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餐禮
聖餐是基督徒的重要禮儀。基督徒認為,聖餐的直接根據來自《新約聖經》。聖經中記載,耶穌基督在被釘十字架上死的晚上[註 1],與十二門徒共進逾越節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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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教會建立之後,舉辦聖餐禮逐漸制度化。根據聖經的記載,哥林多教會在領聖餐時的態度不夠嚴謹,使徒保羅立即加以糾正(《哥林多前書》第11章第17节至第34节参) 。
天主教將聖餐稱為聖體聖事,為七件聖事之一,並相信無酵餅和葡萄酒在神父祝聖時化成基督的體血(神學術語中稱之為「變體」)。基督新教一般不認同此觀點。
聖餐觀
大多數基督徒(包括一些否定餅同酒的成分有任何改變的人)都承認,基督是以某種特殊方式「臨在」聖餐中,但不同宗派的信徒對於「臨在」(Presence)的性質、地點和具體時間,有不同看法。[1]
天主教、東正教和東方正統教會相信,麵包和酒已經完全在本質上變為基督的身體和寶血。當中,天主教的聖餐觀稱為「變質說」:「餅酒以超乎我們理解的方式成為基督的體血。」[2]
路德宗和改革宗都相信,聖餐是一種「聖禮的聯合」。不過,路德宗相信,基督真正身體和真寶血,臨在真正的餅和酒當中,更強調基督的真身體和真寶血是在「餅酒之內,在餅酒之下,與餅酒同在」(In, with, under the bread and wine),其聖餐觀稱為「同領說」或「真實臨在說」(Real Presence)。[3]而改革宗將基督的臨在視為一種「屬靈的臨在」(Spiritual Presence):耶穌基督的身體和祂的寶血是臨在天上而不是在地上。[4]
聖公會信徒對聖餐持不同立場,但官方《三十九條信綱》聖餐條文持接近改革宗的看法,宣認基督的身體是在天上並在屬靈層面臨在,亦即信徒是藉著信心領受的。[5]
至於福音派教會,教徒普遍認為聖餐只是一個象徵,用來記念耶穌基督的死亡。[6]
天主教:變質說
天主教認為,聖体禮仪進行時餅和酒,會真實地變為耶穌基督的身體和血,基督再一次將自己獻上。因此,參與者是在分領基督的身體。天主教引用《若望福音》[7],認爲因吃人肉、喝人血在摩西律法是絕對不容许的,但基督衹在這一點不但沒有澄清,更重新說要吃他的肉和喝他的血才行。在特倫多大公會議,天主教宣佈:“藉著餅與酒的被祝聖,餅的整個實體,被轉變成為我主基督身體的實體;酒的整個實體,被轉變成為祂寶血的實體。這種轉變,天主教會恰當地、正確地稱之為餅酒的實體轉變。” 天主教徒稱此為圣体圣事、感恩聖事或共融圣事。
东正教:真实体血说
東正教没有为圣餐礼的变化下任何官方定論,东正教会相信耶穌親臨在聖餐中。就是说东正教会相信随着圣餐礼仪中饼酒被祝圣,其成为了基督的圣体和圣血。在俄罗斯东正教会体系下有些非官方论调更认同天主教和路德宗部分信徒的质变或合质理论。在希腊东正教会体系下也有些非官方论调更趋近圣公会的真实临在理论。东正教的仪式为稱為“事奉聖禮”或“神聖禮儀”。简称为奉神式。在圣餐礼等仪式上,東正教会不與其他基督宗派共融,并且认为,东正教会进行这些仪式的方式是由使徒传承下来的,是純正的信仰。
路德宗:真實臨在說
路德宗根據聖經《福音書》及《哥林多前書》的教導,相信耶穌基督真正臨到聖餐當中(Real Presence),意思是指基督真真正正在「(沒有改變的)餅與酒之內,與餅和酒同在,在餅和酒之下」(In, With and Under the bread and wine), [3] 是一種「聖禮的聯合」。 [8][9][10] 凡參與聖餐的人在領受餅和酒時,都同時領受主的真身體及真寶血,所以路德宗的聖餐觀也稱為「同領說」: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哥林多前書10:16)[11]
主設立聖禮時,祂清楚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馬太福音26:26,28)。路德宗相信是耶穌基督這句話(而不是人的作為)讓基督臨在聖餐當中。當信徒領受主的真身體和寶血時,他們也同時領受罪的赦免(馬太福音26:28),並受安慰及被認定他們是屬於主的。非信徒若領受基督的身體和寶血,只會令他們被定罪:[12]
