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巴布亞紐幾內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巴布亞紐幾內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巴布亞紐幾內亞獨立國(通稱巴布亞紐幾內亞巴紐)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95年相互承認國家地位、1999年有正式外交關係,但只維持17天即斷交,目前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中華民國與巴布亞紐幾內亞關係

中華民國

巴布亚新几内亚
外交代表機構
駐巴布亞紐幾內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巴布亞紐幾內亞駐臺商務代表處
外交代表
代表 廖文哲[註 1][2]代表 康德銘[3]
Tommy Kambu Kunji

歷史

太平洋戰爭期間,日軍攻佔新幾內亞拉包爾,在拉包爾建立海空軍事基地,並從中國大陸新加坡等佔領區運送盟軍戰俘來此做工,其中有大量中國與印度戰俘。曾有一千多位中華民國國民革命軍軍人被俘後被送到此,其中包括抗戰初期堅守四行倉庫的「八百壯士」中的36名官兵。期間有一部分死在營中。日本投降後,澳大利亚軍隊進駐拉包爾,生還者曾為死難者修建一座公墓,但已被夷為平地[4][5][6]

2009年,中華民國國防部迎靈小組由後備司令部留守業務處處長任全森上校帶隊赴拉包爾挖出「中國廣東民眾死亡紀念碑」,抄錄姓名後迎「中華民國國軍于巴紐陣亡將士之靈位」回台灣於2009年3月8日入祀台北圓山忠烈祠正殿。典禮由後備司令陳良濬中將主持,立法委員林郁方及多位軍方官員陪祭[7][8]

此外,也有大量的台籍日本兵被派駐至新幾內亞。[9]如1943年4月25日,来自台灣埔里40名年仅19、20岁的台灣人組成「台湾第三回特设勤劳团」。他們由高雄港乘坐日本运输舰,经过马尼拉帛琉,在一个月之后抵达新不列颠群岛的拉包尔,配属到7129部队的103兵站病院,从事军务劳动,包括扛动伤亡的军人,挖防空壕,种植瓜果蔬菜,挖墳墓,火化屍體等。戰後这一梯队40人全数搭上航空母舰安全回到台湾[10]

政治

外交

灰色國家表示非聯合國會員國巴布亞紐幾內亞當時屬於澳洲領地,因此不能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一案參與投票,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

1994年10月,巴布亞紐幾內亞副總理兼財政暨計畫部長海維達抵台參加中華民國國慶活動。[14]

1995年5月22日,海維達與中華民國外交部長錢復代表雙方政府在台北簽署《相互承認聯合公報》,決定依據國際法,尤其是關於經濟、貿易、技術及國際合作之原則相互給予完全承認。[15][16]9月,在巴布亞紐幾內亞舉行第3屆「臺灣/中華民國-論壇國家對話會議」。參與國家有東加諾魯吐瓦魯索羅門群島斐濟巴布亞紐幾內亞南太平洋國家[17]巴布亞紐幾內亞常駐聯合國代表在第50屆聯合國大會的總辯論中,提出「會籍普遍化原則」或兩岸關係的方式,間接呼應中華民國參與聯合國[18]

1997年5月,巴紐與其他10個國家先後在世界衛生大會全會中,發言反對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所提「邀請中華民國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大會」議案;[19]但年底,巴紐在聯合國大會的總辯論中發言,間接正面呼應中華民國參與聯合國。[20]

1997年9月、1998年8月,巴紐分別參與在库克群岛密克罗尼西亚联邦舉辦的第5、6屆「台灣/中華民國-南太平洋論壇國家對話會議」。[21][22]

1999年7月初,巴紐總理史凱特依據內閣會議授權,率領相關閣員至台北洽商建交事宜。7月5日,雙方外交部長共同簽署《建交公報》、建立外交關係。7月21日,巴紐新任總理莫羅塔與新內閣以「前政府建交之方式不符合巴紐與其他國家建立正式外交關係之正常程序」為由,否認與中華民國建交事實。[23][24]9月,巴紐在聯合國大會的總辯論中發言,間接正面呼應中華民國參與聯合國。[25]

