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諸人身

訴諸人身拉丁語),指藉由與當前論題無關之個人特質,如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等,作為駁斥對方或支持己方論證的理據[1],是一種不相干的謬誤紅鯡魚。訴諸人身又稱作「對人不對事」、「因人廢言」或「因人設事」、「以人廢言」[2][3]

对象种类

訴諸人身可訴諸負面特質(也稱作人身攻擊謬誤)、正面特質、或中立特質(比如诉诸权威)。诉诸人身推论指向特定人物的某些属性并声称这些属性可以影响其可靠性。正面诉诸人身,则意在提高对方可靠性。反面诉诸人身,则贬低其可靠性。诉诸权威即前者之一种。[4]

訴諸正面特質的謬誤

正面特质,也称因人纳言,是指仅根据论证者个人的品德高尚、才华出众、处境优越或自己对论证者的好感就轻率地肯定其论断或观点,而不考虑其论断的内容是否真实或其论证过程是否正确,便对立论者的论点表示接受和赞同的一种谬误,比如上级、领导、老师、学长等。人身保护的谬误属于典型的因人纳言,具体包括两类[5]

  • 人格人身保护是以自己或他人的人格高尚为理由,诱使他人相信其论题为真,其实人格优秀的人坚持的看法未必就一定对[6]
  • 处境人身保护是以自己或他人处境优越为理由,诱使他人相信其论题为真[6]

訴諸负面特質的謬誤

负面特质,也称因人废言人身攻击谬误[7],是指仅仅根据论证者在品质、名声方面的缺陷,所处环境的特殊性,以往有过错等方面的原因或自己个人对立论者的厌恶态度,而不考虑立论者的论断内容是否真实,也不根据逻辑反驳的规则和要求,就对立论者的论点加以否定而表现出来的一种谬误[8][5]。像是例如說「支持死刑的人都沒讀書」、「支持體罰的人思想落伍,不願接受新資訊」等就是這類的謬誤。

1859年,英国的生物学家查尔斯·达尔文出版了《物种起源》一书,这对于宗教世界观是一个极大的威胁[9]。1860年6月28日到30日,英国教会在牛津大学博物馆召开了进化论主题辩论赛,由约翰·史蒂文斯·亨斯洛主持。在这次会议上,塞缪尔·威伯福斯主教发表了攻击进化论的长篇演说,并对参加这次会议的英国著名生物学家赫胥黎施展恶意的嘲弄,史称“赫胥黎-威伯福斯辩论”()[10]。威伯福斯的一段表达符合了人身攻击谬误的特点[11]

常見的訴諸人身謬誤

多伦多大学学者道格拉斯·沃尔顿指出,常规上,诉诸人身可以分类为:辱骂性(Abusive)、情境性(Circunstantial)、扣帽子以及诉诸伪善[13]

以下是訴諸人身謬誤的幾個例子,未必是所有可能的訴諸人身謬誤:

  • 扣帽子抹黑策略人身攻擊:將各種不利的條件或觀點強加至對方身上
  • 穢言謬誤:以不雅的言詞攻擊對方
  • 訴諸動機:質疑對方有某種立場或地位,因此其提出之主張是基於不良的動機、企圖。
  • 你也一樣:對方批評某件事不對時,批評對方自己也做了那件不對的事。
  • 訴諸智能:批評對方智能不足或精神有問題,因而其主張不可採。
  • 罪惡關聯:指控支持某觀點的人必然歸屬於某個形象不好的團體。
  • 訴諸成就:主張由於某人或某人的團隊沒有達成某項成就,因而其針對某事的主張不可信。
  • 訴諸富貴:斷言富足者的觀點較正確,或斷言貧困者的觀點不正確。
  • 訴諸貧困:斷言貧困者的觀點正確,或斷言富足者的觀點不正確。
  • 訴諸好人:宣稱某人有某些美德,因而其主張可採。
  • 訴諸權威:宣稱對方是權威因此言論可取,但忽略了對方可能不是相關權威,或者言論只屬一家之言,或因其他原因而有爭議。
  • 诉诸性别:宣称因为发表言论者的性別,因此其觀點正確或不正確。

並非訴諸人身謬誤

不是所有針對發言者個人的言論都屬訴諸人身謬誤。哲學家李天命认为:「其實只要沒有將品格批判當做駁論的理據,那批判就沒有犯人身攻擊的謬誤。否則的話,父母責罵子女,法庭判辭批評罪犯的操行,便全都犯上人身攻擊的謬誤了。」[14]

