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蘭部落

馬蘭部落阿美語,或作),又稱馬蘭社,是位於臺灣臺東縣臺東市中心阿美族部落[1],於1887年-1892年間由頭目谷拉斯·馬亨亨建社。馬蘭部落中的男子每三年為一階層(kapot),各階層均有一獨特名稱,分別負責部落中的不同事務。部落建立時一度設有七個集會所,後均被裁撤而關閉,近年來族人已重建集會所,並計劃興建另一大型集會所以舉辦傳統祭典。

馬蘭部落聚會所入口

歷史

馬蘭部落聚會所內部掛有旗幟與谷拉斯·馬亨亨肖像

1850年左右,馬蘭阿美族人從卑南頂岩灣(Liyafu)遷入臺東市一帶的平原,隨後又因水患與外敵侵犯等原因而三度遷徙,1887年-1892年間,谷拉斯·馬亨亨擔任「卡基達安」(阿美語,意指頭目),率族人由鯉魚山東南山麓遷至現址,建立馬蘭社(今稱馬蘭部落)[2],其阿美語Falangaw為當地山麓的名稱[3]。馬亨亨與族人開闢水圳、灌溉農田,並積極與其他部族建立友好關係,確立了該社的發展基礎與勢力範圍[1],設有阿米賽(Amisay)、依哇里艾(Iwaliay)、依笛姆賴(Itimulay)、達法古按(Tafakuan)、拉辣(Lala)、比那依利(Pinaili)、當瓜旦(Tankuatan)等七個集會所,其中阿米賽位於部落中心,中有不熄的火堆,四周有上下兩層的竹床供青年夜宿,為部落長老召開會議的會場,亦為豐年祭時舉辦祭典的場所,另外六個會所則位於部落的出入口,有青年(pakalongay)與未婚男子夜宿以防衛[2],另外部落也在貓山與利嘉溪岸間建有瞭望台與壕溝,以防備呂家社卑南族的入侵[4]。後馬亨亨率族人於利嘉溪北岸的吉羅安擊敗呂家社,並與周邊卑南族各部召開會議議和[2]

1896年6月,馬蘭社197名男子在馬亨亨率領下,與卑南族卑南社與阿美族的雷公火社雷公火之役中,協助日本軍於雷公火(位於今關山鎮)擊敗清軍將領劉德杓的殘部[5][6]明治30年(1987年),馬蘭分教場(今新生國小)成立,有約50名學生。日本政府設置蕃社役場,以警察監督部落事務,並給予馬蘭社的原住民土地所有權,禁止卑南族人前來徵收納貢,使防禦需求大為減少。大正8年(1919年)馬蘭部落因霍亂而人口大減,集會所由七所簡併為四所,達法古按、比那依利與依哇里艾被裁撤。昭和10年(1935年),馬蘭部落另於馬蘭派出所旁建立青年團集會所,為部落召開會議之用,亦為日警傳達政令之處。第二次世界大戰時青年因外出征戰而減少,且防禦需求降低,馬蘭部落再次將會所簡併為一所,只留下部落中心的阿米賽集會所。昭和17年(1942年),馬蘭部落總計有2915人,其中男性1474人,女性1441人[2],因人口增加,部分族人向外移居,形成新的聚落,包括豐谷(Matang)、豐里(Alapanay)、康樂('Ining)、新馬蘭(Fukid)、大橋(Pungudan)、寶桑(Pusung)與豐年(Asiluay)等[4]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漢人大量遷入,馬蘭部落的房屋與土地也漸由漢人購得,民國48年(1959年)時漢人人數已多於阿美族人。民國50年(1961年),僅存的阿米賽集會所被變賣而關閉,使青少年夜宿會所的傳統中斷,臺東鎮公所補助成立「馬蘭山胞活動中心」(後改稱馬蘭原住民活動中心),但空間相對有限,難以舉辦傳統祭典,而需另行借用場地,派出所旁的青年團集會所則出借予國防部而改建為軍方營舍[2]。隨著集會所的關閉與都市發展,年齡階層的制度也漸簡化[7]

