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文化體育園區

臺北大巨蛋英語:)是臺灣臺北市信義區一座興建中的都市開發區,位於光復南路忠孝東路市民大道之間,並且隔著忠孝東路與國父紀念館對望,體育園區坐落於松山菸廠原址(現部分區域已經劃為松山文創園區),由臺北市政府BOT模式交由遠雄集團旗下的遠雄巨蛋公司興建與營運。主體為一座室內棒球場,即俗稱的巨蛋。為了跟早已經落成的臺北小巨蛋()做出區隔,因此稱為臺北大巨蛋。園區設置的項目除巨蛋外,另有商業用途的商場影城飯店辦公大樓旅館等附屬設施。

臺北大巨蛋
臺北巨蛋、臺北遠雄巨蛋
曾用名臺北文化體育園區之臺北大型室內體育館
位置 中華民國臺北市信義區新仁里忠孝東路四段345號
所有者遠雄集團
運營者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座位数固定總席次40575席
棒球比賽時席次40071席
演唱會含平面區席次50000席
建造
啟用開工興建
(2012年4月17日-2015年5月20日)
停工
(2015年5月20日-2016年9月5日)
安全維護項目復工
(2016年9月6日-2020年8月6日)
正式全面復工
(2020年8月7日)
預定2021年底完工2022年啟用
建築费用園區整體造價370億元
建築師POPULOUS[1]
劉榮廣伍振民建築師事務所[2]
瀚亞國際設計
主承包商 日本大林組[3]
網站
www.farglorydome.com.tw

興建緣起

由1991年到2002年,歷經 :

  • 1991年,由時任行政院院長郝柏村指示興建室內體育場。[4] 並在1993年將巨蛋列入國家重大建設。
  • 1995年,臺北市市長陳水扁任內臺北市政府成立「巨蛋催生小組」,首次規劃在松山菸廠興建巨蛋。
  • 2002年,市長馬英九任內臺北市政府成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開始規劃巨蛋園區。

歷程

1991年11月10日,臺北市立棒球場上萬觀眾坐等1991年中華職棒總冠軍賽第七場(味全龍統一獅)在此開賽,行政院院長郝柏村也坐在觀眾席內;不料天降大雨,中華職棒宣布延賽,觀眾齊聲高喊「我們要巨蛋」,郝柏村因此指示興建不受風雨影響的室內體育場。

1993年,配合爭取主辦1998年亞洲運動會李登輝政府將巨蛋列入國家重大建設,規劃在關渡興建台北巨蛋;但關渡開發計畫遲未推動,台北巨蛋隨之停擺。

1995年,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的基地,為台灣省菸酒公賣局松山菸廠舊址。臺北市政府成立「巨蛋催生小組」,首次規劃在松山菸廠興建巨蛋。

1995年12月26日,臺北市政府聘請棒球球星王貞治擔任巨蛋催生小組最高榮譽顧問,時任臺北市市長陳水扁頒贈巨蛋催生小組最高榮譽顧問聘書給王貞治;陳水扁在頒贈聘書典禮上說,巨蛋興建完工後,將每年或每二年舉辦「台北盃」世界棒球錦標賽,提升棒球水準[5]

1996年1月,時任臺北市副市長陳師孟與時任臺灣省副省長吳容明協調,規劃利用松山菸廠興建大巨蛋;但臺灣省虛級化推動後,臺北市政府與臺灣省政府的合作停擺。

1996年7月20日,臺北市政府巨蛋催生小組決議於臺北市立棒球場原址興建巨蛋;但在1998年陳水扁連任市長失敗後暫停。松山菸廠停止運作後,廠區移交台北市政府管理。松山菸廠18公頃基地全數作為台北大巨蛋園區之用,並開始進行後續關廠與土地移交作業。

陳水扁擔任總統時,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認為松山菸廠具有歷史意義應予保留,所以再將其中菸廠舊址的8公頃基地劃為文化園區,菸廠指定為古蹟,衍生出後來巨蛋園區基地過小、及與古蹟相臨過近的問題。台北市政府自行聘請國外專家研究可行性後,聘請專家認為巨蛋與古蹟相臨,可以提供另一種不同的城市趣味,兩者並不衝突。因此,時任臺北市市長馬英九確定在松山菸廠廠區規劃巨蛋園區,並進行招商作業。

2002年7月9日,「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成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局長李錫津擔任首任執行長[6]

文化園區部分隸屬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管轄,佔地約8公頃,以發展台北市藝術文化為目標;體育園區隸屬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管轄(體育局成立前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佔地約10公頃

興建過程

興建中的臺北大巨蛋 (2014年7月)
興建中的臺北大巨蛋 (2015年12月)

臺北大巨蛋採用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BOT)公開招標,原預計於2015年底就能完工啟用,但是遭台北市政府勒令全面停工,後經法院裁定可以就與公安攸關之相關工程進行局部復工,對此柯市府宣稱遠雄扭曲法院命令並提出抗告,之後後經法院駁回。目前完工日期仍然未定。

歷程

2003年12月26日上網公告辦理招商,2004年3月19日前計有3家廠商向台北市政府提出書面疑義,相關疑義均分別以正式函文回覆各家廠商並公告於工程會網站補充說明,該案2004年4月15日在工程會公告補充說明,其中領標人請求釋疑事項均於公告中,說明「本案開發之總樓地板面積上限為96,000 坪(約 316,800 平方公尺),其中大型室內體育館之樓地板容積應不小於35,000坪(約115,500 平方公尺)」,「『96,000 坪開發總樓地板面積』之定義為法定容積面積」。[7][8][9],截標2016年日期4月30日。

樓地板面積165,195坪包含以下 :

  1. 總開發容積96,000坪(巨蛋35,000坪 + 商業設施61,000坪)。
  2. 免計容積含梯廳、機電設施、地下停車場共有69,195坪(依照建築技術規則162條,免計容積即為梯廳、機電設施、地下停車場空間等)

實際興建後,商業設施61,000坪和停車場,經環評審查後,已經被郝市府一刀砍了1萬多坪,樓地板面積變為149,061坪。

2004年5月,遠雄企業團大都市建設與日本竹中工務店等協力廠商合組的「台北企業巨蛋聯盟」獲選臺北市政府甄審委員會議選為BOT案最優申請人,開始與臺北市政府議約。 2004年9月,竹中工務店等廠商聲明退出台北企業巨蛋聯盟,並向臺北市政府表明申請計畫內的興建內容及設計為其智慧財產權,任何人不得使用。遠雄在2005年要求變更協力廠商,當年九月馬市府宣布BOT流標,想和遠雄解約,結果被執政的民進黨公共工程委員會擋下[10]。2006年6月,臺北市政府同意大都市建設變更協力廠商為Populous公司。

2006年10月3日,台北企業巨蛋聯盟籌設的公司「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臺北市政府簽約辦理「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臺北大巨蛋BOT案」簽約,由時任臺北市市長馬英九與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代表簽約。簽約後開始起算50年特許期。

2007年9月,行政院核定「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臺北大巨蛋BOT案」與附屬事業均為國家重大建設。

目前計畫內容:興建可容納四萬人的多功能體育館(可以舉辦棒球、足球、壘球、演唱會、國際展覽、大型集會)、購物中心及小吃城、全國座位數及廳數最多螢幕最大的電影城、400間房間的高級飯店以及辦公大樓。大巨蛋由Populous公司負責設計規劃,日本大林組負責建造施工,開發團隊裡還包括香港劉榮廣伍振民建築師事務所、香港ACLA景觀設計、台灣瀚亞建築師事務所、美國SANG旅館設計、KCA旅館室內設計、英國BENOY商場室內設計。

2010年12月9日 大巨蛋通過臺北市都市設計審議。

2011年5月26日 有條件通過環評,2011年6月16日都審原則同意。

2011年6月30日 取得建築執照,依照合約需3年內完工,2011年11月16日完成融資。

2012年4月17日 動工。

2014年11月13日 臺北大巨蛋舉行上樑典禮[11]

2014年11月13日 國際棒球總會IBAF在官網發表專文介紹臺北大巨蛋[12]

2017年11月 大巨蛋屋頂封頂。

2020年8月7日 臺北市政府都發局正式同意復工[13]

球場場地規格

大巨蛋室內棒球場中外野400英尺(121.92,左右外野334英尺(101.80,本壘後方60英尺(18.29,全壘打牆高3.5公尺,符合IBAF的建議規範和美國大聯盟1958年訂定的規格,使用國際認證的最新人工草皮,投手丘可以升降隱藏。棒球場改裝後也可以做為足球場,球門位在本壘和中外野,但需另外更換成FIFA認證的足球用人工草皮。

建築結構

大巨蛋為配合建築基地先天條件限制(東西寬,南北窄),因此設計成橢圓形而非正圓形,蛋體樓地板總面積3萬5000坪,鋼構總重6萬5000噸,屋頂總重1萬3260噸(屋頂為固定式不能打開),屋頂和帷幕外牆包覆可以防火隔熱隔音的淡灰色純鈦金屬板,球場地面至室內屋頂最高點總高度72.5公尺(地上62公尺,地下10.5公尺),球場區共地上六層地下二層,球場地面位於地下深度10.5公尺處的B2層,採用下沉設計以降低量體壓迫感,蛋體室內跨距長230公尺寬170公尺,為全球室內巨蛋非對稱最大跨距的建築,並且是全球唯一整個巨蛋都採圓形鋼管構造,內部視野壯觀開闊沒有樑柱無死角。

消防規劃

大巨蛋平時開放9個主要大型出入口,疏散避難時可增至52個緊急逃生口,球場四角高處定點備有4座大範圍全自動感應滅火放水鎗(水柱射程97公尺)和排煙灑水設備,球場裝潢座椅皆採用防燃材料,並設消防車專用通道可迅速直達球場層與地下室進行救災。

球場

大巨蛋室內棒球場內野區看臺分成(內野下層13423席、內野中層9209席、內野VIP層1570席、內野上層7179席),外野區看臺分成 (外野下層3826席、外野中層5034席、外野VIP層334席),舉行棒球比賽時看臺總共可容納40071名觀眾座位(內野看臺31381席、外野看臺8690席)(棒球比賽總席數不含外野下層打擊淨空區504席),座位分成(一般席、VIP席、行動不便者席、輔助者席、記者席、活動席),使用符合人體工學的最新日本KOTOBUKI進口座椅,座椅顏色採黑灰白三色不規則交錯設置,以營造觀眾滿席的熱烈氣氛,走道和座椅間皆保持適當距離不會擁擠,VIP包廂區總共36間(內野20間、外野16間,包廂共約500個座位),並規畫完善的場邊球員休息區、球員更衣室、球團會議室、牛棚打擊練習區和後援投手練習區,球場本壘後方2樓有視野最佳的現場轉播記者室,B2層有專為比賽結束後聯訪的記者會採訪室(可容納媒體記者約50名),大巨蛋東側B1、B2另設臺灣棒球博物館,地下停車場有汽車位2300個(B5層)、機車位3800個(B5層)、遊覽車位55個(B4層)、TV轉播車位2個(B4層)、裝卸車位44個(B4層)、計程車等候車位60個(B3層)。

其他功能

大巨蛋室內棒球場的其它多用途使用方式,例如舉辦演唱會時含架設球場平面區座位最大可到5萬席、展覽場約706攤、尾牙宴約700桌等。室內不受外界氣候冷熱和風雨影響,並有空調設備可供專心舒適的觀看比賽表演,全區空調均溫可達攝氏24度風速每秒1公尺以下,能依照不同活動的性質調整節能模式。音響採用日本專業TOA Type C喇叭系統,將會在大巨蛋屋頂中央設置33組陣列式喇叭,並於內野觀眾席加設45個單點補強音響,提供高清晰的3D環場音效。球場燈光採用國際奧會指定的運動照明品牌Musco Lighting,共設置456具燈光照明設備。中外野上方設有巨型LED多媒體計分板主螢幕(長約33公尺寬約9公尺),左右外野上方則設有次螢幕(長約14.5公尺寬約5公尺)。

合約爭議

無黨籍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2014年12月25日),認為過去北市府執行的多件BOT案藉BOT之名,對財團行大讓利之實,鎖定大巨蛋、松菸文創三創園區美河市雙子星五大案優先處理,重談回饋機制、提高權利金,成立廉政委員會調查,也多次表示「如果這不是弊案,什麼才叫弊案?」。[14]但後續台北市長柯文哲2016年5月18日在北市府召開的BOT制度研討會中,主動為5大弊案「正名」,要求大家改稱「5大案」。[15]從2015年3月市府成立廉政透明委員會查案開始,至今查了一年多,仍沒有具體而重大的「弊」端。[16][17]

2015年1月13日下午,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松菸護樹志工團、台灣護樹團體聯盟召開聯合記者會,指出大巨蛋BOT案的多項弊端,並呼籲臺北市政府主動公佈相關資料[18]

