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愛沙尼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愛沙尼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愛沙尼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37-1940年有官方外交關係,但因蘇聯併吞愛沙尼亞而中止。自1991年從蘇聯獨立以來,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愛沙尼亞的相關事務由拉脫維亞臺北代表團兼轄[1][2]

中華民國與愛沙尼亞關係

中華民國

爱沙尼亚

政治

外交

綠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愛沙尼亞當時屬於蘇聯加盟共和國愛沙尼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由蘇聯作為主權國家參與投票。

1937年12月21日,愛沙尼亞與中華民國建立公使級外交關係

1940年8月6日,因蘇聯吞併愛沙尼亞而中止。

1991年11月8日,中華民國外交部次長章孝嚴訪問愛沙尼亞,與對外經濟關係部長皮爾夫簽署互設貿易代表團協定及經濟合作備忘錄[3]

1995年6月,中華民國經濟部長江丙坤率團赴瑞士參加蒙太納論壇,期間會見愛沙尼亞總統梅里,並就雙邊經貿關係交換意見。8月,愛沙尼亞前總理拉爾國會議員抵台訪問。[3]

2012年3月28日,愛沙尼亞國會議員及愛沙尼亞政府官員訪問團應中華民國政府邀請抵台訪問。訪問團成員包括國會議員翰森愛沙尼亞外交部經濟發展司總司長彭安德,亞太司負責大洋洲事務政務司副司長康思博(Siiri Königsberg),以及經濟暨交通部歐盟與國際合作司司長盧畢。期間拜會外交部政務次長並接受款宴,以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交通部觀光局新竹科學園區中華經濟研究院及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等部會機構。此行也參訪了台灣的文教設施。[4]

2014年7月15日,中華民國總統夫人周美青以「臺北愛樂管弦樂團」榮譽會長身份訪問愛沙尼亞第2大城塔爾圖。當晚「臺北愛樂管弦樂團」應當地城市「珠戲音樂節」主辦單位邀請在塔爾圖聖約翰教堂演出。[5]

2016年5月,中華民國前副總統呂秀蓮訪問愛沙尼亞。[6][7]

2019年,愛沙尼亞國會友台小組致函世界衛生組織呼籲邀請台灣出席世界卫生大会[8]

2020年1月,台北市長柯文哲訪問愛沙尼亞考察觀摩e化發展。[9]

對愛沙尼亞的政務及領務由拉脫維亞臺北代表團兼轄、商務由芬蘭臺北代表處兼轄、新聞業務由駐瑞典台北代表團兼轄。[10]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申根區免簽證」的方式入境愛沙尼亞。
歐盟愛沙尼亞護照愛沙尼亞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

歐洲申根區給予持有載明身分證字號的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申根區免簽證入境,停留日數與申根區合併計算,每6個月期間內總計可停留90天。[11][12][13]

愛沙尼亞公民持有歐盟護照者也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90天。[14]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愛沙尼亞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17日發布);[15]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16]

經濟

兩國定期輪流在對方首都舉辦「臺愛經貿論壇」,至2017年已舉辦第5屆。[17]

貿易

2015年4月18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委託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外貿協會)辦理的「2015年新北歐利基產業拓銷團」與36家廠商前往俄羅斯聖彼得堡芬蘭愛沙尼亞瑞典波蘭等國爭取商機,該團也是台灣近期赴北歐地區規模最大的拓銷團。[18]

2017年11月,工業技術研究院董事長李世光率領經濟部「2017年歐洲新創展會參訪及招商團」赴愛沙尼亞考察商機。[17]

2019年,愛沙尼亞是中華民國第89大貿易夥伴、第101大進口夥伴、第74大出口夥伴。出口至愛沙尼亞的金額為8,249萬4,399美元,年減18.791%。自愛沙尼亞進口的金額為1,412萬5,240美元,年減29.366%。貿易呈現出超盈餘)6,836萬9,159美元,年減16.199%;2018年,愛沙尼亞是中華民國第86大貿易夥伴、第100大進口夥伴、第74大出口夥伴。[19]

交流

教育

中華民國教育部提供「臺灣獎學金」和「華語文獎學金」給予愛沙尼亞學生申請台灣的大學攻讀學位及學習華語文;中華民國外交部則提供「臺灣獎助金」給予愛沙尼亞學者赴台研究。[6]

會展

2016年9月,駐拉脫維亞臺北代表團與愛沙尼亞塔爾圖大學舉辦「愛沙尼亞人眼中的臺灣」照片特展。10月,另舉辦「文明的印記」中華古書特展。[6]

2017年1月,駐拉脫維亞臺北代表團與愛沙尼亞建築博物館共同舉辦「Making Places」(空間創造)臺灣建築展。[17]

援助

2020年4月,對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在全球擴散,中華民國外交部宣布第2波國際援助行動,其中捐贈130萬片口罩給愛沙尼亞在內的8個欧洲联盟成员国[20]

協定

雙邊協定
日期簽署備註
1991年11月8日《中華民國與愛沙尼亞互設貿易代表團協定》
《中華民國與愛沙尼亞經濟合作備忘錄
[3]
2016年國立政治大學塔林大學學術合作備忘錄》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塔林科技大學學術合作備忘錄》
《國立政治大學與塔林大學學生交流合作備忘錄》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與塔林科技大學學生交流合作備忘錄》
[6]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9年12月9日[註 1]):

 中華民國

駕車

愛沙尼亞尚未承認中華民國國際駕駛執照[21]

注釋

  1.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 .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2016-1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1).
  3.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8-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0).
  4.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5-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8).
  5.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4年7月15日 [2015年11月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9日).
  6.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4-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1-29).
  7. 陳正翰. . 痞客邦. 2016年5月20日 [2018年8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8月20日).
  8. 侯姿瑩. . 中央社. 2019年5月1日 [2019年5月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1日).
  9. 陳璟民. . 自由時報. 2020年1月18日 [2020年1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月18日).
  10.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2-1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10-21).
  11.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12.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3.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4.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15.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16.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17.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4-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4-02).
  18.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 經貿透視網. 2015年4月17日 [2020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2月21日).
  19.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2020-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20. 呂伊萱. . 自由時報. 2020年4月14日 [2020年4月1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4月18日).
  21.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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