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道

見道梵語),又稱見諦道見諦,佛教術語,為修行位階之一,由說一切有部提出。是以無漏智來觀察四聖諦之後得到的成果,經由修行順決擇分而成。見道,修道與無學道,為進入涅槃的三個位階;見道位之後,就進入修道位,相當於四向四果中從須陀洹果至阿羅漢向;阿羅漢果即無學位。瑜伽行派則以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與無學道合稱。

概論

見道的方法,是現觀四聖諦[1],斷見所斷[2]隨眠煩惱[3];根據修行者本身的狀況,可分為隨信行(梵文:śraddhānusārin)與隨法行(梵文:dharmānusārin)二者[4],離凡夫地,入「正性離生」(梵語:samyaktva-niyāma[5];巴利語:sammatta-niyāma)[6],或稱入「正性決定」(梵語:samyaktva-niyata;巴利語:sammatta-niyata)[7],尚未得須陀洹果。若未得須陀洹而中間不死,必得須陀洹果[8]。見道時要斷除的煩惱,也稱為見惑

各派見解

阿含經》有二十七賢聖[9],見道則脫離凡夫而入賢聖[10]

說一切有部

說一切有部大毗婆沙論》,將分為凡夫和對應四沙門果的七聖者[11],凡夫可有三種善根:順福分、順解脫分順決擇分[12]順決擇分中有四法:煖(梵語:ūṣman)、頂(梵語:mūrdhan)、(梵語:kṣānti)、世第一法(梵語:laukikā agra-dharma),有關學說是《發智論》最重要的理論貢獻之一[13]

從世第一法,入苦法智忍,就名為入「正性離生」,八智八忍的十六心中,前十五心為見道位,特稱見道十五心,而第十六心屬修道位,亦有異說「十六心皆是見道」[14]。對於次第證者而言,「見道位」就是預流向,而預流果,一來向、果,不還向、果,阿羅漢向,這六個階位稱為「修道位」。見道位與修道位屬於有學位,最後阿羅漢果屬於無學位。

凡夫位之超越證者而言,以世俗道修有漏之六行觀[15],已斷除修惑之一部份,故隨其斷惑程度[16],可於第十六心證得預流果、一來果或不還果之一。修道,則指以上之果位乃至阿羅漢向之間之階段。

漢傳佛教傳統判教理論,總結一切有部學說,在其七聖位之前立七賢位,依次為合稱「三賢位」(外凡位)的五停心觀、別相念住、總相念住,及合稱「四加行位」(內凡位)的煖法等四善根;也稱七加行,即是進入聖位之前的加行位[17]

犢子部

異部宗輪論》记载犢子部宗義:「即忍、名(梵語:nāma)、相(梵語:nimitta)、世第一法[18],名能趣入正性離生[19]。若已得入正性離生,十二心頃說名行向[20],第十三心說名住果[21]。」。

犢子部說「世第一法」後而入見道,立十二心見道說,即四諦各有三心,每一諦皆具有法智、法忍、類智三心,於十二心為預流向。第十三心住果,或說此為道類智第二念相續心,或說為總觀四諦心,從此進入預流果,故第十三心以後為「修道位」。

婆藪跋摩的《四諦論》引用犢子部「忍、名、相、世第一法」之說,並稱:四念處觀是「發行位」。「發行位」之後是「決了位」,其中四正勤名忍位,四如意足是名位,五根名相位,五力名第一法位,此四通攝屬「決了位」,在見道之前。八聖道為見(道)位。七覺分是修(道)位[22]

經量部

經量部成實論》認為,八智八忍的十六心,不名得道[23],立滅三心得道說[24]

經量部論師室利邏多上座,立聖定忍八心見道[25],出入於說一切有部,及大眾、分別說部,自成一說[26]

大眾部及分別論者

相對於說一切有部等所立「漸現觀」,大眾部分別論者立「頓現觀」。大眾部立「以一剎那現觀邊[27],遍知四諦諸相差別[28]」,化地部立「於四聖諦一時現觀[29],見苦諦時能見諸諦[30],要已見者能如是見[31]」,赤銅鍱部立「一剎那分别四諦[32]」。

大眾部認為「第八地中亦得久住」[33],其住預流向的時間可長於說一切有部所說十五心。說一切有部學說,在見道時,「世第一法唯一念現前」而入「正性離生」,大眾部和分別論者某部《舍利弗阿毘曇論》等,在見道之前,立相似相續之「世第一法」為「種性地法」[34]南傳上座部清淨道論》在緊鄰見道位之前立「種姓智」[35]

窺基按「現觀智諦現觀」頓斷見所斷煩惱[36],來解釋大眾部的頓現觀,並將其與緊隨其後的「現觀邊智諦現觀」,合稱四心觀[37]

南傳上座部

南傳上座部清淨道論》,立七清淨之說,即戒清淨、心清淨、見清淨、度疑清淨、道非道清淨、行道智見清淨、智見清淨。

在談論學的「心清淨」,蒐羅了十遍處十不淨十隨念四無量心食厭想界分別四無色定,一共四十種業處。此階段相當於說一切有部的「三賢位」中最初位的五停心觀[38]

從「見清淨」到「智見清淨」,覺音尊者分為十六觀智(巴利語:Vipassanā-ñāṇa),當到達越過第十一智「行捨智」的階段,以滅為所緣,一旦「道智」生起,就能於同一剎那現觀四諦,進入「智見清淨」的位階[38]

清淨道論》認為在「行道智見清淨」之前是屬於「異生位」,而見道位、修道位是在「智見清淨」;而有談到七清淨的北傳論典(如《成實論》、《瑜伽師地論》)則認為戒清淨與心清淨是位於「異生位」、見清淨、度疑清淨與道非道清淨是「見道位」,而行道智見清淨、和智見清淨則為「修道位」[39][40]

學術研究

印順法師認為,說一切有系諸部,說見諦要從見苦諦開始,所以是「見苦得道」;大眾部及上座部系分別說部各派,都說一心見道,屬於「見滅得道」,與大乘佛教的「無生法忍」血脈相通。[41]

