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政策

國語政策是指中華民國政府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至1980年代末期,統治台灣所實施的國語推行政策。最初目的是為了讓台灣各個族群能使用做為國家通用語現代標準漢語(即中華民國國語,下稱國語)來交流[1][2]:14-4。然而以陳儀為首的國民政府官員在推行國語政策的過程中,沒有聽從語言學家的建議、也沒有實際了解台灣本省人難以適應國語政策的苦衷,持續以行政手段強硬執行,種下了二二八事件的火苗[1][3]:14-2。1949年後,國共內戰失利的國民黨政府撤退到台灣,國語政策被進一步用來鞏固該黨在台的統治權力[1]

二戰後在台長期執政的中國國民黨,製造出了「國語、方言」的二元對立架構,導致在社會上說國語與說方言存在「文明」與「野蠻」的價值觀對立,最終導致許多說方言者因為自卑與歧視而放棄原有的語言,改說國語[1][2]:14-5。因此,現在台灣本土語言如客語原住民民諸語已經瀕臨滅絕[1];台灣在地母語滅絕的程度以客語最為嚴重,其次分別為原住民民諸語及台語(台式閩南語[4]:43[5]

國民政府長期以來之包含國語政策在內等對於台灣本土文化的打壓,被認為是造成台灣在地母語流失的主要原因[5][2]:14-4:14-5:14-7[6][7]

隨著1980年代末期台灣解嚴,各種台灣本土語言才獲得自由發展的空間[1]。1993年,李登輝政府治下的中華民國教育部宣布「母語教育」將列入國中、國小的正式教學課綱,以選修的方式提供學生學習台語及客語[8]。2000年,台灣歷經首次政黨輪替陳水扁政府治下中華民國教育部實施九年一貫課程,正式將台灣的鄉土語言納入課程之中[8][9]:22-1

目的

文獻指出國語政策是國民黨政府在接管台灣初期於台灣實施的一個政策,目的是為了讓各個族群能使用同一種語言交流、並肅清日本留下的殖民文化,以恢復台灣人的中華文化和中華民族意識。[1]

電視傳播媒體是當今社會對於族群語言文化傳承最具影響力的傳播形式。但過去國民黨政府長期不重視台灣各族群母語的傳播權及維護台灣其他語言族群文化的必要性。國民黨政府成立的台視中視華視的傳播語言都是中華民國國話。國民政府在台推行的語言傳播政策皆是基於語言歧視主義,刻意剝奪本土語言的教育和生存空間[5]

