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巴布亞紐幾內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辦事處負責推動臺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之間的經貿、農技、醫療、商務、資訊、人才培訓、區域合作、中小企業等各層面的雙邊關係,以及辦理護照簽證文件證明领事相關業務,並提供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功能等同邦交國大使館[4][5][3]領務轄區所罗门群岛[6]

駐巴布亞紐幾內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成立時間1990年2月
類型 駐外代表處實質大使館
總部Level 8, Deloitte Tower, Douglas St. Port Moresby, NCD, Papua New Guinea[1]
9.4800322°S 147.1479901°E / -9.4800322; 147.1479901
服務地區
 巴布亚新几内亚
 所罗门群岛
代表
廖文哲[註 1][3]
上級組織
中華民國外交部
網站www.roc-taiwan.org/pg

駐巴布亞紐幾內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英語:)是中華民國政府派駐巴布亞紐幾內亞獨立國的代表機構。

巴紐政府派駐臺灣的代表機構則是巴布亞紐幾內亞駐臺商務代表處(Papua New Guinea Trade Office in Taiwan)。[7]

歷史

1988年12月27日,巴布亞紐幾內亞外交部長索馬雷與中華民國外交部長連戰臺北簽署《建立關係備忘錄》。依據該備忘錄,中華民國與巴紐分別在摩士比港與臺北設立商務代表團,作為兩國官方代表機構,雙方機構正式人員均享有外交豁免權[8]

1990年2月12日,在首都摩士比港設立具大使館性質中華民國(臺灣)駐巴布亞紐幾內亞商務代表團(Trade Miss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in Papua New Guinea),是少數在非邦交國使用中華民國國號的駐外機構[8][9]

2018年2月12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外交壓力下,巴紐政府要求代表團更名,並沒收所使用的外交領事車牌。對此,中華民國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表示,已向巴紐外交部及其駐臺商務代表處表達抗議,並由駐處持續爭取相關權益。5月,更名為駐巴布亞紐幾內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Papua New Guinea)。[9][10][3][註 2]

注釋

  1. 2012年9月,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2]
  2. 截至2021年2月,駐非邦交國機構已無使用中華民國國號;非邦交國駐臺灣機構使用駐「華」名稱的有:奈及利亞、阿曼。

參考資料

  1. . 2017年4月25日.
  2. 陳培煌. . Yahoo!奇摩引用中央通訊社. 2012年8月31日.
  3. . 中華民國外交部.
  4. .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2020年12月22日.
  5. .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2017年2月16日.
  6.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7. . 中華民國外交部.
  8. . 中華民國外交部.
  9. 侯姿瑩. . NOWnews今日新聞. 2018年5月31日.
  10. 陳建瑜. . 中時新聞網. 2018年2月13日.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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