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領海基線

中華民國领海基线是由中華民國政府所划定的领海基线。《中华民国领海及邻接区法》第3条规定,“中华民国领海之基线及领海外界线,由行政院订定,并得分批公告之。”。[1]目前依中華民國行政院于2009年公告修正的《中华民国第一批领海基线、领海及邻接区外界线》其领海基线范围包括:台湾岛澎湖群島釣魚台群島东沙群岛中沙群岛等岛屿,而金门马祖则「留白」处理,没有被包涵在内。[2]

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區外界線圖

领海基线划定原则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4條規定,沿海國為適應不同情況,可交替使用直線、正常基線或群島基線或各條規定的任何方法以確定基線。

依《中华民国领海及邻接区法》第四条规定,中华民国领海基线之划定,采用以直线基线为原则,正常基线为例外之混合基线法。

金门和马祖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1996年5月15日公告部分领海基线时,就已将金门和马祖两个岛屿划入其领海基线的内侧,但並無公布台湾的领海基线。中华民国政府则是在1999年12月31日以《中华民国第一批领海基线、领海及邻接区外界线》公告其领海基线,不包括金门和马祖。[2]2009年時任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兩岸有一些共識就是,搁置争议,共创双赢,当年就在这样的前提底下,保持留白,避免两岸为这样的尚未最终划清楚的界线,产生不必要的争端。[3]

基於九二共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未公布台湾的领海基线,正如中华民国未公布大陆的领海基线。

2009年修正

2009年11月中華民國就领海基线公告修正,時任新闻局长苏俊宾表示,2009年的修正,仅针对在1999年公告的进行实地检核,以磪保领海基点坐标精确。[1]不过該修正因不包括金马而引发争议:[3]

民进党立委陈亭妃批评,「马政府不积极的争取领海主权的范围,却不断的向中国大陸退让,这种做法,令人无法接受」。她批评公告「就是要附和奥巴马的美中声明提及的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出发点」。陈亭妃認為,「台湾过去对外签署协议时,都是使用台澎金马的名称,台澎金马的范围就是台湾的领域、领海,即使两岸是特殊国与国关系,领海的范围也必须要有所确保」。民进党立委蔡煌琅在立法院质询时質疑,由于目前公布的领海基线,没有包括金门马祖,而中国大陸却早就将金马划入其领海基线内侧,中華民國等于是默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做法。

行政院新闻局指出,金门和马祖位于中華民國实质管辖的范围之内,在研究制订领海基线的过程当中,也从来没有放弃过这两个地区。當時的中華民國内政部长江宜桦在立法院接受质询时也强调,中華民國政府对于金门马祖的主权或是实际管辖权并没有退让。他说,预计在未来1年之内,金门和马祖将会被纳入第2批领海基线公布的范围。最后,马英九任内始终没有公布包含金門、馬祖在內的第二批領海基線。

中华民国第一批领海基线表

區域基點編號基點名稱地理坐標(WGS84坐標系統)迄點編號基線種類
臺灣本島及
附屬島嶼
T1三貂角25°00′29.83″N 122°00′27.97″ET2直線基線
T2棉花嶼25°29′01.87″N 122°06′32.79″ET3直線基線
T3彭佳嶼125°37′47.51″N 122°05′09.69″ET4正常基線
T4彭佳嶼225°37′57.44″N 122°04′24.24″ET5直線基線
T5麟山鼻25°17′29.23″N 121°30′33.94″ET6直線基線
T6大堀溪25°04′05.59″N 121°05′53.57″ET7直線基線
T7大潭25°01′57.38″N 121°01′58.49″ET8直線基線
T8翁公石23°47′15.19″N 119°32′27.41″ET9直線基線
T9花嶼123°24′42.82″N 119°19′06.84″ET10直線基線
T10花嶼323°24′12.56″N 119°18′52.12″ET11直線基線
T11花嶼223°23′57.43″N 119°18′49.10″ET12直線基線
T12貓嶼23°19′28.91″N 119°19′06.03″ET13直線基線
T13七美嶼23°11′35.80″N 119°24′58.10″ET14直線基線
T14琉球嶼22°19′25.73″N 120°21′13.13″ET15直線基線
T15七星岩21°45′22.76″N 120°49′35.09″ET16直線基線
T16小蘭嶼121°56′18.23″N 121°36′48.45″ET17直線基線
T17小蘭嶼221°56′58.88″N 121°37′02.34″ET18直線基線
T18飛岩22°41′07.53″N 121°31′21.17″ET19直線基線
T19石梯鼻23°28′59.92″N 121°30′59.79″ET20直線基線
T20烏石鼻24°28′49.82″N 121°51′43.71″ET21直線基線
T21米島24°35′57.69″N 121°54′11.25″ET22直線基線
T22龜頭岸24°50′22.24″N 121°57′52.78″ET1直線基線
釣魚臺列嶼正常基線
東沙群島D1西北角20°46′03.92″N 116°45′55.79″ED2直線基線
D2東沙北角20°44′03.93″N 116°42′36.58″ED3正常基線
D3東沙南角20°41′55.20″N 116°41′46.77″ED4直線基線
D4西南角20°35′41.12″N 116°45′16.75″ED1正常基線
中沙群島黃岩島正常基線
南沙群島在中華民國傳統U型線內之南沙群島全部島礁均為中華民國領土,其領海基線採直線基線及正常基線混合基線法劃定,有關基點名稱、地理坐標及海圖另案公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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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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