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赫德

舒赫德满语穆麟德šuhede1710年-1777年舒穆禄氏[1],字伯容[2]伯雄[3]、號明亭[4],諡文襄[5]滿洲正白旗人,清朝军事将领、清朝初期政治人物。徐元夢之孫。

舒赫德

紫光閣功臣像


大清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
族裔 滿族
旗籍 滿洲正白旗
字號 伯容
諡號 文襄
出生 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
逝世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
親屬 席爾泰(曾祖)
徐元夢(祖父)
席格(父)
舒臨(弟)
舒常舒寧舒安(子)
出身
  • 筆帖式

生平

雍正六年,任筆帖式[6]。后改內閣中書[7]。雍正十年,任內閣侍讀[8]。雍正十三年,改監察御史軍機處司員行走。乾隆三年,任內閣侍讀學士[9][10]

乾隆四年,任左副都御史、兵部左侍郎[11]。乾隆六年,任步軍統領[12]。乾隆十二年,兼管戶部右侍郎[13]。次年,任兼理兵部侍郎[14]、正黃旗漢軍都統[15]、鑲紅旗漢軍都統[16]、軍機處行走、會典館總裁。乾隆十三年,任兵部尚書,管戶部侍郎[17],后調戶部尚書[18],兼管兵部事務[19]、管理三庫大臣[20]

乾隆十四年,乾隆帝命其跟從經略大學士傅恆金川,授金川參贊大臣[21]、加太子太保;同年十月,改兵部尚書[22]。次年加軍機處行走[23],負責修建古州城池。乾隆十六年,勘永定河工;又命到浙江調查杭州將軍覺羅額爾登收受賄賂事[24]

乾隆十七年,命其與兵部侍郎玉保赴北路軍防準噶爾。乾隆十八年,因準噶爾發生內亂,而撤防,召還,任領侍衛內大臣[25]、管理內務府大臣[26]。次年因處理蘇尼特之事惹乾隆帝大怒,而閒散[27]

乾隆二十年,加章京銜。乾隆二十一年,任正紅旗漢軍副都統。次年兼鑲黃旗漢軍都統,任兵部尚書[28][29]。乾隆二十二年正月,乾隆帝命成袞扎布為定邊將軍,逐捕阿睦爾撒納,授舒赫德為參贊大臣。后升兵部尚書,兼鑲黃旗漢軍都統。同年三月,因舒赫德在軍獨具疏奏事,責其放縱,罷免其尚書職位。同年十二月,因師久無功,詔罪狀舒赫德,令奪職為兵[30]

乾隆二十三年,給予頭等侍衛,駐阿克蘇。同年十月,將軍兆惠逐捕霍集占,因孤軍深入被圍,乾隆帝命定邊右副將軍富德前往救援,授舒赫德為參贊大臣,在巴爾楚克會師。舒赫德認為在阿克蘇通葉爾羌喀什噶爾要隘,當設卡倫,得到乾隆帝嘉獎,升任吏部侍郎,遷工部尚書、鑲紅旗滿洲都統,賜孔雀翎。同年十二月,簡阿克蘇銳去世,諸路兵先至者馳援兆惠。乾隆二十四年正月,其與富德合軍解兆惠之圍,予雲騎尉世職。同年七月,命移駐葉爾羌,旋命仍駐阿克蘇,任阿克蘇辦事大臣[31]。乾隆二十六年,任喀什噶爾參贊大臣[32]、刑部尚書[33]。乾隆二十七年,管理三庫大臣[34],因戰功而入紫光閣功臣像。乾隆二十八年,任經筵講官,署工部尚書,任殿試讀卷官[35]。署步軍統領加太子太保、署戶部尚書[36]

乾隆二十九年,管國子監算學[37]、管戶部事務[38]。乾隆三十一年,任戶部尚書[39],署陝甘總督戶部尚書。乾隆三十二年,任三通館副總裁。乾隆三十三年,將軍明瑞緬甸,敗績而亡。乾隆帝命大學士傅恆為經略,授舒赫德參贊大臣,先赴雲南籌畫進軍。因舒赫德密疏議巡忤上旨,而被奪官,並削雲騎尉世職,命以都統銜參贊大臣,出駐烏什,授烏什參贊大臣[40][41]