因此,無論甚麼人若用不合適的態度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得罪主的身體、主的血了。所以人應當省察自己,然後才吃這餅,喝這杯。因為那吃喝的人,如果不辨明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定在自己的身上的罪了。(哥林多前書11:27-29)[13]
因此,路德宗既不認同天主教的「變質說」(Transubstantiation), [14][15][16][17][18] 亦不認同一些學者所指的「合質說」(Consubstantiation),又稱「同質說」。 [19][20][21]
聖公宗:臨在說
由聖公宗主張,他們相信基督實際臨在於餅酒之中,稱為真實的臨在(Real presence),意思是當基督徒憑著信心來領受聖餐的時候,就實際地領受了基督的聖體及寶血。
十六世紀英國聖公宗神學之父Richard Hooker稱領聖餐為「分享基督」(participation of Christ),聖公會信徒認為聖餐禮除了是教會群體紀念基督之外,也是把人與基督聯合起來的途徑,他們認為通過吃聖餐可以分享基督的生命。
浸信宗:象徵說
慈運理、多數的浸信宗與耶和華見證人的主張,認為舉辦聖餐(主餐),是為紀念耶穌,同領餅酒也意謂主內同為肢體,幫助人堅定其意志,重新以該禮儀反思主的愛與犧牲。餅跟酒依然是餅跟酒,耶穌不會和餅跟酒同在,僅為象徵。因此通常並非每週舉行聖餐(主餐),有隔週一次、大多為每月一次,少部分更久。
靈化說
確信無酵餅與葡萄汁經奉主耶穌聖名祝謝後,藉著聖靈的同在運行,使聖餐在聖靈裡改變成為主的肉和血;領受聖餐不但紀念做主死,且具奧秘性,有屬靈的功效,領受基督的生命,在聖靈裡與主聯合,將來復活的永生。
材料
因爲不同的教條,聖餐的主要材料取決於是哪一個教派;唯一一樣的是一種代表耶穌肉體的麵團,和一種代表耶穌的血的葡萄“酒”。 吃這餅,喝這杯的意義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 哥林多前書
- 11:23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 11:24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 11:25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 11:26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 11:27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 11:2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 11: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 希伯來書
- 10:10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 10:11 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 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 10:12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 神的右邊坐下了。
- 10:13 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 10:14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天主教
天主教聖体,用特製的許多小圓薄無酵餅為聖體,一人分領一個。另有紅葡萄酒(或白葡萄酒)為聖血。較正式的彌撒中,輔祭會持裝有聖血的聖爵立於司鐸側。