大智度論》記載,聲聞性地为四加行[42]菩薩有共十地[43],在此基礎上,印順法師稱,對大眾分別說系乃至赤銅鍱部,「正性離生」是見道之前的「法住[44]」位,意義相近於十地中的性地[45],故而類似聲聞四加行中的頂位,法住位者雖未見道,卻已經超越了凡夫[46]

註釋與引用

  1. 雜阿含經·四三五經》:「佛告長者:此四聖諦,漸次無間[等],非頓無間等()。佛告長者:若有說言,於苦聖諦未無間等,而於彼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無間等者,此說不應,所以者何?若於苦聖諦未無間等,而欲於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無間等者,無有是處。」
    集異門論》:「梵行求者,從世第一法,趣苦法智忍時,有梵行求非有梵行,所以者何?八支聖道,說名梵行;彼於爾時,未得、未近得,未有、未現有。從苦法智忍,趣苦法智時,有梵行求亦有梵行,……彼於爾時,已得、已近得,已有、已現有。如是,從苦法智,趣苦類智忍;從苦類智忍,趣苦類智;從苦類智,趣集法智忍;從集法智忍,趣集法智;從集法智,趣集類智忍;從集類智忍,趣集類智;從集類智,趣滅法智忍;從滅法智忍,趣滅法智;從滅法智,趣滅類智忍;從滅類智忍,趣滅類智;從滅類智,趣道法智忍;從道法智忍,趣道法智;從道法智,趣道類智忍;從道類智忍,趣道類智;從道類智,趣道類智,或趣所餘無漏智時,有梵行求亦有梵行。……」
    大毘婆沙論》:「謂或有說:於四聖諦一時現觀,如分別論者。問:彼何故作是說?答:彼依契經,如世尊說:『若於苦諦,無有疑惑,於集、滅、道諦,亦無有疑惑。』既於四諦頓無疑惑,故知現觀定頓非漸。為遮彼意,顯:現觀時,於四聖諦,定漸非頓。若不爾者,便違契經,如契經說:『給孤獨長者,來詣佛所,頂禮佛足,白佛言:世尊!諸瑜伽師,於四聖諦,為頓現觀?為漸現觀?佛告居士:諸瑜伽師,於四聖諦,定漸現觀,如漸登上四桄梯法。』」
  2. 品類論》:「云何見苦所斷?謂:若意處,隨信隨法行,苦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苦所斷,二十八隨眠,相應意處。云何見集所斷?謂:若意處,隨信、隨法行,集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集所斷,十九隨眠,相應意處。云何見滅所斷?謂:若意處,隨信、隨法行,滅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滅所斷,十九隨眠,相應意處。云何見道所斷?謂:若意處,隨信、隨法行,道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道所斷,二十二隨眠,相應意處。云何修所斷?謂:若意處,學見迹,修所斷;此復云何?謂:修所斷,十隨眠,相應意處,及不染污有漏意處。」
    眾事分阿毘曇論》:「云何見斷?若意入,隨信行、隨法行人,無間忍等斷。」
    大毘婆沙論》:「問:何故名見所斷?何故名修所斷耶?見不離修,修不離見,如何建立二所斷名?答:雖見道中,亦有如實修可得;修道中,亦有如實見可得;而見者,是慧修者;是不放逸如實者,是增廣義,或猛利義。見道中,慧多,不放逸少;修道中,不放逸,多慧少。……復次、若以隨信、隨法行道斷者,名見所斷;若以信勝解、見至、身證道斷者,名修所斷。復次、若以初頓起道而斷者,名見所斷;若以後數起道而斷,名修所斷。……」
    現觀者,謂見道;此忍近彼故,名為邊。」「云何為見?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止他宗,顯正理故。……或復有說:現觀邊忍,亦是智性,如譬喻者;彼作是說:無漏智眼,初墮境時,說名為忍,後安住境,說名為智;如涉路者,於平坦處;初念止息,後便安住。大德亦說:下智名忍,上智名智。為遮彼意,顯:無漏忍,是見非智。……復次、此智蘊中,應具分別,見、智、慧,三自性差別,故作斯論。」
  3. 品類論》:「此九十八隨眠,幾見所斷?幾修所斷?答:八十八見所斷,十修所斷。」
    迦多衍尼子發智論》:「九十八隨眠中,二十八見所斷,十修所斷。餘若異生,斷修所斷;世尊弟子,斷見所斷。」
    大毘婆沙論》:「九十八隨眠中,二十八見所斷,謂:有頂前四部;十修所斷,謂:三界修所斷部。餘若異生,斷修所斷;世尊弟子,斷見所斷,謂:下八地前四部。問:若二十八見所斷,十修所斷,餘不定者,《品類足論》何故說『九十八隨眠中、八十八見所斷、十修所斷』耶?答:此文是了義,彼文是不了義。……」
    譬喻者作如是說:異生不能斷諸煩惱。大德(覺天)說曰:異生無有斷隨眠義,但能伏纏。若作是說,於理無損。問:彼何故作此執?答:依契經故,謂契經說:『若以聖慧見法斷者,是名真斷。』非諸異生已有聖慧故,未能斷。……為遮彼意顯:諸異生,以世俗道,亦能斷結。」「聖者見道,現在前時,斷見所斷;後若修道,現在前時,斷修所斷。異生修道,現在前時,總斷五部,以諸異生,不能分別五部差別,唯能總斷。」
