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法念處經

正法念處經(梵文:Saddharmasmṛty-upasthāna sūtra)為說一切有部正量部中,所敷衍集成之佛典,收入在大正藏的〈經集部〉。在元魏時由瞿曇般若流支翻譯為漢文,總共70卷,藏文大藏經有比較完整的譯本,其內容解說六道的各種善惡業報,並含有相當多的阿毘達磨式之教相,與說一切有部有十分類似之處,也有不同處,可能是屬於接近有部的某部派[1][2]。本經有《妙法聖念處經》和《諸法集要經》兩種晚出、受到大乘佛教教義潤飾的略集本[3]

概論

正法念處經解說十善業及十惡業,觀察生死可厭。描述地獄、畜生、餓鬼等的惡道,也介紹龍、阿修羅、四天王天、忉利天、夜摩天等非人的世界。最後開示了「身念處」的修行方法。

部派宗義

正法念處經所載之阿毘達磨教相:

記述了十七種中陰有[4]。在部派佛教當中,中陰身說一切有部正量部的主張,分別說部大眾部中的諸多部派反對中有學說[5][6]

記述了煖、頂、忍、世第一法的次第[7]。在部派佛教當中,此為《大毘婆沙論》在見道位前所立的四善根位說一切有部身論《發智論》(公元前150年)僅論到三事:世第一法、頂、煖,尚無明確組立也沒有位。煖、頂、忍、世第一法的次第建立,應出於妙音(Ghoṣa,公元一、二世紀人物)[8]犢子部見道位前,則是立忍、名、相、世第一法,名目次第不同[9]分別說部大眾部中的部派不作此說,而有立「種性地法」者[10]

記述了三無為法。在部派佛教當中,說一切有部正量部譬喻師立三無為,化地部大眾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等皆立九無為,有分別論者立四無為[11]南傳上座部只稱涅槃為無為,這繼承了《阿含》的說法。《舍利弗阿毗曇論》說到非聖七無為和「法入」九無為。《大毗婆沙論》和《論事》中,介紹了各部派的無為論,關於無為,部派佛教的解釋莫衷一是[12][13]

九十八結使。據傳此為發智論主的創說,而為說一切有部犢子部所採用。分別論者不做此說,以佛經只說隨眠有七種,此說非契經所說[14]

記述十大地法,以及依此展開的四十種心所法類型。在部派中,此為說一切有部的創說,而源自品類論[15]經部師室利邏多不承認十大地法,而只立三種心所。以契經有說此文句,而十大地法為部派論師立說之故[16]。南傳上座部《法集論》、分別論者(可能為法藏部)《舍利弗阿毘曇論》中,也散說心所法,而不用十大地法的方式分類。

考證

根據古代唯識學者的說法,正法念處經許「蛇眼聞聲」,此為正量部宗義,非屬大乘義。眾賢等師(迦濕彌羅國師)不誦此經[1][17]

水野弘元考究本經「心所法」分類,發現與說一切有部相近,都說四十心所法。而在心所法的列舉順序和細部項目、對布施的成立要件,皆和瞿沙(Ghoṣa)的甘露味論相當雷同。而推斷本經可能是由和瞿沙(健馱羅國師)有關係的人所造作,或許是公元二世紀左右。《國譯一切經》的解題,則認為本經的成立比大毗婆沙論龍樹大智度論晚,當在公元五世紀末以後[1]

印順法師認為,由內容來說,如阿修羅業果,沒有自成一品。又如經說十大地法,三無為法,十一種色法;十大地法,十大煩惱地法,十染汙地法,十大善地法的四十心所法分類;四諦十六行相四加行道等說法,都與說一切有部雷同[18]。可能是西北印度的學者,敷衍[註 1]成如此龐大的部帙,在公元三、四世紀時集出[3][19]

