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
清真(阿拉伯語:;拉丁字母转写:ḥalāl 或 halal 或 halaal),阿拉伯语原意为“合法的”。在非穆斯林國家,「清真」指的是符合伊斯蘭教規條可食用的食物,與符合猶太教教規的食物有一些相似的地方(所以清真食品就是指符合伊斯蘭教教規的食物);而在穆斯林(回教徒)佔多數的國家,(清真)不僅指可食之物,而是一套生活方式,言語、行為、衣著皆受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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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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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源
“清真”在汉语中有儉樸純真、真实自然以及純潔天真之意。例如唐代诗人李白有诗云:「右軍本清真,瀟灑出風塵。」;南朝宋人劉義慶所著《世說新語·賞譽》中载:「山公舉阮咸為吏部郎,目曰:『清真寡欲,萬物不能移也。』」;清代李渔在《窥词管见》中有言:「文贵高洁,诗尚清真,况于词乎。」[1]
从元明时期开始,「清真」被用于描述清真寺和清真饮食。明清时期的中国伊斯兰教学者在介绍教义时,曾用“清净无染”、“真主原有独真,谓之清真”等语,称颂该教崇奉的真主。故称伊斯兰教为清真教,寺曰清真寺。清代以来,这一用法和概念已经得到系统阐述和普遍接受。
汉语中的「清真」对应的阿拉伯语为,原意为“合法的”,与哈拉姆(禁忌)相对[2]。但汉语清真与阿拉伯语的词义的范围存在较大差别。在中国,清真多针对符合伊斯蘭教教法的饮食而言的,较少用于其他符合教规的衣着、住所、行为以及思想。
使用
清真認證
清真食品的標示與管理早在中国元明时期就已经存在。一般而言,清真標示或招牌都要经过當地的清真寺或伊斯兰协会等组织的認可才能使用。[7]
有些國家或地区由於存在一定數目的穆斯林,因此推行食品、藥品及餐飲業認證制度供其辨認之。
争议
穆斯林在非穆斯林世界生活面對幾大難題:伊斯蘭教教規處理食物的餐廳及商店極其稀少;豬肉的食用及酒的飲用。事實上在飢饉危及生命的情形下,为了能活下来保住性命是可以吃不潔的非法食物的[8],穆斯林所說的「不潔之物」不僅指不合乎教規而訂定的食物,而還是指基於科學不衛生、不健康的食物。
《古蘭經》第五章第五節宣布有經者的食物合法。由此引申,如果沒有清真食物供應,符合猶太教教規的食物亦可食用。但實際上此種行為不被鼓勵。
参见
参考文献
- . 汉典. [2017-11-07].
- .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 2012-07-29 [2017-11-07].
- “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抵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但宰后才死的,仍然可吃;”[古兰经 5:3马坚 译 ]
- “信道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古兰经 5:90马坚 译 ]
- 国际宗教洁食产品认证中心. . 雅各之星华东分部. [2017-11-07].
- . Qa.sunnipath.com. 2005-07-03 [2011-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0-19).
- . 台北清真寺. [2017-11-07].
- “凡为饥荒所迫,而无意犯罪的,﹙虽吃禁物,毫无罪过﹚,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古兰经 5:3马坚 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