  4. 迦多衍尼子發智論》:「又世尊說:『大目乾連!底沙梵天,不說第六無相住者耶?』云何名第六無相住者耶?答:隨信行、隨法行,名為第六無相住者,所以者何,此二無相,不可安立,不可施設,在此在彼。若苦法智忍,若苦法智,廣說乃至,若道類智忍,以此無相,不可安立,不可施設,在此在彼,故名第六無相住者。」
    大毘婆沙論》:「問:云何得知隨信、法行,名為第六無相住者?答:一切聖者,總有七種,底沙梵天,已說五種,未說隨信、隨法行者故,知此二合為第六無相住者。」
    「云何隨信行補特伽羅?謂有一類,本來稟性多信、多愛、多恩、多樂、多隨順、多勝解,不好思量、觀察、簡擇。由彼稟性多信等故,……漸次引起世第一法。次復引生苦法智忍,從此見道十五剎那,一切皆名隨信行者。此隨信行補特伽羅,或是預流向,或是一來向。或是不還向。謂:
    • 若具縛,或乃至斷五品結已,入正性離生,彼於見道十五心頃,名預流向。
    • 若斷六品,或乃至斷八品結已,入正性離生,彼於見道十五心頃,名一來向。
    • 若離欲染,或乃至離無所有處染已,入正性離生,彼於見道十五心頃,名不還向。
    云何隨法行補特伽羅?謂有一類,本來稟性多思、多量、多觀察、多簡擇,不好信愛、思樂、隨順、及與勝解,由彼稟性多思等故,……所餘廣說,如隨信行。」
  5. 大毘婆沙論》:「有作是言:……以此『尼夜摩』聲,亦顯『任持』義。……譬喻部師作如是說:……以『夜摩』聲,亦顯『繫』義;『尼』謂遮止,亦顯『離』義。……聲論者言:……以『夜摩』聲,亦顯『往』義;『尼』謂遮止,亦顯『不』義。……」
  6. 大毘婆沙論》:「能入『正性離生』者,謂:此心、心所法,能入見道。問:一切聖道,皆是正性,亦是離生,何故此中獨說見道?答:一切煩惱,或諸貪愛,令諸善根,不得成熟,及令諸有,潤合起過,雖皆名生;而見所斷,於此所說生義增上,見道能為畢竟對治,是故見道獨說離生。諸不正見,要由見道,能畢竟斷,故名正性。世第一法,無間引起,故說能入正性離生。復次、一切煩惱,或諸貪愛,……皆名為生;見道起已,摧彼勢力,令不復為增上生過,由此見道獨名離生。……由此義故,尊者妙音作如是說:諸有情類,善根成熟,能入見道,是故見道名為離生。復次、見所斷惑,令諸有情墮諸惡趣,受諸劇苦,……是故此惑說名為生;見道能滅故,名離生。……復次、有身見等,剛強難伏,……說名生;見道能滅故,名離生。……復次、此中生名,顯異生性,能起暴惡諸惑業故;見道捨彼故,說離生。……復次、見修所斷,諸煩惱聚,展轉相助,引無窮生;見道起已,摧彼勢力,令不能招無窮生過,是故見道獨謂離生。……復次、異生身中,煩惱惡業,極不調順故,說為生;諸瑜伽師,於此淪沒;見道拔彼,置聖位中故,名離生。……復次、見所斷惑,猶如根栽,生無窮過;見道永拔故,名離生。」
  7. 阿毘曇毘婆沙論》:「得『正決定』者,見道是也。問曰:一切聖道,是正決定,何故獨稱見道是也?答曰:或有說者:諸煩惱,令眾生,善根不熟,愛潤增長,染著不離;彼見諦道,能令眾生,善根成熟,乾竭愛水,離諸染著,不作覆障,不為所壞,不雜餘心,是故見道名正決定。或有說者:眾生根熟,入於聖道,是故見道名正決定。復有說者:拔煩惱根,入於聖道,是故見道名正決定。復有說者:捨五人種,入八人性,是故見道名正決定。或有說者:扶持長養,名正決定;猶如牛馬,因於水草,長養性命;一切聖人,因於見道,長養慧命,是故見道名正決定。或有說者:此法解縛,永更不繫,是故見道名正決定。或有說者:正必定義,是決定義,自有決定而非正,所謂邪定,是故必定名正決定。或有說者:相應如法義,是決定義;見道相應如法故,名正決定。」
    大毘婆沙論》:「有餘師說:此文應言,入『正性決定』,所以者何?謂:於此時,從不定聚出,入正定聚故。復次、行者爾時,捨邪定聚所依異生性,入正定聚所依見道,是故名為入正性決定。復次、行者爾時,捨五同分,入八同分;五同分者,謂:諸異生所有同分,依彼能造五無間故;八同分者,謂:諸聖者所有同分,依彼能得四向、果故。彼於爾時,捨邪定分,入正定分,是故名入正性決定。復次、所入見道,非邪定聚,故名正性;非不定聚,故名決定。……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有誦名入『正性離生』,謂:諸聖道永滅顛倒故,名正性;離隔生故,復名離生,謂:無始來,見、修所斷,二分煩惱,展轉和合,作諸惡事,性剛強故,說名為生。見道起已,斷彼一分,令彼展轉永乖離故。世第一法,為此一分等無間緣故,名為入。有誦名入『正性決定』,謂:見道位,無漏相續,必無餘隔故,名決定。後位不然,餘如前說。」
  8. 《雜阿含·61經》:「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比丘!若於此法以智慧思惟、觀察、分別、忍,是名隨信行;超昇離生,越凡夫地,未得須陀洹果,中間不死,必得須陀洹果。比丘!若於此法增上智慧思惟、觀察、忍,是名隨法行;超昇離生,越凡夫地,未得須陀洹果,中間不死,必得須陀洹果。」
    《雜阿含·892經》:「世尊告諸比丘:有內六入處。……於此六法觀察忍,名為信行,超昇離生,離凡夫地,未得須陀洹果,乃至未命終,要得須陀洹果。若此諸法增上觀察忍,名為法行,超昇離生,離凡夫地,未得須陀洹果,乃至未命終,要得須陀洹果。」
