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會在臺灣之全面選舉與罷免

1990年,時任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民主化野百合學運[1]的壓力下於同年6月28日召開國是會議。1991年5月1日國民大會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中央公職人員增選補選辦法》等法律即失其效力)[2]、修改並凍結部分《中華民國憲法[3]。從此於選舉國民大會代表與立法院立法委員時適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一改先前自1947年起即由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及其遞補人、1948年起即由第一屆立法委員及其遞補人持續延任、長期擔任國會議員的方式,終止因強調「法統」象徵而主要由資深民代組成「萬年國會」的現象[4][5]

中華民國政府与政治
系列条目
政府

政治

經臺灣部分團體長期持續抗爭而對憲法進行條文增修後,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舉行之國民大會代表全面改選於1991年首次辦理,立法委員全面改選則於1992年首次辦理。[6]。目前,監察院已不再由臺灣省議會間接選出,而是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國民大會也被凍結,其原有的職權亦全數轉移至立法院或由人民直接行使,立法院成為中華民國在台灣唯一的常設國會,國會議員選舉之正式名稱為「中央公職人員選舉」。

[5][6][7][8][9]

改制背景與經過

在1987年解除戒嚴前的台灣,即有部分人士主張國會應在台全面改選。其中,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兼系主任彭明敏與其學生謝聰敏魏廷朝於1964年共同起草《台灣自救運動宣言》,認為「蔣政權能否代表台灣的人民?三千餘人的國大代表中,台灣的代表只有十餘席,四七三人的立法院中,台灣的代表也不過六名,他們的任期已分別於十二年前和十五年前屆滿,當然不能代表現在的台灣人民」,並主張「重新制定憲法,保障基本人權,成立向國會負責且具有效能的政府,實行真正的民主政治。」三人隨即遭逮捕、以「叛亂罪嫌」起訴、並判處有期徒刑。此後,黨外民進黨人士大多均主張全面改選國會議員。謝聰敏於1992年名列民主進步黨不分區名單,並依比例代表制獲選為第二屆立法委員

1987年12月25日,民主進步黨發動要求「國會全面改選」運動,主辦單位製作「垃圾是不會自己跑進垃圾桶的」傳單,由立法委員康寧祥督導這場抗議「一千人對抗一千九百萬人的戰爭」,來自全台的數萬民眾挺身支持這項「要求萬年老國代、老立委下台」的大規模示威遊行。超過五萬以上的人潮包圍國民大會議場中山堂,將附近路段擠得水洩不通,示威群眾在當時的中華商場平交道站在火車頭上、阻斷南北雙向火車前進,成為臺灣街頭運動史上第一次因政治抗爭而使臺北市西門町圓環縱貫鐵路中斷,向出席會議的總統蔣經國展現臺灣人要求改革的決心。[10]

1990年6月21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261號解釋宣告「為適應當前情勢,第一屆未定期改選之中央民意代表除事實上已不能行使職權或經常不行使職權者,應即查明解職外,其餘應於中華民國八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終止行使職權,並由中央政府依憲法之精神、本解釋之意旨及有關法規,適時辦理全國性之次屆中央民意代表選舉,以確保憲政體制之運作。」。

法源與選舉方式

其適用法源除了憲法及其增修條文之外,最主要的就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1]

1991年第二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

政黨 共325席
席次 得票數 得票率
 中國國民黨 254 6,053,366 69.1%
 民主進步黨 66 2,036,271 23.3%
 全國民主非政黨聯盟 3 193,234 2.2%
 中華社會民主黨 0 185,515 2.1%
勞動黨 0 18,008 0.2%
 台灣工黨 0 7,698 0.1%
  農民黨 0 4,268 0.0%
 中國青年黨 0 1,573 0.0%
中國復興黨 0 1,189 0.0%
 中國民主社會黨 0 1,125 0.0%
中國老兵統一黨 0 910 0.0%
中國民主憲政黨 0 695 0.0%
中國共和黨 0 572 0.0%
中華全民福利黨 0 530 0.0%
中興黨 0 430 0.0%
中國忠義黨 0 276 0.0%
中國大同民主黨 0 183 0.0%
無黨籍及其它 2 253,032 2.9%

