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民念主義

阿民念主义英語:,或譯亚米念主義)是基督教新教神学的一派,由荷蘭神學家雅各布斯·阿民念所提出,阿民念派的追隨者共同編寫了一份名為《抗辯》的文獻,簡述他們反對加爾文主義的五點反對立場,因此他們被稱為「抗辯派」。阿民念主义影響了現代的福音主義,更影響衛理宗浸信宗福音派等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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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民念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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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布斯·阿民念

背景
新教
宗教改革
抗辩五条
加尔文主义与阿民念主义争论史

人物
雅各布斯·阿民念
西蒙·伊皮斯科皮乌斯
胡果·格老秀斯
抗辩派
约翰·卫斯理

学说
全然败坏
有条件的拣选
有限的代赎
先行的恩典
有条件的保守

主張

阿民念派的五大主張即是加尔文主義預定論的反調,依照《歷代基督教信條》一書中所載〈阿民念派的抗議信條〉:

  1. 神在創世以先便已經在基督裡面,為著基督的緣故、並且藉著基督,在墮落和有罪的人中決定拯救那些因聖靈恩賜,相信耶穌並能恆忍到底的人,那些不信者將被定罪[1]
  2. 耶穌基督為所有人死,人人藉著十字架的救贖都可以得到救贖赦罪,但只有信徒能以罪得赦免[2][3]
  3. 人在罪中沒有行善的能力,必須靠神的恩典重生,並在悟性、傾向或意志,和一切能力上更新,在思想、願望,並實踐善事才成[4]
  4. 人一切善行都是因著神在基督裡的恩典作成,但神的恩典是可以抗絕的[5]
  5. 與基督聯合的人,因著聖靈的幫助,保守信徒不跌倒,才有能力得勝。但信徒仍然可能因為疏忽、離棄基督而失落救恩。但這仍須多從聖經加以決定,然後我們自己心裡才有絕對把握去教訓人[6]

信條

阿民念主義五個基本信條的頭五個字的字頭縮寫為「PEARL」(珍珠)如下:

  • P︰先行的恩典Prevenient grace of God ):人類並非完全墮落,還有一絲殘存的神恩。
  • E︰自由意志的揀選Election per free will of man):人行使神賜的自由意志,響應神的呼召而獲得天選,終究得救。
  • A︰全人類的救贖Atonement for all mankind ):耶穌之死是為全人類贖罪,可以拯救所有人類。
  • R︰可抗拒的恩典Resistible to salvation):人有神給予的自由意志,所以可以抗拒神的救恩。
  • L︰可失去的救恩Liable to loss):救恩可能會因為罪惡而失去。

現今論述阿民念主義時,與之相對的是強調神有揀選人的主權之加爾文主義五要點口訣「TULIP」(鬱金香)︰

以上五個面向,使人對阿民念派的主張產生誤會。因為阿民念的神學焦點在「神願人人都能得救」的關注以及基督為中心的信仰上。

神恩獨作或神人合作

喀爾文繼承了奧古斯丁的思想,非常重視上帝不可侵犯的主權,因此把人的得救完全歸於上帝的預定,也就是「無條件的揀選」以及「不可抗拒的恩典」,但喀爾文派門徒預定論的觀念方面也有分歧,有「單一預定論」和「双重预定论」兩派。

「單一預定論」,又稱「墮落後預定論」,持此論的喀爾文宗門徒認為,自人類始祖亞當開始,每個人都是墮落的,本來就都是罪人,本來每個人都應該因為罪而墮入地獄,且任何善行或是信仰都不足以得救。但神愛世人,而主動預定拯救了一些天選之人,沒有得救的人是自作孽罷了。

「双重预定论」,又稱「墮落前預定論」,時常被諷為「預定受罰論」。持此论的喀爾文宗門徒則認為,上帝預定拯救了一些人的同時,也預定了某些人的墮落,人的成敗與人的墮落與否,完全歸於天意

阿民念個人一開始是反對「預定受罰論」,因為這種極端的喀爾文主義,必然導致上帝成為罪惡的判官,如此一來,人就不需要為自己的罪過負責,那麼人所做的一切都無關痛癢,倫理道德也無關緊要,人只要蒙了上帝的揀選,為非作歹也無所謂,反正最後都會得救,而反觀那些命定要墮落的人,他們行惡都是出於無奈,不應該受到上帝的責備,如此一來,喀爾文派的信徒就是十足的宿命論者,它完全違反福音的本質,也違反「上帝是愛」[7]的經文,並且違反了上帝所賜給人的自由意志。不久後阿民念也反對單一預定論的主張,因為此論的主張,仍然把上帝視作是人類墮落的始作俑者。

