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馬爾地夫關係

中華民國與馬爾代夫關係是指中華民國馬爾代夫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6-197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馬爾地夫的相關事務由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清奈辦事處兼轄[1]

中華民國與馬爾代夫關係

中華民國

馬爾地夫

政治

外交

黃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對於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一案缺席,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馬爾地夫

1966年7月7日,兩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於首都馬利設立中華民國駐馬爾地夫蘇丹國大使館,並派駐大使

1968年11月11日,该国改称马尔代夫共和国。

1972年4月15日,马尔代夫与中华民国断交。

中華民國駐馬爾地夫蘇丹國/駐馬爾地夫共和國大使(1966-1972年)

姓名任命離任外交衔级駐在地
斯頌熙1966年7月1967年4月特命全權大使駐馬爾地夫大使館
劉新玉1968年8月1969年8月特命全權大使駐馬爾地夫大使館
張仲仁1969年8月1972年7月特命全權大使(兼駐馬來西亞吉隆坡總領事駐馬爾地夫大使館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落地簽證的方式入境馬爾地夫。
馬爾地夫護照馬爾地夫公民必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中華民國

兩國公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馬爾地夫對世界各地公民,皆給予免簽證落地簽證的待遇。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在抵達易卜拉欣·納西爾國際機場後以落地簽證的方式入境馬爾地夫,免簽證費,停留最多30天但可延長。[2][3]

持有馬爾地夫護照馬爾地夫公民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4][5]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馬爾地夫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19日發布);[6]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將馬爾地夫按疾病歸類為第一級注意:提醒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與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11月6日發布)。另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7]

經濟

貿易

2019年,馬爾地夫是中華民國第152大貿易夥伴、第133大進口夥伴、第145大出口夥伴。出口至馬爾地夫的金額為517萬6,109美元,年減9.534%。自馬爾地夫進口的金額為301萬1,886美元,年減0.898%。貿易呈現出超盈餘)216萬4,223美元,年減19.317%;2018年,馬爾地夫是中華民國第148大貿易夥伴、第133大進口夥伴、第144大出口夥伴。[8]

觀光

馬爾地夫的自然景色受到外國遊客的喜愛,每年有許多台灣遊客前往度假,也有不少是專程到馬爾地夫拍婚紗、度蜜月。目前無直航班機前往馬爾地夫,須至第三地轉機。[9][10]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9年12月1日[註 1]):

 中華民國

注釋

  1.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2.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3.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4.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5.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3-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6.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7.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8.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2020-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3).
  9. . Skyscanner.
  10. . startravel. [2015-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1).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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