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索馬利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索馬利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索馬利亞聯邦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索馬利亞的相關事務由駐南非共和國台北聯絡代表處杜拜臺北商務辦事處共同管轄[1]由于中华民国承认索马里兰为独立国家并互设代表处,故索马里與中华民国關係緊張。

中華民國與索馬利亞關係

中華民國

索馬利亞

政治

外交

綠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索馬利亞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索馬利亞等23國[註 1]所提出的「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議案進行表決。最終以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的結果通過。根據《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大會議事規則,提案通過即成為正式決議,是為《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中華民國馬爾地夫阿曼等3國未投票。代表中國正統中華民國政府,以外交部長周書楷為代表,在表決之前數小時,於大會上主動宣布退出聯合國。日後,中華民國政府將此決議稱為「排我納案」。

2012年7月17日,遭索馬利亞海盜劫持18個月後,中華民國籍漁船「旭富一號」全體船員獲釋,船上26名船組人員全部平安。外交部歐洲聯盟、國際反海盜組織「海洋無海盜」(Oceans Beyond Piracy)和相關國家,以及中國大陸基於人道所予之協助,表達感謝。[3]

2012年3月,遭索馬利亞海盜在印度洋劫持的阿曼籍漁船「Naham3」與26名船員,包含1名中華民國籍輪機長,在將近5年的拘禁後於2016年10月22日獲釋,搭機先至廣州,再各自返回母國。獲釋前,中華民國籍船長在劫船過程中遭海盜殺害,另有兩名漁工病故。協助談判的國際組織「人質支持夥伴」(Hostage Support Partners)協調員史蒂德(John Steed)指出,這次人質談判歷經18個月,Naham3船員獲釋意味著索馬利亞海盜猖獗時期綁架的最後一批船員終於獲釋,這也是該國海盜劫持人質時間第二久的事件。[4]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長陳俊賢立法院答詢時指出,船東與台灣民間至少付出115萬美元贖金,其他國家也有出錢。此外,據輪機長家屬透露外交部要求簽切結書,日後須歸還外交部先代墊返台的機票費用;對此,前中央警察大學教授葉毓蘭痛批「一樣是台灣人落難在非洲,人質不如詐騙集團」。針對外界質疑政府出錢包專機,將海外詐騙犯接回台,遭劫的台灣人還不如詐騙犯,陳俊賢澄清,不論是先前土耳其印尼馬來西亞送回台的台灣詐騙犯,機票錢都是他們自己付的。[5][6]

2020年7月1日,索馬利亞視為其领土主權一部分的索馬利蘭與中華民國互設具官方性質的代表處。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索馬利亞大使覃俭曾訪問索馬利蘭,試圖施壓索馬利蘭取消與台灣互設代表處,且表明其對台灣領土主權的主張,並提議要在首都哈尔格萨設立聯絡辦事處;索馬利亞總統法馬約在接見覃儉時,重申「一个中国原則」並譴責台灣破壞索馬利亞的領土主權完整。[7]此事件也引起部分索馬利亞的民眾不滿,並到中華民國外交部的Facebook表達抗議。[8]

2020年8月17日,台灣駐索馬利蘭共和國代表處成立,[9]索馬利亞外交部發表6點聲明,譴責台灣侵犯索馬利亞主權,痛斥此舉分裂索馬利亞人民。「聯邦政府要求台灣停止涉及索馬利亞領土的錯誤投機行為,這是毫不妥協的原則。聯邦政府會採取符合国际法的必要措施,捍衛國家團結、主權、領土完整與政治獨立。」[10]中華民國外交部則表示「一索原則與一中原則一樣可笑而荒謬」,台灣與索馬利蘭基於民主自由的理念結盟,索馬利亞政府無權置喙也無權干涉。[11]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必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索馬利亞。
索馬利亞護照索馬利亞公民必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中華民國

兩國公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索馬利亞政府沒有給予任何地區的公民免簽證待遇,[12]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前往索馬利亞駐馬來西亞大使館申請簽證。若護照上有以色列簽證將可能被拒絕入境。[13]

索馬利亞護照索馬利亞公民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14][15]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索馬利亞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16]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將索馬利亞歸類為第一級注意:提醒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2017年8月15日發布)。另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17]

經濟

貿易

2019年,索馬利亞是中華民國第179大貿易夥伴、第145大進口夥伴、第190大出口夥伴。出口至索馬利亞的金額為46萬8,353美元,年減49.354%。自索馬利亞進口的金額為176萬7,160美元,年增247.196%。貿易呈現入超赤字)129萬8,807美元,年減412.375%;2018年,索馬利亞是中華民國第182大貿易夥伴、第161大進口夥伴、第179大出口夥伴。[18]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9年12月21日[註 2]):

 中華民國

注釋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 . 鳳凰網. 2018年9月13日 [2019年12月2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2月21日).
  3.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2年7月18日 [2015年11月2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22日).
  4. 綜合報導. . 自由時報. 2016年10月24日 [2017年5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12月10日).
  5. 綜合報導. . 自由時報. 2016年10月27日 [2017年5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22日).
  6. 綜合報導. . ETtoday 東森新聞雲. 2016年10月26日 [2017年5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22日).
  7. 簡恒宇. . 風傳媒. 2020年7月5日 [2020年7月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6日).
  8. 李培睿. . 中時電子報. 2020年7月1日 [2020年7月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9. 鄭媁. . 聯合新聞網. 2020年8月17日 [2020年8月2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0月25日).
  10. 簡恒宇. . 風傳媒. 2020年8月19日 [2020年8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11. 徐偉真. . 聯合新聞網. 2020年8月20日 [2020年8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9月17日).
  12. Information sourced and provided by IATA. . Timaticweb. [2018-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29).
  13.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14.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15.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16.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17.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18.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2018-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3).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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