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王內帝
外王內帝,又稱內帝外臣[註 1],是古代漢字文化圈的在國內自稱皇帝、對中國外交時自稱國王的雙重體制。此體制在南越、西夏、大理、越南各朝代以及日本都使用過,渤海、吴越(钱镠在位时)、南唐(958年—972年)、高丽(1275年前)虽然一般对内也称王,但存在类似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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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文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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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文名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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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的外王內帝
南越
公元前214年,岭南百越之地纳入秦朝版图,不久后秦始皇去世,天下随即大乱,驻守岭南的秦朝官吏赵佗等图谋独立,便在公元前203年建立南越国。南越草创时尚未采用帝制,赵佗只称“南越武王”。汉高帝统一中原后,派陆贾册封赵佗为南越王。吕后临朝,汉与南越关系恶化,赵佗乃自称“南越武帝”,使用黄屋左纛,命令称制,与汉朝无异。汉文帝即位后派陆贾再次出使南越,责备赵佗自立为帝之事,赵佗上表谢罪,表示不再使用帝制。但史载“南越其居国窃如故号名,其使天子,称王朝命如诸侯”,可见南越国是最早采用外王內帝体制的国家。[2]1983年在广州象岗山发掘的南越国第二代君主赵眜的陵墓中,出土了金印“文帝行玺”,可资证明。
到南越国第三代君主赵婴齐继位后,娶汉女邯郸樛氏为王后,并藏起先帝玉玺,在国内也自称国王。[3]但据《太平寰宇记》记载,三国时吴王孙权曾派吕瑜发掘赵婴齐的陵墓,其中有皇帝信玺、皇帝行玺等金印,可知赵婴齐未必完全取消帝制。[4]
大理
大理君主对内称皇帝(白语称骠信),使用自己的年号,与宋朝交往时称国王,宋太宗曾封大理皇帝为“云南八国都王”,宋徽宗则在政和七年(1117年)册封段正严为“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司空云南节度使上柱国大理国王”,但总体而言大理与宋朝官方交往非常稀少。蒙古征服大理以后,大理末代皇帝段兴智受封摩诃罗嵯(梵语“大王”),才终于取消帝制。
越南
1174年,李朝的李英宗被中國冊封為安南國王,[5]與此同時在國內使用「大越」國號,自稱皇帝。[6]此後,在陳朝時代,通過抗擊元朝入侵,以及經歷了後來反抗明朝的短暫統治,越南逐漸形成了自己是與「北國」(中國)相對、具有對等地位的文明國家「南國」的自我意識形態。與此同時,越南人認為自己比暹羅(泰國)、占婆、哀牢(老撾)、真臘(柬埔寨)等國的文明程度高,並將他們視為藩屬。詳見小中華思想。
以上的外交認識在阮朝的明命帝時代被體系化。越南自稱「南朝」,稱呼中國為「北朝」,越南君主與中國君主一樣使用「天子」、「皇帝」的稱號,接見除了中國以外的外國使節之時,皆使用「大南國大皇帝」的稱號。然而,對清朝則使用「越南國王」的頭銜並接受其冊封,向北京派遣使者充當國王的代理人,在中國皇帝面前行跪拜之禮。然而在國內發佈的文書中稱呼與中國的外交為「邦交」,暗示著平等的外交關係。[7]
类似国家
渤海
大祚荣初建渤海国时自称震国王,后被唐朝册封为渤海郡王,但在国内采用帝制。六頂山古墓群中的貞惠、貞孝二公主墓誌銘中,稱呼父親大欽茂(渤海文王)為「皇上」,此為臣下對皇帝的稱謂。大欽茂亦自行使用年號,即位當年使用年號大興。774年改元寶曆,780年改回大興。[8]
吴越
