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民主化

臺灣民主化,是指臺灣由非民主政體轉型到自由民主制的過程,其中包括以追求民主化與鞏固民主為目標的社會運動與政治改革,尤指1980年代末期在中華民國體制下推行的民主化措施(寧靜革命)。在乙未戰爭期間,曾成立台灣民主國,但並未建立民主政體。追求民主政體的運動,最早起源於日治時期,台灣民眾要求擁有與日本人平等的政治民主權利。至中華民國時期,最早有二二八事變,隨後進入的戒嚴時代發生一系列的政治抗爭,包括黨外運動橋頭事件中壢事件美麗島事件等,最終中華民國政府於1987年解嚴,之後廢除解除黨禁、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國民大會立法院全面改選,正副總統改為直選,伴隨多次修憲,建構現今臺灣自由民主的政治體制。

歷史

台灣民主國

清朝末期,民主思想經西方國家傳入台灣。1895年乙未戰爭時,台灣士紳成立台灣民主國。台灣民主國的成立,主要目的雖不在於追求民主,而是反抗日本接管。在台灣民主國宣言中,曾主張「台灣自立,改建民主國;官吏皆由民選,一切政務秉公處理」,顯示當時民主思想已經開始在台灣地區萌芽。臺灣民主國的誕生早於同樣採取共和制的中華民國16年,因而被某些學者以及教科書認定為「亞洲最早的共和國」或「亞洲最早的民主共和國」[1](但實際上在此之前,亞洲已出現過兩次共和制國家[註 1])。所以嚴格來說,臺灣民主國應該是亞洲第一個主張採取民主體制、但是未能有效統治台灣的政權。

日治時期

1895年,日本依馬關條約,由大清帝國手中取得台灣,台灣成為日本統治下的殖民地。台灣人民並未完全享有與日本國民相等的待遇。

隨著大正民主風潮的興起,民主與平等的思想再度進入台灣。日本政壇中的人士,以板垣退助為代表,與台灣士紳及留學生,共同組成台灣同化會,主張內地延長主義,將台灣完全視為日本領土,讓台灣人民享有與日本國民相等的待遇,可以投票選舉議員。林獻堂等人,推動六三法撤廢運動,希望台灣被納入日本憲政體制中。這個運動,隨後轉變為台灣議會請願運動,要求台灣也能設置議會。

在這個風潮下,臺灣民眾黨成立,是台灣第一個合法政黨

在昭和年間,日本軍部的勢力壯大,日本走向軍國主義,台灣的民主化運動也遭到壓制。

戰後時期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宣布投降,在盟國的安排下,中華民國接管台灣。[註 2]但是台灣並未像其他中華民國省份一樣,設立省政府,進行地方自治,而是成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倣效日本台灣總督府,以獨裁方式統治。1947年,爆發二二八事件。在此事件中,台灣仕紳曾提出要求地方自治,讓人民投票選出議員及行政官員,但並沒有被中華民國政府接受。在二二八事件結束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被改組為台灣省政府,但是省政府官員仍由中央指派,省議會議員也是由官派。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至台灣後,執政的中國國民黨長期實行戒嚴威權主義統治,白色恐怖持續,黨外運動等民主派人士持續抗爭。1950年,臺灣省實施地方自治,開放縣市(省轄市)長、縣市(省轄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選舉。1951年,開放臺灣省議會民選,在地方自治層級開始緩步民主化。

1986年民主進步黨成立,1987年中華民國政府宣布解嚴,1991年,台灣結束動員戡亂國民大會全面改選,為民主化關鍵歷程,1992年立法院全面改選,1994年台灣開放省長、直轄市長民選,1996年台灣首次總統直選,1998年實施台灣省虛級化,2000年首次實現政黨輪替,民進黨首次執政,正式結束國民黨對台灣長達55年的執政,但立法院仍由國民黨為首的泛藍陣營為多數。2008年,國民黨實現二次政黨輪替。2016年民進黨實現三次政黨輪替,立法院也首次實現政黨輪替,民進黨首次完全執政。

參見條目

註解

  1. 1777年婆羅洲蘭芳共和國、1868年北海道蝦夷共和國
  2. 或稱接收台灣、光復台灣佔領台灣

參考來源

  1. Goddard, W. G.(1966).Formosa: A Study in Chinese History.East Lansing: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 Press, p.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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