阿民念並沒有把「揀選」和「預定」從他的神學理論中除去,只是阿民念認為人得救的預定,乃是出於上帝的「預知」,他認為預定的前提應當把耶穌基督被預定帶來的救贖列為首要。亞當的墮落並非出於天命,而是上帝的容許,因為上帝給人類自由意志,上帝便不會也不願操弄人的自由意志,自然也無法防止人類可能發生的墮落光景,阿民念相信,上帝在這件事上作了自我限制,如此就成就了上帝完全的恩典。這意思也就是說人可以抗拒這份恩典。

喀爾文派主張人無法抗拒上帝恩典的,因此他們認為阿民念的說詞,無疑是救恩的完成乃是人的選擇為關鍵性因素,那麼接受救恩的人便是作了一個「善行」賺取救恩,那麼人就可以幫助自己得救,人也可以誇口自行稱義了。

但阿民念解釋,這並非出於人的自救,而是有上帝先行的恩典,他認為人得救是因為在基督裡重生的恩典,有了這個超自然的恩典,人才能在意志上傾向善的表現,這關鍵就在人在自由意志中是拒絕或是接受,而那些接受的人就可以稱義。雖然阿民念的主張是「神人合作說」,但阿民念把救恩的主動權是交在上帝的手裡,所以在阿民念派的第三條信條中,阿民念派仍然強調人自己沒有那使他得救的信念,也沒有自由意志的能力,人需要倚靠聖靈在基督裡重生的恩典更新,這條主張便是刻意強調他們與伯拉糾主義半伯拉糾主義的不同和對立。

選民得救或萬人得救

相較於加爾文派主張「有限的救贖」,阿民念主張的是「普世性的救贖」。阿民念認為,「神願意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在《舊約》和《新約》中,耶和華耶穌都有普世性的邀請,如果神只對預定的人給予救恩,那麼神對世人的邀請就成為虛假,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先行的恩典」這觀念就非常重要,神不但毫不偏袒地賜下陽光雨水給所有的世人,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8],也把防堵罪惡的影響的恩典賜下,已成為所有人類良善的基礎,神賜下足夠的能力使世人能夠選擇順服神,神既然賜下恩典給萬人,當然也希望人人都能接受這救恩,因此根本不需要加爾文派所主張的,上帝只讓少數的神預選的人得救。

從阿民念的的觀點可以從他的著作〈對毀謗的辯護文〉得知一二,他認為:「信仰不是揀選的效果,但信仰是神在預知中要進行揀選的必要條件,賦予信仰的天命在揀選的天命之前」;「信心不純粹是神的禮物,信心是一方面靠神的恩典,一方面自由意志的力量」。阿民念也認為這恩典是足夠的,神把足夠的恩典透過福音傳給人,給予蒙選之人,也給予未蒙選之人,如果一個人願意,他可以決定相信或不相信,以致於得救或不得救,否則神就是在愚弄人類。

就阿民念來說,就神的方面而言,這個救贖必然是普世性、無限性的,阿民念認為人一旦墮落之後,聖父就命定聖子基督做為所有人類的救主,因為「神愛世人」[9],前提是,神擁有無限的愛,神擁有至高的善,故救贖臨到所有藉著基督悔改和相信的人,也就是所有的基督徒;相反的,罪也是在所有的不信者當中。但是,對人的回應來說,卻是有限的,因為只有「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10]。也就是說,基督是為人人而死,但基督之死的效果,不是機械性地臨到眾人。基督在十字架捨身,只是使人有得救的可能,人若滿足得救的條件(諸如信心或順服),便可以得救,所以他們必須負起自己不信的責任。

加爾文派認為這些經文所指的「世人」,乃是指「神預選的人」。唯有這樣了解贖罪,才與聖經的代贖觀念和三位一體的教義協調。假如基督真是承擔了神一切的忿怒,為罪人贖罪,那麼贖罪的功效與贖罪的範圍就能相配合了。假如天父只願意揀選部分罪人得享永生,又假如聖靈只把基督的救恩施行在蒙選之人身上,那麼聖子基督在十字架上就只為蒙選的人而死,如此才能與聖父聖靈的計畫相調和,使神的主權不置於被侵犯。

永恆得救之爭

這個問題牽涉到人得救是否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確據性,加爾文派主張「真信徒將永遠不會喪失救恩」,他們認為即便真信徒偶犯小過,但必終懺悔,復歸得救。但喀爾文派並未能解釋背道者「失去信心」的問題,對於失去信心者是否說「他們原來的信心是假的」,此即變成倒果為因的假設了。

