落地簽證的方式入境多哥。
多哥護照多哥公民必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中華民國

兩國公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中華民國護照與回程機票中華民國公民可在首都的納辛貝·埃亞德馬國際機場辦理落地簽證入境,可停留7-90天,簽證費依停留時間長短而定。入境須出示黃熱病疫苗接種證明(黃皮書)。[4][5]

多哥護照多哥公民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6][7]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多哥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21日發布);[8]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9]

經濟

貿易

2019年,多哥是中華民國第95大貿易夥伴、第152大進口夥伴、第82大出口夥伴。出口至多哥的金額為5,820萬8,097美元,年增27.349%。自多哥進口的金額為121萬6,651美元,年增29.572%。貿易呈現出超盈餘)5,699萬1,446美元,年增27.302%;2018年,多哥是中華民國第104大貿易夥伴、第153大進口夥伴、第91大出口夥伴。[10]

協定

雙邊協定[11]
日期簽署備註
1964年8月12日《中華民國與多哥共和國技術合作協定》1970年12月17日續簽
1967年7月21日中華民國政府多哥共和國政府修訂農業技術合作協定換文》
1988年2月10日中華民國郵政總局多哥(共和國郵政總局)間關於國際快捷郵件服務備忘錄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9年12月21日[註 1]):

 中華民國

駕車

持有中華民國國際駕駛執照或申請多哥駕駛執照,並投保車險,可在多哥駕車。[12]

注釋

  1.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 多哥國副總統訪華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典藏台灣
  3.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5年10月13日 [2019年2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3日).
  4.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5. . 中華民國外交部.
  6.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7.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8.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9.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10.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2015-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12).
  1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01).
  12.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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