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布斯·阿民念

雅各布斯·阿民念(Jacobus Arminius)(1560-1609),(其姓通用译法为“阿米纽斯”,“阿民念”為特殊人名譯法,又譯亞米紐斯亞米念阿米念阿明尼烏阿米尼烏斯),荷蘭新教神學家阿民念主義創始人,阿民念的思想,影響了循道宗浸信宗福音派等宗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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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布斯·阿民念

背景
新教
宗教改革
抗辩五条
加尔文主义与阿民念主义争论史

人物
雅各布斯·阿民念
西蒙·伊皮斯科皮乌斯
胡果·格老秀斯
抗辩派
约翰·卫斯理

学说
全然败坏
有条件的拣选
有限的代赎
先行的恩典
有条件的保守

生平

阿民念(Arminius)1560年出生在荷蘭奧德瓦特(今属乌特列支省)。他的父亲是赫尔曼(Herman),拉丁文Armin。「Arminius」(阿民念)意思是Armin之子。如果還原回荷蘭文,「阿民念」應作“赫尔曼松”(Hermanszoon)。

他的父亲早亡,留下了妻子和一个小孩即阿民念。[1] 阿民念的母亲于1575年在西班牙军队在奥德瓦特的大屠杀中遇害,阿民念自此成了孤儿,当时他只有15岁。阿姆斯特丹牧師魯道夫收養了他,[2]15歲時他被送到马尔堡(現屬德國)接受教育,長大後在荷蘭萊頓大學受教育。因他天資聰穎並表現卓越,阿姆斯特丹市長新教教會還資助他出國深造,在瑞士日內瓦學院,接受加爾文重要門徒狄奧多·貝沙(1519-1605)的教導,但在講論與羅馬人書時,他發覺自己無法接受貝沙的罪論預選說理念[3],並前往義大利進修。

1588年,29歲時的阿民念成為阿姆斯特丹新教教會的牧師,他是位深具魅力的講師,又與一位意見領袖的女兒結婚,使阿民念成為整個荷蘭最有影響力的人,不過他作風平易近人、是位令人欽佩的牧師。

1603年阿民念成為萊頓大學的教授,雖然他同意唯獨聖經因信稱義信徒皆祭司等的新教基本教義,但公開批評加爾文神學的一些基本假設,亦即他不同意狄奧多·貝沙與所有加爾文派信眾的預選說教義[4],就是神在創世之前,已經先行預定哪些人得救,哪些人會滅亡,然後再預定使其墮落的思想。也包括無條件的揀選不可抗拒的恩典在內,他認為這種教義缺乏以基督為中心的特性,因為他的邏輯起點就是:神願意人人都得救,拯救所有願意悔改、相信及堅守下去的人。[5]

莱顿彼得教堂内的阿民念纪念石。阿民念葬于该教堂内

阿民念的門生把他的教導帶進各個教會,引致激烈的爭辯。因為當時荷蘭的政教背景正是加爾文派新教,而敵國西班牙信奉羅馬天主教。荷蘭與西班牙對峙的時刻,任何有可能危害到他們主張的人,都會被認為是異端、支持羅馬天主教者、同情敵國西班牙的叛國者,以致無法對阿民念客觀看待。基於阿民念的主張,控告他的人說他是伯拉糾主義(不需恩典),或是半伯拉糾主義(神人合作), 雖然他一再否認,並要求政府召開委員會調查,但攻擊不曾停止。正當全國激烈爭論之時,阿民念卻於1609年因患肺癆萊頓去世,年僅49歲。[6]

阿民念派與阿民念主義

阿民念去世後,西蒙·伊皮斯科皮乌斯及其他一干阿民念的追隨者共同編寫了一份名為《抗辯》的文獻,簡述他們反對加爾文主義的五點反對立場,因此他們被稱為「抗辯派」。1618年荷蘭親王下令逮捕所有抗辯派人士,1618年11月13日到1619年5月9日在多特召開了新教歷史上最大的會議,史稱『多特會議』,與會的有荷蘭英格蘭德意志瑞士等各地的新教教會,他們一致拒絕阿民念的教導,並訂定「多特法規」,針對阿民念主義抗辯的五大重點,將加爾文教義標準化為「TULIP」(鬱金香)教義,並以《比利時信條》、《海德堡探題》、《多特法規》作為歸正宗教會信條和教義準則。會議後,阿民念主義者遭到嚴重的迫害,不是被監禁或殺害,就是被逐出教會流放

持阿民念思想者又被稱為阿民念派,至今仍然存在。在荷蘭阿姆斯特丹他們還有一間神學院。他們在英國影響很深,後來的約翰·衛斯理就採納了阿民念主義成為循道主義的信條,他們也在聖公宗、普通浸信會時代論者中影響很深,亦是美國基要福音派運動的一大力量。

