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必隆

遏必隆满语转写Ebilun[1]-1673年),或作鄂必隆钮祜禄氏满洲镶黄旗人,清初開國五大臣额亦都之第16子,遏必隆母親为清太祖之女和硕公主穆库什[2]


大清一等公加太师
爵位 一等公
族裔 滿族
旗籍 满洲镶黄旗
原名 遏必隆(
世系 钮祜禄氏
諡號 恪僖
出生
逝世 1673年
親屬 父:额亦都
母:穆库什

生平

天聪八年(1634年),以額亦都子遏必隆襲一等子爵昂邦章京職,代替其父之功,准世襲罔替。授頭等侍卫,管勋旧滿洲镶黄旗佐领[3] 后因罪,革遏必隆所襲其父昂邦章京世職。

崇德六年(1641年),随清太宗进攻明朝,以战功得优赉。七年(1642年),从奉命大将军阿巴泰入长城,攻克蓟州;再进山东,攻夏津,以头功授騎都尉世职。

顺治二年(1645年),随顺承郡王勒克德浑武昌之役,斩杀李自成之侄李锦,晋封二等牛录章京、輕車都尉

顺治八年(1651年),清世祖親政,遏必隆訟冤,詔復職。以所袭其兄图尔格二等公爵令并袭一等公。不久,授议政大臣鑾儀衛掌衛事(總理鑾儀衛事內大臣)、領侍衛內大臣等,顺治十四年(1657年),加少保太子太保,尋加少傅太子太傅[4]

顺治十八年(1661年),与索尼鳌拜蘇克薩哈三人并受顺治帝遗诏为四大辅政大臣

康熙六年(1667年),皇帝亲政之後,特封一等公加太师。适逢鳌拜独断专行,屡次矫诏诛杀大臣。遏必隆身为顾命大臣却选择明哲保身,不加阻止也未曾弹劾。

康熙八年(1669年)五月,康熙帝命嚴加惩處鳌拜及其黨羽與遏必隆,議他們的罪。康亲王杰书等人遵旨勘問,以大清律例十二项罪責議處遏必隆。拘拏審問過後,康熙帝諭曰:「遏必隆因結黨之事,所以免其重罪,但是削去太師之職及後加公爵,其原有一等公爵,仍准留與伊子」。[5]

康熙九年(1670年)正月十九日,康熙帝又念遏必隆受清世祖顾命為四大輔政大臣,而且又是清初開國五大功臣額亦都之子,命仍以一等公品級宿卫内廷。[6]

康熙十二年(1673年),遏必隆病重,康熙帝車駕親臨慰問。是年病逝,谥號「恪僖」。

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三月,康熙帝諭大學士等曰:「至於巴圖魯公鰲拜遏必隆為圈地事殺尚書蘇納海、總督朱昌祚、巡撫王登聯抑殊甚此等事,皆朕所不忍行者,朱昌祚等不但不當殺並不當治罪也」。[7]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康熙帝以遏必隆初襲額亦都世職,命其子尹德襲一等精奇尼哈番。

參考史籍

《欽定皇朝通志/卷二》額亦都第十六子遏必隆,為和碩公主所出,初襲一等子,後從征山東湖廣有功,晉封一等公,任鑾儀衛掌儀事内大臣加少保,順治十八年受顧命為輔政大臣加太師,諡恪僖,為孝昭仁皇后之父。

《欽定八旗通志/卷一百三十七》遏必隆滿洲鑲黄旗人姓鈕祜禄額亦都第十六子也,母和碩公主。天聰八年太宗文皇帝賜勅命遏必隆襲其父一等子爵,任侍衛。九年詔免功臣徭役遏必隆與焉,並給人戶使管佐領事,貝勒尼堪福晋遏必隆兄都統圖爾格之女也,無子詐取僕婦女為己生…,遏必隆坐徇庇欺誑削爵。崇德六年從上征明移營松山浚濠環守,明總兵曹變蛟率乳峰山步騎欲棄寨突圍出屢犯兩黄旗營,遏必隆連擊敗之夜三鼓變蛟集敗兵突犯御營,遏必隆與侍衛坤巴圖魯巴什塔及大臣錫翰等堅守後,營門壘力戰殪十餘人變蛟負創,以其眾遁走,詔守衛不嚴諸臣輸罰鍰分賚,禦敵將士遏必隆得優賞。七年隨饒餘貝勒阿巴泰等征明入長城,克薊州進兵山東抵兖州攻夏津先登克其城授騎都尉世職。順治二年流賊李自成遺孽李錦與賊黨郝搖旂等竄聚湖廣為亂,荆襄武漢道路多梗,遏必隆隨順承郡王勒克德渾往討之師次武昌賊據守要隘,遏必隆先衆攻擊大軍繼進斬殺無算,遂㧞鐡門關,叙功晋二等輕車都尉。五年兄子侍衛科普索訐其與白旗諸王有隙設兵䕶門事論死籍沒,得㫖:免死,革世職及佐領籍家產之半。八年世祖章皇帝既親政,遏必隆訟削職冤詔復職,明年科普索獲罪,以所襲圖爾格之二等公爵令遏必隆併襲為一等公。有護軍擺思哈喇者當太宗上賓時托疾不守門,至是已授騎都尉又一雲騎尉,遏必隆舉劾其前罪下部鞫實置之法籍其家,以與遏必隆旋任議政大臣,三月掌鑾儀衛事,十月擢領侍衛内大臣。十四年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尋加少傅兼太子太傅。十八年受遺詔與索尼蘇克薩哈鰲拜同為輔政大臣。康熙六年三月御史張惟赤疏請聖祖仁皇帝親政於是索尼等以歸政請、遏必隆亦懇請再三,是嵗七月上躬親大政,諭部加恩輔臣以示酬庸之典,詔從部議加賜遏必隆一等公爵,復以其長子法喀襲原授之一等公,遏必隆奏辭不允,賜戴雙眼孔雀翎,明年加太師,尋乞罷輔政温諭慰留,又明年再請乃許先是輔政時索尼老病,鰲拜多專政與蘇克薩哈不相能,遏必隆不能自異,及鰲拜倡圈易旗地之令中外大臣皆謂為不便,遏必隆欲停止窺鰲拜意在必行遂弗與爭,既而鰲拜矯旨誅大學士蘇納海等,復族誅蘇克薩哈,遏必隆皆不為阻亦不入奏…。