背景

沿革

  • 1946年台灣行政長官陳儀指示加強推廣官方訂定的中華民國國語,後於該年4月2日成立「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也在各縣市設立「國語推行所」(共12處),各置國語推行委員3到7人[10]:484、633,進行語言統一運動,喊出「語言不統一,影響民族團結,說國語才是愛國」,禁止日語和台灣話(台語、客語原住民族語等語言)的流傳使用[8][11],台語歌曲因此幾乎銷聲匿跡[11]
  • 1947年,國語推行所撤銷,改由縣市政府統轄國語推行員[10]:484
  • 1948年,臺灣省政府公布〈臺灣省各縣市國語推行委員會組織規程〉,在各縣市設立國語推行委員會[10]:484。同年10月25日,《國語日報》創刊[10]:484
  • 1953年臺灣省教育廳和新聞處以推行國語為由,禁止電影院設置台語通譯。省議員呂世明等人曾在省議會裡以缺乏通譯,觀眾無法了解劇情而請求解禁,但省府不同意。[6]
  • 1956年禁止各級學校使用方言,校內组纠察队,要求学生互相监视,一旦學生被抓到偷说台语除了會被罰款一元新台幣、還要接受“挂狗牌”到操場跳青蛙跳、罰站、打手心等體罰示眾。在那个年代,一碗阳春面的售價大約二元新台幣,顶着六月大太阳在田里拔一箩筐的花生八元,一元对一个小学生来说很大。當時的國民政府還规定各公家機關包含公營事業,只能以國語來溝通,違者同樣罰款一元並掛狗牌示眾。[2][9][11] 哼唱台語歌謠成了下里巴人的代名詞,被社會以次等公民對待[11]。從那時開始,政府灌輸老師、學生:第一等人要唱英文歌、第二等人要唱國語流行歌;只有不入流的第三等人才會唱台語歌,並在學校被師長及同學認定為「沒水準」。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中,講台語成為一種羞恥,連交女朋友都成為幾乎不可能的任務。[11]許多台語歌手和台語歌謠的詞曲創作家只能轉行謀生。[11] 台灣本土歌謠遭受重創[11]。但即便如此,人們對於台灣本土歌謠的需求從未消失。[11] 很多已經改行的本土音樂人為日本歌曲填上台語歌詞,進一步促進了翻唱歌曲的普及,而這樣的風潮持續了好幾十年[11]
  • 1957年限制《教會公報》使用台語白話字
  • 電影院禁播方言電影[8]
  • 1959年,教育部規定電影院放映國語片時不准加用台語通譯,違者將予糾正或勒令停業[6]。同年臺灣省政府為精簡機構,將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改置於臺灣省教育廳之下,定名為「臺灣省教育廳國語推行委員會」,並縮小編制,工作範圍也縮小[10]:484
  • 1959年起,停止申設民營電台。
  • 1963年行政院規定「播音語言應以國語為主」。教育部頒定〈廣播及電視無線電台節目輔導準則〉,第三條規定「廣播電視台對於國內的播音語言,以國語為主,方言節目不超過百分之五十。」[6]
  • 1964年機關學校辦公時間,必須使用國語。
  • 1969年起,國小國語科實驗「戴硯弢教學法」,國中實驗「魏軾教學法」來改進國語文教學[10]:484
  • 1970年,四川省立委王純碧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提醒來自天津市的教育部文化局長王洪鈞:「長此下去,勢必導致國語消沈,方言猖獗。倘為企圖分化民族、割裂國土的政治野心家,利用語言的隔閡、陰謀不軌,則二二八事件又將重演,後果不堪設想,大可動搖國本,小則可逼遠地人無路可走而跳海。」山東省立委楊寶琳則獻策:「在推行國語、淘汰方言方面,政府應對電視事業作有計畫的要求,譬如今年國語發音節目佔百分之六十,明年則提高至百分之七十,後年為百分之八十,最後則完全淘汰方言。」[6]
  • 1972年,教育部文化局電視公函通知三台,並分送文工會、司法行政部與警總:台語節目每天每台不得超過一小時,且必須分二次播出,午後及晚間各播一次。晚間六點半到九點半這三小時內,台語節目限由一台播映。三台每天播唱台語歌曲不得超過兩首。[6][12]
  • 1973年,原本歸教育部文化局管理的電視節目改由行政院新聞局管理,將三台黃金時間輪播的台語連續劇,再緊縮為不准在晚間七點半後播出;甚至在國語節目中出現一句台語,也會被「糾正」。[6]
  • 1975年,大連市立委穆超說:「方言有音沒有字,不能登大雅之堂。...講國語,用國語寫很好的文字,是做一個中國人的基本條件。...台灣同胞講閩南語,以整個中國大陸人口相較,數字很小,同時閩南語也是落後方言的一種,不必惋惜。」河北省立委吳延環堅持「自一九八六年元旦起,廣播電視節目不得以方言播出。」「廣播電視法」,規定「播音語言應以國語為主,方言應逐年減少」,實際上是要禁制消滅臺語等本土語言。[5][6][12]
  • 1977年,行政院新聞局明定:「電台對國內廣播應用國語播音之比率,廣播電台不得少於55%;電視電台不得少於70%。使用方言播音應逐年減少,其所占比率,由新聞局視實際需要檢討訂定。」[12]
  • 宋楚瑜於1979年至1987年期間,擔任行政院新聞局局長及中國國民黨文化工作委員會主任時,進一步禁限台語歌及台語節目。1980年,他在立法院明確表示「今後各電視台台語節目將逐漸減少,到全部以國語播出為止。」在他任內,台語節目是最少的(在有限的台語節目時間裡還包括政令宣導節目)。[6][7]
  • 1993年3月,內政部長教育部長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在繼續進行國家語文教育的同時,也會重視各族群文化特色,落實母語教育[13]:173

