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相干的謬誤

不相干的謬誤(fallacies of relevance)或分散注意力的謬誤(fallacies of distraction)是指論證前提結論毫無邏輯關聯的不當推理方式,這種情況又稱不相干的結論(irrelevant conclusion)或製造偽冒理據[1][2][3][4]

亦有人將提出與原來的爭議主題毫無關聯的主張或論證歸類為不相干的謬誤,這種情況也稱作歪曲論題()或製造偽冒論題[1]

偽冒論題和偽冒理據有時沒有明確區別,例如「這傢伙是既得利益者,當然會主張為富人節稅!」較似偽冒論題,而「這傢伙是既得利益者,當然會主張為富人節稅!因此不該接受他那件為富人節稅的提議。」則較似偽冒理據。

有時推理雖乍看不相干,然而在補充一些預設前提後便有關聯。例如兩位衣衫襤褸的流浪漢在公園批評時政,小明說「他們又在胡說八道了」便似不相干,然而,如果小明的推理是:「如果有足夠的能力能正確批評時政,就不致於落泊得窮困潦倒,而這兩個人窮困潦倒,因此他們沒有能力正確批評時政,所以他們是在胡說八道」便非不相干的謬誤(推理是否正確有效是另一回事,比如「如果有足夠的能力能正確批評時政,就不致於落迫到窮困潦倒」可能是很多人無法接受的前提)。因此,是否不相干,須考慮當事人的思考脈絡和未明言的隱藏前提。

不相干的謬誤和不充分的謬誤都是前提無法導出結論的現象,兩者常合稱為推論失效推不出(Non sequitur)。

不相干謬誤的分類

偽冒論題

  • 轉移注意力(紅鯡魚、煙霧彈):提出非關爭議重點的言論(通常乍看有關),以轉移他人的注意力
  • 打稻草人:攻擊和對方論述無關的論點(通常乍看有關)
  • 我有權發表意見:被他人批評時,主張自己有權利發表意見。然而,是否有發表意見的權利和意見是否正確可取(或他人是否可批評)是不相干的。
  • 廢話謬誤:廢話謬誤的其中一種形式是說出模稜兩可,無論如何總是正確的語句,卻沒有真正回應主題,亦是不相干的謬誤。

偽冒理據

不相干謬誤的例子

不應讓小孩亂跑

不應讓小孩亂跑(打稻草人)
  • 小明:「我並不認為孩童應該往大街上亂跑。」
  • 大文:「把小孩关起來,不讓他們呼吸新鮮空氣,那真是太愚蠢了。」

丈夫對妳好不好

丈夫對妳好不好(轉移話題)
  • 甲:丈夫對妳好不好?
  • 乙:為了讓該孩子有較好的教育環境,我們打算明年移民澳洲。

超速是違法的

超速是違法的(轉移話題)
  • 甲:超速是違法的!
  • 乙:現在已是三更半夜,路上又沒有車,此時應該要允許超速。

「法律是否允許超速」和「法律是否應該允許三更半夜超速」是不同的議題。甲討論的是前者,乙卻轉移到後者。

支持總統直選嗎

支持總統直選嗎(廢話)
  • 甲:你支持開放總統直選嗎?
  • 乙:從爭取民主的角度來看,開放總統直選是值得支持的,但反對者的意見也值得考慮。

参考文献

引用

  1. 李天命,《哲道行者(最終定本)》, pp. 124–125.

来源

书籍
  • 李天命,《哲道行者(最終定本)》,2009. ISBN 9789888026371.
  • 李天命,《殺悶思維(最終定本)》,2010. ISBN 9789888027866.
  • George Rainbolt, Sandra Dwyer, Critical Thinking: The Art of Argument, 2014. ISBN 9781285969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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