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爽
荀爽(128年-190年),一名谞,字慈明,潁川潁阴(今河南许昌)人,荀淑第六子,东汉末大臣、政论家,经学家,在兄弟中最為有名,有“荀氏八龙,慈明无双”之称,亦以95日“白衣登三公”而闻名。其易学思想被称为“荀氏易学”。
荀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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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杨彪 繼任:种拂 | |||||||||||
司空 | |||||||||||
時代 | 东汉 | ||||||||||
主君 | 汉献帝 | ||||||||||
姓 | 荀 | ||||||||||
名 | 爽,一名谞 | ||||||||||
字 | 慈明 | ||||||||||
氏族 | 颍川荀氏 | ||||||||||
籍貫 | 颍川颍阴(今河南许昌) | ||||||||||
出生 | 128年(汉顺帝永建三年) | ||||||||||
逝世 | 190年(汉献帝初平元年) | ||||||||||
墓葬 | 八龙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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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礼》、《易传》、《诗传》、《尚书正经》、《春秋条例》、《汉语》、《新书》等 |
生平
隐居不仕
东汉末年政治黑暗。荀爽潜心研究经籍,不参加贺喜吊丧之礼,也不接受朝廷任命。延熹九年(166年),太常赵典以至孝推举荀爽,任其为郎中。荀爽上奏,建议朝廷以身作则,宣扬儒家孝道,正夫妻、君臣尊卑之礼,并轻减税负、遣嫁宫女,奏表呈上后即弃官而去。[參 3]
荀爽亦劝他人隐居以避祸。永康元年(167年)六月,汉桓帝大赦天下。此前因第一次党锢之祸而被关押的李膺得到赦免,朝野上下都有意让他接任太尉。荀爽害怕李膺因为名声太高而遭祸害,便写信劝他在乱世中明哲保身[註 2]。[參 4][參 5]
后来,荀爽为躲避第二次党锢之祸的影响隐居于海边,又南逃至汉水之滨,十余年间专注于著书立说,有硕儒之名。中平元年(184年)党禁解除。此后,五府(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大将军府[註 3])都征召荀爽。袁逢[註 4]以有道推举他,荀爽没有应召。袁逢死后,荀爽为其服丧三年,时人纷纷效仿,为举荐者服丧三年变成了一种风俗。荀爽还对当时不符合礼法的习惯一一引经据典进行纠正,使风气颇有改观[註 5]。[參 3][參 7]
官至三公
何进秉政后,朝廷派公车征召荀爽为事中郎。何进怕荀爽不赴任,又迎荐其为侍中。然而中平六年(189年)八月,何进被杀,此诏命也随之废止。[參 3][參 7]
同年九月,董卓立献帝,随后再次征召荀爽。荀爽准备逃避,但遭阻拦,遂接受了平原相的官职;赴任途中走到宛陵[註 6](今河南新郑[註 7]),被追加任命为光禄勋;刚上任三日,又于十二月被任命为司空。[參 3][參 10]至此,荀爽从一介平民到位居三公,仅用了95天[參 3][參 1](一说93天[參 11][註 8])。时人称之为“白衣登三公”[註 9]。
谋董未竟
荀爽就任司空后,曾努力缓和士大夫与董卓的关系。初平元年(190年)正月,关东各路诸侯起兵讨董。董卓因此准备迁都长安,司徒杨彪与太尉黄琬皆反对。荀爽见董卓有加害二人之意,就从容地说:“相国(董卓)难道乐于迁都吗?山东兵起,非一日可遏制,故当迁都以谋讨伐。这正如同当年秦、汉面临的形势[註 10]。”董卓的态度这才略有缓和。荀爽私下对杨彪说:“诸君坚争不止,必然招致灾祸,所以我不争谏。”[參 13]后董卓迁都,荀爽随至长安[參 3]。