參考文獻

  1. 水野弘元. . : 333–352.
  2. 水野弘元. . 2000.
  3. 印順. .
  4. 《正法念處經‧畜生品一》:「此中陰有分,若本不行佈施持戒,是人則生暖水之中,口常乾燥,如觸灰汁,以本業故。」
    《正法念處經‧觀天品》:「復次諸天子。有十七種中陰有法。汝當係念行寂滅道。若天若人念此道者。終不畏於閻羅使者之所加害。何等十七中陰有耶。所謂死時。見於色相。若人中死。生於天上。則見樂相。見中陰有。」
  5. 《異部宗輪論》:「此中大眾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本宗同義者……都無中有……其化地部本宗同義……定無中有」
  6. 釋慧悟. (PDF). 大專學生佛學論文集2013. [2016-12-21].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12-22).
  7. 《正法念處經‧觀天品之十三》:「若於出入息,善知十六斷,暖法及頂相,忍法逆順觀。知世第一法,次第知真諦,知次第正法,不失於善道。解脫於三結,破壞八種有,勇猛斷惡道,故名須陀洹。有漏不善法,決定行惡道;流趣於涅槃,故名須陀洹
  8. 印順. . 妙音也是西方的大論師,著有『生智論』,論名顯然受到『發智論』的影響。在『大毘婆沙論』中,妙音說到了世友的『品類論』,提婆設摩Devaśarman的『識身論』,所以要比世友遲一些。『發智論』說到世第一法laukikâgra-dharma,頂mūrdhāna,煖uṣma-gata,沒有說到忍kṣānti。「妙音生智論說:云何煖?云何頂?云何忍?云何世第一法」?有部的「四順抉擇分善根」,可能到妙音才完成。
  9. 印順. .
  10. 大毘婆沙論》:「他於此世第一法,起多誹謗。……於名起誹謗者,謂或有說:此名種性地法,不應名世第一法。」
    窺基異部宗輪論述記》:「性地法者,即世第一法,如毗婆沙第三卷說。此說:從發心,乃至第一法,(大眾部)皆說有退;以世第一法,多念相續故,便有退;非退初果時,其亦隨退,今名為退;未至初果,住性地時,便有退故。」
    舍利弗阿毘曇論·非問分·品》:「云何人?若人,次第住凡夫勝法,若法即滅,上正決定,是名性人。」
    清淨道論》:「其次是種姓智,轉入於道之處故,非屬於行道智見清淨,亦不屬於智見清淨。在此兩者之間無清淨之名稱。然,入此觀之流故稱為觀。……時,一切相及轉起之所緣為障礙而現起時,有「隨順智」彼瑜伽者,其習行之後,以無相、不轉起、離有為行、涅槃為所緣,超越凡夫種姓、凡夫名稱、凡夫之地,進入聖者種姓、聖者名稱、聖者之地——對涅槃所緣行最初之轉入、最初之念慮、最初之專念——對於道完成無間、等無間、習行、親依、非有、離去之六種緣之狀態,達頂點為觀之最高——不轉入而生起「種姓智」。」
    印順. . 以「忍」為修行的位次,是契經所沒有明說的。事實上,『發智論』主也但說三法,並沒有加以綜合的條理。暖、頂、忍、世第一法的組成四加行,是經文所沒有,是論師所組成的...這樣,犢子部立忍、名、相、世第一法為四加行,就不覺得稀奇了。進一步說,大眾部稱世第一法為性地,不是一剎那;不立四加行,還是古代素樸的教說呢!
  11. 《正法念處經‧生死品》:「彼法入中攝三種法。謂數緣滅。非數緣滅。及以虛空所有無法皆法入攝
    《成唯識論學記》:「述曰。次例破餘。謂大眾部一說出世鷄胤。皆立九無為。一擇滅。二非擇滅。三虗空。四空處。五識處。六無所有處。七非想非非想處(無色蘊細。別有無為)。八緣起支。九八聖道支(令彼染淨不雜亂性)。化地部亦立九。一擇滅。二非擇滅。三虗空。四不動。五善法真如。六惡法真如。七無記法真如。八聖道真如。九緣起真如。正量及譬喻。立三無為。無有體性。分別論者。立四無為。謂虗空等三。及緣起無為。……此重總破以上諸部。且薩婆多。許三無為。」
  12. 平川彰. .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2月23日). 巴利上座部只稱涅槃為無為(Dhammasavgani p.244),這繼承了《阿含經》的說法...據《婆沙論》,分別論者也主張緣起無為。此外《婆沙論》和《論事》中,介紹了各部派的無為論,關於無為,部派佛教的解釋莫衷一是。
  13. 水野弘元. .
  14. 《正法念處經‧餓鬼品》:「九十八種諸結使 如是等法行三界 」
    龍樹大智度論》:「煩惱名一切結使。結有九結。使有七。合為九十八結。如《迦旃延子阿毘曇》義中說。十纏九十八結為百八煩惱。《犢子兒阿毘曇》中結使亦同。纏有五百。」
    順正理論》:「分別論師作如是說:無九十八所立隨眠,經說隨眠唯有七故。謂契經說:『若欲永斷七種隨眠,汝等從今應於我所勤修梵行。』由此故知:正理論者唯依自計立九十八隨眠。若離聖言依自計立,則應許有無量隨眠。」