2002年至2008年,巴紐總理索馬利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時,與出席的中華台北領袖代表進行雙邊會談。[26][27][28][29][30][31]

2005年5月,巴紐在世界衛生大會發言支持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所提「邀請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大會」議案。[32]

2006年至2008年,兩國洽談建立全面外交關係,但雙方官員商議多次後,巴紐無意建交。

代表機構

1988年12月27日,巴布亞紐幾內亞外交部長索馬利與中華民國外交部長連戰簽署《建立關係備忘錄》。依據該備忘錄,中華民國及巴紐分別在莫士比港臺北設立商務代表團,作為兩國官方代表機構,雙方機構正式人員均享有外交豁免權[15]

1990年2月12日,在首都莫士比港設立具大使館性質中華民國(臺灣)駐巴布亞紐幾內亞商務代表團(Trade Miss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in Papua New Guinea),是少數在非邦交國使用中華民國國號的駐外機構[15]

1990年5月20日,在首都台北設立同等性質的巴布亞紐幾內亞駐華名譽代表處,1994年8月,升格為巴布亞紐幾內亞駐臺北名譽總領事館[15]2002年11月,巴紐副總理兼貿工部長馬拉特與中華民國外交部長簡又新簽署備忘錄,表達巴紐政府在台灣設立商務代表處並加強各項合作。[26]2003年8月22日,名譽總領事館遷址高雄[33]後於2014年裁撤。[34]

2015年12月31日,在台北設立巴布亞紐幾內亞駐臺商務代表處(Papua New Guinea Trade Office in Taiwan),並於2016年9月30日起執行領事業務。[35][3][36]

2018年2月12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外交壓力之下,巴紐政府要求代表團更名,並沒收所使用的外交領事車牌。[37]對此,中華民國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表示,已向巴紐外交部及其駐台代表處表達抗議,並由駐處持續爭取相關權益。[38]5月,更名為駐巴布亞紐幾內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Papua New Guinea)。[37][2][註 2]

事件

2003年4月,巴布亞紐幾內亞郵信報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巴紐大使館就巴紐政府頒發領事車牌給中華民國駐巴紐代表團一事表示,此舉明顯違反「一個中國」原則,並對此表示嚴重關切及強烈反對。[39]

2018年11月11日,巴布亞紐幾內亞駐台秘書Albert Kopeap駕車行經台北市永吉路時,由於車身不斷偏移蛇行,遭交通警察攔檢,經酒測後發現血液酒精濃度達0.58,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偵訊後,以初犯、未造成傷亡等理由,將他請回,但要求隨傳隨到。[40]12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禮賓處表示,在交通違規的部分,駐台使節或代表都沒有外交豁免權,而且該員所駕駛的車輛為私人車牌,因此警方依法處理。[41]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落地簽證的方式入境巴布亞紐幾內亞。
巴布亞紐幾內亞護照巴紐公民必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中華民國

兩國公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落地簽證的方式入境巴布亞紐幾內亞,停留最多60天。落地簽證僅適用於觀光及商務,且需由首都莫士比港傑克遜斯國際機場入境;另實施以商務為目的電子簽證。若是投資經商或長期居留可至巴布亞紐幾內亞駐臺商務代表處申請簽證。[42][43]

持有巴布亞紐幾內亞護照巴紐公民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44][45]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巴布亞紐幾內亞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19日發布);[46]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將巴紐歸類為第一級注意:提醒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2019年12月16日發布)。另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47]

經濟

貿易

2019年,巴布亞紐幾內亞是中華民國第42大貿易夥伴、第34大進口夥伴、第99大出口夥伴,在大洋洲經濟體排名第3、3、4。出口至巴紐的金額為2,736萬6,419美元,年減51.428%。自巴紐進口的金額為8億2,194萬8,869美元,年增21.520%。貿易呈現入超赤字)7億9,458萬2,450美元,年增28.149%;2018年,巴布亞紐幾內亞是中華民國第48大貿易夥伴、第39大進口夥伴、第87大出口夥伴,在大洋洲經濟體排名第3、3、5。[48]