聖体的主要材料是無酵餅、葡萄酒和水。葡萄酒必須與水混合,乃紀念耶穌當日水血湧出之狀。無酵餅用麵粉加水製作而成,不加酵母或其他調味料,因為天主教繼承了猶太人的傳統,認為酵代表罪惡(《哥林多前書》第5章第6-8節)和一定要有筋麵粉;無論人多人少,祭壇上只有一個無酵餅,以此來代表會眾是一體(《哥林多前書》第10章第17节参)。代表耶穌寶血的飲料,必須用葡萄製成的葡萄酒,不可以用巴士德消毒法製成的葡萄汁。[22][23]且用一杯,代表同領一個杯;但現在一般弥撒礼仪中只有神父领聖血。經祝聖後的餅和酒,已经聖化成基督的身體和血,故稱之為聖體、聖血,不再稱呼這些为餅和酒。
東正教
東正教和天主教的不同,是一定要用有酵餅,因爲有酵餅象徵著復活的基督,和從舊約對有酵的忌諱劃清界限。他們也是用紅葡萄酒、水。謂此三者,乃紀念耶穌當日水血湧出之狀。跟天主教不同,信徒也要從聖杯中喝聖血。
新教
領法
准备工作
有些教派在领圣体前的一小时内,不得进任何食物和饮料(水与药品除外,老人、幼童、病人也除外),稱為「聖體齋」[25][26]。在東正教中,早上領聖體血之前,從半夜12點起就不能進任何食物和飲料了,水和藥品也禁止。如果在子夜領聖體血,則從18點起不能進任何食物和飲料了,水和藥品也禁止。也有些教派在受洗後才能領受,未受洗者、破門者及犯死罪者不得領受。
東正教
“當領聖餐,將三物(餅、酒、水)混合後,攪之一匙。”从这一句描述可以看出,他们在领饼的时候总是同时领酒。
天主教
在天主教會中,聖體聖事被視為聖禮,根據教會,聖體聖事是「整個基督徒生活的泉源與高峰」[27] 至於其他聖 事,以及教會的一切職務和傳教事業,都與感恩(聖體)聖事緊密相 聯,並導向這聖事;因為至聖的感恩(聖體)聖事含有教會的全部屬神 寶藏,也就是基督自己,祂是我們的逾越」。
聖體聖事作為一種犧牲
对于天主教 在教會──基督的身體──的禮儀中,感恩祭是基督逾越的紀念, 是祂唯一祭獻的實現和聖事性的奉獻。[28] 按照聖經的意義,紀念不但意指回憶往事,也是宣告天主為人類所 完成的奇跡異事。在舉行這些事件的禮儀時,這些事件透過某種方 式而得以臨在和實現。[29] 每當教會舉行感恩祭時,就是 在紀念基督的逾越奧跡,這奧跡亦藉此而臨現:基督在十字架上一 次而永遠完成的祭獻萬古常新。[30] 所以,感恩祭是祭獻,因為它使十字架的祭獻重現 (臨到現場),因 為它是十字架祭獻的紀念,也因為它應用十字架祭獻的果實。[31]
基督的祭獻和感恩祭的祭獻是一個獨一無二的祭獻:「所奉獻的祭品 是同一個,如今藉司祭的職務作奉獻的,和當時那位在十字架上作 自我奉獻的,是同一位,只是奉獻的方式不同而已」。「而且由於在 彌撒中所完成的這神聖祭獻裡,同一基督身在其中,以不流血方式 自作犧牲;祂昔日以流血方式在十字架的祭台上一次而永遠地奉獻 了自己……這祭獻是真正的贖價」。[32]
只有那些有效領受聖秩的司祭,才能主持感恩祭,祝聖餅酒成為主 的體血 。[33]
耶穌是在聖體聖事
基督是藉著餅酒的轉變成為基督的體血,而親臨在這聖事裡。教父 們堅決確認這是教會的信仰:是基督的話及聖神的行動,有效地促 使「餅酒轉變成為基督的體血」。[34]
特倫多大公會議綜合天主教的信仰,聲明說:「因為我們的救主基督 說過,祂在麵餅形內所奉獻的,真是祂自己的身體。所以,教會一 直確信,如今在這神聖大公會議,再度予以宣布:藉著餅與酒的被 祝聖,餅的整個實體,被轉變成為我主基督身體的實體;酒的整個 實體,被轉變成為祂寶血的實體。這種轉變,天主教會恰當地、正 確地稱之為餅酒的實體轉變 (transsubstantiation)」。[35]
基督在感恩 (聖體)聖事中的臨在,始於祝聖餅酒的那一刻;同時, 祝聖的餅酒形持續多久,基督的臨在就持續多久。基督是整個地、 完全地臨在於餅形及酒形內,而且是整個地、完全地臨在於每一分 之內,所以,擘餅並不把基督分開。[36]
根據天主教會的教義 只有處於恩典狀態(即沒有任何致命罪惡的情況下)的人才能接受聖餐。
根據哥林多前書11:27-29,它申明了以下幾點:誰省察到自己犯了死罪,卻沒有先 透過懺悔聖事而獲得寬赦,即使懷有很深的痛悔,也不可以領聖體,除非 他有充分的理由要領此聖事,但又無法找到聽告解者。[37]
天主教的領主禮(領受共融)主要是在彌撒(或稱感恩祭)當中進行的。彌撒以外,亦可送聖體給無法參與聖祭的教友(如醫院及安老院裡的教友)。
