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巴貝多關係

中華民國與巴貝多關係是指中華民國巴貝多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7-1977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巴貝多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聖露西亞大使館兼轄[1]

中華民國與巴貝多關係

中華民國

巴巴多斯

政治

外交

藍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對於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一案棄權,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巴貝多

1967年9月4日,巴貝多與中華民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於首都橋鎮設立中華民國駐巴貝多大使館,並派駐大使

1977年1月11日,兩國斷交。14日,關閉大使館。[2]

中華民國駐巴貝多大使(1967-1977年)

姓名任命離任外交衔级駐在地
孫碧奇1968年1月1968年7月特命全權大使駐牙買加大使兼任)牙買加大使館
姚守中1968年7月1977年1月特命全權大使駐巴貝多大使館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必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巴貝多。
巴貝多護照巴貝多公民必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中華民國

兩國公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僅限申請觀光簽證,需寄至巴貝多移民局或駐北美、歐洲使領館辦理。[3]

巴貝多護照巴貝多公民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4][5]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巴貝多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10月8日發布);[6]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將巴貝多歸類為第二級警示:對當地採取加強防護(2019年12月16日發布)。另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7]

經濟

貿易

2019年,巴貝多是中華民國第165大貿易夥伴、第146大進口夥伴、第158大出口夥伴。出口至巴貝多的金額為364萬5,512美元,年增11.020%。自巴貝多進口的金額為158萬6,477美元,年減37.753%。貿易呈現出超盈餘)205萬9,035美元,年增180.155%;2018年,巴貝多是中華民國第157大貿易夥伴、第139大進口夥伴、第154大出口夥伴。[8]

交流

教育

2011年從巴貝多前往台灣攻讀碩士的巴伊榮,在取得大葉大學環工系碩士學位後,2016年又通過博士學位論文口試,成為首位獲得中華民國博士學位的巴貝多籍學生。[9]

協定

雙邊協定[10]
日期簽署備註
1973年8月7日中華民國政府巴貝多政府農業技術合作協定》1975年9月16日延期換文
1990年3月1日中華民國臺灣郵政總局巴貝多郵政總局間郵政國際快捷郵件協定》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9年12月5日[註 1]):

 中華民國

注釋

  1.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21).
  3.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4.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5.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6.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7.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8.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2020-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3).
  9. 鐘武達. . 《中時電子報》. 2016年1月23日 [2017年5月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5月12日).
  10.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02).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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