另一方面,荀爽见董卓越来越残忍暴虐,必将危害社稷,于是举荐了一批有才略的人士,准备共谋推翻董卓,并暗中与司徒王允、董卓长史何颙等密谋。计划还未施行,荀爽即病逝于初平元年(190年)五月,终年六十三岁。[參 3][參 4][參 10]
作品
著述
荀爽的著述有《礼》、《易传》、《诗传》、《尚书正经》、《春秋条例》、汉代史事集《汉语》、论集《新书》(包括《公羊问》、《辩谶》等文)[註 11] 。如今只有《易传》通过后世所辑的周易注得以保存。《隋志》有荀爽《周易注》十一卷,新旧《唐志》有荀爽《周易注》十卷,皆佚。唐代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荀氏注三百余节[註 12],成为后世保留《易传》的最主要途径。清人对荀氏易注多有辑录,主要辑本包括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辑《周易荀氏注》三卷,孙堂《汉魏二十一家易注》辑荀爽《周易注》一卷,黄奭《汉学堂经解》辑《荀爽易言》一卷。此外,也有人认为《九家易》是荀爽所编纂[參 15]。[參 16][參 17]
奏章、书信等
荀爽的其他佚文包括《延熹九年舉至孝對策陳便宜》、《奏記讓孝廉》、《貽李膺書》、《與郭叔都書》、《女誡》,辑于《全后汉文·卷六十七》。
易学思想及影响
荀爽是东汉象数易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其易学被称为“荀氏易学”、“荀易”、“荀慈明易”等。荀氏易学传承费氏易学学派,但从其思想渊源看,远非费氏一家,而是兼收当时各家之说。他一方面继承了费氏《易》的家法,以十篇之传文解说经意;另一方面又吸收了西汉以来孟喜、京房等人的易学思想,并在此基础上,独辟蹊径,建构起以乾坤阴阳为骨架的易学思想体系。[參 16][參 18]
荀爽著《易传》,使荀氏易学在汉魏之际流行[註 13],也促进了费氏易学的兴盛[註 14]。唐代象数易学家李鼎祚在《周易集解》中引荀爽注三百余节,在全书注中数量位居第二[註 12]。然而唐代孔颖达所编《周易正义》并未引用荀爽的《易传》。由于《周易正义》被后世认为是注解《易经》的正统之作,荀氏易学自此湮没不闻,直到清代汉学家开始不满和怀疑王弼的《易》注,而重新探求更早期的汉代象数易学时,荀氏易学才重新得到重视。除各种辑佚外,惠栋撰《易例》、《易汉学》,张惠言撰《周易荀氏九家义》、《周易郑荀义》等对荀氏易学皆有阐发。[參 21]
逸事
为膺驾车
荀爽十分仰慕名士李膺,有一次拜访李膺时为其驾车,回去以后高兴地说:“我今天竟然能为李君驾车!”[參 4]
争议
据《后汉书·列女传》记载,荀爽之女荀采丧夫后,被荀爽逼迫改嫁给同郡(颍川郡)的郭奕。荀采不从而自缢。李贤注称此处的再婚之夫是颍川郭嘉的儿子郭奕。[參 23]但郭嘉生于170年,荀爽在世时(190年以前)郭嘉最多只有20岁,其子不可能已届婚龄[註 17]。故有观点认为可能李贤注有误,此郭奕另有其人[註 18]。亦有学者质疑此事的真实性,认为《后汉书》的人名记载或传抄有误,且荀爽“名德素著”,不可能逼女改嫁[註 17]。也有学者提出逼嫁与荀爽“名德素著”并无矛盾,因为改嫁不违背汉朝礼法,也符合荀爽“阳尊阴卑”、“通怨旷、和阴阳”的思想[註 19]。[註 20]
相关典故
引经据典
引用书籍,根据经典。语出《后汉书·荀爽传》:“时人多不行妻服,虽在亲忧犹有吊问丧疾者,又私谥其君父及诸名士,爽皆引据大义,正之经典。”
评价
- 颍川人:“荀氏八龙,慈明无双。”[參 3]