  9. 中阿含經·大品·福田經》:「世尊告曰:居士!世中凡有二種福田人,云何為二?一者、學人,二者無學人;學人有十八,無學人有九。居士!云何十八學人?信行、法行,信解脫、見到、身證,家家、一種;向須陀洹,得須陀洹,向斯陀含、得斯陀含,向阿那含、得阿那含;中般涅槃、生般涅槃、行般涅槃、無行般涅槃、上流色究竟,是謂十八學人。居士!云何九無學人?思法,昇進法,不動法;退法,不退法,護法,護則不退,不護則退;實住法,慧解脫,俱解脫,是謂九無學人。」
    雜阿含經·八二三經》:「
    • 何等為增上戒?是比丘戒滿足,少定,少慧,於彼彼分細微戒,乃至受持學戒。如是知、如是見,斷三結,貪、恚、癡薄,得一種子道;若彼地未等覺者,得斯陀含;彼地未等覺者,名家家;彼地未等覺者,得須陀洹;彼地未等覺者,得隨法行;彼地未等覺者,得隨信行,是名增上戒學。
    • 何等為增上意學?是比丘戒滿足,定滿足,少於慧,於彼彼分細微戒,乃至受持學戒。如是知、如是見,斷五下分結,謂:身見、戒取、疑、貪欲、瞋恚,斷此五下分結,得中般涅槃;於彼未等覺者,得生般涅槃;於彼未等覺者,得無行般涅槃;於彼未等覺者,得有行般涅槃;於彼未等覺者,得上流般涅槃,是名增上意學。
    • 何等為增上慧學?是比丘學戒滿足,定滿足,慧滿足。如是知、如是見,欲有心解脫有有漏心解脫,無明漏心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是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是名增上慧學。」
    雜阿含經·九三六經》:「佛告摩訶男:……
    • 摩訶男!聖弟子,於佛,一向淨信,於法、僧,一向淨信,於法,利智、出智、決定智;八解脫具足,身作證;以智慧見,有漏斷知;如是,聖弟子,不趣地獄、畜生、餓鬼,不墮惡趣,說阿羅漢俱解脫。復次、摩訶男!聖弟子,一向於佛清淨信,乃至決定智慧;不得八解脫,身作證,具足住;然彼知見有漏斷;是名聖弟子,不墮惡趣,乃至慧解脫
    • 復次,……八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而不見有漏斷;是名聖弟子,不墮惡趣,乃至身證。復次,……不得八解脫,身作證,具足住;然於正法、律,如實知見;是名聖弟子,不墮惡趣,乃至見到。復次,……於正法、律,如實知見,不得見到;是名聖弟子,不墮惡趣,乃至信解脫
    • 復次,摩訶男!聖弟子,信於佛,言說清淨,信法、信僧,言說清淨;於五法,增上智慧,審諦堪忍,謂:信、精進、念、定、慧;是名聖弟子,不墮惡趣,乃至隨法行。復次,……乃至五法少慧,……;是名聖弟子,不墮惡趣,乃至隨信行。」
  10. 雜阿含經·六五二經》:「若比丘,於此五根,若利、若滿足,得阿羅漢。若軟、若劣,得阿那含。若軟、若劣,得斯陀含。若軟、若劣,得須陀洹。滿足者,成滿足事;不滿足者,成不滿足事;於此五根,不空無果。若於此五根一切無者,我說彼為外道凡夫之數。」
    雜阿含經·六五三經》:「若比丘,於彼五根,增上明利,滿足者,得阿羅漢俱分解脫。若軟、若劣者,得身證。於彼若軟、若劣,得見到。於彼若軟、若劣,得信解脫。於彼若軟、若劣,得一種。於彼若軟、若劣,得斯陀含。於彼若軟、若劣,得家家。於彼若軟、若劣,得七有。於彼若軟、若劣,得法行。於彼若軟、若劣,得信行。……如是,滿足者,作滿足事;減少者,作減少事;彼諸根,則不空無果。若無此諸根者,我說彼為作凡夫數。」
    增一阿含經·九眾生居品·七經》:「今有九種之人,離於苦患,云何為九?所謂:向阿羅漢,得阿羅漢,向阿那含,得阿那含,向斯陀含,得斯陀含,向須陀洹,得須陀洹種性()為九。」
  11. 大毘婆沙論》:「云何隨信行補特伽羅?……云何隨法行補特伽羅?……
    云何信勝解補特伽羅?謂:隨信行,得道類智,捨隨信行,得信勝解。問:彼於爾時,何所捨得?答:捨名得名,捨道得道。捨名者,捨隨信行名;得名者,得信勝解名。捨道者,捨見道;得道者,得修道。此信勝解補特伽羅,或是預流果,或是一來向;或是一來果,或是不還向;或是不還果,或是阿羅漢向。謂:
    • 住預流果,未勝進來,名預流果;若從此勝進,名一來向
    • 若住一來果,未勝進來,名一來果;若從此勝進,名不還向
    • 若住不還果,未勝進來,名不還果;若從此勝進,名阿羅漢向
    云何見至補特伽羅?謂:隨法行,得道類智,捨隨法行,得見至。問:彼於爾時,何所捨得?答:……捨道者,捨見道;得道者,得修道。此見至補特伽羅,或是預流果,乃至或是阿羅漢向,如信勝解,應說其相。
    云何身證補特伽羅?謂:信勝解,或見至,以身具證八解脫,未以慧盡諸漏,彼捨信勝解,或見至,得身證。……
    云何慧解脫補特伽羅?謂:信勝解,或見至,但以慧盡諸,未以身具證八解脫,彼捨信勝解,或見至,得慧解脫。問:彼於爾時,何所捨得?答:……捨道者,捨修道;得道者,得無學道。
    云何俱解脫補特伽羅?謂:慧解脫,或見至,或身證,以身具證八解脫,亦以慧盡諸漏,彼捨慧解脫,或見至,或身證,得俱解脫。……捨道者,捨修道;得道者,得無學道。若諸菩薩,證得無上正等菩提,彼盡智時,捨見至,得俱解脫。……」