按照天主教的教律,信徒可以選擇只領聖體,不領聖血,因為:天主教會相信,麵餅或葡萄酒經祝聖後,已蘊含整個基督。以往只有主禮的司鐸才可在彌撒中領聖血,但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後的禮儀,准許參禮信徒在一些特殊慶典中亦可兼領聖體聖血;不同教區亦對此訂定不同習慣。而現在某些教堂在平日彌撒也可兼領聖體聖血。
- 手領:(獲宗座認可的主教團地區)
- 信徒以十字座寶型,用手領受聖體,侍立在旁的司鐸或執事或送聖體員說“基督聖體”,信徒回答“阿们”;
- 口領:
- 神父(或送聖體員)將聖體(或先將聖體蘸聖血)放在信徒的舌頭上,司鐸或執事說“基督聖體”或“基督聖體聖血”,信徒回答“阿們”。
若司鐸或執事或送聖體員兼送聖體和聖血時,不可把蘸了聖血的聖體放在信徒手上,而應放在信徒口中。
領受共融後,信徒回位作個人祈禱“感謝聖體”,然後主禮带領“領聖體後經(領主後經)”。在舊式教堂祭台前有一排欄杆,信眾跪在欄前領受聖體。這種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以前的習慣,隨著教宗本篤十六世上任,似有被恢復的趨勢。
路德宗
路德宗相信所有參與聖餐的人在領受餅和酒時,同時領受主耶穌基督的身體及寶血–基督在沒有改變的餅與酒之內,與餅和酒同在,在餅和酒之下(哥林多前書10:16)。是耶穌基督設立聖禮的話(「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讓基督臨在聖餐當中,而不是人的作為。當信徒領受主的真身體和寶血時,他們也同時領受罪的赦免(馬太福音26:28),並受安慰及被認定他們是屬於主的。[38]
改革宗
在領圣餐之前,主領者会讲述耶稣的经历;先祝謝餅,後祝謝杯。有些教會聲稱餅要擘開領受,但也有教會以普通餅乾代替。
限制
認信路德宗
- 所有參與聖餐的人在領受餅和酒時,同時領受主的身體及寶血–基督在沒有改變的餅與酒之內,與餅和酒同在,在餅和酒之下(哥林多前書10:16)
- 非信徒和否認基督臨在聖餐當中的信徒,若領受基督的身體和寶血,只會令他們被定罪(哥林多前書11:27-29)。
- 拒絕接受改革宗教導中「不信者在領聖餐時,耶穌的身體和寶血沒有臨在聖餐」的看法。
- 拒絕接受天主教「變質說」(餅和酒在聖餐中完全變成基督的身體和寶血)。認信路德宗認為,聖經教導領受餅和酒的同時;也領受基督的身體和寶血(哥林多前書10:16)。
东正教
天主教
- 《救贖聖事訓令》:92.每位信友常有權利選擇用口恭領聖體。在主教團獲宗座認可准予手領聖體的地區,如領聖體者欲以手領方式領受,則必須為他送聖體。不過應格外留意的是,領聖體者應即時在送聖體員面前領下聖體,以免有人用手把聖體帶走。假若有褻瀆聖體的危險,則不應以手領方式分送聖體。
- 已经受过洗礼的天主教小孩,要先上初領聖體班,做修和聖事(告解)后才可以初领聖體,在此之前他们可以参与彌撒但不可領聖體,由神父為他們祝福。
- 犯重罪的信徒,要先辦妥修和聖事才可領受圣體。
- 《天主教法典》844條3項规定,東正教徒如果自動請求,并有相稱的準備,天主教神职人員可以合法地為他們施行懺悔、聖體和病人傅油聖事,所以东正教徒是可以领受天主教的聖體的。这項規定也適用於其他教派的人士,但該教派的聖事實際情況,須依教宗的判斷。(但東正教會,從來不容許東正教徒在天主教領聖體。)
- 但是,若該位東正教徒是天主教徒改宗的,即他的身分由天主教轉往東正教,則不能在天主教內領受聖體聖事,因為他已清楚表達拒絕天主教信仰。
- 非天主教的新教徒(主要指改革宗)、慕道友、教外人不可領聖體。
- 當天已領過聖體的教友,可於同一天內,在他們所參與的另一次感恩祭中再領聖體。
- 在領受聖體前一小時不准吃固體或流質食物,但可喝清水及藥物,称为聖體齋,老年人、病人及照顅其者,可以不守聖體齋。
- 所有已經過初領聖體的教友,每年必須至少領一次聖體。
- 领聖體一般在感恩祭之中,但信徒也可以在感恩祭之外要求领聖體,这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并遵照有關的禮儀。
