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 (佛教)

梵語巴利語),佛教術語,五蘊之一,又可稱想陰梵語巴利語)。想即思想之義,謂意識於六塵相應,對六麎境界取種種相的覺知,又稱取相[1]大地法之一。

概論

想是一種意識的作用,對於其對象(境、法)進行認知,這個行為稱為想[2]。它的特色是能夠[3]

六處生起想[4],各種想的聚集形成想陰[5],想陰是因為諸根與諸塵接觸而起[6]。形成以自我為中心的想陰[7],形成想受陰[8]

想蘊種類

  • 有相想、無相想等[9]
  • 六受身:將六根觸六塵境界的想,稱作六想身,也是想陰的一類。[10]
    • 眼想身
    • 耳想身
    • 鼻想身
    • 舌想身
    • 身想身
    • 意想身

想蘊體性

  • 生滅
  • 無常
  • 無我[11]

參考條目

参考文献

  1. 【明,一如《三藏法數》】
  2.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4:「想,謂於境取差別相。」
  3. 玄奘譯《品類足論》卷1:「想云何?謂取像性。此有三種,謂小想,大想,無量想。」
  4. 《雜阿含經》卷2〈42經〉:「謂六想:眼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是名為想。」
  5. 《雜阿含經》卷2〈55經〉:「若所有諸想,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總說想陰。」
  6. 《雜阿含經》卷2〈58經〉:「觸因觸緣,生..想..是故名想陰。」
  7. 《雜阿含經》卷2〈104經〉:「於五受陰做常想、安隱想、不病想、我想、我所想。」
  8. 《雜阿含經》卷2〈46經〉:「諸想是想受陰,何所想?少想、多想、無量想、都無所有作無所有想,是故名想受陰;復以此想受陰是無常、苦、變易法。」
  9. 《瑜伽師地論》卷27:「云何想蘊。謂有相想無相想。狹小想廣大想。無量想無諸所有無所有處想。復有六想身。則眼觸所生想。耳鼻舌身意觸所生想。總名想蘊。」 (CBETA, T30, no. 1579, p. 433, c12-15)
  10. 「云何六想身。謂眼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眾事分阿毘曇論》卷2〈4 分別七事品〉 (CBETA, T26, no. 1541, p. 634, b8-9)
  11. 《雜阿含經》卷2:「「色非是我。若色是我者,不應於色病、苦生,亦不應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無我故,於色有病、有苦生,亦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受、、行、識亦復如是。比丘!於意云何?色為是常、為無常耶?」」(CBETA, T02, no. 99, p. 7, b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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