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性誘拐

兒童性誘拐指的是犯罪者以友善態度或利誘等方式消除兒童的戒心,在取得後者信任後誘使或強迫其發生性行為。在許多案例中,這些兒童除了遭到性剝削外,還被迫賣淫或製造兒童色情產品。兒童性誘拐在世界各國都是犯罪行為,因為這種行徑形同培養性奴隸,許多兒童因此被灌輸錯誤的性知識,導致行為出現偏差[1]

概述

兒童性誘拐犯為了滿足慾望,會以友善的態度親近兒童,藉此掩飾其真正目的。這些抱有性犯罪意圖的犯罪者會設法消除兒童與父母的戒心,並透過一連串無害的舉動達到自己的性意圖。一開始,為了提高自己在對象孩童心中的地位,犯罪者會塑造自己為一個「特殊的好朋友」。他們會主動表示要送給對象孩童玩具童書甜食或其它能討兒童歡心的禮物,唯一的「請求」就是要孩子陪犯罪者看幾張圖片或影像,並藉由展示這些兒童色情圖片或影像,試圖說服孩童認可那些行為或對其產生興趣。

這些犯罪者的說辭聽來通常無傷大雅,例如他們只是想為孩童進行性教育,或只是「恰巧」聊到性話題。然而他們的真正目的卻是希望藉此激發孩童對的好奇,或至少使其不對性行為產生抗拒感。犯罪者的這些利誘與友好態度往往能博得兒童的信任與愛戴,並因此同意或不抗拒犯罪者的一些初步身體接觸,例如擁抱親吻等,即使他們並不想要犯罪者這樣。

為了擁有親近孩童的機會,犯罪者會先贏得父母或監護人的信任。他們會與這些監護者閒聊,討論一些婚姻問題或其它這些成人遇到的挫折,藉由安慰對方取得這些監護者的好感。犯罪者接著會將話題轉到孩子身上,並透過一些無傷大雅的要求取得與之獨處的機會。他們甚至可能自薦擔任保姆或在監護者外出時主動幫忙照顧孩子,藉此取得與孩童同睡一房,甚至同床的機會。

除了在現實生活中找機會接觸外,網際網路的發達也為犯罪者提供犯罪媒介[1]。利用網路的匿名性,犯罪者會假扮成孩童與目標交談,進而提出見面的要求。2003年,微軟公司對其即時通訊服務MSN的聊天室功能做出限制,以確保孩童不會有機會接觸到成人提出的性要求。2005年,紐約州總檢察長要求雅虎公司保證他們的聊天室功能不會被有心的犯罪者利用,而雅虎也承諾會對聊天室功能予以限制與管控。除了這兩家公司的行動外,一些軟體也被發明來幫助網路服務供應商監督網路上可能的性犯罪行為,以避免兒童性誘拐的產生。

參見

參考文獻

  1. 施慧玲. (pdf). 內政部兒童局委託研究報告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6年12月: 5–7 [2010-08-07] (中文(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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