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約旦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辦事處負責推動臺灣與約旦之間的雙邊關係,以及辦理護照、簽證、文件證明等领事相關業務,並提供僑民服務與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功能等同邦交國的大使館。[4][5][3]
成立時間 | 1977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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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駐外代表處(實質大使館) |
總部 | No. 18 Iritiria Street, Umm Uthaina, Amman, Jordan[1] 31.969092°N 35.874867°E |
服務地區 | 约旦 埃及 伊拉克 黎巴嫩 利比亞 叙利亚 |
代表 | 買睿明[註 1][3] |
上級組織 | 中華民國外交部 |
網站 | www.roc-taiwan.org/jo |
駐約旦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英語:)是中華民國政府派駐约旦的代表機構。
領務轄區為埃及、伊拉克、黎巴嫩、利比亚、叙利亚等國家,[6]並與駐臺拉維夫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共同辦理巴勒斯坦約旦河西岸地區與加沙地带的領事業務。[7]
歷史
1977年5月15日,中華民國在首都安曼設立駐約旦遠東商務處;11月25日,約旦在首都臺北設立約旦商務辦事處(The Jordanian Commercial Office)。[8][9]
1992年3月25日,遠東商務處更名為中華民國(臺灣)商務辦事處(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in Jordan),4月16日正式運作。[10][8]是少數在無邦交國使用中華民國國號的駐外機構。
2018年4月27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表示,約旦政府自2017年中,受中國大陸外交部門強力施壓,要求駐處更名,約旦於是請將駐處更名為駐約旦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11][3][註 2]
歷任代表
注釋
- 2012年9月,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2]
- 截至2021年1月,駐非邦交國機構已無使用中華民國國號;非邦交國駐臺灣機構使用駐「華」名稱的有:奈及利亞、阿曼。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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