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埃及關係

中華民國與埃及關係是指中華民國埃及阿拉伯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42-1956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埃及的相關事務由約旦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兼轄[1]

中華民國與埃及關係

中華民國

埃及

政治

外交

綠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埃及

1930年4月23日,簽署《中埃關稅臨時辦法條文》。[2]

1934年,中華民國於被英國控制下的埃及設立領事館[3]

1942年6月,於首都開羅設立中華民國駐埃及王國公使館,並派駐公使[3]

1948年11月14日,公使館升格為中華民國駐埃及王國大使館,並派駐大使[3]

1950年11月30日,埃及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上否決中共代表伍修權等提出之「美國侵略台灣案」[4]

1953年6月18日,廢除帝制,埃及共和國成立。[3]

1956年5月16日,埃及與中華民國斷交,關閉大使館。[3]

1971年10月25日,在決定中國代表權的問題中,埃及連同大多數北非國家,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的「中國」席位,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

1997年5月,埃及與其他10個國家先後在世界衛生大會全會中,發言反對中華民國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大會。[5]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落地簽證的方式入境埃及。
埃及護照埃及公民必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中華民國

兩國公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於抵達埃及主要國際機場時辦理落地簽證入境,停留最多30天;抵達埃及主要國際港口時,也可申辦落地簽證。[6][7]

埃及護照埃及公民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8][9]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埃及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16日發布);[10]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11]

經濟

貿易

1990年,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外貿協會)於首都開羅設立台灣貿易中心[3][12]

2019年,埃及是中華民國第53大貿易夥伴、第71大進口夥伴、第41大出口夥伴,在非洲經濟體排名第2、5、2。出口至埃及的金額為3億9,233萬6,675美元,年減10.191%。自埃及進口的金額為6,902萬7,756美元,年減25.088%。貿易呈現出超盈餘)3億2,330萬8,919美元,年減6.208%;2018年,埃及是中華民國第53大貿易夥伴、第69大進口夥伴、第43大出口夥伴,在非洲經濟體排名第2、5、2。[13]

司法

犯罪事件

2014年7月,埃及警方查獲跨國詐騙集團,共逮捕96人,當中有40名中華民國籍嫌犯,其中1人是主嫌遭埃及法院判刑後仍有3年有期徒刑,另39人被判刑2年已服刑完畢,但因私自用網路撥打國際電話觸犯埃及法律,因此埃及國營電話公司對其進行民事求償,法院判定每人平均支付1萬7,500美元才能離境。這39人雖然已出獄,但仍被限制出境,中華民國外交部駐外館處表示不會代為繳納罰金。若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要把嫌犯帶走,就必須替嫌犯償付這筆民事欠款。[14]後來,埃及以嫌犯未繳清罰金為由,延長半年刑期。2017年1月,39名嫌犯出獄;3月,罰金繳清。並自4月起分批將嫌犯遣返回台,隨即遭拘提至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依詐欺罪偵辦。[15]

2019年7月,1名埃及裔男子長期在台灣高雄市瑞豐夜市販售沙威瑪,疑似不滿擺攤時遭到隔壁攤商排擠,將裝滿汽油的塑膠桶當眾在其餘攤商前縱火後逃離,但火勢及時被撲滅未造成傷亡。事後該名男子在現場觀看,被攤商與警察制伏,帶回警察局偵訊。[16]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9年12月19日[註 1]):

 中華民國

注釋

  1.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5).
  3. . 中華民國88年外交年鑑. [2016-0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21).
  4. . 紐約發拉星草場: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1950-11-30 [2015-08-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8-24) (中文(繁體)‎).
  5. 公眾外交協調會.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7年5月 [2019-06-1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9-14).
  6.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7. . 中華民國外交部.
  8.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9.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10.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11.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12.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0-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13.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2018-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3).
  14. 陳培煌. . 蘋果日報. 2017年3月7日 [2017年5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3月12日).
  15. 胡欣男、周毓翔. . 中時電子報. 2017年6月20日 [2017年6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6月22日).
  16. 戴志揚、蔡孟哲. . 中時電子報. 2019年7月26日 [2019年7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7月26日).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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