《開國佐運功臣弘毅公家譜》七世弘毅公第十六子:遏必隆生於天命三年戊午,少襲父所得之一等子,任頭等侍衛,管勳舊佐領,旋緣事削爵,爲侍衛班領…康熙六年,加賜一等公,將本身原襲之一等公與三子法喀承襲,公奏辭不允,賜戴雙眼孔雀翎。七年,加太師尋乞罷輔政,聖祖仁皇帝不允。八年,再請乃許。續緣鰲拜亂政未經参奏,從重議處,聖祖復念公無結黨事宥之,削太師銜並加賜之一等公。九年,復賜一等公品級宿衛内廷,卒於康熙十二年癸丑十二月二十五日,葬於安定門北里八台母和碩公主墓之昭。

子女

  • 长子:色亮,少选三等侍卫,早卒。
  • 次子:早卒。
  • 三子:法喀。
  • 四子:颜珠,生于康熙四年,生母不详。任一等侍卫,卒于三十五年。
  • 五子:富保。
  • 六子尹德,一等公,孙女为乾隆帝顺贵人
  • 七子阿靈阿,一等公,女為果郡王允禮嫡福晉,康熙五十五年卒。
  • 孝昭仁皇后康熙帝第二位皇后(鈕祜祿氏),康熙十七年二月二十六日薨,年二十五歲。
  • 温僖贵妃康熙帝妃嬪,皇十子胤䄉生母。

遏必隆刀

此腰刀以遏必隆其人而得名。鞘长94cm,刀长60cm,相傳本為遏必隆所用之指揮刀,死后,刀入皇宫。经略大学士傅恒大金川、大学士赛尚阿太平天国,曾分别被乾隆帝咸丰帝钦赐遏必隆刀,所以刀的一面刻有“遏必隆玲珑刀一,乾隆十三年赐经略大学士公傅恒平定金川用过”,另一面则有“咸丰”印一方和“神锋握胜”四字。

乾隆十四年(1749年),遏必隆之孫訥親被押解回京,命以其祖遏必隆之遺刀,將其處斬,以懲其軍誤大小金川之役戰敗。

参考文献

  1. 滿語意思:是瘦弱的,单弱的。
  2. 《開國佐運功臣弘毅公家譜》
  3.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之十一》《開國佐運功臣弘毅公家譜》《清代名人傳略 ,上冊 ,318》
  4. 《钦定八旗通志/卷一百三十七》《开国佐运功臣弘毅公家谱》八年,世祖章皇帝既亲政,遏必隆讼削职冤诏复职,明年科普索获罪,以所袭图尔格之二等公爵令遏必隆并袭为一等公,有护军摆思哈喇者当太宗上宾时托疾不守门,至是已授骑都尉又一云骑尉,遏必隆举劾其前罪下部鞫实置之法籍其家,以与遏必隆旋任议政大臣,三月掌銮仪卫事,十月擢领侍卫内大臣。十四年,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寻加少傅兼太子太傅。
  5. 《聖祖仁皇帝實錄 卷之二十九 康熙八年五月二十八日》《開國佐運功臣弘毅公家譜》《清史稿 列傳三十六》
  6. 《聖祖仁皇帝實錄 卷之三十二》《開國佐運功臣弘毅公家譜》《钦定八旗通志/卷一百三十七》《清史稿 列傳三十六》康熙九年正月十九日,諭兵部:前以輔政大臣遏必隆明知鰲拜等樹黨亂政,不豫行糾劾,故坐之罪。今思伊係皇考顧命大臣,且(勛臣子),其咎止於因循瞻顧未嘗躬負重愆,特為寬宥,仍以公爵宿衛內廷。
  7. 《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第三集卷九》《聖祖仁皇帝實錄》《曆象彙編庶徵典。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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