阿民念派的主張仍是基於自由意志的抉擇,神為所有的人安排了救恩,但祂所安排的,只有在人出於自己的自由意志選擇與神合作,並接受神所賜的恩惠時才有效。在決定性的一刻,人的意志卻是很重要的角色。 除了得救之外,信徒還要憑著繼續持有信心來保守自己在恩典中的境況,凡是不能堅持信心的,一樣會沉淪滅亡。 阿民念派認為,救恩既是出於神,神為了讓自由能夠實現,必須得著一個完全自由而順服的心,因為「信心必須經過試驗」才能顯出真實的信心,所以神把信徒也放在試驗當中,按著個人信心的程度給予試驗,並且也是為了祂兒女的好處,而非要藉著考驗「刷掉」某些人,而這個觀點是從時間內的觀點來看的,神再次自限不預見他們的未來。當然,神不願意讓祂的兒女在墮落而後滅亡,神也的確看顧保守祂的兒女,但是成長和信心必須藉著信心和自由來通過和完成。

如此看來,阿民念派主張的信心,不單是自由意志選擇救恩的回應,也包括了持守信仰的信心,神雖有能力把人拯救到底,但因為他認為救贖是有條件的,因為信與不信,一大部分歸因於人,神對於永生的承諾不會改變,然而人的信卻會改變。

然而,對於加爾文這些宗教改革家來說,信心最重要的一環就是得救的確據了。加爾文派認為,阿民念派的主張使得救所必須的信心,在他們看來完全是人自己的工作,既然是他自己的工作,所以在他裏面就沒有神的工作了。 他們也批評阿民念派的主張使人失去得救後的安全感, 但阿民念派認為信徒當竭力自守,信靠神並確信神會保守,才是真實的安全感了。

事實上,阿民念派原來在抗辯文第五條中,對這一個問題並沒有下最後的結論,他所強調的是更多考慮此主張的可能性,期使信徒能夠有絕對的把握去教訓人。

發展

阿民念去世後,西蒙·伊皮斯科皮乌斯(Simon Episcopius)及其他共四十六位阿民念的追隨者共同編寫了一份名為《抗辯》的文獻,簡述他們反對加爾文主義的五點反對立場,因此他們被稱為「抗辯派」。1618年,荷兰的统治者、奥兰治親王莫里斯下令逮捕所有抗辯派人士,當年的11月13日到1619年5月9日在多特召開了改革宗歷史上最大的會議「多特大會」,會中有荷蘭英國德意志瑞士各地的改革宗人士,共有84位委員出席,其中58位是荷蘭人。由於主席和主秘都支持喀爾文主義,而且58位荷蘭籍委員都反對阿民念派,阿民念派被定為異端,二百名該派牧師破門;政治人物巴尼法特斬殺,並針對阿民念主義的五大重點,提出了鬱金香五要點,並以《比利時信條》、《海德堡探題》、《多特法規》作為改革宗教會信條和教義準則。

影響

阿民念派至今仍然存在,在荷蘭阿姆斯特丹還有一間神學院,他們在英國影響很深,約翰·衛斯理就採納了阿民念主義成為循道會信條,他們也在福音派中影響甚深,也是美國基要福音派運動的一大力量。

觀點

加爾文主義重視神超然的主權,強調神預選的重要性,他們以永恆性來思考邏輯上的天命秩序; 阿民念派更重視基督的救贖、神的愛和人的責任,所以以人類時間中神的自限解釋並強調其實在性,相對地也強調神創造人類給予的自由意志的重要性。在這自由中乃是一個限制範圍裡面的不受限制,這是阿民念派對自由意志的理解, 也因為在加爾文主義強調神的至高主權觀點下,教會常常變得死氣沉沉,正如阿民念所說:他的教義目標是「打造一個不至於使人呆如木石的恩典神學」。

在現今的教會實踐上,因為阿民念主義的主張有利於福音的傳佈,所以福音派多傾向阿民念派的觀點,甚至加爾文派中的一些教會為要廣傳福音,也都有阿民念派的思想。在就信徒的體驗來看,強調禱告的教會也多傾向阿民念的主張,求主幫助人能夠放下自己的意志來順服神,所以阿民念的思想使信徒所感知的上帝並非冷冰冰、無動於衷的上帝,乃是一位願意與人親近、充滿感情的上帝。

参考文献

  1. 約翰福音3:36
  2. 約翰福音3:16
  3. 約翰一書2:2
  4. 約翰福音15:5
  5. 使徒行傳 第7章
  6. 約翰福音10:28
  7. 約翰一書》4:8
  8. 馬太福音 5:45
  9. 約翰福音 3:16上
  10. 約翰福音 3:16下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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