乾隆三十六年,土爾扈特渥巴錫等自俄羅斯來歸,朝廷眾人以為是偽降,舒赫德力持其無他心,而被命為伊犂宣撫,尋授伊犂將軍。同年十一月,授戶部尚書。乾隆三十七年,任領侍衛內大臣[42]。乾隆三十八年,加太子太保,授武英殿大學士、軍機大臣[43],因平定王倫叛亂,再次恢復予雲騎尉世職,後任刑部尚書[44]、國史館四庫全書清字經館總裁、正白旗滿洲都統、總理吏部、管理三庫大臣[45]、經筵講官。乾隆三十九年,任翰林院掌院學士、御前大臣、雲騎尉[46]。乾隆四十年,任殿試讀卷官[47]、教習庶吉士。乾隆四十一年,任文淵閣領事、蒙古源流臨清記畧正總裁[48]。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去世,贈太保、諡文襄,祀賢良祠[49][50]

女儿舒穆禄氏,嫁镶黄旗满洲一等公、两广总督第五子湖广总督特成额,生于乾隆八年,卒于乾隆三十三年;和硕裕庄亲王廣祿第十三子镇国将军亮魁。[51]

参考文献

  1. 舊典備徵 ,3卷
  2.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史館傳稿 ,701006754號
  3. 清人室名別稱字號索引 ,下冊 ,1496
  4.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史館傳稿 ,701006754號
  5.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742號
  6.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742號
  7.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742號
  8.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742號
  9.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742號
  10. 民国·趙爾巽等,《清史稿》(卷313):“舒赫德,字伯容,舒穆魯氏滿洲正白旗人,徐元夢孫也。 舒赫德,自筆帖式內閣中書,累遷御史,充軍機處章京。乾隆二年,疏言:「八旗生齒日繁。盛京黑龍江寧古塔三省土沃可耕。請將閒散移屯。並條議設公庫,以各省稅務專屬旗員,贖旗地典於民者,以官地畀無地旗丁。以十年為期,次第施行。」上以稅務專屬旗員為非是,諭曰:「 舒赫德 此議,但知旗人生計艱難,不知國家設關,欲稽察姦宄,非為收稅之員身家計也。朕日以砥礪廉隅勉臣工,尚恐其不能遵奉,而可以謀利導之乎?況各省稅務本未分滿、漢,旗員有廉潔者,何嘗不可派委。大抵為上者施逮下之仁,惟有勵以忠勤,示以節儉;為下者皆當早作夜思,宣力供職,以永受國家惠養。方可謂之計長久。蓋厚其生計,不可不思,而長貪以為惠下,則未見其利,而且貽害,非所以教旗員,亦非所以愛旗員也。」初,雍正間,京師設官米局,收旗丁餉米存儲平糶。 舒赫德疏請復設,從之。五遷至兵部尚書,移戶部尚書。”
  11.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117700號
  12.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117700號
  13. 清史稿校註 ,7冊191卷 ,5758
  14.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742號
  15.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742號
  16.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117720號
  17.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117720號
  18.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742號
  19. 清史稿校註 ,7冊191卷 ,5761
  20.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742號
  21.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742號
  22.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 ,355卷
  23.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 ,377卷