民國93年(2004年),馬蘭部落將馬蘭原住民活動中心改建為三層樓的集會所,其中一樓為活動中心,二樓為研習用的教室,三樓則為文物展覽館[2],雖一度考慮在他處建立一空間充足的集會所,但均因地價太貴或選址附近漢人的反對而難以實行,只得於原本狹窄的活動中心原地重建[2]。民國107年(2018年),馬蘭部落向軍方與農田水利會買回青年團集會所的土地,計畫於其上重建另一集會所,同年7月舉辦傳統的開工祭祖、驅邪與定樁儀式[8][9]

社會

馬蘭部落早在頂岩灣時期即形成社會組織與制度,部落中有Pawtawan、Oros、Pacidal、Ciwidian、Fafukor、Raranges、Pa'anrifong、Tarisakan、Talakop與Fafoyol等十大氏族[4]。部落中男子依年齡分為不同階層(kapot),自1819年起,每三年為一階層[4],各階層均有一獨特名稱,以當年部落或全國發生的重大事件命名[10],如1896年的階層名稱「啦日本」(La lipong)為紀念日治時期的開始,1962年的階層名稱「啦傳廣」(La Tingko)為紀念部落男子楊傳廣獲得1960羅馬奧運十項全能項目的銀牌。各年齡階層在部落中負責不同職務,可分為青少年階段(pakalongay)、服役階段(kapah)、管理階段(mihiningay、milumlumay、palawilay、iPadalay、itukalay)與長老階段(isefi'ay),其中服役階段包含九個年齡階層,管理階段包含五個年齡階層[4]。男子約12歲時舉行第一次成年禮(pakalongay)並開始參與部落事務,宿於部落集會所中,並接受訓練,侍奉部落中的中老年人[11],三年後進行第二次成年禮,即正式成年,進入服役階段[12],並可開始成家[2]

馬蘭阿美族人的傳統祭儀深受漢人的民間信仰影響,清咸豐年間,漢人於馬蘭部落附近建立寶桑的聚落,與馬蘭部落族人常有往來,日治時期當地人家中即已有與漢人相仿的祖先牌位,且元宵節為族人僅次於豐年祭的年節祭典,過去以歌舞隊演唱慶祝,近年則轉為宮廟式的遶境活動[13],並融入了部分阿美族傳統祭儀的元素[14]。1960年代起,部落中建有慈惠堂等許多漢式的宮廟,並在信仰中融入阿美族傳統的元素,例如將某些漢人信仰的神明視為阿美族信仰中的特定神靈[13]。近年來漢人民間信仰在馬蘭部落快速成長,使傳統祭儀漸趨沒落[15]。另外,不同於其他阿美族部落,馬蘭阿美族人受基督宗教的影響較小,信教者也較少,1963年部落中才有馬蘭教會成立[14]

馬蘭部落各年齡階層的名稱
馬蘭部落的十大氏族與頭目列表

音樂

豐年祭歌謠

每一首歌都是由領唱與群眾以應答式唱法(reponsorium)進行,通常有舞蹈配合;領唱者一到三、四位,其餘為應答者。祭典曲目平時禁止演唱。[16]

日常歌謠

在工作與生活時,大多以齊唱方式進行(偶爾應答唱法)。[16]

宴會歌曲

在宴會時與舞蹈一同進行;族人往往在親友到訪或喜宴喝酒興高采烈之際,牽手圍成圓圈齊唱共舞。[16]

複音歌謠

黑澤隆朝許常惠等音樂研究者稱其特色為「自由對位」,因每個聲部的旋律不完全固定,由演唱者在一定框架下自行即興變化,變化過程講求和諧與互相搭配。[17]知名曲目有《老人飲酒歌》,知名演出者有Difang Tuwana(郭英男)及其妻子。[16]

知名人物

楊傳廣故居(鐵人之家

圖集

參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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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林芳誠. . 文資學報. 2012, 7: 1-45 [2019-06-27]. ISSN 1814-3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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