影響

台語

1970年布袋戲雲州大儒俠》收視率曾將近100%,節目本身的影響力非常大。國民黨政府看中其影響力,要求節目加入「中國強」的角色,力推其中國化去台灣化政策,最後新聞局更以「妨害農工正常作息」,在第583集後強制停播這個台語節目[8]。新聞局逐步減少台語節目時數,最終讓電視的所有節目都以國語播出,同時查禁台灣的方言歌曲[8]

客家話

羅肇錦曾在他1988年所著的《客語語法》說道:「阿公講話孫子聽唔識,孫子講話阿公鴨聽雷,子孫三代,強強變到別種人,這款危機,繼續下去,客家只有消滅一條路。」[14]

在黨外人士的努力之下,台灣變得逐步開放。1988年12月28日,台灣的客家族群發動『還我客家話運動』運動,爭取客家話的語言權。[5]還我客語的三大訴求為:全面開放客語電視節目、修改廣電法廿條對方言之限制條款為保障條款、建立多元開放的語言政策[5]

客家母語促進會播放公益廣告,呼籲大眾『票投給支持語言平等/多元母語教育的候選人;在幼稚園小學國中,正課必修母語三堂。』[5]

陳水扁政府上任後,採納客家母語促進會的多項訴求,客家委員會研擬語言公平法客家電視台也正式開台。[5]

建立多元開放的語言政策最終成了解嚴後政府的語言政策基本原則[5]

解嚴後民進黨政府的語言政策

  • 2000年,臺灣本土政黨首次執政。陳水扁政府於2001年由教育部蒐集國外相關資料,整合《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語言公平法》及中央研究院語言學研究所草擬之《語言文字基本法》等三草案,重新擬訂《語言平等法》草案,並尋求立法通過,但至2008年均因泛綠政黨席次未於國會過半而受阻。

延伸閱讀

  • 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 . 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 1946-12 [2019-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26).
  • 何容、齊鐵恨、王炬. . 臺灣省政府教育廳. 1948-12 [2019-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05).

參見

文獻

  1. 陶仁人. . 指導教授:陈蕴茜. 南京大学. 2007.
  2. 張學謙、紀淑芬、顏淑君、戴煜德. (PDF). 國立台東大學.
  3. 張學謙、紀淑芬、顏淑君、戴煜德. (PDF). 國立台東大學.
  4. 曹逢甫. . 臺北: 文鶴. 1997. ISBN 957-9463-94-8.
  5. 張學謙. (PDF). 國立台東大學語教系.
  6. 管仁健, 【書摘】《外省新頭殻》:國民黨要消滅的是台語,不是方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新頭殼.2016-12-22
  7. 新聞局65載 台灣民主歷程扮要角.公共電視.2012-05-15
  8. 林永富. . 中時電子報. 2018-01-26 [2018-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5) (中文).
  9. 林于弘 國立台北師範學院語文教育學系副教授. (PDF). ntcu.edu.tw.
  10. 劉寧顏(總纂)、林文龍、程大學、胡鍊輝. .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3-06-30. ISBN 957-00-2484-4.
  11. 杜文靖. (PDF). 1995-09.
  12. 禁不住的禁歌25》台語歌曲所遭受的雙重禁制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中央廣播電臺 Radio Taiwan International.2018-07-15
  13. 李西勳. . 《臺灣文獻》. 2010-09-31, 第46卷 (第3期): 173-208頁.
  14. 羅肇錦1988 《客語語法》,臺北:臺灣學生書局,修訂再版
  15. 中央廣播電臺. . 中央廣播電臺. 2018-12-25 [2018-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5) (中文(台灣)‎).
  16. 制定國家語言發展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中華民國總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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