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灣邨

石排灣邨英語:)是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的公共屋邨之一,位於香港南區香港仔石排灣,由香港房屋委員會負責屋邨管理。

石排灣邨
Shek Pai Wan Estate
概要
類型租住屋邨
地区 香港南區
地址香港仔石排灣漁光道68號[1]
坐标22°15′N 114°10′E
香港房屋委員會
入年份重建前:
1967年
1968年
重建後:
2006年(15年樓齡)
技术细节
座数8
其他信息
5 300 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情況
192 - 578 (ft²)
住户数5 200 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情況
認可人口14 900 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情況
地圖

歷史及簡介

舊石排灣邨

重建前的石排灣邨為一徙置屋邨,位於香港仔石排灣漁光道,於1967年至1968年建成,擁有7幢第4型徙廈,第1-5座樓高16層,設有升降機;第6及第7座樓高7層,不設升降機。當中第2座於1985年被列入「26座問題公屋」名單當中,根據「擴展重建計劃」,第2座於1988年率先清拆並改建為臨時公園,其餘6座的樓宇於1999年清拆,進行一次過的整體重建。

在1967年10月26日,徙置事務處於第6座舉行了一個慶祝典禮,紀念接受徙置居民達100萬人,儀式由港督戴麟趾主持。

邨內設有一個7人石地足球場,兩個標準籃球場(位於第3座與第4座之間及第5座)以及一個只得半場的籃球場(在第4座,主要供小學使用,但亦公開給予市民使用),而足球場在重建時亦得到保留。當時亦有各一間小學相連於第4座及第5座(類似的第四型大廈還有慈雲山邨其中八座,元朗邨3及4座,以及東頭邨22座等20餘座),在第5座設有露天街市。而第3座是唯一一座沒有地下商舖,但在3樓、9樓及13樓容許指定的家庭開辦士多,而第3座是沒有公廁的,其餘的均設有公廁供商舖使用。

隨著房委會的「整體重建計劃」,石排灣邨於1998年6月30日永久封閉,翌年正式清拆重建,不少選擇原區安置的受影響居民遷入田灣邨。另一方面,隨著新石排灣邨落成,黃竹坑邨亦清拆重建,原黃竹坑邨居民於2007年9月29日前全數遷出,不少選擇原區安置的受影響居民均會遷入新石排灣邨。

重建

新石排灣邨由房屋署總建築師(2)及周余石建築師事務所聯手設計,共有8座出租公屋大廈,分別名為碧朗、碧園、碧山和碧綠樓。邨內設有1個舊邨保留下來的7人石地足球場、一個標準籃球場(位於碧蔚樓後與7人石地足球場對落的山坡之間)、一個只供小學用的標準籃球場、一個平台、2個羽毛球場及多個遊樂場和兩個露天劇場等。石排灣邨為本港唯一一個設有靈活性大廈(原先作居屋用途,因孫九招改作公屋)及港島區唯一設有新和諧一型大廈的公共屋邨。

新邨內加設一個小型商場、一個停車場及多個社區中心。居民如要買菜,可到隔鄰的漁光道街市。又可到漁光道體育館運動。

新石排灣邨建築計劃第一期的承建商為瑞安承建有限公司;第二期原先由德信建築承建,但因施工緩慢及拖欠工人薪金,被房署勒令終止合約而導致爛尾;接手的承建商為興勝創建有限公司

現時所有新廈已建造完成,已完成的樓宇如下並於2005年9月至2007年間分期入。

屋邨資料

現存樓宇

樓宇名稱(座號)[1]樓宇類型期數落成年份層數
碧朗樓(第1座)PL 新和諧一型(第二款及特別設計) 1 2005年 40
碧月樓(第2座) 新和諧一型(第二款設計) 39
碧銀樓(第3-3A座)PN 新和諧一型(第一款特別設計)
新和諧附翼大廈第五型
39(主翼)
34(附翼)
碧山樓(第4座) 新和諧一型(第二款設計) 2 2007年 40
碧園樓(第5座)
碧蔚樓(第6座)NL 靈活性大廈
碧綠樓(第7座)NL
碧輝樓(第8座) 小型單位大廈 1 2005年 9

以上樓宇均採用富士達升降機。

PL 26樓開始每層近電梯大堂的其中一個小型單位被劃入鄰近的1B單位,成爲3B單位,每層伙數因此減至19伙。

PN 每層近電梯大堂的其中一個小型單位被劃入鄰近的1B單位,成爲3B單位,每層伙數因此減至19伙(連附翼則為30伙)。

NL 原擬興建兩座1998年版新十字型居屋大廈;此兩幢樓宇亦是全港唯一一批靈活性大廈。

歷代樓宇

重建前的石排灣邨
樓宇座號樓宇類型落成年份拆卸年份安置屋邨
第1座第四型徙置大廈1967年1999年田灣邨
第2座NH1988年利東邨
第3座1999年田灣邨
第4座
第5座1968年
第6座1967年
第7座

NH 26座問題公屋之一

設施

教育及福利設施

幼稚園

小學

已拆卸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

  • 社會福利署香港仔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位於碧朗樓2號地下)

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

長者鄰舍中心

交通

交通路線列表
石排灣邨公共運輸交匯處
漁光道
紅色小巴
香港仔水塘道
紅色小巴
海暉道
紅色小巴
  • 香港仔至西環線[3]
來往漁暉道漁光道的升降機塔

事件

  • 1997年2月12日凌晨,第4座4樓某單位發生兇殺案,患有精神分裂症且私下停藥達兩個月的兇手劉榮華(37歲)因拒絕接受其母親勸告服藥,加上受電視節目中斬首的畫面刺激,遂先暴打其母麥蘭(76歲)至10條肋骨及下顎粉碎,及後當其母聯絡三女求救時,兇手更怒斬她右手尾指,並繼續斬她。當鄰居聽到斷斷續續的呻吟聲上前施救時,兇手突然將其母頭顱以最少三刀斬下並丟至樓下,當場斃命,死時頭顱雙眼瞪大。兇手在翌年2月被判無限期醫院令(即終身監禁且不准假釋),但於入獄七個月後暴斃[4]。兇案現場現已重建為碧綠及碧蔚樓。
  • 2005年7月,石排灣邨二期重建工程連同同一公司承建之上水清河邨一及二期被揭發爛尾,事後房署於翌年2月17日宣佈終止有關合約,並需要將建築工程再行招標才能復工[5],而此邨及清河邨的入伙日期亦因此由2006年,分別延至2007及2008年,引起黃竹坑邨居民不滿。
  • 2006年6月17日,碧銀樓30樓男戶主燒炭自殺身亡。
  • 2013年3月27日早上,一名婦人於碧銀樓家中跳樓自殺,當場死亡。

資料來源與註釋

    1. (PDF). 差餉物業估價署. 2020-10 [2020-12-0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1-24).
    2. . [2016-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05).
    3. . [2016-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22).
    4. . [2019-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8).
    5. (PDF). [2019-04-1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4-17).

    外部連結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石排灣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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