  24. 民国·趙爾巽等,《清史稿》(卷313):“十三年,命從經略大學士傅恆征金川,授參贊,加太子太保。十四年,師還,留辦軍需奏銷。命往雲南湖廣河南查閱營伍,並勘雲南金沙江運銅水道。 舒赫德 疏言金沙江下游銅運無阻,上游四十餘灘多峻險,仍當陸運。總督張允隨言上下游皆疏通,語不實。古州總兵哈尚德因古州被水,請移城,上令 舒赫德 相度。 舒赫德 請城內外疏積水,無待移建。十月,復移兵部尚書。十五年,疏言:「定例額兵百人缺二,謂之『名糧』,為軍中公使錢。惟繕治軍器、巡防路費,每不給於用。馬兵不宜於東南,其在西北,十居其八,亦可量減。籐牌兵全無實用。擬於馬兵、籐牌兵內加增名糧,以備公用。」廷議允行。十二月,命如浙江勘海塘。十六年,命勘永定河工。又命如浙江杭州將軍覺羅額爾登受賕狀。”
  25.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742號
  26. 清史稿校註 ,1冊11卷 ,405
  27. 民国·趙爾巽等,《清史稿》(卷313):“十七年,命偕侍郎玉保赴北路軍防準噶爾。十八年,以準噶爾內亂,撤防,召還。命如江南塞銅山張家馬路河決。時準噶爾達瓦齊復為台吉,所部杜爾伯特台吉車凌等來降。準噶爾宰桑瑪木特烏梁海得木齊扎木參瑚圖克等追車凌,先後闌入北路卡倫。上命 舒赫德 如鄂爾坤治軍事,而令侍郎玉保、前鋒統領努三散秩大臣薩喇爾定邊左副將軍成袞扎布。十九年春, 舒赫德 至軍,參贊大臣達清阿誘致瑪木特,將檻送京師,疏聞,上以瑪木特聞召即至,命釋使還。既,薩喇爾、努三帥師出邊,獲扎木參、瑚圖克, 舒赫德 等復疏請檻送京師。上以瑪木特誘致,扎木參等乃逐捕所得,事不同,責 舒赫德 謬誤,命以扎木參等囚置軍中。軍中方傳達瓦齊遣其將扎努噶爾布以五千人犯邊。成袞扎布等致書達瓦齊,言瑪木特、扎木參等以入邊被捕本末。上以為太懦,諭 舒赫德 等。上方以準噶爾內訌,將乘時收烏梁海,以薩喇爾本蒙古頭人,習邊事,將倚以招致。 舒赫德 等疏言達瓦齊復為台吉,烏梁海等未易招致,令薩喇爾駐軍卓克索待後舉。上責 舒赫德 畏怯,使薩喇爾掣肘。蒙古貝勒額琳沁、公格勒克巴木丕勒以赴軍遷延得罪, 舒赫德 等疏言其至軍後奮勉,請贖罪。上下詔責其舛謬,並及行文達瓦齊事,下部議奪官,得旨寬免。上幸熱河,召 舒赫德 詣行在方略。旋解成袞扎布將軍以授策楞。七月,輝特台吉阿睦爾撒納來降。 舒赫德 與策楞議留阿睦爾撒納及諸頭人軍中待命,以其孥移置蘇尼特。阿睦爾撒納有兄為瑪木特所獲,乞資以行糧俾赴援, 舒赫德 不許。是時上方欲倚阿睦爾撒納擒達瓦齊,事聞,上盛怒,詔罪狀策楞、 舒赫德 ,略謂:「阿睦爾撒納初來降,乃以其眷屬移置戈壁南,相距數千里,使其父母妻子分析離居,失遠人歸附心。準噶爾內亂,所部叩關內附,正可示以懷柔,永綏邊境。策楞、 舒赫德 顛倒舛謬,至於此極!」皆奪職,以閒散在參贊大臣上效力贖罪,並籍其家,罪及諸子。”
  28.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 ,533卷
  29. 民国·趙爾巽等,《清史稿》(卷313):“二十年正月,上命阿睦爾撒納佐班第帥師討達瓦齊。阿睦爾撒納請移游牧烏里雅蘇臺,上許之。命領隊大臣兆惠駐軍於此,予 舒赫德 章京銜佐兆惠。六月,師已定伊犂,諭曰:「策楞、 舒赫德 軍前效力,今大功已成,本欲施恩,開其自效。策楞已予都統銜,駐軍巴里坤。檢 舒赫德 筆札,雖無怨望語,乃效漢人習,日必記事作詩。嗣宜痛自改悔,令仍以章京留烏里雅蘇台。」上分準噶爾故地,本眾建諸侯意,四衞拉特各為汗。阿睦爾撒納求為總統,上不許,遂叛。其妻子在烏里雅蘇台, 舒赫德 偕兆惠收送京師。二十一年,喀爾喀台吉青滾雜卜叛,驛道中梗。會察哈爾兵數百送羊至, 舒赫德 留之,分布諸台站,軍報乃通。行邊至努兌木倫,護厄魯特人。掠馬者烏梁海人入邊,竄匿俄羅斯,馳檄往索。上嘉其治事尚協機宜,召還,授正黃旗漢軍副都統。”
  30. 民国·趙爾巽等,《清史稿》(卷313):“二十二年正月,上命成袞扎布為定邊將軍,逐捕阿睦爾撒納,授 舒赫德 參贊大臣。尋擢兵部尚書,兼鑲黃旗漢軍都統。三月,以舒赫德在軍獨具疏奏事,責其放縱,罷尚書。七月,疏請防範沙喇斯遊牧內移,上斥其藉作歸計,嚴諭申戒。十二月,上以成袞扎布師久無功,詔罪狀 舒赫德 ,略言:「 舒赫德 起自廢籍,初赴軍授方略,令傳諭成袞扎布,並戒其毋更恇怯。乃至軍後,諸事皆失機宜。即如招服克哷特、烏魯特等遊牧,當收其馬以佐軍;乃任令屯駐山中,致兵過復叛。及朕有旨詰責,始東遮西露,往來道途,疲馬力於無用之地。舉此一端,可見諸事皆無成算。此實 舒赫德 未將朕旨宣示成袞扎布之所致也。 舒赫德 罪不勝誅,朕念成袞扎布去年擒青滾雜卜之功,貰 舒赫德 以不死。令奪職為兵,從軍贖罪。」”
  31. 清史稿校註 ,9冊213卷 ,7000-7003
  32. 清史稿校註 ,9冊213卷 ,7003-7004