1992年第二屆立法委員選舉

政黨 共161席
席次 得票數 得票率
 中國國民黨 95 5,030,725 53.02%
 民主進步黨 51 2,944,195 31.03%
 中華社會民主黨 1 126,213 1.33%
 台灣工黨 0 32,349 0.34%
勞動黨 0 11,224 0.12%
  真理黨 0 6,545 0.07%
中國團結黨 0 1,438 0.02%
中國人民行動黨 0 1,221 0.01%
中國中青黨 0 1,035 0.01%
中興黨 0 886 0.01%
中國全民福利黨 0 677 0.01%
 中國民主社會黨 0 418 0.00%
中國民主大同黨 0 201 0.00%
中國忠義黨 0 90 0.00%
無黨籍 14 1,331,555 14.03%

  • 以無黨籍身份當選的14人中,有7人為自行參選的中國國民黨籍人士。


當選無效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第七十三條(出缺補選之處理)
  • 第七十四條(當選人經判決當選無效之處理)

罷免

中華民國國會在臺灣之全面選舉與罷免之後,曾有選區選民發動的罷免案,而無罷免成功之例。

立法委員罷免

第二屆立法委員罷免案統計表[14]
姓名選區提議日期第一階段提議人數第二階段連署人數
成案與否
投票人數(投票率)
罷免案投票人總數
同意票數
反對票數
罷免投票日
投票結果
詹裕仁臺北縣選舉區83/07/153,816人44,170人
成立
442,993人(21.36%)
2,074,387人
同意377,642票
反對55,254票
83/11/27
罷免失敗
林志嘉臺北縣選舉區83/07/153,744人44,586人
成立
442,988人(21.36%)
2,074,387人
同意367,496票
反對65,301票
83/11/27
罷免失敗
洪秀柱臺北縣選舉區83/07/153,811人44,176人
成立
442,987人(21.36%)
2,074,387人
同意367,363票
反對65,545票
83/11/27
罷免失敗
韓國瑜臺北縣選舉區83/07/153,835人44,266人
成立
443,023人(21.36%)
2,074,387人
同意377,822票
反對55,541票
83/11/27
罷免失敗
魏鏞臺北市第二選舉區83/09/223,820人20,435人
成立
78,934人(8.63%)
914,623人
同意68,239票
反對10,009票
84/01/22
罷免失敗
趙振鵬臺北市第一選舉區83/10/063,255人19,534人
未成立
丁守中臺北市第一選舉區83/10/063,193人18,979人
未成立
洪濬哲臺北市第一選舉區83/10/242,161人未送件
未成立
潘維剛臺北市第二選舉區83/10/243,606人未送件
未成立
  • 2013年由馮光遠等人所發起成立「憲法133實踐聯盟」,目的是實踐《中華民國憲法》第133條所明訂之「罷免權」[15][16]。2013年8月20日,拜會立法院,要求各黨立法委員針對「核四停建及公投」、「服貿協議」、「土地徵收」、「不依馬意,以民意為依歸」等四項訴求簽署承諾書,作為聯盟罷免案理由之參考。
  • 2014年,太陽花學運引發的「割闌尾計畫」,5月開始對立委蔡正元林鴻池吳育昇3人進行罷免提案連署,其中對林鴻池吳育昇的第2階段罷免連署未達門檻而未送件,對蔡正元的罷免連署則順利進入第3階段罷免投票,在2015年2月14日投票,因投票率為24.98%不足50%,依法罷免案遭否決[17][18][19]。「全面罷免」於該年5月對立委蔡錦隆進行罷免提議連署,並於12月18日送出6322份提議連署書[20]割闌尾計畫高雄區在6月初先後對立委黃昭順與立委林國正進行罷免提議連署。而桃園也有針對立委廖正井的罷免連署。「割闌尾計畫」於板橋徵求林鴻池的罷免提案連署時,亦有板橋市民自發性提供非罷免目標江惠貞之罷免連署書。
第八屆立法委員罷免案統計表
姓名選區提議日期第一階段提議人數第二階段連署人數
成案與否
投票人數(投票率)
罷免案投票人總數
同意票數
反對票數
罷免投票日
投票結果
吳育昇新北市第一選舉區102/11/046,151人34,096人
未送件
蔡正元臺北市第四選舉區103/09/266,665人49,949人
成立
79,303人(24.98%)
317,434人
同意76,737票
反對2,196票
104/02/14
罷免失敗
林鴻池新北市第六選舉區103/10/064,487人23,810人
未送件
吳育昇新北市第一選舉區103/10/096,040人29,010人
未送件
蔡錦隆臺中市第四選舉區103/12/185,727人3,382人
未送件
黃昭順高雄市第三選舉區未送件4,642人
林國正高雄市第九選舉區已過門檻未送件5,470人
江惠貞新北市第七選舉區未送件約3,600人
廖正井桃園縣第二選舉區未送件
第九屆立法委員罷免案統計表
姓名選區提議日期第一階段提議人數第二階段連署人數
成案與否
投票人數(投票率)
罷免案投票人總數
同意票數
反對票數
罷免投票日
投票結果
黃國昌新北市第十二選舉區105/12/232,637人約30,000人
成立
70,924人(27.75%)
255,551人
同意48,693票
反對21,748票
106/12/16
罷免失敗
王定宇臺南市第五選舉區未送件

