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一貫課程
九年一貫課程為台灣教育改革主要政策之一,亦為該改革中最重要一環。以中華民國教育部為主導機關的該教育改革政策,乃指將臺灣境內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兩學校層級課程中的科目與內容,以教科書為主軸來做九年一貫的銜接,其目的在於學生能獲得連續且統合的學習與知識。[1]
系列条目 |
臺灣教育 |
---|
中華民國教育部 |
臺灣主題首頁 |
九年一貫課程包含「人與自己」、「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三個面向,整合所有國語、鄉土語言、英語、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藝術與人文、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等學習領域,並依學生能力為指標,成為教育目標的依據。另外於實務上,加強學校彈性時間並強調教學企劃等。[1]
九年一貫課程於2001年9月試行,2004年9月全面實施。[1]此外,教育部積極推動的課程也會受到政治的影響,例如:教育部在2009年即開始大力推行游泳教學[2],並在2011年大力推行書法教育[3]。
修訂背景與目標
21世紀前後,世界各國之教育方向都是以提升國家優勢為主,為此為主軸,台灣政府根據1990年代修憲共識,擬定教育改革行動方案,確定國民教育階段課程與教學革新,以學校教育、教師專業活動為核心週期,訂定以九年為區間的一貫課程,謂之九年一貫課程。[4]
以需求及目標言,均可分成政治、經濟、文化及科技為四構面(PEST)。[4]
國家政治發展需求
21世紀後,全球化發展情勢更加劇烈,國際普羅標準為教育規範的社會及學校教育方向已成為主流。台灣教育朝野均認為臺灣教育的國際化未臻理想,例如:環保、能源、語文等等國際觀均未納入課程。為此,只有須積極進行教育改革,才能藉此激發個人潛能、提高國家於國際的競爭力。
再論及細節,於本土與國際意識方面,九年一貫新課程,新增本土意識、愛國意識及文化世界觀、環保世界觀。之後,更希望藉此主軸讓該意識融入終身學習方面;如主動探究國際觀,並深植於資訊與語言之運用上。在課程目標上,則落實於尊重多元文化價值、培養科學知能、適應現代生活需要。最終目標則是希以九年周期時間促成學生文化學習與國際瞭解及分析能力。
社會文化期待需求
自1990年代小幅度教科書改革:如取消台灣書店發行權外,台灣並無相關義務教育改革,因此台灣社會持續有教育全面的文化內文改革的呼聲。為呼應此,行政院於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上揭示,九年一貫課程應允的社會需求包含:課程與教學方式、重視基本學力、融入媒體素養、海洋教育、人口販運、永續環保等議題。社會普遍認為,以行政院主導的此九年一貫課程在反映教育改革民意外,也應回應時代潮流進行全面的文化課程改革,才能滿足社會期待。
國民中小學教學科目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課程,台灣教育部訂有相關課程綱要,各書商可根據課程綱要編訂教科書,經教育部國家教育研究院審定後出版,由各校評選使用。 適用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共區分七大領域。
- 語文領域:包含國語(國小)、國文(國中)、英語(國小、國中)、鄉土語言(國小必修、國中選修)
- 數學領域
- 社會領域:包含地理、歷史、公民
-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物、理化、地球科學、生活科技
- 藝術與人文領域:包括音樂、美勞(國小)、美術(國中)、表演藝術(國中)
美術課後來更名為視覺藝術課
- 健康與體育領域:包括體育、健康教育
- 綜合領域:包括輔導活動、家政實習、童軍教育
- 彈性領域:資訊(非七大領域之課程)
備註:國小一二年級社會、自然、藝文(音樂、美術、表演藝術)領域合併為生活領域
鄉土教育
母語教學
宜蘭縣是全國首創母語教育、打破中央政府「獨尊國語、禁說方言」教育政策的縣市,時任縣長為游錫堃,1990年率全國之先,全縣國民小學開始實施母語教育[5]。當時的教育部長毛高文首先公開反對學校實施方言教育,以致地方上從教育局官員、校長到老師都採觀望態度,不敢貿然支持,而縣府編列了一千送多萬的鄉土教材經費,預算送到議會,也悉數遭到刪除[6]。但是縣政府擇善固執,於1990年6月25日行文各國中小學,不得禁止學生在校內說方言[7]。最後終於打破中央政府「獨尊國語、禁說方言」的教育政策,1994年中央政府轉向,由省政府補助宜蘭縣政府該項政策600萬。
鄉土文化
1993年,宜蘭縣將鄉土教材「蘭陽歷史」、「蘭陽地理」列為國中一年級必修全縣施教,促使教育部頒布《鄉土教學活動課程標準大綱》;其後教育部並開始編撰《認識台灣》,於1997年採宜蘭模式全國施教,不只是影響了宜蘭縣內的教育生態,更在於促使中央政府、省政府反思既定的、保守且不合時宜的教育政策。宜蘭縣鄉土教學最大的意義,除了是扮演國內鄉土教育開拓者的角色,實際的影響主要在於催化了本土語言環境的開放,及中央政策的改變[8]。
以往中小學的課程,都由中央訂定科目,然後全國統一實施,唯獨鄉土教育,因為宜蘭做出成績,造成風潮後,迫使中央修改課程標準,後來教育部頒布的課程標準,就是吸納宜蘭的做法,成為另一項「宜蘭模式」[9];中小學的課程標準向來就是中央主導,唯獨鄉土教育是由地方發動,扭轉中央主導的態勢[10]。
參見
- 國民中小學課程發展專案小組
- 台灣教育改革
參考文獻
- . [2011-05-17] (中文(台灣)).
- . [2011-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09).
- 書法教學改進方案 家長、校長都反對
- 楊思偉. . 遠流出版. 2004-05-18 [2011-05-17] (中文(台灣)).
- 陳賡堯. . 台北: 遠流. 1998: 62. ISBN 957-32-3529-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1).
- 陳賡堯. . 台北: 遠流. 1998: 155. ISBN 957-32-3529-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1).
- 陳賡堯. . 台北: 遠流. 1998: 63. ISBN 957-32-3529-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1).
- 陳賡堯. . 台北: 遠流. 1998: 74–75. ISBN 957-32-3529-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1).
- 林志恆. . 台北: 天下文化. 1998: 228. ISBN 957-621-5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7).
- 林志恆. . 台北: 天下文化. 1998: 158. ISBN 957-621-5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7).
- 張振成,《九年一貫課程特色的評析》,200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