2015年1月16日,台北市長柯文哲召開專案會議,要求副市長鄧家基、法務局長楊芳玲和顧問洪智坤成立調閱小組,檢視大巨蛋BOT案合約內容與歷屆會議記錄,若有違法之處就移交政風處處理。責成交通局、捷運局,針對大巨蛋在緊急狀況下的疏散路線重新規劃安全、可行的路線。另外宣布,台北田徑體育場為世大運主場館備案定點,保證世大運與巨蛋脫鉤,不會發生趙藤雄指稱巨蛋不完工世大運會跳票的情形。[19][20]

2015年1月17日柯文哲聘用的廉政委員徐嶔煌則宣稱遠雄花費288億元興建,卻只有80億用在大巨蛋場館,其他208億全部都是商場建設,市府只獲得權利金0元、公告地價1%的租金6700萬,市府當初買地借了140億,每年利息粗估2億,每年市府至少虧損1.3億,相反的遠雄50年預估可收入7300億元[21],2014年6月4日,自由時報並報導認為這塊土地至少值2000億[22]

南山人壽副董事長杜英宗表示不應把BOT「汙名化」,徐嶔煌的指控是將營收與利潤混淆的詭辯,只有營收或利潤是無法評斷是否有暴利的,必須將投入的金額納入考慮!40年後的一億和現在的一億不一樣,必須把貨幣的時間價值(或資金的機會成本)納入考慮。以最簡單的假設來估計:若大巨蛋園區的總造價是200億,可營運40年,到期時無償轉移給市政府,其間每年獲利30億(40年合計1200億),每年回沖折舊5億,則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後的投資報酬率(或稱為「內部報酬率」)約為百分之17。[23]

不管大巨蛋土地價值多少,只能限制體育園區用途。國產署副署長李政宗說,當年是經政院核定,透過「互相有償撥用」,北市府取得大巨蛋用地,並提出世貿三館土地與國庫署交換,所以目前大巨蛋是市有地;未來只要開發計畫仍屬體育園區用途,就不涉廢止撥用問題。[24]

2015年1月26日,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表示,「遠雄興建大巨蛋,絕無違法、違約!」歡迎外界調查,也懇請政府還給遠雄一個清白。並強調遠雄光是「養蛋」成本和營建費用,50年至少要466億元,是台北101大樓的2.2倍,哪來的特權和暴利?趙藤雄表示,單單光是大巨蛋球場,在民國95年10月3日正式簽約時,提出的工程預算是78億元;隨著時間一直拖延,造價隨著營建成本和建築材料持續追加,現在成本至少要166億元以上,這樣就增加88億元;加上每年「養蛋」成本和費用,要6億元,以50年BOT期間來看,但就要300億元加166億元等於466億元,等同於權利金;而且這466億元,是台北101大樓權利金207億元的2.2倍。2015年4月18日遠雄巨蛋總經理湯佳峯指出,2004年台北市政府大巨蛋招標,正值房地產面臨SARS,房地產業界都苦哈哈、沒人要投標,因台北缺乏大巨蛋,需要一個國際型的大型地標,遠雄才投標。[25][26]2015年6月13日,遠雄副總經理蔡宗易受訪時回擊,遠雄提過讓利方案,但遭北市府拒絕,也強調若大巨蛋真有暴利,請市府鑑價買回。遠雄願意全民釋股,讓大家一起參與。蔡宗易指出,依照遠雄巨蛋合約書,遠雄回饋機制列出30億,後來在審查期間,又將整體讓利回饋金增加到45億,但仍遭北市府拒絕,認為金額不夠需重新檢討。[27]

2015年1月22日,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回應,監察院98年9月來函提合約的39項意見,我隨即要求遠雄重新議約,雙方隨即在98年10月8日召開第一次議約會議。之後,陸續進行了九次議約會議;在我任內,針對其中約23項已經達成共識,雙方並且持續進行議約中。因為市府同仁的集體努力,將大巨蛋商業及附屬設施的樓地板面積減少了77,745平方公尺(約24,100坪),其中商場部分減少12,900坪,停車場部分則減少11,240坪,市值相當153.4億。[28]

2015年4月17日,針對「時任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的李述德之後更以個人名義發表聲明,強調若不是工程會三度撤銷台北市政府的決議,也不會由遠雄繼續興建,絕無圖利遠雄的企圖」這項說[29],工程會發布新聞稿澄清,表示遠雄公司原為台北市政府主辦「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暨營運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最優申請人,因遠雄公司不服台北市政府不同意變更協力廠商、事後流標的決定,向工程會前後提出3件促參申訴案,經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依法審議後撤銷,其所審議範圍,是有關台北市政府不同意遠雄公司變更協力廠商是否合法,至於台北市政府與遠雄公司間議約過程、內容,包括權利金、租金、安全及營運等相關事宜,均是台北市政府與遠雄公司自行協議訂定,與工程會申訴審議範疇無涉。[30]

2006年4月21日,台北市長的馬英九以協力廠商更換,其內容不適當為由決定大巨遠雄蛋流標,被陳水扁政府時期的公共工程委員會撤銷台北市政府廢標決議。[31]

2015年6月10日,台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會今天進行5大案結案報告,會後宣布大巨蛋案和美河市案移送法務部調查,三創案、松菸文創案則送監察院調查,雙子星案查無不法、無人送司法調查。[32] 2016年1月19日台北市廉委會決議大巨蛋案將再移送總統馬英九等人給法務部偵辦,並嗆聲說如果法務部不辦,就將在2016年5月20日後2次移送。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法務部沒有辦理具體訴訟的權責,無權受理,如果台北市政府要提出告發,依法應該要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提出。[33]

2016年1月19日,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痛批「柯市長又來了!」質疑柯文哲為何只敢移送法務部,卻不敢直接移送檢調單位?「是不是意圖規避誣告的法律責任?」。陳以信則認為,馬英九的清白絕對經得起最嚴格的檢驗,還拉柯文哲與台北市法務局長楊芳玲背書,說這兩人都曾公開表示大巨蛋案「合法,不合理」。「如果柯市長真的認為馬總統有罪,就請柯市長儘快直接移送檢調單位偵辦,馬總統當然會全力配合,由司法進行公平、公正、合法的調查」,陳以信強調,柯文哲代表台北市民指控現任總統犯罪,在民主國家中是非常嚴重的指控,柯文哲也必須負起身為台北市長,所相對應負的政治與法律責任。[34]

政治評論者黃智賢調查資料、詢問專家與法界人士,發表對柯市府廉委會大巨蛋調查報告的調查報告,痛批廉委會是黑機關,三個廉政委員鄭文龍、袁秀慧和洪智坤,都和國民黨極端對立。調查報告問題太多,例如 : 市府第一次招商說明會對營運權利金的要求是「0至1%為下限」,遠雄投標時,就是以零權利金得標的!後續怎會還需要再搞馬趙密會,將權利金喬為零?促參法第11條的條文是「應記載有關權利金之事項」,並不是說,權利金不可以是零。也就是說,跟權利金的事項,只要明確記載,這樣就符合法律要件了。指控馬英九刪除「接管權」,是放棄市府權益「違反促參法53條,不可思議!」,這是光天化日下的胡說與謊話。因為大巨蛋是依據促參法招標。促參法53條規定,在合於條件下,市府本來有強制接管權。大巨蛋興建營運契約 的前言,就開宗明義說,合約是基於促參法。[35]

法界人士直指,廉委會大巨蛋小組移送法務部調查決議,可說是想「整」馬英九,又怕被告誣告罪。依最高法院裁判見解,誣告罪的成立,須以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或懲戒處分,而向該管公務員為虛偽的告訴告發為要件,所謂「該管公務員」是指對刑事處分或懲戒處分有職權關係,可受人申告者而言。法務部沒有刑事偵查追訴或處罰犯罪職權,縱使大巨蛋案向法務部作不實指控,也與誣告罪「該管公務員」要件不合,當事人想告誣告罪也不會成立。另外,大巨蛋案正規偵辦途徑有兩條,一是以北市府名義函送地檢署,二是由市府政風處移請廉政署調查,若北市府捨此不由,逕行移送法務部,一旦法務部發交地檢署,就是法務部告發;如不發交,則可發動「圍剿」法務部「包庇」,背後政治手段,昭然若揭。[36][37]

工期延長爭議

大巨蛋BOT案於2006年3月與遠雄簽約,自簽約起算特許年限50年,2010年通過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38] 隔年有條件通過環評,並取得建照後,在2012年4月動工,原定2015年底完工,但因遠雄辦理工期展延,從郝市府延宕至柯市府,柯市府在2015年5月勒令遠雄停工中。[39]大巨蛋停工行政訴訟還在進行中,律師葉慶元說,假若遠雄打贏了,大巨蛋遲延完工恐就不是遠雄的錯,北市府會「輸很大」;行政訴訟時間多在一年至一年半,推估柯市府近期不會提解約。[40][41]

  1. 在郝市府時期,遠雄以天候因素及外借台北設計大展用地得到44天延展天數。後續以地下障礙物排除施工得到137天延展天數。
  2. 遠雄主張以土方運送條件變更造成工期異動,向台灣營建仲裁協會提出展延工期天數459天,仲裁結果2016年3月24日出爐,可展延110天。
  3. 遠雄申請中的工期延展案件還有三件,1. 環評要求增加綠建築標章、樓高變更882天,2. 路樹遷移及路型變更工期延宕700天。
  4. 國父紀念館聯通廊工程、捷運板南線5號出口移設。

解約問題

2015年1月21日,市府發新聞稿,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今天表示,針對大巨蛋爭議,台北市長柯文哲晚間與遠雄巨蛋事業董事長趙藤雄見面後,雙方達成共識,將重新議約,遠雄承諾年底前完工。[42][43]

2015年3月13日,台北市政府發文,大巨蛋施工延宕,要求遠雄建設改善。如今已屆改善期限。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2015年6月16日向媒體提出兩點說明:整體公共安全仍是重點,絕對不能放棄;另外,大巨蛋未依約限期改善並取得使用執照,依照BOT合約管理,市府將通知融資機構,全力善後。

2015年6月16日,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早上9點宣布,遠雄大巨蛋未能在限期改善日前完工並取得使用執照,因此依照合約19.4條,市府今將通知融資機構,討論接管事宜;當天後續市長柯文哲表示,大巨蛋問題北市府沒有要銀行團接管,要先跟銀行說明現況跟溝通。[44]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2016年6月16日表示,當初大巨蛋是二方合約,合約中雖有銀行團接手的條文,但聯貸的銀行團並非締約方,即未必要遵守合約內容。銀行團指出,「明明是北市府和遠雄雙方的事,為什麼要找銀行團麻煩?」[45]2015年6月26日台北市政府和銀行團就大巨蛋後續進行溝通,銀行團希望北市府能盡快輔導遠雄,在公安問題上進行改善,對接管一事表達「能不接管就不接管」的態度。[46]

2016年4月13日,針對台北市長柯文哲下午在議會質詢時間,指遠雄大巨蛋「朝解約的方向處理」。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第一時間回應表示,請市府依照BOT合約規範,雙方終止契約、市府鑑價買回。[47],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當天6時前往北市府,與市長柯文哲當面會談大巨蛋問題,在1小時會面後,雙方達成解約共識。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表示「遠雄開價370億元要市府買回大巨蛋,後續須由律師和遠雄議定」,「有憑證的合理支出該給就給」,大巨蛋的下一步,將交由第三方鑑價並由北市府買回,[48]

  1. 走預算程序,北市府則需要獲得市議會的同意。若議會同意,北市府便可編列預算舉債,並再研議是要BOT重新招標或是編列預算自行興建、委外經營等。倘若議會不同意,等同市府與遠雄兩方破局,目前停工的僵持局面依舊,雙方的訴訟官司也照打。
  2. 不走「預算程序」將會是重要的分水嶺。若不走,市府需要等遠雄同意付款條件,後成功招標到第三方接手大巨蛋工程後,再由第三方付款給遠雄;但第三方須要面對的是,要概括承受大巨蛋的「慘況」才能續建,包括設計結果、結構安全及逃生規範等種種問題,甚至還有因停工多時而導致的建築耗損。

2016年4月18日,台北市長柯文哲昨至議會向民進黨團報告,並以「涉及談判」為由,拒絕媒體旁聽,[49],柯市府從原來的「因遠雄過失而解約(不用賠償)」的強硬立場,大幅讓步到「合意解約(必須鑑價買回大巨蛋並賠償遠雄初估約370億的損失)」,議員因而對合意解約一案全一致地投下反對票,討不到錢為大巨蛋焦頭爛額的柯文哲,情緒激動哽咽、捶桌透露無奈批「遠雄背後有馬英九來撐腰」。[50][51]

2016年5月19日,市府上午再度發函遠雄,要求遠雄改善違反《建築法》、施工進度嚴重落後等違約情事,若遠雄不肯配合,將依契約第19.4.2條與21.1.3條等相關規定辦理。經查,這兩項條文都是甲方直接終止大巨蛋契約,這也間接證實兩方日前達成的「合意解約」共識接近破局。[52]

市府要求遠雄在7月8日前具體表明是否願意改善大巨蛋公安、9月8日完成復工程序及提出趕工計畫,否則將解約。遠雄5日回函市府,表示始終堅持履約,但需雙方共同合作,而非蓄意刁難。副市長鄧家基今天上午回應遠雄回函,認為遠雄回函的18頁公文沒有提出具體復工及趕工計畫,通篇都是要求要立即復工;對此北市府感到遺憾,將成立終止契約小組,若遠雄在9月8日前仍未完成改善,將啟動解約。[53]

