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不變
五十年不變,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導人鄧小平於1984年提出的方针,全称为「一国两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現有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邓小平提出“五十年不变”后,该方针被载於《中英联合声明》第三条及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條相应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其后,在澳門前途問題谈判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提出了一国两制、澳人治澳,五十年不變的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條相应规定,“澳門特别行政区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根据五十年不變方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承诺实施一国两制的时间分别截至2047年6月30日、2049年12月19日,由此亦衍生出「2047年香港前途問題」、「2049年澳门前途问题」。[1][2]
背景
中国是信守自己的诺言的。我们讲“五十年”,不是随随便便,感情冲动而讲的,是考虑到中国的现实和发展的需要。如果说本世纪内我们需要实行开放政策,那么在下世纪的前五十年内中国要接近發達國家的水平,也不能离开这个政策。
雖然中華民國擁有大清和英國簽署的《南京條約》、《北京條約》和《展拓香港界址專條》[3],於1984年,英國選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中英聯合聲明》承諾英方於1997年7月1日移交香港主權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中英联合声明第三条及附件一,香港於1997年7月1日後將按照《基本法》確保香港實行一國兩制和資本主義制度,並擁有「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權利,而且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保持50年不變。
基本法第5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4]如此香港50年後會否繼續實行一國兩制與資本主義制度,擁有「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權利就成為問題。[5]
据香港《明报》报导,英國政府解密檔案記載,鄧小平曾向英国政府解释,50年期限是為了讓中國大陸成為經濟發達國,香港繁榮穩定有助中國大陸現代化,亦為了50年的台灣穩定,不想與台灣開戰。在下一世紀(21世紀)首50年,中國大陸需要一個穩定的台灣,因為中國大陆不希望與台灣開戰,如果人們明白中國大陸政策背後的考慮,就不會誤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會對一國兩制政策作出改變。鄧又稱,在50年後改變的機會只會更小,因為屆時中國大陸和其他國家的經濟已彼此依賴[6]。
1984年10月,中國共產黨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鄧小平在會見港澳同胞國慶觀禮團時表示:「我們在協議中說五十年不變,就是五十年不變。我們這一代不會變,下一代也不會變。到了五十年以後,大陸發展起來了,那時還會小裡小氣地處理這些問題嗎?所以不要擔心變,變不了。」[7]
1990年1月,邓小平会见香港富商李嘉诚,在谈到香港一国两制时,邓说:“不会变、不可能变、不是说短期不变,是长期不变……就是说五十年不变,五十年后更没有变的道理……”[8]
影响
香港土地契約續期
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管理、使用、開發、出租或批給個人、法人或團體使用或開發,其收入全歸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支配。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已批出、決定、或續期的超越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年期的所有土地契約和與土地契約有關的一切權利,均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繼續予以承認和保護。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後滿期而沒有續期權利的土地契約,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制定法律和政策處理。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1997年7月15日公布的政策聲明,沒有續期權利的契約(不包括特殊用途契約),在期滿時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全權酌情決定續期50年而無須補繳地價,惟須每年繳納租金,款額相當於有關土地應課差餉租值的3%;租金其後亦會隨應課差餉的改變而調整。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來,地政總署一直按上述的政策處理1997年後屆滿的契約之續期事宜,獲根據原有契約條款續期的契約無須補繳地價,但須每年繳納有關地段的地租。是否續期會考慮相關因素,包括契約屆滿時地段是否需要作公共用途或原有契約是否出現嚴重違反地契的情況等。
現時續期或新批出的50年土地契約,年期均超越2047年。換言之,在新批出土地上,2047年並不是一個期限。當然,由於大量現成的土地契約將於2047年到期,且繼契價格未定,政府在適當時候需要作出安排以應對屆時岀現的大量續期工作。[9]
香港特区政府认为,政府藉基本法第七条獲賦予憲法權力和職能,可根據其土地政策管理和批出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該項權力的有效期並無受到規限,亦不會在2047年屆滿。特区政府指出,基本法第一百二十条所赋予的权利包括再行續期至超越2047年的權利。基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对特区政府自行立法解决待续期土地问题的授权是整體授權,並沒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批出年期跨越2047年的契約的權力施加任何限制。
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土地续期
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的土地使用权,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同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以租赁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期限自口岸启用之日起至2047年6月30日止。
《国务院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管辖的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范围和土地使用期限的批复》(国函〔2006〕132号)指出,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土地使用期限自口岸启用之日起至2047年6月30日止[10]。香港法例第591章《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规定,该条例於2047年6月30日午夜12時期滿失效,同租賃土地使用期限期滿之日。如土地使用權提前終止或租賃在期滿後續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公告土地使用權或租賃期滿的新日期,而本條例於該日期午夜12時期滿失效。[11]
相關事件
港版國安法
