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
“下水”廣義指一般指动物内脏,或泛指除去肌肉以外的其他动物器官,狹義指豬腸和豬肺。相對下水,上水為豬腰和豬肝,客家菜有一味薑絲大腸。
下水(英語:)又叫“某杂”,如“猪杂”、“牛杂”。
名稱來源可能自內臟位置或「雜碎」一字的諧音,並無絕對定論[1]。
因各地的风俗及饮食习惯不同,下水的具体所指范围也有很大不同。而且在不同的饮食文化中,下水的地位也有巨大差异:有些文化中(比如伊斯蘭文化和猶太文化),动物肉以外的所有器官都在应抛弃的废物之列;而另一些文化中,下水则可能是比肉类更有价值的食品。
歐洲
不是只有華人才吃動物內臟,在歐洲的某些地區,各種各樣的哺乳動物的小腸、大腸(通常都是猪的)、脚掌及心肺肝腎等器官都是正常食材之一。像例如捷克和斯洛伐克的傳統豬肉料理多羅千卡 (Tlačenka)以及波蘭的傳統豬肉料理薩爾載松(salceson)都有豬內臟的成份。
相關連結
- 劉建仁. . 臺灣話的語源與理據(劉建仁著). 2014-08-16 [2019-09-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19) (中文(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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