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夫
台灣同性結婚正式登記
根據中华民国內政部統計,2019年5月24日同婚正式合法當天,共有五百二十六對同性伴侶完成同婚登記,其中男性一百八十五對夫夫、女性三百四十一對。雙方均為中华民国國民有五百一十一對、中华民国國民與外籍人士有十五對[1]。
第一對同性伴侶結婚登記是當日上午八時四十六秒,在台南市安南區戶政事務所辦理。首對國人與外籍同性伴侶結婚登記,則是當日上午八時五分三十七秒在新竹市東區辦理完成[1]。
依據縣市別來觀察,同性婚登記首日以新北市的一百一十七對最多,台北市的九十五對次之,高雄市七十二對排名第三[1]。
在2019年5月24日开始生效的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中,台灣人士與其他國家地區人士結婚只能部分開放,但若外國人本國並未開放同婚,則無法登記。2019年5月21日,中华民国陆委会发言人邹垂正在记者会上表示正在思考拟定特别条款或是专案来处理大陆及港澳人士的结婚申请。[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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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必成. . 中華日報新聞網. 2019-05-24 [2018-05-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5).
- hk01. . 2019-5-21 [2019-05-21].
- 亞洲首對同志婚登場!北市破百對同婚伴侶搶頭香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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