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议员
国会议员 (英文: Member of Parliament (MP) 或 Member of Congress),是指一個國家國會的議員,主要職責為代人民在國會發表意見,或質問官員、提出法案、參與表決等。依各國國會名稱的不同,國會議員也會有不同的名稱,稱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委員」(中华民国)等等,或如果其國會有分為两院制亦有「上議員」、「下議員」、「參議員」、「眾議員」等等稱呼。國會議員的任期在各国亦有不同,一般为二至六年。
以英國為例,古代議員是由貴族、主教或富豪所擔任,能參與投票選出議員的選民,受有財產限制,並非人人可投票。二十世紀後,通常是由人民經選舉產生的民意代表,但兩院制的英國上議院議員,依然不經民選而是由世襲的貴族與首相推薦產生。
國會議員名稱舉隅
國家\地區 | 國會議員名稱 | 國會\立法機構 | 國家元首 | 政府首腦 | 國會議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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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國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务委员会 | 中共中央总书记 中国国家主席[註 1] | 国务院总理 |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
![]() | 香港立法會議員 | 香港立法會 |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 香港立法會主席 | |
![]() | 澳門立法會議員 | 澳門立法會 |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 澳門立法會主席 | |
![]() | 立法委員 | 立法院 | 中華民國總統 | 行政院院長 | 立法院院長 |
![]() | 國會議員 | 大韓民國國會 | 大韓民國總統 | 大韓民國國務總理 | 大韓民國國會議長 |
![]() | 最高人民會議代表 | 最高人民會議 | 朝鮮勞動黨委員長 朝鮮國務委員會委員長 | 朝鮮內閣總理 | 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 |
![]() | 上議員、國會議員 | 英國上議院、英國下議院 | 英國女王 | 英國首相 | 英國上議院院長、英國下議院院長 |
![]() | 美國參議員、美國眾議員 | 美國國會(參議院、眾議院) | 美國總統 | 美國參議院議長、美國眾議院院長 | |
![]() | 加拿大參議員、加拿大眾議員 | 加拿大參議院、加拿大眾議院 | 加拿大女王 | 加拿大總理 | 加拿大參議院議長、加拿大眾議院議長 |
![]() | 馬來西亞上議員、馬來西亞下議員 | 馬來西亞上議院、馬來西亞下議院 | 馬來西亞國家元首 | 馬來西亞首相 | 馬來西亞國會上議院主席、馬來西亞國會下議院議長 |
![]() | 日本參議員、日本眾議員 | 日本國會(參議院、眾議院) | 天皇 | 日本內閣總理大臣 | 參議院議長、眾議院議長 |
![]() | 聯邦委員、杜馬議員 | 俄羅斯聯邦委員會、國家杜馬 | 俄羅斯總統 | 俄羅斯總理 | 俄羅斯聯邦委員會主席、國家杜馬主席 |
![]() | 國會代表 | 越南國會 | 越共中央總書記 越南國家主席 | 越南總理 | 越南國會主席 |
![]() | 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代表 | 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 | 古共中央第一書記 古巴國家主席 | 古巴總理 | 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主席 古巴國務委員會主席 |
![]() | 歐洲議會議員 | 歐洲議會 | 歐洲理事會主席 | 歐盟委員會主席 | 歐洲議會議長 |
![]() | 議會代表 | 吉爾吉斯斯坦議會 | 吉爾吉斯斯坦總統 | 吉爾吉斯斯坦總理 | 最高議會議長 |
参考文献
- 《论人大的监督权》李凤军著 73页
- 邓小平指出:“还是要设国家主席,有国家主席代表国家比较好,但是对国家主席的职权可以规定得虚一点,不要管具体工作,不要干涉具体政务。”虚与实:中国国家主席的地位及作用的演变--中国共产党新闻-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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