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馬爾他關係

中華民國與馬爾他關係是指中華民國馬爾他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7-197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馬爾他的相關事務由義大利台北代表處兼轄[1]

中華民國與馬爾他關係

中華民國

馬爾他

政治

外交

紫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支持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馬爾他

1967年7月19日,馬爾他與中華民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並派駐大使(由駐義大利駐羅馬教廷大使兼任)。

1971年8月13日,簽署《中華民國政府馬爾他政府獸醫合作換函》。[2]

1971年10月25日,馬爾他支持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反對《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是唯一投下反對票的聯合國歐洲會員國

1972年1月31日,與中華民國斷交。2月24日,關閉大使館。[3]

中華民國駐馬爾他共和國大使(1967-1972年)

姓名任命到任递交国书免職外交衔级駐在地
许绍昌1968年4月18日1968年4月25日1968年4月25日1971年2月18日特命全权大使驻意大利大使兼任)義大利共和國大使館
1970年11月6日,義大利與中華民國斷交。
陈之迈1971年2月18日1971年3月25日1971年3月26日1972年2月24日特命全权大使(驻羅馬教廷大使兼任)羅馬教廷大使館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申根區免簽證」的方式入境馬爾他。
歐盟馬爾他護照馬爾他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

歐洲申根區給予持有載明身分證字號的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申根區免簽證入境,停留日數與申根區合併計算,每6個月期間內總計可停留90天。[4][5][6]

馬爾他公民持有歐盟護照者也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90天。[7]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馬爾他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17日發布);[8]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9]

經濟

貿易

2019年,馬爾他是中華民國第101大貿易夥伴、第94大進口夥伴、第104大出口夥伴。出口至馬爾他的金額為2,573萬2,107美元,年增26.360%。自馬爾他進口的金額為2,366萬5,242美元,年增18.625%。貿易呈現出超盈餘)206萬6,865美元,年增398.703%;2018年,馬爾他是中華民國第107大貿易夥伴、第101大進口夥伴、第112大出口夥伴。[10]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9年12月10日[註 1]):

 中華民國

注釋

  1.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0).
  3.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21).
  4.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5. . 中華民國外交部.
  6. . 中華民國外交部.
  7.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8.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9.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10.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2018-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3).
  11.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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