銀行團呼籲,大巨蛋紛爭,是北市府與遠雄之間的事,身為債權方的銀行團,在大巨蛋BOT案中,是負責提供融資的角色,銀行團沒有義務、也沒有能力接管大巨蛋,更反問北市府,老是要求銀行能出面接管大巨蛋,但卻沒考慮銀行接手後,到底該如何處理,還有銀行主管直言,「銀行接手後,若決議委託遠雄繼續興建、管理,請問北市府接受嗎?」[54][55]

2016年9月8日,遠雄趕在限期改善到期前,向市府送出同意書,承諾盡速完成建照變更、向台灣建築中心完成防火避難性能認可審查、向北市府都發局、環保局遞件送審,完成法定程序。發言人楊舜欽表示,遠雄願意「讓步」。柯文哲次強調,不是放棄終止契約,而是保留終止契約的權利,在遠雄釋出善意下,暫時不行使終約的權利,仍會繼續監督行為,希望遠雄即刻改善大巨蛋相關公安問題。[56]

接手巨蛋

2016年5月24日,下午4點,台開集團董事長邱復生召開臨時記者會,邱復生說,大巨蛋拖延的後果難以想像,台開願意來做這件事,並不等於台開要「接手大巨蛋」,或是擁有大巨蛋。只是開啟第一個敲門機制,將提出計畫給台北市政府,其他各企業集團也可提出計畫,若遠雄集團會在三個月內改善,也是美事一樁。[57]

停工爭議

2015年1月21日,柯文哲見趙藤雄,討論包括監察院在2009年提出的39項糾正案、工程逾期與罰則等3大問題,將重新議約[58]。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關於遠雄請求事項,台北市政府有4點回應:1. 遠雄必須依照市府公布的移樹SOP進行移樹作業;2.地下連通道會施作,但修改成新的設計圖,並會全力幫遠雄和護樹團體進行協調;3.捷運國父紀念館站「5號出入口」及「通風井」移設連通案因工期緊迫,遠雄儘速提出細部設計規劃,市府答應儘速協助解決;4.遠雄承諾大巨蛋將在今年底完工,台北市政府將盡力協助。[59]

2015年5月20日,台北市政府勒令遠雄全面停工。[60] 同月22日,因台北市政府貿然停工可能會導致板南線崩塌,而核准遠雄針對大巨蛋靠近捷運南港線一側的大底工程先行提出報備施工。[61]同月25日,台北市政府繼續核准遠雄進行大巨蛋全區大底工程並於7月31日前完工。遠雄後續提出仲裁,但原訂於6月22日的第一次會議卻臨時因遠雄方仲裁人辭職而延期[62]。2016年3月24日 - 大巨蛋工期展延仲裁結果出爐,遠雄以土方運棄條件變更為由,提出工期展延459天,最後獲得展延110天,其他尚有工期延伸申請中。[63]

2016年5月23日,柯文哲親自拍講大巨蛋影片po上於臉書和youtube表示,在去年2015年會勘後發現遠雄不按圖施工,依建築法第58條勒令停工以後,市府秉持著「公安不打折」的最高原則,希望遠雄能改善公安,目的就是希望這是一個安全的大巨蛋。對此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回應,強調大巨蛋公安本來就沒有問題,是歷經5年5個月102次的審查才拿建照,中間還有1000多位的工程專家,試算巨蛋園區的安全模擬係數,就算柯市長再討厭前朝也不能污蔑專業!楊舜欽說,柯市府還竟然找一個在日本民間企業已經退休的人,花了好幾百萬用了幾個小時,運作了一套連日本自己都沒用過的軟體,只為了把不安全的帽子套在遠雄頭上,再加上利用社會輿論打壓企業,這不僅是對遠雄不公平,更嚴重是欺騙市民![64]

遠雄巨蛋表示,這17處樓梯不僅不是主要結構,而且根本不在巨蛋內,而是在旅辦和商場大樓內。[65]。 遠雄巨蛋表示,巨蛋案102年5月2日已變更建照完成,並據以施工,北市府停工的現場勘驗卻錯誤採100年6月30日原始建照圖,再指稱79處不符圖說。 遠雄巨蛋指出,停工理由所指79處不符圖說,事實上僅17處因調整開口、樓梯位置等非主要結構與圖說不符,其餘62處完全相符。況且17處開口均非主要結構,而且皆在旅辦和商場,和巨蛋根本沒關係。 遠雄巨蛋說,這17處經台大地震中心等六大公正單位證明非主要構造[66],依建築法第39條[67]「不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得於竣工後一次報驗。」;建築法70條也規定[67]「申請使用執照,其主要構造不相符者,可一次通知其修改後,再報請查驗。」

遠雄巨蛋強調,台北市都發局104年4月29日公告「申請使用執照得一併辦理變更設計項目一覽表」[68],這17處不符的地方,均得以於竣工時併使照一併報勘即可,依法明顯印證北市裁處勒令巨蛋停工,根本不符法令規範.

台北市議員陳彥伯說,「北市府未公布遠雄大巨蛋有按圖施工」;陳彥伯今天表示,大巨蛋停工近1年,北市府多次指遠雄未按圖施工,且多數施工和原設計圖說不符,並將全案送到台北市營造業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結果3月2日決議出爐,卻直到4月29日才發公文給遠雄,這兩個月期間恐有積壓公文之嫌。而裁處書內容認為遠雄大巨蛋有按圖施工,所以裁決「免議」,且遠雄確實是拿到北市府所核准施工圖說去進行施作;另外,建管處也確實有派員到場審查監工,也未指遠雄無按圖施工。結果北市府現在還在硬坳,北市府整個充滿矛盾。遠雄表示,裁決結果即說明遠雄營造是按照民國102年5月2日的圖說施工,1300多張圖說都有北市府的發照用印。[69][70]

在停工前應先找專家,針對安全部分應該先考量,幾位曾受邀勘察的專業技師都認為,停工決定有失嚴謹。2015年4月22日,柯市長聲明「大巨蛋停工 板南線恐塌」[71],北市府5月20日晚竟推翻先前說法,勒令遠雄立即停工。中華民國大地技師公會副理事長陳江淮表示,大底施作還在進行,貿然停工才真有危險。因此停工後市府找四大公會(土木、建築、結構、大地)到現場勘察並討論,全部與會者都要求捷運側有兩處正要做的基礎板,應立即施作,大底也應盡速完成。[72]

2016年5月6日,臺北市議會工務部門質詢,對於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如果公安 7 項標準與違反建築法規施工項目的 79 項都改善,然後經過減量新型設計之後,就可以復工」的答詢,議員提出「依建築法第58條勒令停工以後,理論上應該就是回歸到沒有按圖施工這件事情,也就是違反建築法第 58 條的相關規定去解決處理」、「7 項公安標準裡面有些是逃生避難等,這跟建造圖根本沒有關係,這跟建築法第58條也沒有任何關係啊!」、「公安的問題是不是能夠由公正的第 3 方重新做一個檢視,這樣子大家都能夠接受。而不是像他們(遠雄)所說私設刑堂或是球員兼裁判等,這樣才能夠解決問題嘛!」[73]

2016年6月12日 遠雄在6月6日向法院聲請大巨蛋停止停工處分,遠雄表示,面對颱風季和水浮力潛變問題,工程安全最優先,隨後再面對各項訴訟。[74]

建築師呂欽文發表建議[75]我們專業界所關心的,不是遠雄的利益,而是公權力使用的不良示範。大家都很關心停工下去,許多已完成的構架逐漸腐蝕、蛋體重量不足長期處在浮力過大等等,都是長期停工會造成的潛在傷害,那是公共利益甚至公共安全的課題。奉勸北市府莫以公共安全為名,最終反造成了公共安全的問題。

一、建築法第58條確有「勒令停工」的7款條件--

1、妨礙都市計畫者 2、妨礙區域計畫者 3、危害公共安全者 4、妨礙公共交通者 5、妨礙公共衛生者 6、主要構造或位置或高度或面積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者 7、違反本法其他規定或基於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

北市府所憑據的,主要是第6款(簡言之即「與核准圖說不符」)。

但了解實務的人都知道,幾乎沒有一個工地,在施工過程中,是能與核准圖說完全相符的;有些是因為權宜之計暫行施作(譬如臨時空出樓板供上下吊運),有些是因為配合現場,作局部調整(譬如增減樓梯級數)。但這些不符的部分都得面臨一個風險:如果使用執照勘驗前沒恢復或沒及時核准,就得接受使照不准甚至拆除重作的命運。

然而,因為「圖說不符」的定義太模糊,解釋空間太大,同法第70條有這麼一條「權宜規定」:「…..建築工程完竣後,…….不相符者,…..通知其修改後,再報請查驗。…..」。換言之,施工中的工程如有與圖說不符之處是被允許的,是有修改的機會的。如是觀之,第58條第6款的適用時機是要非常小心;其適用時機判斷的標準應該與其他勒令停工的條款同一層級,也就是要到第1至5款提到的「妨礙都市計畫」、「妨礙區域計畫」、「危害公共安全」、「妨礙公共交通」、「妨礙公共衛生」者。如果輕易動用第58條,那是對業者權益的重大威脅。

也就是因為第58條的適用時機太具爭議,筆者執業近30年還沒聽過那個工程因與核准圖說不符而半路被勒令停工的;詢問幾位資深同業也都得到類似的答案。

回到大巨蛋本身,北市府所開列的81處不符之處,看不出那一項有立即發生公共安全(倒塌等)的可能,也看不出有妨礙任何上位計畫的情狀。如果工地內部有不符情形,遠雄最終拿不到使用執照,或拆除重建便是,何需市府干動大刀下令停工。

根據最新的資訊是,那81不符之處,已經大部分被核定通過;至於「性能式」法規部分,如果遠雄貿然施工,那是他的風險問題,無需市府為他著急。

2016年7月22日,法院裁定 大巨蛋可部分復工,北市府要求遠雄集團在台北大巨蛋案中應予停工,遠雄提出行政訴訟反擊,聲請撤銷停工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裁定,因人命無價,考量大巨蛋工程停工後,已完成工程有鏽蝕、坍塌問題,且若遇強颱或強震,有可能導致結構及坍塌危險,威脅民眾生命安全,遠雄可針對有坍塌、公安風險等處部份復工,但駁回遠雄擬全面復工的聲請;仍可抗告。至於撤銷停工處分的本案訴訟,尚審理中。[76]

2016年8月10日,台北市都發局昨(9)日同意遠雄大巨蛋部分復工,但項目從上周申請時的28項降至19項。遠雄企業團昨天表示,遠雄與市府達到維持巨蛋公安的共識,讓巨蛋分階段局部復工,這就是善意,遠雄上周依裁定書提出復工細部工項申請時,就開始籌備機具和工料,集團國內外總動員,希望儘早進場復工。[77]

2016年12月21日,大巨蛋安檢議題獲得重大突破,市府與遠雄公司合意之大巨蛋安檢仲裁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台灣建築中心,日前完成「防火性能避難審查」,審議結果牽涉到動線調整和變更,要求遠雄新增10座樓梯及減少100多席停車位。另營業面積也因此被砍了4,000坪;如果大巨蛋近期復工要「有解」,估計遠雄將多付出70億元代價。事實顯示,市府當年堅持的七項公安標準中的三項已獲得第三方機構的背書。[78]

安全疏散問題

  • 臺北市政府成立公共安全體檢小組,針對大巨蛋提出7項公安基準,要求大巨蛋改善。[79][80]
  • 營建署台灣建築中心表示,大巨蛋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經3年6個月計5次會議審查,審議結果牽涉到動線調整和變更,要求遠雄新增10座樓梯及減少100多席停車位。另營業面積也因此被砍了4,000坪,結果顯見.儘管營建署始核發認可通知書,但上述條件與市府堅持的三項公安基準並無太多出入。[81][82][83]依臺北市政府要求大巨蛋提高安全標準並增加檢討全區整體疏散乙節,內政部呼籲 秉持理性客觀態度 追求最大公益原則 達成大巨蛋最佳解決方案[84]
  • 遠雄認為北市府自創的7項基準,根本沒有法源依據,強調有爭議就委託公正第三方全權審議,只要在有法源的依據下願意提升公安標準,但是過程是需要雙方合議。[85]
  • 安檢報告的製作單位、使用的軟體、軟體參數設定和招標方式具爭議。[86]
  1. 市府耗資400萬元製作體檢報告與電腦模擬動畫,假設大巨蛋最多有12萬餘人的緊急疏散情形。大巨蛋的實景四周有空曠草坪與多條通道,但在動畫上人潮卻限制經過極少數通道,不可跨過草坪逃走,尤其跑到馬路邊後,全部不過街,造成過度擁擠而傷亡。就軟體設計而言,除非設計者過度無知或扭曲,不會產生這樣的結果。[87]
  2. 體檢報告製作的日本顧問為竹中工務店的前員工,而竹中是當初曾參與大巨蛋競標的被淘汰者。在法律上的專業鑑定人,不僅臺灣法規強調須具「中立性」,各現代國家法律更明定必須排除利益關係人。
  3. 台灣中央機關認可的防火避難性能驗證軟體工具為:EXODUS及Simulex這兩套軟體做性能性功能驗證;而Sim Tread 日本研發的模擬軟體,但目前非台灣官方所認可的模擬軟體。[88]
  4. 柯市府第二預備金的支用,涉及大巨蛋公共安全體檢作業,遭議員質疑是分拆多筆小額、且用限制性招標的方式規避監督,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已移送監察院調查。[89]