    大毘婆沙論》:「復次,為止著文沙門意故。謂:有沙門執著文字,離經所說,終不敢言。彼作是說:誰有智慧過於佛者?佛唯說有七種隨眠,如何強增為九十八!為遮彼意,廣七隨眠為九十八」
    大毘婆沙論》:「唯除五結及九十八隨眠,此中應除如是二論。所以者何?一切阿毘達磨皆為解釋契經,此二論既非契經所說,是故應除。由此尊者妙音作如是說,一切阿毘達磨皆為釋經,因如是如是經,作如是如是論,非經說者皆應除之。」
  15. 印順. .
  16. 順正理論》:「彼上座言,無如所計十大地法,此但三種,經說俱起受想思故。豈不彼經亦說有觸,如彼經言,三和合觸。經雖言有觸,不說有別體,故彼經言,如是三法聚集和合,說名為觸。故無如所計十大地法性。」
    《成唯識論學記》:「多興諍論,或說唯三,謂受想思(經說五蘊故)。或說有四,加觸。或說有十,謂十大地。或說十四,加貪瞋痴慢。」
    《正法念處經‧觀天品》:「諸天子。又觀十種大地之法。何等為十。一者受。二者想。三者思。四者觸。五者作意。六者欲。七者解脫。八者念。九者三昧。十者慧。是名十大地法。……諸天子。復有十種煩惱大地。若有受行如此法者。臨命終時。為閻羅使。自在繫縛。何等為十。一者不信。二者懈怠。三者不念。四者亂心。五者愚癡。六者不善觀。七者邪見解脫。八者不調伏。九者無明。十者放逸。是名十法煩惱大地。……諸天子。復有十種染地之法。何等為十。一者瞋。二者恨。三者不悔。四者堅。五者幻。六者諂曲。七者嫉妬。八者慳。九者憍慢。十者大慢。是名十種染地法也。……復有十種善大地法。何等為十。所謂不貪不癡。有慚有愧。有信調伏。不放逸精進。捨離不生侵惱。是名十種善大地法。」
  17. . 正法念經云:因位五識亦許互緣,如蛇眼聞聲,如何會釋耶?答:疏自會,是正量部師義,非大乘義。大乘不許蛇眼聞聲,以蛇眼可有識根等故。
    《成唯識論學記》:「眾賢等師不誦正法念經,但信對法,依彼計破。然正法念經,是正量部經,涅槃隨彼轉,非真實理,故非所依」
    《正法念處經‧身念處品》:「復次修行者,隨順觀身,如閻浮提中,欝單越中,弗婆提中,三天下人,聞聲差別,瞿陀尼人耳識緣聲,如是不耶?彼以聞慧,或以天眼,見瞿陀尼人,眼識聞聲。如閻浮提中蛇虺之類,眼中聞聲。瞿陀尼人,亦復如是。如隔障礙,聞眾音聲,見眾色像,亦復如是。以法勝故」
  18. 《正法念處經‧生死品》:「彼法入中攝三種法。謂數緣滅。非數緣滅。及以虛空所有無法皆法入攝。……所言色者。謂十色入。云何眼識。非見非對。見對見色。如是耳識。非見非對。云何取聲。如是鼻識。非見非對。云何取香。如是舌識。非見非對。云何取味。如是身識。非見非對。云何取觸。云何如是。彼外五入。此內五入。……第十一者。名為無作。是色所攝。……此無作色。乃是一切善法之柱。此如是等十一種色」
    《正法念處經‧觀天品》:「諸天子。又觀十種大地之法。何等為十。一者受。二者想。三者思。四者觸。五者作意。六者欲。七者解脫。八者念。九者三昧。十者慧。是名十大地法。……諸天子。復有十種煩惱大地。若有受行如此法者。臨命終時。為閻羅使。自在繫縛。何等為十。一者不信。二者懈怠。三者不念。四者亂心。五者愚癡。六者不善觀。七者邪見解脫。八者不調伏。九者無明。十者放逸。是名十法煩惱大地。……諸天子。復有十種染地之法。何等為十。一者瞋。二者恨。三者不悔。四者堅。五者幻。六者諂曲。七者嫉妬。八者慳。九者憍慢。十者大慢。是名十種染地法也。……復有十種善大地法。何等為十。所謂不貪不癡。有慚有愧。有信調伏。不放逸精進。捨離不生侵惱。是名十種善大地法。」
    《正法念處經‧觀天品》:「諸天子。所謂是苦聖諦因緣有故無常。敗壞故苦。離人故空。不自在故無我。如是四種分別。觀苦聖諦。行者觀苦聖諦已。觀集聖諦。四種分別。云何分別。所謂行相續轉故。集相似果流轉諸有故。因一切性流轉有故。勢力不相似相續緣有故。行者復觀苦滅聖諦。四種分別。諸天子。云何行者分別修行苦滅聖諦。捨一切衰惱故。滅煩惱火離故。一切法第一寂滅故。清淨法出生死故。行者復觀道聖諦。四種分別。諸天子。云何行者分別觀察。所謂得不退處故。道不顛倒故。一切聖人所住法故。以無礙斷除生死衰惱出世間故。是名十六種修行之法。……若於出入息,善知十六斷,暖法及頂相,忍法逆順觀。知世第一法,次第知真諦,知次第正法,不失於善道。解脫於三結,破壞八種有,勇猛斷惡道,故名須陀洹。有漏不善法,決定行惡道;流趣於涅槃,故名須陀洹」
  19. 印順. .
  1. “敷衍”的本意爲敷陳衍生,即散播蔓延、傳播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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