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會
目的和功用
戀愛約會是人類求偶活動其中一環,藉相處交談而了解對方,找出配合度,用作考驗及選擇出一位作為配偶,過程中亦同時培養並鞏固愛情。
單身者一般要經歷多次約會,方會成功選擇或被選擇成為配偶。婚後伴侶間的約會用作以促進雙方感情、促進了解,因為人是不斷成長和改變的。婚后若與其他人约会,則屬於精神外遇,常會受到道德譴責,不受社會認同。但要注意的是普通朋友或有業務往來的人單獨會面亦可稱為約會(appointment)。部份人亦會參加快速配對(speed dating)增加與異性約會機會。
活動內容
通常是在工餘(下班後、週末及假期)進行雙方均有興趣的活動,例如逛街、看電影、唱卡拉OK、吃喝玩樂、郊遊等,藉相處及交談而瞭解對方。
有一部份人認為 有些情侶未瞭解清楚對方就開始有親密行為,如接吻,以至性行為,有可能對雙方關係有反面的影響,後者或會令伴侶關係變質成「炮友」,即是單純肉體上的伴侶,通常並不持久。也有人在親密過後促進了雙方的了解,加深彼此之間的感情。

分手
分手原因
情侶之間不再約會,可能有以下原因:
第一,開始關係時過於魯莽,導致雙方不了解形成期望落差。例如大學生為了趕快「出pool」(即脫單)而缺乏對伴侶的認識,深入了解,發現對方性格、興趣等並不適合。
第二,背叛、「劈腿」。即發現對方與第三者苟合,或發現苟合的線索,源頭例如WhatsApp、微信等社交應用程式上可疑的信息等。
第三,男女雙方對於結婚上的爭議。此議題一向是導致分手的主要原因:男方通常被指拖延結婚時間,或對此態度敷衍,處處尋找藉口避忌;女方則希望在認定情侶後儘早結婚,以確保安穩的生活。此立場的分別主要源於女性30歲後外貌開始衰老,而男性卻正值壯年。
分手後
分手後雙方關係可分成以下類別:
第一種,和平分手。雙方分手時可能源於雙方不了解、性格不合、厭倦等原因,使雙方於分手時未有令其關係惡化。男女雙方或會維持朋友關係或分手後不再來往與聯絡。
第二種,不歡而散。雙方分手時可能源於背叛等道德上較為難以接受的原因,導致一方或雙方心理、情緒上受到很大打擊。
約會成功後的下一步
如果兩人互相喜歡配合度又高,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及了解後,就視乎情况而選擇訂婚或結婚。也有人選擇同居不結婚,原因可能是婚姻制度及註冊法律會反而阻礙他們關係的發展,或認為沒有必要結婚,擔心即使結婚後,將來亦會有分居及離婚的可能性。
關於約會花費議題
多年來,約會花費由哪一方支付一直是大眾熱門議題。[1]付費方式包括AA制(指平均分擔賬單或各自付各自的,後者較常見)、男女方輪流負責每次餐飲、活動的消費或男方付費。香港男性經常指責要求男方付費的女性為「港女」,部分女性或會認為此乃男方的責任。不過,付費方式亦取決於雙方的相對經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