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蒙特內哥羅關係

中華民國與蒙特內哥羅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蒙特內哥羅音譯意譯)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蒙特內哥羅的相關事務由匈牙利台北代表處兼轄[1]

中華民國與蒙特內哥羅關係

中華民國

蒙特內哥羅

政治

綠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蒙特內哥羅當時屬於南斯拉夫蒙特內哥羅社會主義共和國,由南斯拉夫作為主權國家參與投票。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蒙特內哥羅。
蒙特內哥羅護照蒙特內哥羅公民可以電子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

外交

簽證

持有載明身分證字號的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蒙特內哥羅,停留最多90天。[2][3]

持有蒙特內哥羅護照蒙特內哥羅公民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免簽證費。[4][5][6]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蒙特內哥羅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18日發布);[7]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8]

經濟

貿易

2019年,蒙特內哥羅是中華民國第151大貿易夥伴、第200大進口夥伴、第131大出口夥伴,在歐洲國家排名倒數第8、5、11,在世界經濟體倒數第91、36、102。出口至蒙特內哥羅的金額為855萬0,157美元,年增22.996%。自蒙特內哥羅進口的金額為4萬1,388美元,年增42.154%。貿易呈現出超盈餘)850萬8,769美元,年增22.915%;2018年,蒙特內哥羅是中華民國第153大貿易夥伴、第206大進口夥伴、第133大出口夥伴,在歐洲國家排名倒數第7、3、11,在世界經濟體倒數第92、35、104。[9]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9年12月11日[註 1]):

 中華民國

駕車

持有中華民國國際駕駛執照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中華民國護照,可在蒙特內哥羅駕車。[10]

注釋

  1.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3. . 中華民國外交部.
  4.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5.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6.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7.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8.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9.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2018-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3).
  10.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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