2015年2月17日,臺北市政府成立公共安全體檢小組,參考日本巨蛋防救災的模擬標準。同年4月19日公佈安全全體檢結果,針對大巨蛋提出7項公安基準,要求大巨蛋改善。[90][91]。北市府認定公安設施與疏散動線有重大疏失,提出拆蛋,或留蛋拆周邊商業設施二選一。遠雄不服,回嗆一面牆都不能拆![92]

2015年6月11日,新黨市議員陳彥伯在台北市議會質詢時,要求副市長林欽榮以當初成立巨蛋安檢小組的檢驗標準,去針對台大醫院、台北101等地方,看安檢能不能通過?卻遭林欽榮回絕,引起陳彥伯不滿,大聲回嗆「叫你拿同樣標準去看其他建物就不敢,難怪郝龍斌罵你們是俗辣!」一旁的台北市長柯文哲趕緊緩頰,這就是週六(13日)要辦巨蛋研討會的原因,他說「如果標準要下修,我們就下修」。[93][94]

2016年5月6日,台北市議會質詢,[95]周柏雅議員質詢:「建築執照是臺北市政府發的,原先投資計畫的審議、規劃設計的審查、施工過程的監管、環評等等,都須經市政府層層把關。如今,大巨蛋出現這麼多問題,臺北市政府是不是也應該追究所有參與都市計畫、環評、審照、發照、施工管理等等代表行使公權力放水的公務員?」,市府回答:「有關是否追究所有參與都市計畫、環評、審照、發照、施工管理等等代表行使公權力放水的公務員一節,經洽本府相關權管單位表示本案相關程序皆依法行政,並無公務員違失情形。」

遠雄巨蛋總經理湯佳峯回應,當初營建署就是用巨蛋4萬人15分鐘內可以離開場館的標準給予核可評定,遠雄是符合標準,湯佳峯無奈地說,北市府模擬非常嚴苛,是巨蛋園區5棟建築物同時失火、每一層同時失火,14.2萬人同時逃到空地又要站好、不能離開園區,「這模擬很奇怪,違反國際模擬方式。」。[96]

瀚亞建築師羅興華昨打臉北市府安檢小組公共安全準則,他指出,依照安檢小組標準,台北101大樓、台北轉運站、台北統一阪急等案,都不會過關,希望政府修法,建立統一標準,讓業界有所遵循。[97]民間建築改革社社長、建築師呂欽文表示,北市府提出的理由是各種假設意外狀況同時出現,只差沒提應付恐怖攻擊的因素。北市府是用「極端值」重新要求大巨蛋的安全係數,「全世界沒有一個政府是這樣玩」,真要打官司,北市府一定輸,結果將是全民埋單。[98]

市議員梁文傑則說,市府已核發遠雄建照,現要求廠商更改安全標準,依據法令何在?梁說,市府不能事後才要廠商修改,現已做到一半,因此產生的修改費用誰付?[99]

宏道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志揚認為,安檢認定上,北市府不能事後才採高標準。所謂安全,是很「科學」的,法院將來會依專業去認定,即便大巨蛋有量體變更設計過大安全疑慮,但市府當初認可的,法官可能不認同北市府事後提高標準說詞。[100]

內政部營建署函示「自行核處」,由於北市府的巨蛋安檢小組組成「無法定地位」,其訂出的7項標準當然有「基礎不牢固」的風險,因此,核心人士透露,7項標準只能算是「建議」給都審委員審查的工具,合議制的都審委員絕對有理由「不採納」,遠雄當然能意料到委員採用的機會遠大於不採用,因此,對外一致指稱北市府「私設刑堂」,市府則回以「於法有據」,但經查,北市府提出於法有據的證據,也僅是內政部營建署2度函示北市府「請台北市政府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及環境影響評估規定自行核處」,「自行核處」4個字,明顯將球丟回北市府,並沒有正面給予7項標準的準確法源解釋。[101]

2015年6月16日,台北市環保局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審查大巨蛋的散場管理和緊急避難,遠雄巨蛋總經理湯佳峰、建築師羅興華等人出席。在會中遠雄表示,遠雄疏散模擬比照國際,完全依法執行,並指北市府安檢小組電腦模擬數據失真,不合常理,應屬無效。遠雄建議北市府應循序修法,且要一體適用,不溯既往,且將安檢小組的意見回歸營建署辦理[102]。而環評委員說,遠雄所做疏散評估並未說明面臨地震及停電狀況,究竟該如何因應。另大巨蛋周圍交通情況已改變,遠雄是否因應預期未來交通改變的疏散計畫。也有委員提到,市府及遠雄提的模擬並不清楚究竟哪種比較接近真實,建議應該在相同的基準來重新模擬。現場也有委員怒斥,大型運動場所疏散是嚴肅議題「開發商是草菅人命」遠雄及北市府做的模擬疏散還是太樂觀,未把災難心理學也考慮在內。最後遠雄補充說明,如果要提高安全性,還是必須要有統一數據或情境來模擬,究竟是採5萬人或14萬人,或步行是採每秒1.2公尺還是1.5公尺計算,或是跑到戶外或是地界。若以市府計算基準,全台北市沒有一個地方是安全,這根本就是不存在的狀況,遠雄與市府可重做模擬,但應有一致的情境標準[103]

2016年6月19日,市議會在審議柯市府第二預備金的支用情形,日前遭發現動支混亂,議員紛紛要求局處逐條解釋動支的正當性。就在近期,議會教育委員會更否決在柯文哲授意下動用的一筆279萬元費用,該筆項目涉及大巨蛋公共安全體檢作業,遭議員質疑是分拆多筆小額、且用限制性招標的方式規避監督,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已移送監察院調查。議會各委員會開始逐條審視柯市府的第二預備金動支正當性,經上週教育委員會與體育局的溝通下,發現一筆名為「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劃案公共安全體檢作業」,共花費二備金279萬元,遭議員質疑是由市府人員前往日本,找與遠雄拆夥的前工程協力廠商「竹中工務店」成員吉田克之、濱田信義等人,來做大巨蛋的人流與安全模擬。不過,顯然教育文化委員會的議員無法接受該說法。委員會召集人陳彥伯表示,柯市府講究公開透明,卻用旁門左道來規避法律。大巨蛋安全體檢,市府將採購項目與金額分成3筆分包採購案,又用限制性招標的方式指定給日本人,陳彥伯說:「全世界只有日本人能做巨蛋安全體檢?顯見市府因人設事。」他認為市府明顯圖利特定廠商,全案已移送監察院調查,希望市府配合調查。[104]

2016年7月19日,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率相關局處、「大巨蛋安全體檢小組」召開記者會,提出「市府版」大巨蛋公安解決方案,包括減少商業面積、容留人數從十四萬人降到九萬人、增加半戶外避難空間。林欽榮強調,無論遠雄要復工或是未來要交由第三方接手興建,均應以此方案為基本。[105]

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說,公安標準不是菜市場喊價,必須有科學依據;若北市府認為這樣的標準會有廠商接手,那就鑑價買回後由第三方經營。對北市府提到十四萬容留人數,楊舜欽說,這根本不可能,且市府的模擬是五棟建築物每層起火,人員不准逃出地界,這違反實際狀況與人性。他指出,依台灣認同的性能軟體電腦模擬,地面層最高峰瞬間避難人數為三點一萬人,巨蛋園區有三萬一六九五平方公尺,以捷運局每平方公尺五人計算,可容留十五萬八四七五人,沒有疏散空間不足的問題,市府於法無據地要求每平方公尺三個人,也可容留九萬餘人。遠雄指出,大巨蛋已按照都市計畫規定,設定空地容留面積,且大巨蛋容積率207.85%,已優於都市計畫規範的240%,另外,建蔽率54.5%也優於規範的65%。按照契約、按照法令,商業面積都經過自償率試算,若市府認為有廠商願意接手,那就鑑價買回,由第三方經營。[106][107][108]

2016年7月28日,趙藤雄在遠雄企業團副總經理蔡宗易和遠雄巨蛋公司經理楊舜欽陪同下,前往北市府拜會副市長鄧家基,商談大巨蛋案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今天表示,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接受北市府的大巨蛋7項公安基準,但要求應由第三方公證機構審查,雙方屬意由台灣建築中心審查。會後趙藤雄先接受媒體訪問,他表示,今天雙方誠懇釐清這一年多來的問題,第一項就是市府一直強調的公安問題,他保證百分之百沒有問題。市府提出的7項公安基準,其中3項由台灣建築中心審查,4項是北市都發局審查,他認為應將此4項一起交給台建中心審。鄧家基稍後受訪時則說,公安是基本要求,但趙藤雄認為他有達到標準,因此回去會再模擬未來可能的因應方案,也拿了一份市府版的公安建議方案回去研究。至於容留人數管制,如果符合公安基準,是未來可以探討的項目。[109]

松菸護樹運動

松菸護樹志工團、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自2006年起訴求「要公園返巨蛋」致力於反對興建大巨蛋,直到之後以游藝為首逐漸訴求轉變為「拆除黑心巨蛋,找回森林公園!」,[110][111]

近期抗爭事

2014年4月21日,松菸巨蛋附近道路拓寬工程,遠雄公司進行經由北市府行文同意之行道樹移植工程,而引發台灣護樹團體聯盟暴力抗爭;23日~25日,雙方因而發生多次衝突,之後護樹志工開始夜宿,遠雄集團也於26日起暫停施工,演變成長期抗爭[112]

2014年6月6日,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到廉政署前舉行記者會,指控大巨蛋自招標開始即涉嫌充斥甄審委員接受遠雄飲宴、收賄,台北市長郝龍斌等相關首長護航等[113]

2014年7月,監察委員黃煌雄葛永光費時5年8個月的調查與列管,指出台北大巨蛋四項開發爭議:㈠體育園區變更為商業特區;㈡大巨蛋不符國際賽場標準;㈢為拓寬道路粗暴移植老樹;㈣不專業工程會阻市府處分。[114]

2014年8月6日,台北市政府召開「研商大巨蛋基地光復南路路型調整方案會議」,但會議上並未取得共識[115]

2014年8月13日,台北市政府寄出勸導單,要求護樹團體於15日以前自行拆除帳篷,否則視為廢棄物處理。8月22日深夜,護樹團體帳篷遭警方拆除[116]。23日清晨,在台灣護樹團體聯盟發言人潘翰疆帶領下,30多人堵住北市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出入口,要求警方歸還物品。警方舉牌警告無效,在開出罰單後,同意發還查扣物件,群眾才退出派出所[117]

2014年11月26日,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否決護樹團體所提出的「國父紀念館周圍老樹與建物一同納入文化景觀」申請案[118]

2014年12月底~2015年1月初,公民團體向臺北市長柯文哲送出陳情書,使得此議題再起。 1月8日,與公民團體見面討論後,柯文哲表示考慮不做地下道以化解移樹爭議[119]

2015年1月13日上午,遠雄集團召開記者會,直指只為幾棵樹就改變巨蛋工程的決策是錯誤的[120]

2015年1月14日,台北市長柯文哲公開護樹爭議是因為巨蛋地下道開挖,而且他反對開挖地下道。因為這個地下道從巨蛋端80公尺到出口只剩6公尺,並自認依據流體力學阻力一定會塞住,先天設計不良,根本無法施展地下道疏散人群的功能。[121]

[122]遠雄集團旗下遠雄巨蛋公司澄清表示,國父紀念館地下連通道並非遠雄工程,包括連通道出口設計、移樹、商場規劃遠雄皆無參與。遠雄表示,大巨蛋與國父紀念館東北側的地下連通道早在民國79年1月就已設計,並於86年完工,屬市府承諾應辦事項,可做為大巨蛋疏散及防災通道,非遠雄的工程事項。

2015年2月6日凌晨,體育局長楊忠和以民國103年10月16日公園字第10335060400號函及103年12月1日北市工公園字第10336473600號函、間復103年12月1日遠巨字第1030268號函為依據,核發准許移樹的公文,遠雄便依該公文前往移樹進行斷根工程,護樹團體和施工人員雙方爆發衝突;市府指稱遠雄未照雙方同意的移樹的SOP進行,已緊急要求暫緩並要體育局廢止該份公文[123]

2017年5月1日,對護樹團體提案讓全民i-Voting大巨蛋去留,怎麼看?柯文哲表示,「照程序走」。柯說,有時候有各種聲音,i-Voting也是個方法。但要充分討論後才投票,過去投票最大的問題就是大家都不知道細節,那投票是憑感覺的,希望資訊充分揭露、充分討論再投票,照程序就可以。[124]