2020年,6月30日,中國人大常委會在閉幕前,以全體委員162票同意,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簡稱香港《國安法》)條文。該法案從生成到訂定生效總共只花了41天,除了制訂的過程完全不公開之外,條文細節也在最後一天的最後一小時才公布。《國安法》在同日晚間11點公告後,列入香港《基本法》的附件三,正式生效[12]。中共中央可以直接伸手指導香港國安委員會,而港警權力持續擴張。國安會不受香港的機構與組織(如立法會)監督,任務可以祕密進行且不用受到司法覆核。
2020年7月1日,英國首相鮑里斯·約翰遜(Boris Johnson)周三(7月1日)表示,中國制定並實施香港《國安法》明顯嚴重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約翰遜說:「這損害了香港的高度自治,與香港《基本法》有直接衝突。該法威脅了《中英聯合聲明》保障的自由和權利。」。約翰遜說,香港人的基本自由受到侵蝕,英國將信守承諾、提供幫助。英國外交大臣7月1日說,中國強行推出香港版《國安法》的舉動「明確、嚴重」違反了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英國呼籲中國信守國際義務。外交大臣拉布說,《國安法》內容公開後,經「仔細研究」,認定內容「侵犯香港自治」,對港人自由構成「直接威脅」。中國曾經表示,《中英聯合聲明》是歷史文件,不具備現實意義。但是,英國政府在6月23日發佈的「關於香港問題的闢謠說明」中指出,《中英聯合聲明》是在聯合國登記在案的具有法律效應的國際條約,自1985年6月12日至今仍有效。聲明重申,協議明確了香港的高度自治權,除外交和防禦等事項,其享有的權利和自由50年不變(到2047年)[13]。
2020年7月20日,英國外相拉布(Dominic Raab)在英國議會宣佈「立即、無限期」暫停與香港之間引渡條約[14]。
2020年7月22日,英國宣佈明年一月無條件開放香港BNO入境 可攜直系親屬[15]。
2021年1月29日,英國政府為支援遭到中國壓迫的香港人,放寬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申請入籍資格,推出「5+1」簽證計劃,BNO持有人從1月31日起申請簽證,有效期將由原本的6個月延長至5年,並可以在英國居留和工作,之後有權申請入籍,取得英國公民身份[16]。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29日宣佈,自1月31日起,「中方不再承認所謂的BNO護照作為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同日當地時間晚,香港特區政府也發表聲明,宣佈自31日起不再承認BNO護照作為有效的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BNO護照將不能用於在香港出入境,亦不會在香港獲承認為任何形式的身份證明。[17]
观点与反应
香港特区政府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在2016年12月14日的立法會會議上答覆議員的提問時,引述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的演講:
首先要坚定对“一国两制”事业的信心。最根本的理由有三条:第一条,“一国两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战略抉择而不是权宜之计,不会改变。第二条,“一国两制”有坚实的民意基础,是祖国内地和香港之间的最大公约数,不应改变。第三条,香港回归祖国以来的实践证明,“一国两制”是做得到、行得通的,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好制度,没必要改变。过去,我们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实现了香港的顺利回归,保持了繁荣稳定,促进了祖国内地与香港的共同发展。未来,我们仍需坚持“一国两制”,继续发挥香港的独特作用。那些所谓中央要把香港“内地化”,甚至变“一国两制”为“一国一制”的说法,完全没有根据。广大的香港同胞是希望“一国两制”坚持下去的。“一国两制”对国家、对香港都最为有利,中央必定会坚定不移地贯彻下去,香港社会完全可以放心。
副局長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這個事實是沒有時限的。中國對香港的主權在回歸50年後不會變,中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亦不會在回歸50年後改變,因此並不存在《基本法》在2047年後失效的問題。至於《基本法》第5條指「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這主要是為了明確肯定保持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而不是為了訂定一個限期。[18]
香港民主派
香港泛民主派普遍认为,2047年6月30日之后,“一国两制”自动失效,社会主义制度自动在香港实施。[19]
香港建制派
至於建制派方面,大部分建制派的立法會議員都認為2047的大限是民主派制造出來的偽命題。[20]
前香港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2017年1月16日在專欄發表《跨越四七》的文章中,也曾经提及香港年轻人需要注意2047年前途问题,但是他认为“五十年不变”只在其所在的第五条条款中出现,其作用只在该条款中,不会影响到其他条款的实施。[21]
前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则认为2047年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会得到延续,认为不擔心2047年後的香港。[22]
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在2016年10月6日於香港電台的節目指:「基本法提出50年不變,初衷是考慮到港人利益,相信到2047年,中央亦同樣會考慮港人利益」;但「屆時是內地和香港的制度合一,還是繼續一國兩制,要看香港怎走未來30年的路」。[23]
在2017年5月,梁愛詩再度接受電台訪問,其認為香港人權和自由等都比回歸前進步,一國兩成功落實,又指2047年後香港的前途問題不可能重新討論,只可跟隨基本法,認為回歸20年時憂慮是太早。[24]
在2012年末到2013年中,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国能就提出2047年后“一国两制”何去何从的问题,曾经在2013年5月接受《南华早报》采访时指出,“今后十五至二十年内,有必要讨论并解决香港在2047年之后的未来”。[25]
2019年,退休的烈顯倫法官在接受南華早報的書面採訪中表示,「支撐香港『核心價值觀』的普通法制度註定要在27年後到期……《基本法》沒有任何機制可以讓該制度延續至2047年6月30日以後。」[26]
香港本土派
熱血公民、普羅政治學苑和香港復興會認為2047年問題牽涉香港的法治、國際投資、信貸能力、樓宇按揭和繁榮安定,包括認為土地契約私有產權繫於資本主義制度, [27]並提出以全民制憲和永續基本法的方式去解決2047年問題,陳根亦在《紐約時報》專欄寫過關於2047年的問題,其後《南華早報》、《金融時報》、《華爾街日報》和《紐約時報》亦有報導。
2016年立法會選舉,香港眾志和熱普城分別提出「民主自決」和「永續基本法、城邦自治」主張,希望可以解決2047年問題。
民调与传媒
香港中文大学在第九輪「香港民意與政治發展」調查中显示,近七成受访者「支持」香港2047年後仍「維持一國兩制」。[28]
2018年3月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報告刪除「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等慣例提法,《香港蘋果日報》批评称,五十年不變名存實亡。[29]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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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示威者想要保護自由? 退休法官烈顯倫表示,前提要捍衛“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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