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於1998年至2012年间称为《金日成宪法》,於2012年修宪后称為《金日成金正日宪法》[1]。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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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標題 | |
管轄區 | 朝鮮 |
付審 | 1972年10月23日 |
批准 | 1972年12月27日 |
施行 | 1972年12月27日 |
制度 | 單一制一黨專政共和國 |
分支機構 | 3個 |
國家元首 | 國務委員會委員長 |
立法機構 | 一院制(最高人民會議) |
行政機構 | 總理領導內閣 |
司法機構 | 中央裁判所 |
選舉人團 | 是(最高人民會議) |
立法機構首設 | 1972年12月25日 |
行政機構首設 | 1972年12月27日 |
司法機構首設 | 1972年12月27日 |
修正次數 | 7次 |
最近修正 | 2019年8月29日 |
審議者 | 朝鮮勞動黨中央委員會 |
作者 | 朝鮮勞動黨中央委員會 |
副署 | 最高人民會議 |
取代 | 1948年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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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曾有过1948年版[2]、1972年版[3]。1948年建国时通过的第一版宪法的正式名称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为1972年12月27日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五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上通过的,在1992年、1998年、2009年、2012年[4]、2013年、2016年、2019年进行了七次修订。
宪法规定了朝鲜的正式国名及其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地位[5]。规定了政府的架构、执政党朝鲜劳动党的职能与政府运作的关系。宪法保证公民拥有言论自由权、选举权、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它声称每一个公民拥有工作权、受教育权、食品和医疗保健的权利。
沿革
朝鲜于1948年建国通过了《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国憲法》,之后经过五次修改。1972年12月27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五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1992年4月9日第九届三次会议修改,1998年9月5日第十届一次会议修改补充。2009年4月再次进行修改。2012年4月13日进行第四次修改。
1948年宪法
1947年11月18日,組成憲法制定委員會。
1948年9月8日,第一届最高人民会議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国憲法》设置最高人民会議常任委員会,是最高人民会議休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1972年宪法
1972年12月27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五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设置了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国主席为新的国家元首。最高人民会議常任委員会改为最高人民会議的常设机关最高人民会議常設会議。首都由汉城改为平壤。
1992年宪法
1992年修宪,马列主义被从朝鲜宪法中删除,主体思想成为朝鲜的指导思想,“无产阶级专政”改为“人民民主专政”。为给金正日接班铺路,宪法增设“国防”一章,原来隶属朝鲜劳动党的国防委员会单独分设为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并设国防委员会委员长。宪法还强调了守法和技术革命。评论认为这次修宪有修正主义色彩[6]。
1998年宪法
1994年7月8日国家主席金日成逝世,国家主席一职空缺。四年后,朝鲜修改宪法。1998年的修改增加了序言,将朝鲜宪法定性为“把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的主体国家建设思想和国家建设业绩法律化的金日成宪法”,将金日成尊为“永远的主席”。本次修宪还调整了朝鲜的国家机构,中央人民委员会和最高人民会议常设会议被撤销,新设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在最高人民会议休会期间代行权力。这次修改的宪法还规定成立内阁,取代政务院成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7]。
2009年宪法
2009年4月9日,朝鲜第十二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于平壤万寿台议事堂举行,会议通过了朝鲜最高人民会议法令《关于修改和补充朝鲜社会主义宪法》。但是朝中社在报道中没有披露具体的修改内容[8]。时隔半年,韩联社报道韩国得到了朝鲜修宪后的宪法全文,称朝鲜这次修宪将“共产主义”剔除出宪法,首次将“先军思想”写入宪法。另外,宪法有由国防委员会委员长统领国家政治等内容[9]。
2012年宪法