阿民念派的主張

阿民念派的五大主張即是加爾文主義的反調,依照《歷代基督教信條》一書中所載「阿民念派的抗議信條」,摘要如下:

  1. 神在創世以先便已經在基督裡面,為著基督的緣故、並且藉著基督,在墮落和有罪的人中決定拯救那些因聖靈恩賜,相信耶穌並能恆忍到底的人,那些不信的人將被定罪;[7]
  2. 耶穌基督為所有人死,人人藉著十字架救贖都可以得到救贖和赦免,但只有信徒能以罪得赦免;[8]
  3. 人在罪中沒有行善的能力,必須靠神的恩典重生,並在悟性、傾向或意志,和一切能力上更新,在思想、願望,並實踐善事才成;[9]
  4. 人一切善行都是因著神在基督裡的恩典作成,但神的恩典是可以抗絕的;[10]
  5. 與基督聯合的人,因著聖靈的幫助,保守信徒不跌倒,才有能力得勝。但信徒仍然可能因為疏忽、離棄基督而失落救恩。但這仍須多從聖經加以決定,然後我們自己心裡才有絕對把握去教訓人。[11]

加爾文主義者描述阿民念主義時,因立場相左,而將阿民念主義簡略為:一、意志的可能性,二、有條件的揀選,三、無限的救贖,四、可抗拒的恩典,五、可能在恩典中墮落的五個面相,使人對阿民念派的主張產生誤會。

有關評論

人們常常都從加爾文主義的觀點去批判阿民念和阿民念主義者,其實兩者只是從不同的觀點出發。加爾文主義重視神超然的主權,強調神預定的重要性,他們從永恆性來思考邏輯上「神的天命秩序」;阿民念主義派強調基督的救贖、神的愛和人的責任,所以從人類時間中「神的自限」解釋,並強調其實在性,也強調自由意志的重要性。但這自由中乃是一個「有限範圍中的不受限」,這是阿民念派對自由意志的理解,也因為在當時已趨偏蔽的加爾文主義觀點下,當時的教會常常變得死氣沈沈,正如阿民念所說,他的教義目標是要「打造一個不至於使人呆如木石的恩典神學」。

在現今的教會實踐上,因為阿民念主義的主張使福音的傳佈上較為容易,所以福音派多傾向阿民念派的觀點,甚至加爾文派中的一些教會為了要廣傳福音,也都應用阿民念派的思想。另從信徒的實際體驗來看,強調禱告的教會也多傾向阿民念的主張,求神能幫助人放下自己的意志來順服回應神。

参考文献

引用

  1. Bangs, Carl. . Grand Rapids: Asbury Press. 1985: 25. ISBN 0310294819.
  2. 張之宜,《歷代神學家摭偶》(台北:弘智出版社,民73),211。
  3. Picirilli, Robert E. Grace, Faith, Free Will--Contrasting Views of Salvation: Calvinism and Arminianism. (Nashville: Randall House Publications, 2002) pp.6-7
  4. 同上;祈伯爾,《歷史的軌跡——二千年教會史》,李林靜芝譯(台北:校園出版社,1986),325;奧爾森,《神學的故事》,吳瑞誠、徐成德譯(台北:校園出版社,2002),541-9;Millard J.Erickson,《基督教神學卷三》,蔡萬生譯(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2002),104;徐國銘,《基督宗教的自由觀》(台中:浸宣出版社,2001),281-2。加爾文主義的墮落前論教義,是謂神在創造之前,已經先行預定哪些人會得救,哪些人會滅亡,然後再定其是否會墮落。阿民念因為將重心放在《與羅馬人書》第七章和第九章上,在研究《聖經》和教會史上,對雙重預定論就越加否認。
  5. Millard J.Erickson,《基督教神學卷三》,111。
  6. 奧爾森,《神學的故事》,541-2。
  7. 約三:36
  8. 約三:16、約壹二:2
  9. 約十五:5
  10. 使七
  11. 約十:28

书籍

  • Millard J. Erickson。《基督教神學卷三》,蔡萬生譯。台北:華神出版社,2002。
  • 金陵神學院託事部。《歷代基督教信條》。香港:基督教輔僑出版社,1957。
  • 祈伯爾。《歷史的軌跡——二千年教會史》,李林靜芝譯。台北:校園出版社,1986。
  • 徐國銘。《基督宗教的自由觀》。台中:浸宣出版社,2001。
  • 張之宜。《歷代神學家摭偶》。台北:弘智出版社,民73。
  • 奧爾森。《神學的故事》,吳瑞誠、徐成德譯。台北:校園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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