投資

2012年4月22日,台灣廠商「華偉漁業集團」與菲律賓新加坡的漁業公司合組「紐幾內亞鮪魚製造公司」(Niugini Tuna Limited)在巴紐馬當省首府馬當市興建鮪魚罐頭工廠,預計日產量可高達200公噸[49]

2012年10月14日,巴紐報紙《太平洋商業報》(Pacific Business Review)略述巴布亞紐幾內亞大學人文學院院長Betty Lovai之言:臺灣面積雖不大,然為一已開發國家,亦為東亞科技重鎮,許多世界頂尖科技公司均在臺設有分公司,臺灣影響力正向外擴展中;特別是其在管理商業科技教育及人民生活方面等事。[50]

截至2014年,台灣對巴紐投資累計約2億美元。2017年,對巴紐的投資約1,500萬美元,主要投資項目為漁業。[51][52]

援助

農業

自1990年起,中華民國即派遣農技團赴巴紐第2大城萊城向當地農民推廣農業技術、建立稻種生產中心,提供稻種、推廣稻作與稻米自給自足,及其他糧食生產計畫。[33][34]

水利

1994年8月16日,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國合會)與亞洲開發銀行(ADB)平行合作融資670萬美元給巴紐政府執行「第三階段城市供水計畫」。協助巴紐解決供水問題,改善供水品質並強化供水服務,降低水生疾病的感染與傳染,並擴大原有供水服務範圍。預計2019年完成。[53]

醫療

2012年10月24日,巴紐《國民報》(The National)報導中華民國醫療團隊連續4年至巴紐進行義診,得到該國衛生部長嘉許以及期盼雙方日後在醫療協助上的合作。[54]

2017年,彰化基督教醫院規劃派遣行動醫療團2梯次至巴紐義診。行動醫療團計畫是透過診療服務的臨床交流達到技術轉移目的,先收集特殊病例,再藉由醫療團隊與當地醫師共同診療,以提升當地醫師對特殊及複雜疾病的診療能力。[55]

天災

1997年11月,巴紐遭受天災影響,造成嚴重損失,中華民國政府捐贈3萬5,000美元協助賑災,由駐巴紐代表馬履綏轉交至該國外交部長季尼亞(Kilroy Genia)。[56]

僑民

旅居巴紐的台僑約40人,主要經營海產出口、汽車修護及小型商店。[57]

司法

犯罪事件

2006年4月24日,中華民國金門縣警方破獲詐騙集團,是由1名中華民國籍男子結合兩岸詐騙集團,以金門中繼轉接系統,用「亂槍打鳥」的方式,隨機發送「中獎」的簡訊給台灣中國大陸民眾。詐騙集團為了取信於人,轉接地遍佈港澳,甚至是大洋洲的巴布亞紐幾內亞。[58]

2007年,發生外交醜聞:「巴紐外交公款侵吞案」。

協定

雙邊協定[59]
日期簽署備註
1990年9月19日中華民國農業委員會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農牧部間農業技術合作協定》[註 3]
2012年11月16日中華民國金融情報中心與巴布亞紐幾內亞金融情報中心關於洗錢及資助恐怖分子相關情資交換合作瞭解備忘錄
2015年6月22日中華民國政府巴布亞紐幾內亞政府漁業合作瞭解備忘錄》
《中華民國政府與巴布亞紐幾內亞政府間農民培訓合作備忘錄》
[註 4]
[註 5]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9年12月4日[註 6]):

 中華民國

注釋

  1. 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1]
  2. 截至2021年1月,駐非邦交國機構已無使用中華民國國號;非邦交國駐臺灣機構使用駐「華」名稱的有:奈及利亞、阿曼。
  3. 1993年8月31日、1995年10月24日、1999年1月13日、2002年3月13日、2004年11月19日、2007年11月19日、2010年8月30日續簽。
  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署長與巴布亞紐幾內亞漁業局局長在臺北共同簽署。[51]
  5. 由駐巴布亞紐幾內亞技術團與巴紐農牧部及國家農業研究所共同簽署。自2015年起,在巴紐首都莫士比港與第2大城萊城設立南、北兩區農民培訓中心,執行為期6年的農民培訓合作計畫。[51]
  6.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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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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