    「此中家家,是預流差別;一間,是一來差別。家家有二種,謂:生二家、三家別故。生二家者,謂:斷欲界前四品結,餘有欲界二有種子。生三家者,謂斷欲界前三品結,餘有欲界三有種子。……一間者,謂:斷欲界前七品或八品結,餘有欲界一有種子。問:彼或猶有二品結在。何故說彼為一間耶?答:不以一品煩惱在故,名為一間,但以彼有一有種子名一間故。」
    「有五不還,謂:中般涅槃生般涅槃有行般涅槃無行般涅槃上流往色究竟。」
    阿羅漢有六種:一、退法,二、思法,三、護法,四、安住法,五、堪達法,六、不動法。」
  12. 大毘婆沙論》:「善根有三種,一、順福分,二、順解脫分,三、順決擇分。」
    「諸異生,總有二種:一內、二外。不斷善根,說名為內;斷善根者,說名為外。」
  13. 大毘婆沙論》:「預流果先廣加行者:謂彼先求解脫果故,精勤修習惠施、淨戒,不淨觀、持息念、念住、聞思修慧,及煖頂忍世第一法,并見道中十五心頃,即此總名安足堅固。」
    「聞所成慧者,如觀十八界自、共相等。思所成慧者,如持息念、四念住等。修所成慧者,如煖、頂、忍、世第一法等。」
  14. 大毘婆沙論》:「外師說:十六心剎那,皆是見道。」
  15. 大毘婆沙論》:「問:以世俗道,離諸染時,無間、解脫,有幾行相?答:諸無間道,有三行相:一、麁行相,二、苦行相,三、障行相;諸解脫道,有三行相:一、靜行相,二、妙行相,三、離行相。」
    俱舍論》:「非寂靜故,說名為麁。由大劬勞方能越故,非美妙故,說名為苦。由多麁重能違害故,非出離故,說名為障;由此,能礙越自地故,如獄厚壁,能障出離。靜、妙、離三,翻此應釋。」
  16. 俱舍論》:「見道位中,聖者有二:一、隨信行,二、隨法行。由根鈍、利,別立二名,諸鈍根,名隨信行者;諸利根,名隨法行者。……即二聖者,由於修惑,具斷有殊,立為三向,謂:彼二聖,若於先時,未以世道斷修斷惑,名為具縛,或先已斷欲界一品,乃至五品,至此位中,名初果向,趣初果故。言初果者,謂預流果,此於一切沙門果中,必初得故。若先已斷欲界六品,或七八品,至此位中,名第二果向,趣第二果故。第二果者,謂一來果,遍得果中,此第二故。若先已離欲界九品,或先已斷初定一品,乃至具離無所有處,至此位中,名第三果向,趣第三果故。第三果者,謂不還果,數准前釋。」
  17. 智顗妙法蓮華經玄義》:「阿毘曇有門,明七賢七聖,斷伏之位,委在兩論,今略出有門中草之位,初明七賢,次明七聖位。七賢者:一、五停心,二、別相念處,三、總相念處,四、煗法,五、頂法,六、忍法,七、世第一法。通稱賢者,隣聖曰賢,能以似解伏見,因似發真,故言隣聖。又天魔外道,愛見流轉,不識四諦,此七位人,明識四諦,大經云:『我昔與汝等,不見四真諦 (云云) 。』見四諦者,識屬愛四諦,識屬見四諦,皆能明了,若解四諦,則所見真正,無有邪曲,故是賢人相也。……七聖位者,一、隨信行,二、隨法行,三、信解,四、見得,五、身證,六、時解脫羅漢,七、不時解脫羅漢。通名聖者,正也,苦忍明發,捨凡性入聖性,真智見理,故名聖人。」
  18. 三法度論》:「近行禪者,忍、名、想。近於思惟,故曰近行禪。問:為近誰?答:如前說善勝。問:如前已說四禪,何故重說?答:前說禪,是趣生死勝,此趣出要勝,此次第觀真諦。如人始度曠野,見種種妙好華池,若干清泉盈滿,及園觀種種華樹嚴飾;見已作是念:『此非空野中可得,必近城邑。』如是,行者在生死曠野,婬怒癡煩勞,得真知識故,
    • 正思惟,觀陰、界、入,無常、苦、空、無我時,若欲樂,是謂
    • 正思惟,意不動,是謂
    • 如夢中見親,如鏡中像,如是苦觀,
    世間第一法,由世尊想。是謂近行禪,彼次第,如夢覺見親,後得聖諦觀,亦如是。」
    四阿鋡暮抄解》:「思惟疾行陰、界、處,無常、無我、苦所有觀,若欲,是有忍(三忍)增。思惟不動,如夢中見樂,見其形像,苦時相見,是想增。世間最好法,世尊想。如是,是禪行,其中間覺見喜,是聖諦時。」
    .
  19. 部執異論》:「忍、名、相、世第一法,此四位名正定。」
    窺基異部宗輪論述記》:「即忍、名、相、世第一法。初觀四諦,但總忍可,名『忍』。亦觀四諦,名『名』。次觀四諦所詮體,名『相』,世第一法可知。此根本所誦,但說此四,而為善根。」
  20. 三法度論》:「見地者,法、觀、未知智。法智,觀智,未知智,此是見地智。
    • 於中法智者,是現智義,譬如良醫,知癰已熟,以利刀破癰,然後以指貫通道,令不傷脈,而後破癰;彼修行人,亦如是,正思惟,觀欲界苦時,斷見苦所斷煩惱,然後生第二智;如欲界苦、無常,色、無色界,亦如是,從此比智,斷色、無色界煩惱,是謂見苦三智。
    • 欲界,愛苦因,是法智,即是觀智;如是,色、無色界,未知智,是見習三智。
    • 欲界滅止,是法智,即是觀智;如是,色、無色界,未知智,是謂見盡三智。
    • 此道滅欲界苦,是法智,即是觀智;如是、色無色界,未知智,是謂見道三智。
    此十二智,見地廣當知。」
  21. 窺基異部宗輪論述記》:「若已入正性離生、十二心等者。此中諦別,有三心,一、苦法智,即觀欲界苦;二、苦法忍,後觀欲界苦諦惑,斷未斷,以猶有上界惑故,重觀斷等;三、苦類智,即合觀色、無色界苦。以苦諦三界盡故,不復重觀故,合十二心。第十三心,或說即道類智第二念相續心,或總觀四諦心。次第超越得果,皆爾;次第得第二、三果,如常。」
