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捷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辦事處負責推動臺灣與捷克之間的政府、經貿、投資、科技、學術、教育、文化等各層面的雙邊關係,以及辦理護照簽證文件證明领事相關業務,並提供僑民服務與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功能等同邦交國大使館[4][1]

駐捷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成立時間1991年8月
類型 駐外代表處實質大使館
總部Evropska 2590/33c, 160 00 Praha 6, Czech Republic[1]
50.099358°N 14.376693°E / 50.099358; 14.376693
服務地區
 捷克
代表
柯良叡[註 1][1]
上級組織
中華民國外交部
網站www.roc-taiwan.org/cz

駐捷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捷克語:[3]英語:)是中華民國政府派駐捷克共和國的代表機構。

捷克政府派駐臺灣的代表機構則是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5]

歷史

1991年7月4日,中華民國與捷克斯洛伐克達成相互設處協議。[6]

1991年8月7日,於首都布拉格設立具大使館性質駐捷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the Czech Republic)。[7][6][1]並陸續設立業務組、經濟組、新聞組、科技組、簽證組負責相關事務。[4]

注釋

  1. 2012年9月,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2]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 陳培煌. . Yahoo!奇摩引用中央通訊社. 2012-08-31.
  3. .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2017-05-03.
  4. .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2020-01-18.
  5. . 中華民國外交部.
  6.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7. . 中華民國外交部.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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