- 杨修:“生應正性,體含中和,篤誠宣於初言,晚允朗於始察。是以在童齔而顯奇,漸一紀則布名。須幼之可師,甘羅之少者,何以逾公之性量乎?砥心《六經》,探索道奧,瞻乾坤而知陰陽之極,載而集之,獨說十萬餘言,士林景附,群英式慕,由毛羽之宗鵬鸞,眾山之仰五嶽也。”“爰在大漢,挺荀作貞。其德允明,誕發幼齡。行蠲體潔,如玉之瑩。確乎其志,乃勵乃清。遂陟司空,天子是毗。惟君之德,朋僚所咨。清水平土,茂哉是力。將混六合,繩以正直。散以禮樂,風以道德。”[參 26]
后世创作
注释与引用
- 当时的看法是“人师”(在德行上为人师表的人)”比“经师”(仅传授经学的人)更难得。《后汉纪·灵帝纪》:昭曰:“盖闻‘经师易遇,人师难遭’。”[參 2]另见李贤注[參 3]。
- 《后汉书·李膺传》:(荀爽)为书贻曰:“久废过庭,不闻善诱,陟岵瞻望,惟日为岁。知以直道不容于时,悦山乐水,家于阳城。道近路夷,当即聘问,天状婴疾,阙于所仰。顷闻上帝震怒,贬黜鼎臣,人鬼同谋,以为天子当贞观二五,利见大人,不谓夷之初旦,明而未融,虹蜺扬煇,弃和取同。方今天地气闭,大人休否,智者见险,投以远害。虽匮人望,内合私愿。想甚欣然,不为恨也。愿怡神无事,偃息衡门,任其飞沈,与时抑扬。”[參 4]
- 见《后汉书·张楷传》李贤注。[參 6]
- 《后汉书·荀爽传》称“司空袁逢举有道”[參 3],但按《后汉书·灵帝纪》,袁逢于光和二年(179年)三月后即不再担任司空[參 7]。
- 《后汉书·荀爽传》:时人多不行妻服,虽在亲忧犹有吊问丧疾者,又私谥其君父及诸名士,爽皆引据大义,正之经典,虽不悉变,亦颇有改。[參 3]
- 《后汉书》、《资治通鉴》作“宛陵”,《汉书·地理志》、《三国志》裴注作“苑陵”,《续汉志》作“菀陵”。钱大昕曰:苑、菀、宛,古通用。[參 8]
- 钱大昕曰:此河南之菀陵,非丹阳之苑陵[參 8]。《大清一统志》:苑陵故城在新郑县东北[參 9]。
- 《后汉书补注》引《荀氏谱》[參 12]
- 《后汉书补注》引《荀氏家传》[參 12]
- 指秦国和汉朝都出于地利原因迁都关中。见胡三省注。[參 11]
- 《后汉书·荀爽传》:著《礼》、《易传》、《诗传》、《尚书正经》、《春秋条例》,又集汉事成败可为鉴戒者,谓之《汉语》。又作《公羊问》及《辩谶》,并它所论叙,题为《新书》。凡百余篇,今多所亡缺。[參 3]
- 潘雨廷在《<周易集解纂疏>点校体例》中统计过:“计四十家之易注,凡二千七百余节。……主要有七家,即李鼎祚案近百节,干宝、《九家易》、侯果皆百余节,崔憬二百余节,荀爽三百余节,虞翻独多近一千三百节。”[參 14]
- 《汉纪·成帝纪》:及臣悅叔父故司徒爽著《易傳》,據爻象承應陰陽變化之義,以十篇之文解說經意。由是兖、豫之言《易》者咸傳荀氏學。[參 19]
- 《后汉书·儒林列传》:建武中,范升传孟氏《易》,以授杨政。而陈元、郑众皆传费氏《易》,其后马融亦为其传。融受郑玄,玄作《易注》,荀爽以作《易传》。自是费氏兴,而京氏遂衰。[參 20]
- 公沙孚,字允慈,公沙穆之子。
- 《后汉书补注》引《北海耆旧传》[參 12]
- 陈景云曰:“郭嘉卒于建安十二年,年三十八。距荀爽之殁,几二十年。计爽存日嘉年方冠,不得有授室壮子。又爽名德素著,亦定无强夺女志事。爽、奕二字必有误。”[參 24]
- 沈钦韩曰:“此郭奕或别一人,非《魏志》所云嘉子字伯益者。”[參 24]
- 黄山曰:“夫爽逼嫁其女,范史不为之讳,女节自高,然汉世固不以改适为非礼,爽又夙持阳尊阴卑、通怨旷、和阴阳之说,自当分别观之。”[參 8]
- 另,卢弼认为“陈(陈景云)说精审,黄(黄山)说平允”。[參 8]
- 《三国志·荀彧传》裴注引皇甫谧《逸士传》[參 1]
- “贞吉”指安全无险。“履虎尾”指冒险。二典均出自《易经·履卦》。见李贤注。[參 3]
- 扬雄在王莽政权任职,并作《剧秦美新》美化王莽,后王莽下令逮捕与刘棻有关的人,扬雄因害怕而跳楼自杀。