  22. 婆藪跋摩《四諦論》:「四念處觀是初發行位,即解脫分。四正勤名忍位,四如意足是名位,五根名相位,五力名第一法位,此四通名決了位。八聖道名見位。七覺分名修位。盡智無生智名究竟位,是果非因故,不立為道。」
  23. 成實論》:「以說滅盡,名知見淨,故知見滅,名見聖諦。又先法住智,後泥洹智,故見滅諦,名得聖道。」「又《城喻經》說:『我若未知老死、老死生、老死滅、老死滅道,乃至諸行、諸行生、諸行滅、諸行滅道,不自說我得無上道,若如實知,自說得佛。』如是等見,若是得道見者,則十六心不名得道。」
  24. 印順. . 無為法,但立一滅諦,所以說:「見滅諦故,名為得道」,與大眾及分別說者相同。但證入滅諦的修證次第,卻是漸入的,如『論』卷二(大正三二‧二五一中)說:「假名心,法心,空心;滅此三心,故名滅諦」。……這一現觀次第,從一時見諦來說,同於大眾、分別說者。但修行過程,實融攝了說一切有部的漸入。說一切有部論宗,本立假名有與實法有。但以為見道,是漸見四諦的理性。在那時,已形成假實二諦,事理二諦的二重二諦。所以本論的二重二諦,與說一切有部有密切關係,只是以滅諦代四諦理而已。就是在見諦以前,也立暖、頂、忍、世第一法,與說一切有部論宗相同。
  25. 順正理論》:「此中上座,違越百千諸瑜伽師,依真現量證智所說,展轉傳來,如大王路諦現觀理,率意別立現觀次第,謂:瑜伽師,於四諦境,先以世智,如理觀察,次引生忍、欲、慧、觀、見。此忍增進,作無間緣,親能引生正性決定,引起聖道光明相故。此忍現前,如後聖道,於四諦境,忍可、欲樂,簡擇、觀察,推度、分明,如隔輕紗,光中觀像,此位名入正性決定。後於四諦,以妙決擇,無動智見,名為預流。佛說涅槃名為正性,此能定趣,得決定名故,前名入正性決定,即能入位,名諦順忍,此忍非在世第一前。……此復何殊世第一法?由聖定忍,與前有異,謂:出世故,此名為聖;無動搖故,此名為定;由聖定故,名為見諦。然此猶名未得聖道,若得聖道,轉名預流。……若爾,何緣名為聖者?由此已得聖定忍故。住此忍位,為經久如?引聖道力強故非久,然闕緣故,有時暫出,作餘事業,非不得果可於中間有命終理。此聖定忍,有何為障?雖已現行,而未斷惑,智未滿故,未決定故。次起苦法智,名預流初心,爾時便能頓斷三結,能永斷彼,舊隨界故,從此引生苦類智等,是故現觀定有八心。」
  26. 印順. . 這一現觀次第,最能看出上座的出入於說一切有部,及大眾、分別說部,而進行協調的精神。室利邏多的現觀次第,的確可以自成一部了。
  27. 大毘婆沙論》:「問:何故此智名現觀邊()?答:現觀苦邊、集邊、滅邊,得此智故,名現觀邊。有說:此是諸瑜伽師,觀聖諦時,傍修得故,名現觀邊。尊者妙音說曰:此智近現觀故,名現觀邊,如近村物,名曰村邊。問:此現觀邊,所修世俗善法,四蘊、五蘊為自性,何故但說世俗智耶?答:以智增故,說名為智。……復次、此智,現觀邊修故,名現觀邊世俗智。」
    阿毘曇毘婆沙論》:「問曰:何故言『此智是見道邊』耶?答曰:以二事故,一、從見道中得,二、從見道後邊得;行人見道中得故,言『見道中』;見苦、集、滅,最後得故,言『後邊』。……復有說者:此智,以見道後邊得故,名見道邊智。」
  28. 部執異論》:「一心正對觀四聖諦,一智通四聖諦及四聖諦相。」
    窺基異部宗輪論述記》:「謂見道後邊,更別起智,一剎那頃,能知四諦諸相差別。其見道中,雖亦一剎那,能知四諦,然但總了,未能別知,意斷惑故,未正分別,未能取四諦差別之相。若即說『此知差別智』是見道者,何故名邊?若不言邊,本宗、末宗二復何異?俱真現觀差別智故。」
  29. 大毘婆沙論》:「問:若非我行相,與空行相,俱能緣一切法者,此二行相,有何差別?答:非我行相,對治我見行相,對治我所見。……有說:觀蘊非我,是非我行相;觀蘊中無我,是空行相;如觀蘊非我,蘊中無我;觀界、界中,觀處、處中,應知亦爾。」
    窺基異部宗輪論述記》:「化地部,於四聖諦,一時現觀。此是見道,作共相空、無我觀,入空、無我,遍觀四諦。」
    婆藪跋摩四諦論》:「四相不同,云何一時而得並觀者?答:
    • 由想故,經中說:『修習無常想,拔除一切貪愛。』是想境界,即是苦諦;一切貪愛,即是集諦;拔除,即是滅諦;無常想,即是道諦;以是義故,雖四不同,一時得見。
    • 復次、由思擇故,如經言:『因無常等想,思擇五陰,貪愛,未生不得生,已生則滅。』此中五陰,即是苦諦;貪愛,即集諦;不生及滅,即是滅諦;無常等思擇,即是道諦;以是義故,一時得見四諦。
    • 復次、由觀失故,如經言:『觀結處過失,貪愛即滅。』結處,即苦諦;貪愛,即集諦;滅,即滅諦;過失觀,即是道諦;以是義故,一時見諦。
    • 復次、一時見諦,譬如火,火者,是可燒等物,一時燒、熟、熱、照;觀者亦爾,害、生、靜、出,各各自相離滅,證、修,同在一時。
    • 復次、譬如日,日者,是可乾等物,謂:水、種、闇、花,各各異相,乾、熟、破、開,同在一時,觀諦亦爾。
    • 復次,譬如燈,燈者,是可燒等物,謂:炷、油、闇、物,各各異相,燒、乾、破、照,皆是一時,觀諦亦爾。
    • 復次、譬如船,船者,是可到等不同相物,謂:彼、此兩岸、物、流,到、離、載、斷,皆在一時,觀諦亦爾。」