- 《天主教法典》844條2項規定:“如有需要,或有真實神益的要求,只要能避免錯誤和信仰無差別論的危險,天主教徒在實際找不到或難以找到天主教聖職人員的情形下,可合法地由非天主教的聖職人員領受懺悔、聖體和病人傅油聖事,但上述聖事須在該教會內有效。”(東正教會是不容許向非東正教徒施行聖事。)
- 離婚、再婚的教友及與離婚者結婚而尚未獲教會解取前一段婚約及補禮的教友,不可領受聖體聖事
- 未得教會批准,而自行不在聖堂結婚的教友(即使只是一方是教友),在未補禮及未辦妥有關手續時不可領受聖體聖事。
各基督宗教對互領共融聖事的原則
天主教與東正教
- 要達到全面的共融,必要在信仰、體制(聖統制及教會生活)和聖事三方面相通。
- 雖然雙方都有善意和努力去促進合一,作出貢獻,但事實上,目前兩個教會仍沒有全面共融。
- 雙方教會都認同在教會全面共融後,才可互領聖事,尤其聖體聖事作為共融合一的有效標記和體現。
聖公宗
- 曾规定未领堅振但已领洗的聖公會信徒不得领圣餐,但现在已廢除。
- 允許其他宗派的基督徒在仪式中領圣餐。
- 非基督徒不得領受。
路德宗
改革宗
- 非信徒不得領受,未接受洗禮不得領受。
- 允許不同宗派的基督徒來領聖餐,甚至舉行聯合聖餐禮。
救世軍
- 持守聖餐禮,但只在特定節日,因其現在不為人施行水禮,宣誓禮代替.凡願蒙恩者皆可憑信可以領聖餐。
注释
- 當時以色列是以天黑為一天的開始,到第二次天黑之間為一天,所以為同一天的晚餐。用現代以0:00為一天開始,24:00為結束的觀點來看,是前一天晚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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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 Par.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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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ticles of Religion, Article 28, "The Body of Christ is given, taken, and eaten, in the Supper, only after an heavenly and spiritual manner. And the mean whereby the Body of Christ is received and eaten in the Supper, is Faith."
- 梁家麟,《今日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書註釋》,頁304
- 若6:35-70
- Weimar Ausgabe 26, 442.23; Luther's Works 37, 299-300.
- Statement on the Lord's Supper, Wisconsin Evangelical Lutheran Synod, "we need to study Christ's words of institution in Matthew, Mark, Luke, and in 1 Corinthians, as well as St. Paul's additional statements about the Lord's Supper in 1 Corinthians 11 and 10. On that basis we can establish the following concerning the essence of the usus of the Lord's Supper (consecration, distribution, reception): 1. The real and substantial presence of Christ's body and blood during the usus. 2. The sacramental union of bread and wine and of Christ's body and blood during the usus..."
