鵝鑾鼻

鵝鑾鼻(Cape Eluanbi),為台灣最南端的岬角,又名南岬(South Cape)。其位置於臺灣屏東縣恒春鎮,為中央山脈盡處臺地的最南端,隔著巴士海峽菲律賓相望。

鵝鑾鼻
表記
漢字
白話字
臺羅拼音
字面意思「鼻」字意味向海洋突出之岬角

命名

鵝鑾鼻之名來由,眾說紛紜。其中墾管處廣傳的說法如下:「鵝鑾」可溯源於南排灣族語,意為「船帆」,因該地西側香蕉灣有顆形似船帆的石頭,因而取名「鵝鑾」,西側大石被稱為船帆石;而「鼻」在台語中意旨物體突出而像鼻子的部分,即為岬角之意(如:貓鼻頭),因而得名鵝鑾鼻。臺灣日治時期之文獻上,此地名亦常以片假名書寫為「」,或漢字「鵞鑾鼻」。

歷史

日治時期的鵞鑾鼻神社

清代多記載臺灣最南點為「沙馬磯」或「沙馬磯頭」,例如黃叔璥的《臺海使槎錄》載:「南路界盡沙馬磯頭,相傳地脈直接呂宋。」,但現代對於沙馬磯頭是貓鼻頭或鵝鑾鼻則未有定見。

鵝鑾鼻一帶原為排灣族龜仔甪社(Kuarut)之領地。其地形為珊瑚礁隆起之台地,三面臨海,一面背山,地勢險要且沿岸多珊瑚暗礁,由於地處巴士海峽太平洋交會之處,往來漁船頻繁,其海下之暗礁險惡甚之。

同治六年(1867年),美國商船羅發號(又譯羅妹號),於鵝鑾鼻西南方約15公里的七星礁觸礁沉沒,船長亨特(J. W. Hunt)夫婦偕同船員水手14人游至獅龜嶺(今龍磐草原一帶)上岸,因誤闖龜仔甪社領地,而被原住民誤認為侵略者,而殺害之,僅一名粵籍水手逃生,受當地居民幫助輾轉送至打狗英國領事館,促而使中美雙方簽訂南岬之盟。但也因清廷消極治理之作為,並稱:「告以生番不歸地方官管轄,嗣後請飭外國商人謹遵土牛之禁,不可擅入生番境界,以免滋事。」,埋下日本企圖佔領台灣的野心。

同治十年(1871年),琉球漁民因遇颱風,而漂至八瑤灣(今滿州鄉九棚-港仔一帶),因船毀壞無法獨力回國,而深入異地與高士佛社原住民起了衝突,而54名琉球人進而遭原住民殺害。而日本為此為藉口,起兵討伐原住民,引發兩年後的牡丹社事件。經歷兩次大規模外國漁船觸礁案,清廷無法坐視不管,首先於琅嶠猴洞山(今恆春市區)興建縣城,定名「恆春縣」;再者委託英國皇家學會的畢齊禮(Michael Beazeley)勘查恆春半島地貌,尋求興建燈塔的地點,後於現今鵝鑾鼻燈塔處,以100塊銀元向龜仔甪社購買土地,興建燈塔。

設施

在1982年成立鵝鑾鼻公園,以鵝鑾鼻燈塔為主體,規劃出鄰近五十公頃風景區,後又劃為國家公園管理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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