  30. 大毘婆沙論》:「謂或有說:於四聖諦一時現觀,如分別論者。問:彼何故作是說?答:彼依契經,如世尊說:『若於苦諦無有疑惑,於集、滅、道諦,亦無有疑惑。』既於四諦頓無疑惑,故知現觀定頓非漸。」
  31. 大毘婆沙論》:「問:若於四諦漸現觀者,云何釋通分別論者所引契經?答:彼所引經應作是說:『若於道諦,無有疑惑,於苦、集、滅諦,亦無有疑惑。』而不作是說者,應知有別意趣,謂:彼經說已得果者,若於苦諦,無有疑惑,於餘三諦,亦無疑惑,迷四諦疑,皆已斷故。」
    部執異論》:「四聖諦一時觀,若見苦諦,即見一切諦,見已曾見諸諦。」
    窺基異部宗輪論述記》:「是修道,若別觀四諦相。於修道中,見苦諦時,能觀餘三諦。如一意識,總緣五蘊,十種色,一時之中,能差別知。此非見道,要已總觀,見諦理者,方能如是故,修道中,能如是見。」
  32. 解脱道論》:「相似智,無間次第,從一切諸行相起,作泥洹事,生性除智。問:云何義名性除?答:除凡夫法,名性除;非凡夫法所除,亦名性除;性者,是泥洹。復次、種殖泥洹者,名性除。如阿毘曇所說:除生,名性除;度無生,亦名性除。復、除生因,名性除;度無生、無相,名性除。於泥洹,是初引路,從外起轉慧,此性除總語言。……
    性[除]智,無間次第,現知苦,現斷集,現作證滅,現修道,生須陀洹道智,及一切菩提法。彼坐禪人,於此時,以寂寂,現見有邊無為醍醐戒,於一剎那,以一,非初非後,分別四諦,以知苦分別,以斷集分別,以作滅證分別,以修道分別,成分別。……
    如船度水。……如燈共生。……如日共生,非初非後,於一剎那,作四事:令現色,除闇,令滅寒,令起光明;如令現色,如是智分別苦;如除闇,如是分別斷集;如令滅寒,如是作證分別滅;如令起光明,如是修道分別;如日,如是聖智。」
  33. 窺基異部宗輪論述記》:「從阿羅漢為第一數,至預流向正當第八。此部意說:如須達長者,一時施食,供養僧時,於空中有天語曰:此預流向,此預流果,乃至廣說。既許初向,受施食飯,明知亦得出見道觀;雖知一心觀四諦理,斷惑未盡,亦得出觀;如先觀欲界四真諦理,斷欲界惑,而且出觀。受須達施,後時復入,方雙斷上故,預流向亦住多時,不言經生得住向理。舊說:初果但有七生,據欲界說,然上界處處,各有一生,此向亦爾,故得經生。未詳此理,不言初向經幾生故。」
  34. 窺基異部宗輪論述記》:「性地法者,即世第一法,如毗婆沙第三卷說。此說:從發心,乃至第一法,皆說有退;以世第一法,多念相續故,便有退;非退初果時,其亦隨退,今名為退;未至初果,住性地時,便有退故。」
    舍利弗阿毘曇論·非問分·品》:「云何人?若人,次第住凡夫勝法,若法即滅,上正決定,是名性人。」
    大毘婆沙論》:「煖、頂、忍、世第一法,各有六種種性差別,謂:退法種性,思法、護法、住法、堪達、不動法種性。……世第一法,六種種性,及三乘種性,皆不可轉,一剎那故。」
    「他於此世第一法,起多誹謗。……於名起誹謗者,謂或有說:此名種性地法,不應名世第一法。」
    「如分別論者執:世第一法,相續現前;彼說相續總有三種:一、時相續,二、生相續,三、相似相續;世第一法,雖無前二,而有後一。今欲遮遣彼所執義,顯:世第一法,唯一念現前。」
  35. 清淨道論》:「其次是種姓智,轉入於道之處故,非屬於行道智見清淨,亦不屬於智見清淨。在此兩者之間無清淨之名稱。然,入此觀之流故稱為觀。……時,一切相及轉起之所緣為障礙而現起時,有「隨順智」彼瑜伽者,其習行之後,以無相、不轉起、離有為行、涅槃為所緣,超越凡夫種姓、凡夫名稱、凡夫之地,進入聖者種姓、聖者名稱、聖者之地——對涅槃所緣行最初之轉入、最初之念慮、最初之專念——對於道完成無間、等無間、習行、親依、非有、離去之六種緣之狀態,達頂點為觀之最高——不轉入而生起「種姓智」。」
  36. 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修六種現觀,應知何等為六?謂:思現觀,信現觀,戒現觀,現觀智諦現觀,現觀邊智諦現觀,究竟現觀。」
    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見斷煩惱,頓斷非漸,所以者何?由現觀智諦現觀故,能斷見道所斷煩惱,然此現觀,與壞緣諦作意相應,是故三心,頓斷一切迷苦諦等,見斷煩惱。修斷煩惱,漸次而斷,數數修道,方能斷故。」
  37. 窺基異部宗輪論述記》:「前本宗義,真現觀中,一剎那智,知四諦理。……若本宗者,可四心觀,既言『以邊智知諸相差別』故。」
  38. 釋有信. (PDF). 福嚴學生論文集.
  39. 莊春江. .
  40. 林維明. (PDF). 本論文並剖析南傳論典中在「行道智見清淨」之前是屬於「異生位」,而見道位是在「智見清淨」;而北傳的論典則認為戒清淨與心清淨是位於「異生位」、見清淨、度疑清淨與道非道智見清淨是「見道位」,而行智見清淨、和行斷智見清淨則為「修道位」
  41. 印順法師. . 說一切有系是次第見(四)諦的,如說一切有部十六心見諦,犢子部Vātsīputrīya系十二心見諦,經部室利邏多Śrīrāta八心見諦,都屬於漸見系統。見諦要從見苦諦開始,所以是「見苦得道」的。……在這二系中,大眾部及上座部系分別說部各派,都一心見道。滅──涅槃空寂的契入,雖修道次第方便不同,而「見滅得道」,與大乘佛法的「無生忍」,實是血脈相通的。