2017年5月23日,為阻止柯市府與遠雄進行黑箱通過的移樹斷根工程,松菸護樹志工團連續六天發動護樹行動,20日與遠雄工人爆發體衝突。[125]

2017年5月20日,為了保護大巨蛋旁的33棵樹,一位自稱「暗魔人」的張姓男子不只闖進工地肉身擋怪手,還在現場跳起奇怪的自創舞,甚至抱著怪手對它法式舌吻,男子自稱這些都是行動藝術,但現場工人想笑又不敢笑,手拉手圍起人牆,就怕男子被怪手打到有個閃失。[126]

2017年5月24日,台北市政府日前同意遠雄可以先行施作移樹工程,引發松菸護樹盟等環團抗議,並且不斷前往施工現場,不惜以肉身阻擋,與現場工人們引爆多場肢體衝突,場面驚險。其中,一位自稱「按摩人」的張姓男子不僅在場跳舞,更對挖土機「喇舌」,特殊行徑引發網友的熱議,連朱學恒也不解轉發影片。[127]

週遭建築爭議

捷運

大眾捷運法第45-3條規定捷運系統所有相關設施的兩側都有禁建、限建,距離必須超過50公尺,台灣高速鐵路高雄捷運都採這標準。但遠雄大巨蛋卻預定往下挖22.6公尺,距離深度有16到18公尺的捷運板南線為12.7公尺距離。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余烈表示:「隧道沿線50公尺範圍內你想要挖地下室,一定要提出所謂的安全影響評估報告書,連高鐵局都不敢像捷運局這麼大膽,都委請第三公正單位去審查。」[128]

2015年5月21日,余烈出面反對大巨蛋貿然停工,因大底若未完工,只遇到大雨或地震都會讓捷運變形、滲水,除非市府現在要求遠雄將地下5層樓,回填到3層樓,否則現在停工板南線更危險。余烈表示北市府讓大巨蛋停工的同時,應該也要做出補救辦法,否則板南線會撐不住,應該要將大巨蛋跟商業大樓地下5層,回填到地下3層樓。[129]

2015年4月29日,捷運局表示在進行捷運板南線軌道巡查時,便發現有2至5公分的裂縫脫開,於是就在巨蛋工地和捷運周邊設置300多個監測器,由東工處、土建處及工管處監控,每2天都會至現場觀測。媒體報導大巨蛋工程影響到捷運板南線安全,甚至導致裂縫變大。台北市捷運局23日對此澄清指出,雖部分監控數值超出正常值,但仍在控制範圍之內,不會影響捷運安全,而即日起將定期對外公布鄰近大巨蛋捷運軌道的最新監測數據。[130]

遠雄配合停工後,市府、遠雄和技師公會代表開會,達成共識。遠雄最快1個月把大底完成,但強調做完此部分後即會停工。余烈表示若遠雄能配合在20天內趕完大底,期間又沒遇到大地震,捷運板南線應該還安全,但若遠雄不願做,他仍會呼籲不要搭板南線。[131]

古蹟與環評

2015年2月初,台北市環保局曾針對大巨蛋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發現大巨蛋施工造成松菸古蹟及歷史建築部分沉陷量監測值達警戒值及行動值,基地周邊道路交通服務水準下降,當時便要求遠雄就古蹟及歷史建築維護、疏散計畫及緊急避難等事項,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及因應對策,更對遠雄開罰150萬元[132]

2015年4月,台北市環保局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遠雄總經理湯佳峯等人出席,說明大巨蛋的環境影響調查報告及因應對策,會議歷時約3個多小時。在會中審查委員砲聲隆隆,委員范正成指出遠雄提供的報告數據有誤,認為做這麼大的計畫,不應出錯;委員劉益昌說,遠雄資料準備不齊,口頭報告不斷補充,「要寫進書面報告才算,不然今天講的都是廢話」;委員屠世亮則說,遠雄報告倉促交出,1500多頁要委員在一週內看完,他對此很不滿[133]。 針對大巨蛋工程對松菸古蹟造成毀損,遠雄報告認為松菸古蹟確實出現若干損害,但並非毀損,也沒有公安疑慮,已做44項改善作為,「就技術觀點,本公司已盡力」。 [134]6月台北市文化局代表會同遠雄代表及捷運局相關單位到場會勘,並沿臺北紅點設計博物館1樓外牆,逐步上2樓台北文化基金會辦公室了解龜裂情況。遠雄大巨蛋表示,灌漿工程先減壓,不論何種原因造成裂縫,遠雄一定修到好[135]。對於大巨蛋施工造成松菸古蹟損害,北市文化局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67萬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2015年6月度開庭。遠雄聲稱工程沒問題,煙囪傾斜是因地震、豪雨等天災造成;文化局的律師表示,松菸全區都有毀損,市府已派員評估整體損壞狀況[136]

2015年10月20日,台北市文化局表示,遠雄已提出松菸古蹟修復工程,將分五區五期修繕,且獲文資委員會通過,預計每期3至6個月,但市府盼遠雄2年內完成松菸古蹟修復整個修復進度,2年的完工時程表尚待與遠雄討論。不過,第一期修復工程將於10月下旬啟動,紅點博物館場館可望在12月修復完成,工程進行期間,監測計畫仍持續,以確保古蹟安全無虞。[137]

衝擊和影響

  • 北市議員秦慧珠表示,大巨蛋已經拖在那裏沒有解決,獎勵民間投資也遭汙名化,招商成績還頻頻慘跌,從前年郝市府任內的9506萬美元,到柯文哲竟然跌到1279萬美元,今年還預估只剩101萬美元。以台北市中山設計產業園區開發案為例,標案「無人投標宣告流標」後竟還給國產署,讓獎勵民間投資的績效根本是0。而柯市府還規劃許多投資案如內湖影視音產業園區、南港轉運站等,但因為市議會舊址已經流標4次,其他案件也沒有具體進展。其中市議會舊址設定地上權50年開發案權利金新台幣60億元,在前市長郝龍斌任內但任內2度招商都流標。柯文哲上市長任後,2015年權利金下修到32.28億元,但仍乏人問津;2016年3月再第四度招標,將權利金下修至26億元,又再次流標; 2017年9月豪昱營造轉投資的金毓泰公司,以28.68億元拿下舊市議會[138][139][140]
  • 2016年2月松菸護樹志工團等團體召開記者會,要求北市府落實公民參與、資訊公開的精神,由台北市民共同決定大巨蛋的去留。針對北市府召開廉政透明與公民參與委員會聯席會議,討論大巨蛋行政聽證一事,民團批評大巨蛋的行政聽證不應該只限定在公安問題,要求行政聽證也應處理招標弊案、契約違法等議題,並應該把所有相關資料公開[141]。此外亦有民眾對此提出訴願,訴願人主張公開政府資訊本身即具有公益性,不問人民要求政府公開之動機及目的,即得依法請求公開,以免政府惟恐自曝其短或家醜外揚而阻撓公開,且為促進民主之參與,增進民眾對公共事務之瞭解與監督,暨供作學術研究上之用途,以落實「資訊共享、施政公開」之立法目的,故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請求公開大巨蛋開發案相關資訊[142]
  • 遠雄大巨蛋協力廠商自救會指出:「大巨蛋被柯市府以於法無據的『七項安全基準』勒令停工,迄今快11個月,下游包商無辜蒙受停工損失,估計高達70~80億元」(2016年4月16日為止)。巨蛋廠商自救會痛批台北市政府:「我們從無奈面對北市府的決策,積極提供後續復工的專業建議,可是後來漸漸發現,市府完全不在乎所謂的專業與法律,我們只是北市府打壓財團的政治工具,清算前朝政績的犧牲者」。自救會副會長陳瑞吉表示,北市府與遠雄巨蛋若要解約,最好盡快達成協議,並由市府出示「解約公文」,才能相信北市府和遠雄是認真的;協力廠商才能據以向發包廠商遠雄要求賠償工程款,否則大巨蛋合約仍存法律效力下,協力廠商無法據以向遠雄要求賠償。 [143]
  • 負責巨蛋體育館營運的李柏熹在2016年6月16日於國立交通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的演講中也指出:2016年原來是大型活動熱鬧在巨蛋舉辦的一年,已簽訂場地使用意向書的活動超過30個,天數超過200天,包括日本職棒讀賣巨人隊、美國職棒MLB、歐洲足球表演賽、國際拳擊賽等,還有美國、日本、韓國、香港以及臺灣的多位巨星,都已排定檔期,因為巨蛋驟然停擺,有的取消、有的改場地,嚴重傷害了臺灣的國際形象。這樣的傷害,絕不是一年半載可以修補得回來,即使巨蛋復工,可以預料,這些主辦單位都要等到巨蛋確實能開幕了,才會考慮來臺舉辦。因此即使巨蛋復工,第一年的活動量肯定偏低。與原來的計畫,2016年利用各種大型活動當作熱身與試營運,2017年順利迎接世大運,有相當大的落差。另外籌備中在巨蛋內的台灣棒球博物館,本來李柏熹已經蒐集超過12,000件棒球文物,也因為巨蛋的停擺,許多捐贈的文物紛紛被索回,造成棒球文物大失血,再度散佚各方。
  • 中華職棒聯盟會長吳志揚說,大聯盟一直到去年7月,仍希望經典賽其中一組預賽能在台北舉行,但大巨蛋完全沒進度,擔心天候影響賽程,根據可靠消息,台北已失去在自己家裡舉辦預賽的機會。
  • 大巨蛋工程爭議也影響到2017年台北世大運的舉辦,目前開閉幕場地將由大巨蛋移到台北田徑場舉行,同時還要在場中央增設6千個座位,但是外界質疑有安全問題,體育局表示設置都是參考韓國光州世大運,戶外場地也有雨天備案,人在東京的柯文哲更回應絕對安全第一。

