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天府 (臺灣)
承天府(1661年-1683年)是台灣明鄭時期「東都」的行政單位[1],由南明延平王鄭成功打敗荷蘭東印度公司後所設立。承天府衙門置於赤崁樓,主官為承天府府尹。1683年台灣鄭氏投降清帝國後,清國廢除承天府,改「臺灣府」。
承天府 | |
今日的赤崁樓為昔日的承天府府署 | |
表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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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 | |
白話字 | |
臺羅拼音 |
歷史
1661年,鄭成功攻佔南台灣後,將台灣赤坎定為東都明京(今位於台南市中西區),設置承天府,管轄天興縣與萬年縣。
1664年至1683年之間,鄭經將原屬承天府轄下的兩縣,升格為天興州與萬年州,並增設澎湖、南路與北路三個安撫司,形成「一府二州三司」六個層級平行的行政單位。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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