  42. 大智度論》:「畢定眾者,性地人、八人、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辟支佛,初發心菩薩,乃至阿鞞跋致地菩薩。……所謂性地人,是聖人性中生,故名為性。如小兒在貴家生,雖小未有所能,後必望成大事。是地,從煖法,乃至世間第一法。」
  43. 大智度論》:「問曰:此中是何等十地?答曰:地有二種,一者、但菩薩地,二者、共地。共地者,所謂乾慧地乃至佛地。但菩薩地者,歡喜地、離垢地、有光地、增曜地、難勝地、現在地、深入地、不動地、善根地、法雲地;此地相,如《十地經》中廣說。」「須菩提!菩薩摩訶薩,住是十地中。以方便力故,行六波羅蜜,行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過乾慧地、性地、八忍地、見地、薄地、離欲地、已作地、辟支佛地、菩薩地。過是九地,住於佛地,是為菩薩十地。」
  44. 雜阿含經·三四七經》:「佛告須深:彼先知法住,後知涅槃,彼諸善男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法,離於我見,不起諸漏,心善解脫。」
  45. 大智度論》:「問曰:是一事,何以故名為頂?名為位?名為不生?答曰:於柔順忍、無生忍中間,所有法,名為頂。住是頂,上直趣佛道,不復畏墮,譬如聲聞法中,煖、忍中間,名為頂法。………得頂者,智慧安隱,則不畏墮。……頂增長堅固,名為菩薩位。入是位中,一切結使,一切魔民,不能動搖,亦名無生法忍。所以者何?異於生故;愛等結使,雜諸善法,名為生。」「性地者,聲聞人,從煖法乃至世間第一法;於菩薩,得順忍,愛著諸法實相,亦不生邪見,得禪定水。」「菩薩住是性地中,不墮頂。」
    • 印順. . 法住決定無為──『舍利弗毘曇』的九種無為中,有此二種。南傳『論事』第六品說案達羅四派同計「決定道是無為」;可見這二無為,在大眾分別說系中採用的很多。「決定」就是正性離生;(正性離生,古譯即為正性決定)。這,有部說是在見道,離惑得無生時的境界。但大眾分別說系乃至現在錫蘭的銅鍱學者,都不說它是見道的境界,而移置在前面,與三乘共十地的性地意義相近,有似於四加行中的頂位。龍樹『智論』就討論到頂、決定、無生三名是同是異的問題,論中自有解說;不過依此可見正性離生是有著前後的諍論,不必盡如有部所說在見道位。『異部宗輪論』說菩薩「得決定道不退」的決定道,也就是這個。法住,也是修行過程中的一個位次,經說「得法住智」;『成實論』說,以聞思慧見諸法的必然理則,叫法住位。從此以後,實際修習禪定,就是決定道。法住道與決定道,二者都是在見道以前的事。有部以見道分凡聖,見道以前都是凡夫;大眾分別說系及成實論師等不然,見道後得初果,固然是聖人,見道以前,從聞思修慧得見法住理性,已經不是凡夫,也可以說是無漏的,即初果向的聖者(他們把初果向的時間拉長,不像有部的局在十五心)。所以見法住智得決定道,雖不是見道以後的聖者,但已超過了凡夫,已獲證到一種不可更動不可轉變不再退墮的無為常住性,這就是法住無為與決定無為。
    • 釋開仁. . 此類「法住無為」的說法,導師說相當於有部四加行的「頂位」程度,也就是說擁有相似有部頂位的五相──「有忍、有見、有欲樂、有行解、有見審慮忍」。這在別的部派來說,就是「出凡夫位」的階段了。導師會說大眾部、分別說部及成實論師對「法住位」判為「正性離生」的說法,實是有根據的。
    • 印順. . 「世第一法」,是本論的初章。舊阿毘達磨師,持經師,與說一切有部的近支──犢子部,都是說「五根為性」。這顯明的分別了與大眾分別說系的不同。大眾分別說系,以為五根唯是無漏的、出世的;有部與犢子部,說世第一法五根為性,這當然通於有漏了。到了『發智論』,卻說「心心所法為性」,這為什麼呢?犢子部以為「唯是五根為性」,而『發智論』主,從融和綜合的觀點,知道心與心所是相應的,是營為同一事業的,所以不應如犢子部那樣說。到了『大毘婆沙論』,從三世有的,融和綜合的見地,推論得更深細。……這樣,世第一法到達了「五蘊為性」的毘婆沙師義。『大毘婆沙論』的五蘊為性,實本於『發智論』的思想原則發展而來。『發智論』但說「世第一法」、「頂」、「煖」,並沒有說到忍。……經中說暖,說頂,是否合於這樣的次第,也還有問題。這樣,犢子部立忍、名、相、世第一法為四加行,就不覺得稀奇了。進一步說,大眾部稱世第一法為性地,不是一剎那;不立四加行,還是古代素樸的教說呢!例如頂,有部列為四加行的第二位。有的解說為登峰造極,所以到達頂,就是入正位──入正性離生了。這些問題,從『發智論』、『毘婆沙』去研究,對部派思想的分流與發展,是很有意義的。
    • 釋悟殷. . 而印公導師說:「世第一法為性地」;大眾部的「性地」,不是有部的「正性離生」——見道位。他與「三乘共十地的性地意義相近,有似於四加行中的頂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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