近期狀況

  • 2016年8月3日,遠雄集團於下午在大巨蛋工地內舉辦普度與部分復工儀式,遠雄董事長趙藤雄致詞表示,想到參與的一千多位設計師、工程師、顧問及四、五千協力廠商、同仁遭受不白之冤,趙藤雄說讓他自己常常在室內暗自落淚。趙藤雄爆料,有某位藏鏡人處心積慮,想把遠雄擊倒;想將遠雄完成8成的工程,以2成的成本接手。趙藤雄當場親自宣示,即日起召集工班、陸續復工,「我們會遵照裁定書的內容,能做的會盡力守法、全力去完成,不能做的,絕對不會做。」面對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若遠雄復工,會請警察介入,趙藤雄則氣定神閒地說:「要來就尊重他。」但趙藤雄也怒批北市府都發局局長林洲民應該玩夠了吧?再玩下去對遠雄和林洲民都沒好處,對社會有嚴重傷害,就算不考慮遠雄,也要考慮蒼生。中國國民黨籍臺北市議員厲耿桂芳在2016年7月底針對全臺北市共456名里長,調查對大巨蛋去留意見,結果有55.23%的里長贊成大巨蛋復工。厲耿桂芳期盼柯文哲市長解決大巨蛋問題,順利復工興建完成。[144][145][146]
  • 2016年8月4日,台北市長柯文哲上午出席「北北桃基防災生活圈首長座談會」後受訪表示,會積極處理大巨蛋問題,這樣擺下去也不是辦法。柯文哲說,他過去是用執法者態度要遠雄申請建照,也許現在改變態度,叫遠雄不要意氣用事、詢問到底需要什麼幫忙,「也許用比較溫柔的態度,不是硬邦邦地等他回來申請,會好一點」。他說,讓趙藤雄與林洲民互相罵來罵去,事情不會變好,他會設法讓大家降溫,面對問題,趕快解決。至於林洲民本人對於趙藤雄批評,在臉書上表示,「你的公司踐踏台灣人的法律標準,在我的字典裡,送錢的人比收錢的人,可惡一萬倍」。甚至林洲民在臉書上罵「FxxK」的美式不雅髒話,林洲民的發言,也引起網友們提出正反看法。[147]無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政忠痛批林洲民,罵髒話又影射議會,要求柯文哲市長針對此事向議會報告。而林洲民表示臉書只是想表達「我生氣了」,而自己用藏頭詩罵髒話,「自以為是的美式幽默」向議員們道歉。[148]對此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表示,這是不理性且不成熟的行為,其發言甚至帶有髒話,淪為情緒性言語,林洲民說法無助釐清事實與判決。承包台北大巨蛋水電消防空調等工程的廷亞企業公司,已因周轉不靈倒閉,名下辦公室資產流入法拍市場,該公司位於南京東路兩層樓辦公室,合計坪數約98坪,總拍賣底價新台幣8296萬元,將於8月22日進行第1拍。楊舜欽表示,廷亞的確是大巨蛋水電承包商之一,因停工後相關工項無法繼續執行,受到影響,但遠雄已按合約付款。[149]
  • 2016年8月12日,針對2016年8月11日監察院針對大巨蛋案糾正北市府事件,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表示,尊重監察院糾正結果,並強調BOT契約是企業與民間同為夥伴關係,而非如柯市府主張要從中營利,柯市府也不應以大巨蛋作為政治工具。對於監察院指大巨蛋未按圖施工部分,楊舜欽表示,當時為了趕上2017台北世大運,必須先採技術規則取照,再依實際工程進度進行修正,同時交付台灣建築中心進行性能審查,並非不斷在施工過程修正圖說,而是依實際建築圖說施作。[150]
  • 2016年8月16日,北市府都發局在2016年8月17日審查遠雄集團提出「PC看台版工程」、「防洪抽排水工程」、「屋頂版工程」、「損害維修工程」等4個施工計畫書過程。公會和學者專者決議除PC看台版工程須重新審查外, 其餘修改相關細節後,就可進場施工 。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表示,遠雄提出4個施工計畫書中,除了「PC看台版工程計畫書」遭北市府都發局退回。楊舜欽說,PC看台版工程計畫為地下室基礎工程,用以支撐連續壁,因採用逆打工法,目前僅以構台暫時支撐,且在停工當下已有幾處構台拆卸,為避免支撐力道失衡引發危險,因此為必要施做項目,會中提及若北市都發局認為安全無虞列入記錄,遠雄沒有意見,後續經討論也同意遠雄再補充資料。[151]
  • 2016年8月17日,Yahoo TV直播節目侯漢廷遠山道風向,專訪遠雄巨蛋營運長李柏熹,從選址、商業設施比例、到巨蛋是否安全。為平衡報導,隔週採訪護樹團體代表游藝,提出堅持解約拆蛋的立場。[152]
  • 2016年8月21日,北市府都發局先前邀集公會及學者核准遠雄集團提出部份復工計畫書,包括屋頂鈦版工程等3項過關。中國鋼鐵公司聞訊後頗感欣慰,當初為大巨蛋承製的130公噸鈦版終於不再庫存。中鋼執行副總經理王錫欽表示,大巨蛋工程早先已交貨一批50餘公噸的帷幕用鈦版給承包協力廠商,目前正待加工後安裝,另外屋頂130公噸鈦版也擺了一年多,隨時可以交貨。[153]
  • 2016年8月26日,媒體報導,2016年8月25日週四,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台北市政府抗告,裁定遠雄可在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範圍內,確定對大巨蛋部分復工。北市府昨日表示,尊重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抗告。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表示,既然確定抗告駁回,遠雄照原裁定書執行。接下來,北市府都發局應該不需再為了抗告興訟,干擾復工計畫;希望大巨蛋案能回歸專業、回到法院裁定,雙方共同解決公安問題,以全體台北市民們人身安全為優先考量。[154][155][156]
  • 2016年8月31日,北市府都發局在8月30日午間收到遠雄集團提出的十四份防災維護計畫書,並全數完成起造人、承造人、監造人用印。都發局表示,六份計畫書已補齊資料,可即刻進場施作,其餘八份因內容龐雜,須再開會審查。對此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表示,遠雄早已「備料」多時,場內也陸續搭設鷹架,隨時都可施作;為維護遠雄商譽,遠雄會做好公安工程,絕對不會「假動工」。[157]
  • 2016年9月1日,媒體報導,北市府要求遠雄在2016年9月8日前「改善大限」目前僅剩下一周,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證實,市長柯文哲與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有見面,對台北大巨蛋無具體結論與交集。遠雄發言人楊舜欽強調,如果柯市府一直認為大巨蛋有上千億的產值,那就買回自營。針對柯市府指出遠雄送進的114頁公安改善方案,不但毫無退讓,甚至連一張設計圖都沒有。楊舜欽回應,該方案主要針對人流控管、及大巨蛋財務試算的標準提出書面資料,所以不會有任何建築設計圖,「柯市府提出要遠雄撤5千多坪的商業空間,但這無法用喊價的方式來決定公安的調整,所以該資料也提供模擬數據、人留控管的方式,總不能要求一家企業營運一個事業,要賠50年。」[158][159][160]
  • 2016年9月2日,台北市長柯文哲與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儘管兩週前再度見面,北市府在9月1日坦言,雙方對大巨蛋公安改善方案仍各說各話、依舊無具體結論,雙方面臨大巨蛋解約與北市府賠錢賠給遠雄,恐怕造成全民跟著買單危機。[161]
  • 2016年9月8日,台北市長柯文哲宣布,北市府暫時不行使大巨蛋合約終約權利,日後會繼續監督,他希望遠雄即刻開始改善大巨蛋相關公安問題,稍後將正式公文回覆遠雄集團。[162]
  • 2016年9月13日,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指出,目前召集約100名工人進場進行防颱工程,維護項目包括損傷維修、防洪排水系統、屋頂鈦板相關工程、全區地下室完整工程、防火披覆&防火漆、PC看台版結構及巨蛋帷幕牆等,防颱作業預計當晚完成。[163][164]
  • 2016年9月15日,遠雄集團近日印製「台北市政府違反採購法.安檢小組非法造假陷害」說帖一書,分送給台北市議會各議員。該書批評柯市府惡意打壓大巨蛋。[165]
  • 2016年9月17日,北市府都發局長林洲民在臉書上凌晨在臉書上發文,直接批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太囂張」,對此,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回擊,很難想像公務督導機關颱風天不防颱,還有時間批評民間企業。楊舜欽表示,9月16日晚上颱風夜,遠雄集團為保證大巨蛋工地確保安全,颱風夜當天也在加班,北市都發局身為公務督導機關在颱風天不全力防颱,還有這樣閒功夫發言。[166]
  • 2016年9月27日,中度颱風梅姬(2016年)襲台, 北市大巨蛋工地安全再受矚目,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表示,目前大巨蛋工地除早先已做好防颱措施外,這次會特別加強巡檢地下排水箱涵工程,確保工地安全。[167]
  • 2016年10月1日,巨蛋先生的巨蛋觀點臉書粉絲專頁當天發文表示:「(針對家拿大溫哥華市中心Rogers Arena與周邊大樓共同開發案)在市中心蓋這麼大的量體、容納這麼多人,加拿大也太不重視人命安全了。那些反對巨蛋的人,只剩下沒有國際觀的狹隘偏執。反正理盲濫情的台灣,總是有笨蛋買單。」。引起網友們紛紛留言。
  • 2016年10月3日,大巨蛋BOT契約屆滿10年,松菸護樹志工團等民間公民團體,前往北市府大門口抗議,痛批十年來全案風風雨雨爭議不斷,無論是監察院提出糾正或是北市廉委會的弊案調查結果,都已證實大巨蛋BOT契約自始就不應該存在,但卻未見標榜白色力量、追求公平正義入主北市的柯文哲市長,積極瓦解早已現形貪腐結構,還給台北市民們一個符合公平正義的交代,反而一再放棄可以跟遠雄終止契約機會,選擇追隨馬英九與郝龍斌前兩任市長腳步,繼續包庇護航續建大巨蛋這個「貪腐地標」。民間公民團體要求,北市府應召開大巨蛋公聽會,回應民間所提出質疑與爭議,也要公布歷來所有此案非機密文件給民眾檢視,也要求公布上個月與遠雄集團來往公文,並繼續進行北市廉委會第二階段調查。[168][169]
  • 2016年10月4日,美國職棒大聯盟亞太區副總經理金史莫(Jim Small)提到,大聯盟一直都有考慮,也渴望來台灣比賽,以經濟方面考量,台北大巨蛋確實對邀請大聯盟球隊來台有很大的助益。他也說到,大聯盟目前一直在觀察台北大巨蛋進度,一旦有更適合的場地,便會評估來台比賽。[170]
  • 2016年10月5日,台北市長柯文哲中午赴議會拜會台北市議會中國國民黨黨團,針對不少台北市政議題當面進行溝通。其中在台北大巨蛋部分,議員會後說柯文哲在會中表態,若環評委會員審查容留人數降至6萬人,北市府就不會要求遠雄集團砍商場面積,質疑這樣做法是把責任推給第三方。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目前北市府還是靜待遠雄提出的改善方案,北市府標準仍然是9萬人,但沒有限制遠雄集團一定要提出什麼數字,但至少要通過所有的審查[171]
  • 2016年10月7日,民主進步黨籍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在台北市議會質詢,柯文哲市長是否說大巨蛋容留人數降到6萬人次,貌似北市府退讓,根本歹戲拖棚;希望北市都發局給出明確的時程,她批評「八點檔連續劇也沒有演那麼久」。[172]
  • 2016年10月11日,民主進步黨籍台北市議員高嘉瑜質疑,大巨蛋好像無疾而終,遠雄集團是否要待柯市長卸任後另起爐灶,「以拖待變,市府與遠雄玩兩面手法?」對此北市都發局林洲民解釋,目前雙方已經有開會,北市府上周也發正式公文給遠雄集團,要求遠雄儘速遞件;都發局沒有權責說幾天內要繳交,只能行文遠雄「請你快一點」;以上周開會來看,整個感覺雙方目前已密集地討論如何推動。[173]
  • 2016年10月30日,當天下午,有護樹志工等團體共同發起「不拆巨蛋就完蛋」萬聖節反巨蛋遊行。不過有支持巨蛋的網友們在網路上留言,認為護樹志工等團體當初在大巨蛋工地圍籬掛海報、噴漆塗鴉寫髒話等不良行為極為荒唐。[174]
  • 2016年9月,營造商遠雄向北市府表達願意配合法規完成大巨蛋,並送交同意書,大巨蛋合約將暫不終止,但三個月過去,爭議仍在,大巨蛋始終沒有復工現象。
  • 2017年3月12日,台北市長柯文哲在2017年3月11日受訪時,關於針對2017世界棒球經典賽近日在韓國高尺巨蛋登場,由於台灣也曾爭取首輪主辦權,最後卻敗在韓國有顆巨蛋,因此有球迷們呼籲,希望北市府能僅快點蓋好大巨蛋。柯文哲回應,他反問:「蓋好巨蛋棒球就會打得比較好嗎?」引起網友正反兩極評論。從北市體育局到基層教練均認為,大巨蛋對於爭取舉辦國際賽事,進而帶動國內棒球發展,必定有正面幫助。不過都發局昨坦言,年底前重新開工似乎有困難;目前已通過台灣建築中心初審,但還需要送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備查與環評,這方面也要看遠雄資料的送件狀況,兩者都通過,才能向建築管理工程處申請設計變更,最後才能重新開工。[175]
  • 2017年3月20日,台北遠雄巨蛋臉書官方專頁po照表示,目前大巨蛋屋頂進行安全檢視維修。[176]
  • 2017年3月24日,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早也親自搭高鐵南下,主持探查在高雄打造遠雄集團創業50周年紀念地標豪宅「遠雄The One」住宅大樓建案工程。關於台北大巨蛋,趙藤雄表示,近期他親自會找時間一次講清楚,似乎暗示大巨蛋案近期會有爆炸性的進展。[177]
  • 2017年3月25日,巨蛋先生的巨蛋觀點臉書官方專頁po照顯示,目前大巨蛋內的機電設備已經產生生鏽。

[178]

  • 2017年4月12日,台北市長柯文哲至台北市議會備詢,面對大巨蛋案目前已停擺一年多,無黨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當場質問柯文哲,對大巨蛋案的態度,童還以過去退黨臉書留言「了不起、負責」這句話來問柯,是否針對大巨蛋案,使用「了不起、負責」態度來處理,柯聽聞後回應,現在大巨蛋案卡在內政部,柯竟直接脫口「甘我屁事」,柯文哲說,如果是北市審查大巨蛋案有問題,那他願意負責。[179]
  • 2017年4月13日,關於柯文哲脫口說出「現在卡在內政部」、「甘我屁事」等字眼, 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重砲回批,柯市府仍玩兩面手法,楊舜欽說,自柯市府在104年5月20日,違法勒令停工至今,若不是柯文哲,恐怕大巨蛋早就已經完工營運,世大運可以開幕,民眾可以享受好的體育休閒。楊舜欽怒批,該事件在事實上仍都是柯文哲的責任,話要講清楚,證據拿出來,請柯市長不要藉著污衊遠雄來矇騙社會大眾。[180][181]
  • 2017年4月20日,台北市議員再次會勘大巨蛋,遠雄表示,北市府勒令大巨蛋停工近1年11個月,,平均一平方公尺30處鏽蝕,共200萬構件有一半鏽蝕需除鏽。北市都發局副局長張剛維堅持,遠雄因未按圖施工,遭市府勒令停工,造成大巨蛋除鏽的損失,應由遠雄負責[182]
  • 2017年4月20日,台北市議員厲耿桂芳、鍾小平會同遠雄集團代表及北市府都發局官員等人會勘大巨蛋工地。結構土木技師莊金生表示,由於大巨蛋與購物商場共構體,靠近風雨容易吹到地方,鋼筋預埋上面呈現蠻多達到c級鏽蝕危險程度;厲耿桂芳表示,大巨蛋停工近2年,許多結構損壞非肉眼可見,包括鋼材鏽蝕、室內建材劣化電子設備恐將會失效等,總完工建造經費已飆逾新台幣400億元,她籲市府依進度讓遠雄速復工。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表示,若大巨蛋明天可以復工,包括除鏽作業,需花約1年10個月時間來完成除鏽,除鏽經費達新台幣4億元,目前大巨蛋安全不會有問題。台北市長柯文哲出席「新食器時代--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記者會,他受訪時回應,目前大巨蛋審查都是中央政府處理,責任並非北市府負責,而是遠雄自己設計有問題。大巨蛋廠商自救會在臉書上發出關於柯粉「17座樓梯消失」之說的整理文章,該照片表示「樓梯從沒有消失,消失的是你那顆部會思考判斷的腦袋」來諷刺柯市府。