唐朝末年,钱镠在浙江地区保境安民,被封为吴王。朱温篡唐后,他拒绝罗隐的称帝北伐建议,而是接受后梁册封为吴越王,后晋升吴越国王,后又接受后唐册封。尽管他没有称帝,但一切仪制采取帝制[9],建元天宝、宝大、宝正[10][11],并册封新罗、渤海诸国。[12]932年钱镠临终前嘱咐“子孙善事中国”,他的儿子钱元瓘(钱传瓘)继位后遵照父王遗命,取消了年号及帝制,但仍保留庙号。[13][14]
南唐
937年李昪(徐知诰)代吴立齐,后以继承李唐自居,皆称皇帝。958年後周世宗南下,南唐不敌,李璟自去帝号与年号,但其余仍为帝制。[15]971年李煜(李从嘉)继位,请求宋太祖特许给父王上庙号元宗[16],翌年取消一切帝制,自称江南国主。[17]
高麗
高麗在統一後三國之後,使用皇帝國的制度。高麗光宗在位期間,以首都開京為皇都,將西京升格為第二首都。在高麗的草創期,君主自稱朕,君主發佈的命令稱為詔書,臣下稱呼君主為陛下,君主之子稱太子,完全是皇帝國的面貌。此外,使用廟號和年號,宣佈高麗為天下的中心。但由於北方遼朝是重大威脅,為避免同宋朝在外交貿易上的摩擦,高麗對外向遼、宋、金等國都自稱國王。結果,高麗從宋朝輸入了先進文物,獲得了辽朝所赐的江東六州,在外交上取得實際利益。直到元朝入侵為止,此制度維持了三百多年。
成宗在位期間,將詔書改稱教書,基本的皇帝國體制發生變化。後來蒙古入侵高麗,高麗經過數十年的抵抗,最終投降。元朝的公主同高麗的太子結婚,自此之後高麗成為了元朝的駙馬國。在元朝的干涉下,高麗君主的自稱降格為孤,臣下對君主呼稱降格為殿下,太子降格為世子。元朝又認為廟號中帶有「祖」、「宗」等字,是皇帝的專有物,對其使用加以禁止,取而代之的是表示對元朝報以忠誠之心的帶有「忠」字的諡號。至此正式標誌著外王內帝體制的終結。
参考文献
- 叶少飞. 越南古代“内帝外臣”政策与双重国号的演变[J]. 形象史学研究, 2016(1).
- 《史记·南越列传》
- 《史记·南越列传》:“婴齐代立,即藏其先武帝玺。”《索隐》李奇云:“去其僭号”。
- 《太平寰宇记》引《岭志》:“赵佗之墓,黄武五年,孙权使交趾治中从事吕瑜访凿赵佗墓,功费弥多,卒不能得。掘婴齐墓,即佗之子,得珠襦玉匣之具,金印三十六,一皇帝信玺,一皇帝行玺,余文天子也。”
- 松本信広『ヴェトナム民族小史』岩波新書、1969年、p.63。
- 古田元夫『ベトナムの世界史』東京大学出版会、1995年、p.16。
- 坪井善明『ヴェトナム:「豊かさ」への夜明け』岩波新書、1994年、p.16。
- . 문화일보. 2009-08-25 [2018-05-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1) (韩语).
- 《资治通鉴·后唐纪一》:“梁主遣兵部侍郎崔协等册命吴越王镠为吴越国王。丁卯,镠始建国,仪卫名称多如天子之制,谓所居曰宫殿,府署曰朝廷,教令下统内曰制敕,将吏皆称臣,惟不改元,表疏称吴越国而不言军。置百官,有丞相、侍郎、郎中、员外郎、客省等使。”
- 宋庠《纪年通谱》:“镠虽外勤贡奉,而阴为僭窃,私改年号于其国。其后子孙奉中朝正朔,渐讳改元事。及俶纳土,凡其境内有石刻伪号者,悉使人交午凿灭之。”
- 洪迈《容斋四笔》卷五:“以遗命去国仪,用藩镇法,然则有天宝、宝大、宝正三名,欧阳公但知其一耳。通鉴亦然。”
- 《新五代史·吴越世家》:“遣使册新罗、渤海王,海中诸国,皆封拜其君长。”
- 《资治通鉴·后唐纪六》:传瓘既袭位,更名元瓘,兄弟名“传”者皆更为“元”。以遗命去国仪,用藩镇法。
- 吴任成《十国春秋·吴越三》:“钱氏五王,惟武肃王有改元事,而庙号则史所不载。间读余公绰《闽王事迹》,云永隆三年吴越世宗文穆王薨;林仁志《王氏启运图》,云永隆二年吴越世皇崩,子成宗嗣。虽二人所纪年岁不同,至庙号称宗则二书吻合,私非竟无可据者。今两浙民间犹谓武肃王为钱太祖,岂当日果实称宗,而其后渐讳之邪?”
- 陆游《南唐书》卷三:“初,元宗虽臣于周,惟去帝号,他犹用王者礼。”
- 《新五代史·南唐世家》:“六月,璟卒,年六十四。从嘉嗣立,以丧归金陵,遣使入朝,愿复璟帝号,太祖皇帝许之,乃谥曰明道崇德文宣孝皇帝,庙号元宗,陵曰顺陵。”
- 《新五代史·南唐世家》:“五年,煜下令贬损制度。下书称教,改中书、门下省为左、右内史府,尚书省为司会府,御史台为司宪府,翰林为文馆,枢密院为光政院,诸王皆为国公,以尊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