國大代表罷免

民國75年,時任國大代表孫榮吉於第一屆國民大會第八次會議期間提請修改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因此被發動罷免[14]

第一屆增額國大代表罷免案統計表[14]
姓名選區提議日期第一階段提議人數第二階段連署人數
成案與否
投票人數(投票率)
罷免案投票人總數
同意票數
反對票數
罷免投票日
投票結果
孫榮吉高雄市選舉區79/04/069,313人未送件
未成立

参考文献

  1. . [2011-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3-13).
  2. 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條目撰稿人:政大歷史系薛化元教授, 台灣大百科全書,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3. 修憲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條目撰稿人: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陳儀深副研究員, 台灣大百科全書,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4. 萬年國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條目撰稿人:政大歷史系薛化元教授, 台灣大百科全書,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5. 資深中央民代退職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條目撰稿人:政大歷史系薛化元教授, 台灣大百科全書,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6. 國會全面改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條目撰稿人:政大歷史系薛化元教授, 台灣大百科全書,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7. 改寫台灣歷史的人--李登輝執政十二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台灣光華雜誌, 2000.6
  8. . [2011-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07).
  9. . [2011-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09).
  10. . 民報 (2014年). 2016-02-12 [2016-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2-16).
  1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12. 施信民. . 國史館. 2007 [2016-02-21]. ISBN 97898600824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0).
  13. 李鴻典. . NOWnews. 2015-02-03 [2016-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07).
  14. 江大樹,陳仁海. .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2007年,頁204-213.
  15. 倒馬 馮光遠發起罷免馬系立委運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蘋果日報 (台灣), 2013年08月14日
  16. 《星期專訪》馮光遠︰罷免馬家立委 對荒謬施政算總帳 Archive.is存檔,存档日期2013-08-19, 自由時報, 2013-8-19
  17. 黃意涵、曾盈瑜. . 中央社. 2014-12-15 [2016-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18. 黃麗芸. . 中央社. 2015-02-04 [2016-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6).
  19. . [2016-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6).
  20. 王家俊. . 蘋果日報. 2014-12-18 [2015-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07).

另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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