[183][184][185][186]

  • 2017年4月21日,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在NOW news今日新聞網投稿表示,「大巨蛋停工就是柯文哲的責任。」,「停工兩年耗費龐大成本,遠雄尊重裁決修繕維護不容市長卸責。」[187]
  • 2017年4月22日,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下午出席位於新北市汐止遠雄「U TOWN」廠辦大樓的「IFG遠雄廣場」3樓「遠雄全國聯合銷售中心」開幕儀式,接受媒體受訪時表示,會在5月初舉辦說明會,把所有真相一次講清楚。痛批北市府擁有公權力還違法,從頭到尾無一句真話,操弄民粹,台北市會完蛋。[188][189]
  • 2017年5月23日,台北市長柯文哲上午赴台北市議會專案報告時,有部分議員們仍然持續關心大巨蛋進度,柯文哲坦言回應,在他任內完工「不太可能」,柯也放話指出,若遠雄還是「痞痞的」,會考慮解約這個選項。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回應,評定書取得內政部營建署認可後,將會去北市府掛件。[190]
  • 2017年5月24日,大巨蛋協力廠商樹花園股份有限公司發出聲明稿嚴正聲明,自2017年5月15日進場大巨蛋周邊工區,展開33棵行道樹斷根作業,連續8、9天都受到護樹團體人士們阻撓施工,造成該工程進度嚴重落後。樹花園公司表示,該公司是拿著核准函依法施工,對於違法闖入工區阻撓施工、不經查證胡亂指控樹花園公司惡意相關行為,都有蒐證,並保留法律追訴權。[191]
  • 2017年6月9日,目前大巨蛋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上個月經內政部、內政部營建署及台建中心評定通過後,在2017年6月8日,由內政部完成審議程序並核發認可通知書。雙方看法方面,北市府表示,遠雄集團還要完成都市設計審議、環境影響差異評估、變更建照等程序,才能允許大巨蛋復工。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表示,北市都發局蓄意刁難性能審查,導致項目變更,其中樓梯與附屬設施均為建築物內部之調整,依法屬建照審查範圍,並不是都審委員會審查範疇,而且經台灣建築中心性能審查委員會確認建築物防火避難之安全性,實在不需要再召開都審委員會。[192][193][194]
  • 2017年6月19日,北市都發局於6月18日赴台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專案報告,局長林洲民表示,中華民國自開國以來,每個案子都要經過都審程序,每次都審都有陳情室、媒體室,且開放錄音錄影,從都審開設以來就是這樣程序。體育局主導的BOT案合約應有因應機制,且2016年9月遠雄有一分同意書,清楚詳載,遠雄將完成都審、環評。對此遠雄集團回應,大巨蛋環評沒有變更,大巨蛋內部防火避難審查都已在台建中心完成審查,建築外部分根本沒有變動,依法只需再送都委會「報備」, 即可進行大巨蛋建照變更,因此不認為需要再送都審大會審一遍。遠雄集團表示,最快本周向北市府掛件;遠雄拒絕進入「公審式的都審大會」,任憑里長、民眾、公民團體向遠雄吐口水[195]
  • 2017年7月10日,針對柯市府要求遠雄不要再拖延,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回應,遠雄從未拖延,呼籲柯市府應先在內部達成共識,避免造成政策分歧。[196]
  • 2017年7月14日,大巨蛋工期展延仲裁結果出爐,遠雄巨蛋公司針對北市府以環評要求增加綠建築標章、工法調整為由,提出工期展延1452天,最後獲得展延922天。[197]
  • 2017年9月8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9月7日周四判決結果出爐,北高行政法院法官認為,北市府當時勒令大巨蛋「全面停工」,不僅影響遠雄集團商業利益,更重要的是可能影響工程周邊公共安全與市民生命保障,違反比例原則,因此判決在「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前提下,應准許部分復工,也就是與公安無關的部分仍維持停工處分。至於哪些具體項目可復工、如何進行,應由北市府與遠雄雙方透過專業技術人員協助,進行協商解決。另遠雄有79處未依照工程圖施作,如電梯位置、取消樓梯、柱子內縮、外牆外推、樓板挑空等等項目,法官認為符合建築法第58條第6款規定,勒令停工有理,維持原處分。雙方看法方面,台北市長柯文哲回應表示,雖然判決結果是預期中的很合理,遠雄是不按圖施工,所以停工,但如果涉及工地安全,像是颱風來了,板模要釘好之類部分,這本來就是要做的,因此這判決是合理判決。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回應指出,該判決證明當初柯市府勒令全面停工,不僅違反比例原則,同時也危及公共安全及無視市民生命保障,楊舜欽說,目前大巨蛋已通過性能審查,很遺憾法官並未考量,因此在拿到判決書後,會再研擬上訴。台北遠雄巨蛋在臉書上表示;「都發局於104年5月20日以大巨蛋有79處不按圖施工,勒令全面停工。遠雄從不否認,79處裡的17處,為了配合世大運的趕工,現場是先依照103年10月6日送性能審查,並於104年4月27日申請第三次建照變更的圖,來進行施工,沒錯,當時這些圖尚未通過性能審查與建照變更。」、「所以,都發局應該勒令全面停工嗎,法院證實了"不應該",不僅這樣的行政命令不符比例原則(依都發局的"處"的算法,大巨蛋應該是有幾萬、幾十萬、甚至幾百萬處的施工,多到無法算,卻因79處而全面停工),而且因為全面停工,還非常確定的造成了安全問題。」、「目前核准進行的14個工項,完成之後,巨蛋園區的外觀也幾乎算是完成,當然遠雄一定會復工完成。[198][199][200][201]
  • 2017年9月20日,北市府都發局證實,遠雄集團已在9月19日中午當天,將書圖、文件送進都審會,目前尚未檢視其內容,但考量個案特殊性,之後會將資料上網公開;預計3到4周後召開幹事會。北市環保局也透過新聞稿重申,106年6月底,遠雄曾提出申請變更車輛及人行動線體育館主體及商店配置調整等項目,依《環境評估法施行細則》應提出環差分析報告送審,其他變更項目如果有達到此施行細則「應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情形時,也要依規定辦理,換言之,大巨蛋案若要復工,仍須通過環評審查。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表示,身為開發商,必須要完成建照變更,所以將資料送入北市府,後續要經過都審、環評等程序,是北市府權責,若期間要遠雄補件或修改,能補就補、能改就改;不過,若還是提出開發商做不到的要求,那就回到原點,雙方繼續協商、仲裁訴訟[202]
  • 2017年10月5日,臺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議員秦慧珠、王鴻薇、厲耿桂芳、王威中,率領北市府都發局副局長張剛維、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等人共同現勘大巨蛋,工地持續進行除鏽、外牆、屋頂覆蓋等工程狀況,遠雄集團協力廠商日商大林組營造巨蛋所所長今井昌彥也在會勘時報告,除鏽工程太致完成,目前正進行核准14項工安項目。遠雄集團預估在2017年11月完封大巨蛋屋頂,2018年8月完成外牆及14項公安維護工程,復工後18個月大巨蛋工程就可完工。遠雄表示,目前停工造成直接及間接損害,遠雄都有在準備相關資料;張剛維回應,會依標準審議作業執行後續作業,停工訴訟案程序還在進行,需等法院判決結果出爐後才會進一步處理,北市府態度認為大巨蛋停工有據,目前談賠償問題還言之過早。台北市長柯文哲受訪表示,「怎麼會是政績?不是政績是善後吧!」。楊舜欽表示,北市府要求遠雄,清空1、2樓且不得施工,這部分遠雄難以配合,但後續還需經過雙方協商、市府審議等程序,希望審查過程提出變更條件是雙方都可接受。[203][204][205][206]
  • 2017年10月17日,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會第4次變更設計幹事會會議原定下午2時開始,遲約20分鐘才開始,再進行討論大巨蛋案過程當中,在大客車下客區變更方面,北市府與遠雄雙方毫無共識,該會議最後裁示,針對57輛大客車於菸廠路上下客的交通影響,幹事會要求遠雄補齊資料,下次再討論,全案退回。[207][208][209]
  • 2017年10月25日,台北市議會下午進行「107年度施政計畫及總預算案報告與詢答」,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質詢問台北市長柯文哲,大巨蛋展延案到106年10月25日到期,今天過後要怎麼辦?依照合約是否要解約或如何處理?柯文哲回應,若大巨蛋要繼續蓋,就要合法合理,「就要乖乖進來審查」。[210]
  • 2017年10月31日,台北地檢署偵辦遠雄4大弊案後宣判,全案共起訴趙藤雄、周勝考等31人被起訴,13人獲緩起訴。其中趙藤雄被求處共24年有期徒刑、周勝考求處10年有期徒刑、李述德求處10年有期徒刑、許銘文求處9年有期徒刑;時任台北市長,前總統馬英九是否涉及不法,將另案追查。[211]
  • 2017年11月1日,臺北市長柯文哲臨時抽出空檔,率領2位副市長跟局長們召開記者會強調,上任後對大巨蛋案不逃避、也不妥協,如今證明當初的堅持都是對的。柯表示:「30分鐘有現金5.5億,我都覺得實在是神通廣大,這怎麼弄得,作生意有賺就好,不要說太貪,老實講如果當年那個大巨蛋只有蓋3棟,有留足夠的空間,今天早就開幕了。」,柯文哲再次向遠雄董事長趙藤雄喊話,說做生意有賺就好,不要太貪心,否則現在大巨蛋早就蓋完了。對此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回應,第一點,包括趙藤雄先生在內,遠雄集團沒有任何一個員工,是因為大巨蛋弊案遭到起訴;第二點,就算因他案遭到起訴,也還沒有一審判決,請柯文哲市長沒有必要見獵心喜。台北地院在2017年10月31日開羈押庭,裁定趙藤雄須繳交保金新台幣5億5000萬元交保,另每日至三張犁派出所報到,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

[212][213][214]

  • 2017年11月23日,北市都發局表示,前天(11月21日)已收到遠雄集團補件,將檢視內容,最快2017年12月初將召開第2次幹事會。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表示,57輛大客車菸廠路上下客屬於臨時停車,交通衝擊並不嚴重,上次幹事會,雙方對是否要進行交評還有歧見,是否達到交評標準,到幹事會再討論。

[215]

  • 2017年12月1日,台灣蘋果日報記者向北市都發局局長林洲民求證證實,2017年11月22日上週三的遞件都審幹事會,但內容因無交評,都發局已於11月24日退回。目前要求一個月內限期補件。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出面駁斥:「並不正確。」同時也反問北市府:「知情人士究竟是誰?是否看過報告書之後,才對媒體放話。」楊舜欽回應,關於交通影響評估,已根據交通局發文內容回覆,本案僅大客車停車位變更,並未變更停車場出入動線,樓地板面積也未增加,另詳列交通變更說明報告,與停車配置交通動線規劃,怎麼會說遠雄沒有回應?楊舜欽指出,文化局部分已經按要求避開松菸北側,在基地內上下客,也已經詳列在大客車管理說明報告書,遠雄並沒有不予修正或是如都發局所說不予回應。

[216][217]

  • 2017年12月4日,北市府隨即發文至內政部,詢問2011年大巨蛋評定書「合法性」;上周內政部回文,指大巨蛋的認可通知書一共核發共3次,每次核發新版、同時廢止舊版,大巨蛋的建照依舊有效力,換言之,大巨蛋又回到市府、遠雄過招。[218]
  • 2017年12月5日,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松菸公園催生聯盟等各護樹與公民團體,上午赴行政院前,先赴立院抗議,各護樹與公民團體表示,內政部以「台建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涉嫌圖利尚未判決確定」為由,駁回護樹團體「撤銷或廢止大巨蛋案歷次已核准的防火避難性能評定書與認可通知書」申請,對於內政部駁回申請一事,目前向行政院提出訴願。[219]
  • 2017年12月12日,監造建築師羅興華徐少游之前遭到北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審議移送,被處以停止執行業務兩年懲戒,兩人不服向內政部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提出覆議在2017年12月1日覆審結果為,該會認為大巨蛋工程確未按圖施工,徐姓、羅姓兩位建築師,未善盡監造義務、簽證不實,維持停業兩年懲戒。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表示,會再了解懲戒理由,而遠雄巨蛋公司這邊,將會研議協助2位建築師進行後續行政訴訟。[220]
  • 2018年1月3日,台北市政府前財政局局長李述德,被控在大巨蛋案中圖利遠雄集團,被求刑10年有期徒刑,與同案被告台建中心執行長許銘文、遠雄人壽總經理趙信清、遠雄建設副總經理許自強等人,共同聲請限制出境解禁;而台北地院在106年12月22日開庭調查,法官裁定駁回4人聲請限制出境解禁,都維持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指控遠雄集團,大巨蛋工地施工不當,導致一旁市定古蹟松山菸廠鍋爐爐房地基下陷、煙囪傾斜等,台北地檢署花了2年時間進行調查,最後認定遠雄營造、大林組營造及遠雄巨蛋事業公司及8名相關工程人員施作時並無毀損故意,且有些損害施作並無關係,將全案不起訴。北市府都發局局長林洲民在2018年1月2日證實,遠雄集團已在2017年12月31日補件,並預計在2018年1月17日,召開二次幹事會;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證實,遠雄在上月底前,針對幹事會所提出補正事項進行補件,包括上、下客地點,將由原訂松菸倉庫改往旅館前方。另外,幹事會委員要求其他補正事項,遠雄都有提出回覆,屆時再看幹事會有何意見,會在會中再進行溝通討論。

