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述德
李述德(1951年11月29日-),生於臺灣臺北市[2],中華民國財政部基層出身,在財政部國庫署升至副署長[3],曾任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局長、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局長、中華民國財政部部長。
李述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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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財政部第28任部長 | |
任期 2008年5月20日-2012年2月6日 | |
总统 | 馬英九 |
行政院院长 | 劉兆玄 吳敦義 |
前任 | 李瑞倉(代理) |
继任 | 劉憶如 |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局長 | |
任期 1998年12月25日-2006年4月2日 | |
行政长官 | 馬英九 |
前任 | 林全 |
继任 | 紀聰吉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臺灣臺北市 | 1951年11月29日
国籍 | 中華民國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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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圖利罪行
李述德被臺北地檢署起訴並求刑10年。[6]
根據檢察官2017年10月31日起訴書:
1.違法議約部分--李述德放寬遠雄在大巨蛋營運資產及地上權變更條件,另外違約金也由每日10萬、懲罰性違約金千分之30,放寬為2次未改善才開罰,並減少罰款為每日5萬元、千分之10為上限。同一缺失違約金上限更由900萬降至300萬。
2.大巨蛋權利金圖利30億元--2003年大巨蛋公告申請須知明訂權利金為「申請人按營業收入百分比計收」。 前10次議約會議雙方都共識要付權利金,但在2004年9月20日趙藤雄帶著親信拜會馬英九密會30分鐘,3天後,2004年9月23日李述德在第十一次議約會議錄音檔稱,「我們這條就照9月20日的協商結論……因這是重大議題,所以特別由遠雄董事長跟市長親自見面,做一些溝通後大家有共識」、「府裡高層認為乾脆這部分(指權利金)就不提」,李述德免除大巨蛋權利金,涉嫌圖利遠雄至少30億元[4]。
3.北檢調查,李述德在議約會議中,經北市府法規會人員及委任顧問公司人員多次反對,並提醒該約款變更恐違法造成招標不公平競爭,但李述德仍堅持採用遠雄巨蛋聯盟的主張,使台北市政府對地上權及營運資產的控管機制門戶洞開。
當李述德被約談到案時,則自認虛構捏造市府高層己與遠雄會,並做成不收取營運權利金的部分,還說當天他講話比較誇大,辯稱那是談判的方式[5]。
李述德財政部部長任內還主導大巨蛋弊案兆豐金銀行團聯貸案.
檢方認為,李述德不僅不提高違約金門檻,還降低金額,使遠雄每次違約時能減免支付600萬元違約金,北市府因而淪為紙老虎,無法有效監督及要求大巨蛋的施工及營運品質。
檢方也認為,馬英九市長任內共簽署23份大巨蛋公文,且大巨蛋甄審委員共17人,馬排除幕僚提報的委員建議名單,自行欽點3名委員,一度質疑李一肩扛起的辯詞有所保留,後續將調查馬是否為議約案幕後影武者。
全案經8個月持續調查後,北檢認為依目前所掌握的事證,尚難推斷馬英九涉及圖利,所以將馬英九簽結。
被提名為台塑化獨任董座
2018年6月4日台塑集團底下的台塑石化公司將召開股東會改選獨董,有2席分別是證管會前主委張昌邦、現任中華電信董事長鄭優,兩人連任已超過3屆。新的一席則是由馬英九愛將,也是前財長李述德所擔任,取代了台銀前董事長、國民黨中評委羅際棠。
在股東會之前,台塑化上傳了今年董監改選候選人名單,李述德的名字因此曝光,引發外界關注。對此,李述德也親自證實出任獨董一事。
不過,李述德在庭訊中主張自己無罪,否認圖利遠雄,並強調當時雖然他是甄審委員會主席,但不是他一人能決定。對於外界此次質疑他身陷大巨蛋弊案還出任獨董,李述德也澄清,「一切符合規定」、「接任董事和大巨蛋案無關」。[9]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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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 ||
前任: 李瑞倉(代理) 正任:何志欽 |
財政部部長 第二十八任 2008年5月20日-2012年2月6日 |
繼任: 劉憶如 |
參考資料
- 歷任局長,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 二、臺北市政府局處首長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臺北市年鑑2004 附錄三 人物資料
- 李述德 自認勇於任事,自由時報,2012年3月1日
- 圖利遠雄30億? 檢控李述德主導大巨蛋議約 求刑10年
- 涉密會趙藤雄允巨蛋免權利金 馬英九另案偵辦
- Storm.mg. . www.storm.mg. 2017-10-31 [2019-06-25] (中文(台灣)).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6EINCOoem4
- 黃國昌痛批:一銀根據錯誤報告紓困慶富
- . www.upmedia.mg. [2019-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