- Theology and the Practice of the Lord's Supper, p17, The Lutheran Church - Missouri Synod
- 哥林多前書 10:16
- WELS Topical Q&A: Real Presence / Holy Communion
- 哥林多前書 11:27-29
- WELS Topical Q&A: Real Presence, "We reject transubstantiation because the Bible teaches that the bread and the wine are still present in the Lord's Supper (1 Corinthians 10:16, 1 Corinthians 11:27-28). We do not worship the elements because Jesus commands us to eat and to drink the bread and the wine. He does not command us to worship them."
- WELS Topical Q&A: Real Presence - Why not Transubtantiation?, "In the matter under discussion, the words of Jesus Christ are unmistakably clear: What is distributed and received in the Lord's Supper is his true body and blood. The words of the Apostle Paul are also unmistakably clear: The elements of bread and wine remain and are also distributed and received in the Lord's Supper. We embrace both truths."
- Luther, Martin (1537), Smalcald Articles, Part III, Article VI. Of the Sacrament of the Altar, stating: "As regards transubstantiation, we care nothing about the sophistical subtlety by which they teach that bread and wine leave or lose their own natural substance, and that there remain only the appearance and color of bread, and not true bread. For it is in perfect agreement with Holy Scriptures that there is, and remains, bread, as Paul himself calls it, 1 Cor. 10:16: The bread which we break. And 1 Cor. 11:28: Let him so eat of that bread."
- Brug, J.F. (1998), The Real Presence of Christ’s Body and Blood in The Lord’s Supper:: Contemporary Issues Concerning the Sacramental Union 的存檔,存档日期2015-02-04., pp3-5
- Schuetze, A.W. (1986), Basic Doctrines of the Bible (Milwaukee: Northwestern Publishing House), Chapter 12, Article 3
- Formula of Concord, Epitome, VII.42 and Solid Declaration VII.127 in F. Bente, Triglot Concordia, (St Louis: CPH, 1921), 817, 1015.
- . WELS Topical Q&A. Wisconsin Evangelical Lutheran Synod. [26 Jan 2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 January 2008).
Although some Lutherans have used the term 'consbstantiation' [sic] and it might possibly be understood correctly (e.g., the bread & wine, body & blood coexist with each other in the Lord's Supper), most Lutherans reject the term because of the false connotation it contains...either that the body and blood, bread and wine come together to form one substance in the Lord’s Supper or that the body and blood are present in a natural manner like the bread and the wine. Lutherans believe that the bread and the wine are present in a natural manner in the Lord’s Supper and Christ’s true body and blood are present in an illocal, supernatural manner.
- . Theological Seminary of the United Lutheran Church in America (Lutheran Publication Society). 1888: 350 [13 June 2014].
But in neither sense can that monstrous doctrine of Consubstantiation be attributed to our church, since Lutherans do not believe either in that local conjunction of two bodies, nor in any commingling of bread and of Christ's body, of wine and of his bl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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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is We Believe: VI. The Means of Grace, Wisconsin Evangelical Lutheran Synod
- WELS Topical Q&A: Who may Commune/Serve Closed Communion
- "我們所信",亞洲路德宗神學院:“我們相信那些在聖經的教義上合一並承認信仰一致的信徒,在情況許可下(《以弗所書》第4章第3节参),他們可藉着聯合崇拜、傳揚福音、參與聖餐、祈禱及教會工作,顯示他們之間的團契。上帝指示信徒不要參與那些容許、支持或維護錯誤教導的團契(《約翰二書》第10章第11节参)。當謬誤在教會中出現,基督徒應耐心地勸戒那些犯錯的人,嘗試保存團契,希望他們能從謬誤中改正過來(《提摩太後書》第2章第25节至第26节参;《提多書》第3章第10节参)。但上帝命令信徒不要和那些堅持及持守錯誤觀點或信念的人一同參與教會的團契(《羅馬書》第16章第17节至第18节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