[221][222][223][224]

  • 2018年1月17日,2017年10月召開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幹事會遭退回。大巨蛋今天二度闖關,遠雄依照北市府要求,提逃生電腦模擬參數及大客車上、下客詳細交通計畫;幹事會決議,大巨蛋逃生電腦模擬參數交由都審會定奪,也須補充詳細交通分析,修正後送都審大會審議。[225]
  • 2018年1月22日,遠雄集團之前已經公告,將對大巨蛋於台北市光復南路、忠孝東路側33棵行道樹進行移植作業,移植至南港區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當天早上護樹團體與相關人士到場阻攔移樹作業,與樹花園公司工人們再次發生衝突。其他聲援民眾也高舉標語「柯趙聯手移老樹,護樹柯變柯騙子」。[226]
  • 2018年1月22日,針對護樹團體阻攔大巨蛋移樹作業事件,遠雄發言人楊舜欽表示:「移樹按照合約是市政府應辦事項,是柯市府要遠雄公司幫忙執行移樹工程。」楊舜欽表示,移樹在BOT合約並不屬遠雄工項,對於現場以護樹為名義的黨派或團體來進行陳抗,應該是柯市府要考量到風險,遠雄必然在安全無虞下的狀況才能執行工程。[227]
  • 2018年1月28日,33棵樹將移到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南基地,卻爆出移植地點積淹水,連日排不掉,護樹團體批評北市府應要求遠雄停工,別把樹泡在水裡爛;移樹廠商認為,北流「整體排水工程」應一次到位,否則樹木死亡風險大。北市新工處指出,北流中心正在施工中,分成北基地、南基地,後者預計2019年4月才能完工,至於景觀工程、排水工程,都是收尾階段才可能施作。大巨蛋上週進行移樹工程,護樹團體、移樹廠商僵持近一週。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表示,移樹屬於北市府應辦事項,工地有陳抗團體,應該是北市府須考量風險,待公權力解決,目前是最佳移植季節,若冬天過了樹若仍移不走,到時看歸咎於誰。[228]
  • 2018年1月30日,台北市長柯文哲繼愛滋器捐案、大巨蛋下游廠商不滿停工不符比例原則後,遭到大巨蛋廠商自救會及松菸公園護樹團體相繼到監察院告發,柯恐要第三度被監察院約詢。[229]
  • 2018年2月22日,由於大巨蛋33棵樹移樹移至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工程,目前遭到護樹團體抗爭及移植地點積水,恐遲至2018年年底大選、下個冬天才能移樹。[230]
  • 2018年3月7日,中國國民黨台北市長初選參選人、前立委孫大千,提出3個解決方法與打造大巨蛋為耐震防災基地。[231]
  • 2018年3月20日,遠雄集團在2018年3月18日發函給北市府,要求大巨蛋案暫緩於2018年4月3日進入都市設計審議大會。北市都發局在3月19日回絕並要求照常舉行都審大會;北市都發局上周表示,大巨蛋因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第97條、127條,演唱會觀眾席若低於地面7公尺以下,未來恐不能辦演唱會,除非重回台灣建築中心審議,讓大巨蛋復工再現變數。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受訪表示,大巨蛋這次變更案未涉及「建築技術規則」第97條、127條,內政部營建署也已發函解釋,都審也非建築技術規則主管機關,遠雄不可能重新申請性能審查、回到台建中心。若北市府不同意暫緩,遠雄不排除撤件。[232][233]
  • 2018年3月21日,美國在台協會處長梅健華表示,AIT內湖新館今年夏天會蓋好,儘管有人說蓋8年才蓋好沒什麼好驕傲,他狠酸表示至少我們比台北大巨蛋早蓋好。台北市長柯文哲上午出席非營利幼兒園揭牌活動時回嗆,若有美國政府撐腰一定改得更快。對於大巨蛋案遠雄遲不送件,柯表示一定要送件,已經講很清楚,很多人在看不會放水,就是進大會審、公開透明,如果大眾可以接受,北市府也不會刁難。[234][235]
  • 2018年3月22日,大巨蛋廠商自救會發出貼文,顯示大巨蛋維護工程中的屋頂底板已將鋪蓋完,接下來將要蓋上鈦板;該自救會表示:「看樣子屋頂已經弄得差不多了, 維護工程依然在進行, 但這幾天的新聞震撼彈, 著時令大家非常擔心阿!」[236]
  • 2018年3月24日,台北市前副市長、無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邱文祥表示,若當選,會安全把大巨蛋蓋好。[237]
  • 2018年3月30日,北市府都發局預定於2018年4月3日,召開都審會審議大巨蛋案,但遠雄集團決定申請撤件。北市府都發局長林洲民批遠雄此舉浪費社會行政資源,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回擊回應,遠雄在2018年3月9日接到北市都發局來函,針對大巨蛋逃生梯、球場座位等安全問題,要求必須重新設計,才能申請變更建照復工,但大巨蛋於2011年核准建照,早經都發局依法審查程序核發,現在又來質疑當時建照適法性,已超出都審範圍,樓梯是原先建照就已存在,全都符合技術規則,球場觀眾席座位使用的核准都與都發局2011年原核准建照時相同,從核發起都沒有變更過,內政部也已函釋。因此遠雄集團與遠雄巨蛋公司決定先撤件,撤件後仍會努力協調針對法規釋疑,再行遞件申請都審變更在會外釐清之後再行遞件,期待都委會在公平、公開且合於法規的前提下進行審議。[238][239]

[240]

  • 2018年5月14日,台北市長柯文哲強調,北市府的立場並未改變,就是堅持公安、依法行政、依約辦理,市府審查一定是公開透明,必要時也可找中央幫忙,會將大巨蛋逃生問題做得更安全。
  • 2018年12月17日,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在「蔡柯會」時,向總統蔡英文提到大巨蛋與國父紀念館中間可以興建挖一條疏散地下道,連結國父紀念館廣場作為疏散場地,不過因國父紀念館是文化部管轄,所以要求中央協助;文化部回應,北市府主張的大巨蛋連通道,涉及文資審議劃定範圍,希望柯市府先整合內部相關資訊,文化部長鄭麗君更直言,需要北市府清楚表達(地下道)要不要續建,若要續建,要把完整的規劃提出來。對此柯文哲回應,大巨蛋不拆就是要蓋,但要蓋一定要安全,不能不管公安,要解決安全問題。[241]
  • 2019年2月12日,台北市政府和遠雄集團雙方達成共識,重啟移樹工程,遠雄也趕於2019年1月31日送出移樹計畫,移植地點從原本的台北流行音樂中心,改為大巨蛋園區內。[242]
  • 2019年2月28日,無黨籍臺北市議員邱威傑在臉書發出一則影片表示,他接獲民眾陳情,光復南路在2019年2月22日進行大巨蛋開挖水電工程,懷疑遠雄違反停工規定,偷偷違法復工大巨蛋,私自進行施工,因此邱威傑帶著助理團隊、投訴民眾北市新仁里里長吳建德及北市府官員等,前往大巨蛋會勘,會勘結果,北市府允諾,在整合工程計畫提出之前,不會輕易讓遠雄集團提出水電工程動工。[243]
  • 2019年3月14日,臺北市定古蹟松山菸廠鍋爐房地,在2015年出現地基下陷、煙囪傾斜,台北市府環保局認定大巨蛋施工不當造成,因對遠雄巨蛋公司開罰新臺幣150萬元,並命負責人趙藤雄參加8小時環境講習,遠雄巨蛋不服並提起行政訴訟抗罰,一審認為開罰有理,2017年判該公司敗訴,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在二審認為環保局舉出開罰理由不符合相關法規,改判撤銷150萬元罰鍰及參加講習的處分,要北市府環保局另作適法處分,全案確定。[244]
  • 2019年3月16日,無黨籍臺北市議員邱威傑在YouTube發出一則影片表示,2月原和北市府協調,希望大巨蛋周邊維護工程能一次整合施工,並約定3月18日開會,沒想到竟在3月16日深夜,發現大巨蛋移樹工程要正式進行,才得知北市府體育局早就做好決議,違反當初的協議,讓邱威傑忍不住與北市府官員當場強烈不滿失態痛罵這是偷襲。對此北市府體育局參議、大巨蛋籌備處副執行長陳世浩回應澄清表示,該移樹計畫在2019年3月8日通過了,本來預計在3月18日要跟議員邱威傑說明,但是一直聯繫不上。陳世浩強調只是誤會,也符合法令程序。

[245] [246] [247]

  • 2019年3月28日,北市都審會再次審查台北大巨蛋案,依照2019年1月的會議決議,遠雄必須在本次會議,以建築物內59833人,加上戶外人數13733人,進行電腦疏散模擬,並以安檢標準「逃生步行速度每秒1.2公尺」、假設災害發生時「逃生步行速度每秒0.6公尺」進行電腦逃生模擬,然而遠雄僅提出「逃生步行速度每秒1.2公尺」模擬版本,並將45分鐘模擬動畫,濃縮為1分鐘播放,讓多數委員認為,遠雄不尊重前次決議,要求遠雄備齊資料再做審查,大巨蛋案仍舊持續卡關。[248]
  • 2019年4月30日,台北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台北市政府停工處分無違誤,判遠雄集團敗訴定讞。對此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在5月1日上午現身受訪表示,遠雄尊重北市府裁量權,遺憾是市府選擇最重方式;但不影響大巨蛋建照變更,目前雙方仍朝履約方向走。[249]
  • 2019年5月15日,遠雄集團在5月初重新新版大巨蛋都審內容防災疏散模擬補件,表達難以執行「每秒0.6公尺」的模擬參數,遭到北市府打槍駁回。北市府都發局解釋,主要希望遠雄能進一步說明,並已將模擬結果分送給各委員,避免上次都審狀況。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表示,依照台灣建築中心的模擬工具,許多模擬參數是固定的,無法特別指定「每秒0.6公尺」,況且上次都審會沒強制一定要做,既然北市府希望補充說明,之後會再補內容,但何時重新送件的期程仍不確定。

[250]

  • 2019年9月7日,鏡周刊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遠雄集團董事長趙文嘉在2019年8月中旬,雙方達成共識,針對攸關公安的大巨蛋園區容留人數,遠雄集團同意讓步,回到環評的59,833人次,商場也可望變更為商辦大樓以降低人流,此外,遠雄還首度同意訂定「超額盈餘」條款,盈餘達標後,一定比例上繳市府,讓BOT合約中零權利金的爭議獲得解套。遠雄總經理湯佳峰表示,若通過都審、順利在3個月內拿到建照,大約還需要一年半才能完工,若2019年底順利復工,大巨蛋最快預計在2021年中旬就可完工。[251]
  • 2019年10月14日,大巨蛋在第7次闖關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後終獲通過[252]
  • 2019年12月3日,台北市政府已於2019年10月確認遠雄集團提出退縮方案,預計大巨蛋園區內商場棟與影城棟一樓室內空間,將退縮106坪,並增加5處出入口;戶外景觀設施也將退縮46坪。[253]
  • 2020年3月25日,台北市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經討論後,最後審議修正通過環差報告,並要求遠雄集團在一個月內提出報告修正內容,包含維持原核准綠覆率、和環評委員及相關機關提出意見。北市府環評委員會也提出附帶建議,就是遠雄集團必須應積極處理附近里民提出對有關鈦板反光、交通動線及文化園區生態池水位等問題,意味著大巨蛋復工在望。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表示,目前等待營建署做最後認可,一旦核准後將立即向北市府申請復工,盼望6月底前取得建造復工許可。台北捷運公司表示,北捷行控中心皆會因應人潮,彈性調整捷運班距,未來大巨蛋活動,行控中心皆可彈性因應。[254][255]
  • 2020年8月7日,台北市政府建管處已同意大巨蛋工程復工,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表示,將按照排好的工程項目陸續進駐施工,若一切順利,大巨蛋可望預計在2021年底完工、2022年可望正式開幕啟用。[256]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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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5. 大巨蛋案環差分析報告修正通過 復工在望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2020/03/25 14:18(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5日電)
  256. 大巨蛋復工激勵 遠雄建股價開紅盤工商時報 蔡惠芳 2020.08.10
  257. 北市府同意大巨蛋復工 遠雄:2021年底竣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2020/08/08 16:59(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8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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