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馬爾地夫關係
中華民國與馬爾代夫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馬爾代夫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6-197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馬爾地夫的相關事務由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清奈辦事處兼轄。[1]
![]() 中華民國 |
![]() 馬爾地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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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外交

1966年7月7日,兩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於首都馬利設立中華民國駐馬爾地夫蘇丹國大使館,並派駐大使。
1968年11月11日,该国改称马尔代夫共和国。
1972年4月15日,马尔代夫与中华民国断交。
中華民國駐馬爾地夫蘇丹國/駐馬爾地夫共和國大使(1966-1972年)
姓名 | 任命 | 離任 | 外交衔级 | 駐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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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頌熙 | 1966年7月 | 1967年4月 | 特命全權大使 | 駐馬爾地夫大使館 |
劉新玉 | 1968年8月 | 1969年8月 | 特命全權大使 | 駐馬爾地夫大使館 |
張仲仁 | 1969年8月 | 1972年7月 | 特命全權大使(兼駐馬來西亞吉隆坡總領事) | 駐馬爾地夫大使館 |
經濟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9年12月1日[註 1]):
- 台北松山→上海、重慶(*包機飛馬爾地夫)、成都*、武漢*、杭州*、福州*,再轉機前往馬爾地夫的易卜拉欣·納西爾國際機場。
- 台北桃園→北京-首都(**季節性飛馬爾地夫)、上海、重慶*、成都*、廣州、武漢*、杭州*、西安*、南京*、長沙*、福州*、昆明、香港、首爾-仁川、新加坡、吉隆坡、曼谷-蘇凡納布、曼谷-廊曼、德里、杜拜、伊斯坦堡、倫敦-蓋威克**、巴黎**、羅馬**、米蘭**(2020年2月18日開航台北桃園)、法蘭克福、維也納**→馬爾地夫。
- 台中→廣州、杭州*、南京*、昆明、香港、首爾-仁川、曼谷-蘇凡納布→馬爾地夫。
- 台南→香港→馬爾地夫。
- 高雄→北京-首都**、上海、廣州、武漢*、杭州*、南京*、長沙*、福州*、昆明、香港、首爾-仁川、新加坡、吉隆坡、曼谷-蘇凡納布→馬爾地夫。
- 花蓮→首爾-仁川(包機飛花蓮)→馬爾地夫。
注釋
-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3-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2020-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3).
- . Skyscanner.
- . startravel. [2015-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1).
參見
- 中華民國駐外機構列表
- 駐臺灣外交機構列表
- 馬爾地夫駐外機構列表
- 駐馬爾地夫外交機構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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