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是用科学的方法,研究人类社会的種種现象。狭义的“社会科学”是对人类社会组织、结构与活动进行描述、解释和预测的实证主义科学研究,如社會學研究当代人類社會,政治學研究政治、政策和有關的活動,經濟學研究資源分配。广义的“社会科学”,作为自然科学(以自然为研究对象)的对应物,是人文学科(以人为研究对象)和社会科学(以社会为研究对象)的统称。“社會科學”的概念起源於1930年出版的《社會科學百科全書》(Encyclopa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其內容包含了心理學、語言學、犯罪學、教育學、法律學、政治學、經濟學及商学、社會學及社會工作、地理學、管理學等與社會科學概論相關的一門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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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社會科學是十八世紀啟蒙運動後才興起的學科,隨著時間的進展,也確立了研究對象包含哪些範圍,社会科学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1968年台灣出版的《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更確定了以下十二門社會科學的研究對象,其中包括了有:心理學、教育學、統計學、法律學、政治學、行政學、國際關係、經濟學、社會學、人類學、歷史學、地理學。
学科
社会科学包括:
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是典型的狭义上的社会科学。而有些学科,如历史学,则是狭义的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交叉,但通常理解为人文学科。广义的“社会科学”则包含了人文学科,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设有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两类研究所。法学或法律研究较少采用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因而不属于狭义上的社会科学学科,法学研究亦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人文学科,但因法律属于重要的人类社会现象,因此法学研究有时也被归纳为广义的社会科学学科。
有些学科,如心理學、人类学、考古学、地理學,是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交叉,其细分据研究方向、政策导向而不同。比如心理學,中国大陆教育机构多將心理學按照自然科学类并入理学院,如参与组建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的南京大学心理学系,在1956年以前(包括民国时期)都设在理学院下;而香港教育机构多把心理学归于社会科学。
北美地区教育机构倡导“文理不分家”(即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作为同一个大类),多把社会科学学科歸入“文理学院(College of Liberal Arts and Sciences)”,将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学科统称为“科学学科(sciences)”。
在奉马克思思想为权威的中国大陆,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中国社会科学的指导思想,一度置人文学科及社会科学于哲学之下,将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统称为“哲学社会科学”。随着社会的多元化的转变,学术的自由探讨空间将越来越大,社会科学的定义与分类方面也会开始发生变化。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 丁學良:〈華人社會裏的西方社會科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