  33.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76915號
  34. 碑傳集 ,2冊27卷 ,830
  35. 碑傳集 ,2冊27卷 ,831
  36. 民国·趙爾巽等,《清史稿》(卷313):“二十三年,予頭等侍衛銜,駐阿克蘇。十月,將軍兆惠逐捕霍集占,深入被圍。命定邊右副將軍富德往援,授 舒赫德 參贊大臣,會於巴爾楚克。 舒赫德以阿克蘇通葉爾羌喀什噶爾要隘,當設卡倫。上嘉之,擢吏部侍郎,遷工部尚書、鑲紅旗滿洲都統,賜孔雀翎。十二月,簡阿克蘇銳卒、諸路兵先至者馳援兆惠。二十四年正月,與富德合軍解兆惠圍,予雲騎尉世職。七月,命移駐葉爾羌,旋命仍駐阿克蘇。先後奏定回城賦稅,台站酌設伯克,阿克蘇鑄騰格,以四存公,六畀回人。阿克蘇庫車哈喇沙爾烏什和闐置文武吏。皆得旨議行。尋以回部平,圖形紫光閣。二十八年,加太子太保。”
  37. 碑傳集 ,2冊27卷 ,831
  38.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742號
  39. 清史稿校註 ,7冊191卷 ,5797
  40.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742號
  41. 民国·趙爾巽等,《清史稿》(卷313):“二十九年,命如福建提督黃仕簡厦門洋行陋規總督楊廷璋以下皆得罪,語詳廷璋傳。三十一年,署陝甘總督,旋署戶部尚書。三十二年,如湖南北讞獄。三十三年,將軍明瑞緬甸,敗績,死之。上命大學士傅恆為經略,授 舒赫德 參贊大臣,先赴雲南籌畫進軍。 舒赫德 密疏議巡,忤上旨。下部議奪官,並削雲騎尉世職,命以都統銜參贊大臣,出駐烏什。”
  42.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742號
  43. 清史稿校註 ,7冊183卷 ,5408-5410
  44.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742號
  45.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742號
  46.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742號
  47.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 ,981卷
  48.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742號
  49. 國史列傳 ,5卷 ,208
  50. 民国·趙爾巽等,《清史稿》(卷313):“三十六年,土爾扈特汗渥巴錫等自俄羅斯來歸,眾疑其偽降, 舒赫德力白無他志,命如伊犂宣撫,尋授伊犂將軍。十一月,授戶部尚書。三十八年,加太子太保,授武英殿大學士。九月,命如江南監黃河老壩口隄工。壽張民王倫叛,破臨清,命督師進剿,克之,倫自燔死。賜雙眼孔雀翎,復予雲騎尉世職,賚貂冠、黑狐褂。四十一年,金川平,圖形紫光閣。初, 舒赫德為伊犂將軍,子舒寧在京杖斃二奴,得罪,上命發伊犂交 舒赫德 約束。及是,又以爭煤礦為山東民所訟, 舒赫德縛舒寧送刑部,疏請罪。下部議奪官,命寬之。四十二年四月,卒,贈太保,諡文襄,祀賢良祠。”
  51. .
官衔
前任:
班第
清朝兵部滿尚書
乾隆十三年十月丙戌 - 乾隆十三年十一月庚辰
1748年11月25日 - 1749年1月18日
繼任:
瑚寶
前任:
尹繼善
清朝戶部滿尚書
乾隆十三年十一月庚辰 - 乾隆十四年十二月辛卯
1749年1月18日 - 1750年1月24日
繼任:
海望
前任:
哈達哈
清朝兵部滿尚書
乾隆十四年十二月辛卯 - 乾隆十九年七月丙午
1750年1月24日 - 1754年9月15日
繼任:
班第
前任:
傅森
清朝兵部滿尚書
乾隆二十二年二月乙酉 - 乾隆二十二年三月辛亥
1757年4月11日 - 1757年5月7日
繼任:
哈達哈
前任:
納木扎勒
清朝工部滿尚書
乾隆二十三年十一月丁未 - 乾隆二十六年七月辛丑
1758年12月24日 - 1761年8月4日
繼任:
阿桂
前任:
鄂彌達
清朝刑部滿尚書
乾隆二十六年七月辛丑 - 乾隆三十三年二月丙戌
1761年8月4日 - 1768年4月14日
繼任:
託庸
前任:
素爾訥
清朝戶部滿尚書
乾隆三十六年十一月丁巳 - 乾隆三十八年七月甲子
1771年12月16日 - 1773年8月24日
繼任:
阿桂
前任:
溫福
清朝武英殿大學士
乾隆三十八年 - 乾隆四十二年
1773年 - 1777年
繼任:
阿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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