2012年4月13日,朝鲜第十二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五次会议在平壤万寿台议事堂举行,会议通过最高人民会议法令《关于批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修订案》,对《宪法》再次进行修改,并在序言中首次写明朝鲜为“有核国家”:“(金正日同志)使我们的祖国转变成政治思想强国、拥核国和无敌的军事强国”。修改后的宪法,增加了前一年逝世的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日的政绩,称“金正日是绝世的爱国者,社会主义朝鲜的守卫者。金正日将我们的共和国强化、发展成为金日成同志的国家,将民族的尊严和国力提升到了最高境界”。同时,宪法的别名由原来的“金日成宪法”变为“金日成-金正日宪法”[10]。
2013年宪法
2013年4月1日,最高人民會議通過修改憲法序言,將錦繡山太陽宮定為全體朝鮮民族的聖地。[11]
2019年宪法
朝鲜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对朝鲜劳动党及国家领导层进行改组。随后在行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中,朝鲜人民会议决定修改宪法。在国家领导人方面,朝鲜在4月11日召开的最高人民会议第14届一中全会上通过宪法明确赋予了金正恩国务委员长“国家元首”的地位。金正恩担任的国务委员长是“代表国家的最高领导人”。这意味着,金正恩不仅是实际上的最高领导人,同时还成为了宪法规定的国家最高领导人。修正后的宪法第100条规定“国务委员会委员长是代表国家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领导人”。此前朝鲜2016年6月修正的宪法仅规定,新设立的国务委员会委员长“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最高领导人”。也就是说,以往由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长担任的对外国家最高领导人资格将由国务委员长担任。修正后的宪法同时沿用了原来的条款,规定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长“负责代表国家接受外国派遣或召回使节的国书(第116条)”。这意味着,朝鲜宪法上可以代表国家的国家领导人变成了国务委员长和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两人。国务委员长是“代表国家的最高领导人”,而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长只“代表国家接受外国派遣或召回使节的国书”,两人的工作性质各不相同,国务委员会委员长负责重要的外交活动,而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则负责接受国书等日常外交工作。在国防方面,朝鲜在宪法序言中保留了“有核国家”的表述,并且在第59条中删去了“先军思想”(선군정치)一词[12]。
在上一版宪法中,朝鲜宪法第59条为“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使命是贯彻先军革命路线”。但在新版宪法中,宪法第59条变为“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使命是坚决拥护以伟大的金正恩同志为首的党中央、拥护劳动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制度和革命的成果,祖国的自由和独立、和平不受外来侵略。”
在经济方面,修订后的宪法还删除了原宪法条文中明确规定的大安工作体系和青山里精神、青山里方法等经济建设方式。
大安工作体系和青山里精神是朝鲜在金日成执政时期社会主义建设中对企业实行的工业管理的工作体系,时任朝鲜最高领导人的金日成强调,大安工作体系,就是通过党、技术(工程师)和经营(管理人)协商进行经济建设的朝鲜特色经济建设方式。但这次修宪朝鲜分别用“社会主义企业责任管理制”和“革命性经营方式”取代了原来的两大方式。
相当于用宪法确定了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执政后一直强调管理人的作用并不断推动实施的扩大企业(农场)自主性的社会主义企业责任管理制。
参考
- . 联合早报. 2012-06-01 [2013-0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04).
- Kim, Hyung-chan; Kim, Tong-gyu (2005). Human remolding in North Korea: a social history of education.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p. 134.
- Constitution of North Korea (1972). Wikisource.
- . 国家和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13-04-08].
- Robert A. Scalapino; Kim, Chun-yŏp (1983). North Korea today: strategic and domestic issues. Institute of East Asian Studi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Center for Korean Studies. p. 24.
- 赵博渊. . 南风窗. 2009, (24) [2013-0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09).
- . 人民日报. 1998-09-07 [2013-04-08].
- . 新华网. 2009-04-09 [2013-04-08].
- . 环球时报. 2009-09-25 [2013-0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12).
- . 解放网-新闻晨报. 2012-06-01 [2013-04-08].
- . 中新网. 2013-04-02 [2017-07-17].
- 朝鲜公布新宪法全文:删去“先军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