如果當前論題確實與對方有關,那麼並不是訴諸人身。

  • 參選人A:「不要投票給參選人B,因為他上次當選後,很多選舉承諾都沒有兌現。」
    說明:一個人是否有信用,是選舉中選民是否該選他的重要依據,因此選舉時提出誠信問題,不是犯下謬誤;而在討論一個人的誠信時,把那人過去的信用紀錄拿出來是與討論的話題直接相關的,因此不算是人身攻擊。
  • 「就其欺壓百姓、巧取豪奪的行為來看,唐朝五坊小兒和經營宮市的那些宦官根本是一群禽獸
    說明:這是根據他人的行為,對人的品行做出批判,而不是因為他們持有某種觀點而做出批判,因此不屬於人身攻擊
  • 「法官對這起酒駕案件的肇事者判刑太輕,根本是恐龍法官
    說眀:這是根據法官失當的判決做出批判,和法官本身有關,因此不屬於人身攻擊
  • 「一些主張廢除死刑的人權團體極力替罪犯辯護,讓人懷疑他們是不是收了黑道的好處。」
    說明:表面上看起來這是訴諸動機反對廢除死刑,然而這講法是根據相關團體的實際言行,而不單純是因為他們持有某種觀點,所給出的合理懷疑,因此只要論者不將質疑廢死團體的言語給延伸到反對廢除死刑本身,就不屬謬誤。
  • 「某個主張廢除死刑的法學者堅持對侮辱他的人提告,我認為這教授根本是有心胸原諒死刑犯,卻沒心胸原諒侮辱他的人!」
    說明:表面上這看起來是訴諸虛偽反對廢除死刑,但只要論者不將批評法學者行為的言語給延伸到反對廢除死刑本身,這就不算是謬誤。

其他

在哲学上还有其他意义[15]卡尔·马克思在1844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阐述了早期的唯物史论观点:

马克思主张,超越黑格尔哲学的途径是实践,实践的归宿是实现现实中人类的社会革命,这也是人的社会革命的物质力量。其次,理论的彻底性在于抓住事物的根本,在于说服群众[ad hominem],并被群众所掌握,即通过实践而实现“哲学彻底性”问题[17][18]

还有一类诉诸同音),其发音与相同,是由美国总统尼克松创造出的变体,其是指通过联想定罪或者确定无辜。1996年3月9日《纽约时报》发布新闻,关于理查德·尼克松批评杜波依斯俱乐部英語:)与全美男孩俱乐部英語:)在发音上相似,并主张前者是“共产党人蒙骗欺诈的一个经典范例()”[19]。因为前者是一个有2500名会员的共产主义激进派青年社团(以W·E·B·杜波依斯命名),后者则是全美75万会员的社团[20]

参考文献

  1. 于雷著. . 成都:天地出版社. 2016-01: 170. ISBN 978-7-5455-1585-5.
  2. (美)摩尔著. .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5-01: 145–146. ISBN 978-7-111-48565-0.
  3. 王洪主编. .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6-08: 353. ISBN 978-7-5620-6828-0.
  4. Bustamante, Thomas; Dahlman, Christian (编). . Springer. 2015: 6. ISBN 9783319161488.
  5. 周建武编著. .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6-05: 74–75. ISBN 978-7-302-43298-2.
  6. 陈光中; 郝建设. . 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13-01: 271. ISBN 978-7-5162-0283-8.
  7. 张斌峰,李永铭等编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10.03: 374. ISBN 978-7-307-07529-0.
  8. 黄华新,张则幸编著. . 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5-01: 352. ISBN 7-308-04087-9.
  9. (美)泰勒编. . 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1.04: 147. ISBN 978-7-5357-6521-5.
  10. Frank A. J. L. James. . David M. Knight & Matthew D. Eddy (编). . Ashgate. 2005: 171–193. ISBN 978-0-7546-3996-1.
  11. 于雷著. . 成都:天地出版社. 2016.01: 170–171. ISBN 978-7-5455-1585-5.
  12. 于雷编著. .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6.01: 21. ISBN 7-302-39661-2.
  13. Walton, Douglas. . Penn State Press. 2010: 191. ISBN 9780271040899.
  14. 戎子由、梁沛霖合編,《李天命的思考藝術》,香港:明報出版社,1991年1月初版、1998年7月終定本。215頁。
  15. 林建华. . 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6-03: 205. ISBN 978-7-5130-2905-6.
  16. 中共中央编译局编. . 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15-05: 120. ISBN 978-7-5117-2573-8.
  17. 求是网. . www.qstheory.cn. [2018-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05).
  18. 周尚君著. . 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5-09: 153–154. ISBN 978-7-5130-3494-4.
  19. . archive.nytimes.com. [2018-05-05].
  20. (美)卡斯卡特,(美)克莱茵著. . 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 2013-05: 49–50. ISBN 978-7-5624-7178-3.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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