- 嘉靖壬午本:“司徒杨彪出而言曰:‘关中残破零落,今无故捐宗庙,弃皇陵,恐百姓惊动,必有鼎沸之乱。天下动之至易,安之甚难,望丞相鉴察。’卓怒曰:‘汝阻国家之大计耶?’太尉黄琬出曰:‘杨司徒之言是也。往者,王莽篡逆,更始赤眉之时,焚烧长安,尽为瓦砾之地。更兼人民流移,百无一二。今弃宫室而就其荒地,非所宜也。’卓曰:‘关东贼起,天下播乱。若彼长安之地,有崤函之险;更近陇右,木石砖瓦克日可办,宫室官府不须月余。汝等再休乱言。’司徒荀爽谏曰:‘丞相若欲迁都洛阳,百姓皆危亡矣。’ 卓大怒曰:‘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爽曰:‘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若使迁都,民不聊生,自此天下危矣。’卓曰:‘乱道!’ 即日罢杨彪、黄琬、荀爽为庶民。”[參 29]毛本情节与此一致,但删去荀爽最后一句话。[參 30]
参考文献
- 《三国志·卷十·荀彧传》,陈寿著,裴松之注。
- 《后汉纪·卷二十三·孝灵皇帝纪上》,袁宏著。
- 《后汉书·卷六十二·荀爽传》,范晔著,李贤注。
- 《后汉书·卷六十七·党锢列传》,范晔著,李贤注。
- 《后汉书· 卷七·孝桓帝纪》,范晔著,李贤注。
- 《后汉书·卷三十六·张楷传》,范晔著,李贤注。
- 《后汉书·卷八·孝灵帝纪》,范晔著,李贤注。
- 《三国志集解·荀彧传》,卢弼撰。
- 《钦定大清一统志·卷一百五十》(乾隆敕修版)
- 《后汉书·卷九·孝献帝纪》,范晔著,李贤注。
- 《资治通鉴·卷五十九·汉纪五十一》,司马光著,胡三省注。
- 《后汉书补注·卷十五·荀爽传》,惠栋撰。
- 《后汉书·卷五十四·杨彪传》,范晔著,李贤注。
- 李道平. 第一版. 北京: 中华书局. 1994年3月: 16–17. ISBN 9787101009330.
- 王棋. . 周易研究. 2012, (5): 56–63.
- 林忠军. 第一版. 济南: 齐鲁书社. 1994年7月: 176. ISBN 9787533304294.
- 张玉建. 第一版. 南宁: 广西教育出版社. 1996年9月: 519–521. ISBN 9787543524569.
- 张玉建. 第一版. 南宁: 广西教育出版社. 1996年9月: 514. ISBN 9787543524569.
- 《汉纪·卷二十五·孝成皇帝纪二》,荀悦著。
- 《后汉书·卷七十九上·儒林列传》,范晔著。
- 陈启云. 第一版.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1年2月: 223–224. ISBN 9787301047361.
- 《世说新语·言语第二》,刘义庆撰。
- 《后汉书·卷八十四·列女传》,范晔著,李贤注。
- 《后汉书集解·列女传》,王先谦撰。
- 《后汉纪·卷二十五·孝灵皇帝纪下》,袁宏著。
- 杨修《司空荀爽述贊》
- 《二程遗书·卷二十四·伊川先生语十》,朱熹编。
- 《读通鉴论·卷八·桓帝》,王夫之著。
- 《三国志通俗演义·卷二·董卓火烧长乐宫》(嘉靖壬午本),罗贯中著。
- 《三国演义·第六回》(毛本),罗贯中著,毛纶、毛宗岗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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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集解》,李鼎祚撰。
- 《周易荀氏注》(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辑本)
- 《九家易解》(王谟《汉魏遗书钞》本)
- 《易汉学·卷七·荀慈明易》,惠栋著。
- 《易例》(《指海》本),惠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