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羅馬尼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羅馬尼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羅馬尼亞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39-1941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羅馬尼亞的相關事務由斯洛伐克台北代表處匈牙利台北代表處共同管轄[1]

中華民國與羅馬尼亞關係

中華民國

羅馬尼亞

政治

外交

綠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當時的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

1939年7月3日,兩國建立公使級外交關係。於首都布加勒斯特設立中華民國駐羅馬尼亞王國公使館,並派駐公使

1940年,羅馬尼亞加入軸心國。1941年7月1日,羅馬尼亞跟隨納粹德國意大利王國承認汪精衛國民政府滿州國,與中華民國斷交,7月15日,關閉駐羅馬尼亞公使館,珍珠港事件后,12月11日國民政府对納粹德國、意大利王國及大日本帝國宣战,羅馬尼亞間接與中華民國處於敵對狀態。至今邦交未曾恢復。

1950-1990年代東西方陣營的「冷戰」期間,中華民國在意識形態制度上均偏向以美國為首的資本主義陣營,復加上以蘇聯為首的共產集團國家的封閉,導致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幾乎沒有官方往來。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等23國[註 1]所提出的「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議案進行表決。最終以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的結果通過。根據《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大會議事規則,提案通過即成為正式決議,是為《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中華民國馬爾地夫阿曼等3國未投票。代表中國正統中華民國政府,以外交部長周書楷為代表,在表決之前數小時,於大會上主動宣布退出聯合國。日後,中華民國政府將此決議稱為「排我納案」。

1989年的「東歐劇變」使羅馬尼亞轉型為民主國家並重新對外開放,雙方始恢復往來。

1991年4月,羅馬尼亞外貿協會主席柯拉斯(Mircea Nicolae Coras)開始與台灣接觸。[3]

1993年11月,駐匈牙利臺北商務辦事處代表魏武煉訪問羅馬尼亞。[3]

1995年6月,中華民國經濟部長江丙坤率團赴瑞士參加蒙太納論壇,期間會見羅馬尼亞副總理兼經濟改革政策協調會主席柯希亞[3]

1995年8月,羅馬尼亞民主會議主席、布加勒斯特大學校長康斯坦丁奈斯科抵台訪問。(於1996年11月當選總統[3]

1996年5月,羅馬尼亞參議院經濟委員會主席沙拉基恩抵台參加中華民國第九任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3]

1997年5月5日,簽署《中羅(馬尼亞)國際快捷郵件服務瞭解備忘錄》。[4]

1997年9月,羅馬尼亞農業部長卡瑞雷斯庫抵台訪問。[3]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歐盟免簽證」的方式入境羅馬尼亞。
歐盟羅馬尼亞護照羅馬尼亞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

歐盟成員的羅馬尼亞尚未獲准加入申根區,但基於《申根公約》,該國實行與申根區相同的簽證政策。[5]歐洲申根區給予持有載明身分證字號的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歐盟免簽證入境,停留日數單獨計算,不與申根區合併,每6個月期間內總計可停留90天。近年中東國家恐怖活動升高,同時為打擊人口走私,以及羅馬尼亞為加速進入申根區等因素,對外籍旅客入境審查從嚴。用免簽證方式入境以從西歐國家轉機為宜,避免經由中東或中華人民共和國。[6][7][8]

羅馬尼亞公民持有歐盟護照者也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90天。[9]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羅馬尼亞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17日發布);[10]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將羅馬尼亞歸類為第一級注意:提醒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2019年9月12日發布)。另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11]

經濟

貿易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外貿協會)於首都布加勒斯特設立台灣貿易中心[12]

2014年,羅馬尼亞的智慧型手機市佔率宏達國際電子(hTC)排名第3,佔10%,次於蘋果公司iPhone的50%與三星電子的35%。[13]然而,在經營規模與宣傳手法方面,hTC仍不敵韓國的三星。[14]

2019年,羅馬尼亞是中華民國第62大貿易夥伴、第60大進口夥伴、第53大出口夥伴。出口至羅馬尼亞的金額為1億9,107萬8,149美元,年減5.047%。自羅馬尼亞進口的金額為1億0,909萬1,334美元,年減5.294%。貿易呈現出超盈餘)8,198萬6,815美元,年減4.716%;2018年,羅馬尼亞是中華民國第65大貿易夥伴、第62大進口夥伴、第55大出口夥伴。[15]

投資

在羅馬尼亞的台商約有4家,包括投資設立化纖工廠,回收寶特瓶製成纖維,銷往歐洲各國;利用該國林業資源,專事木材出口;從事進口牙科器材銷售;從事進口貿易業務,自台灣進口各種產品,售予當地批發商通路商。其中由台商所成立的ROMCARBON SA是羅馬尼亞股票上市公司,該集團擁有9家相關企業,主要以回收再利用生產塑膠化學製品,產品銷往西歐各國,集團員工約3,000人。2011年,與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東南歐基金(SEEF)正式簽約合作,將共同挹注2,350萬歐元於羅馬尼亞成立「Green Group」集團,以建置羅馬尼亞首座整合性的高科技環保回收園區。[13]

電腦資訊科技廠商如華碩電腦訊舟科技以歐洲駐點在羅馬尼亞設立分公司宏碁及其他台灣科技品牌則由當地代理商經營;宏達電是直接授權由歐洲市場開發總部設點專責羅馬尼亞及摩爾多瓦市場。[13]

犯罪事件

2016年4月,中華民國刑事警察局破獲以羅馬尼亞人為首的偽卡盜刷集團,入台假觀光真取款。其中年資最久的羅馬尼亞籍嫌犯,不僅有盜錄、偽造信用卡提款卡技術、統籌車手取款,同夥入台也負責統籌、安排吃住、行程,堪稱集團內的「台灣通」。還誘騙1名台灣大地主的女兒,並和該女子生有1女。[16]

交通

客運

前往羅馬尼亞的台灣人多以商務為主。2014年,中華航空於首都布加勒斯特設立票務代理商,以加強雙邊的人員交流。[14]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9年12月12日[註 2]):

 中華民國

駕車

持有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中華民國國際駕駛執照可在羅馬尼亞短期駕車。[17]

注釋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 . 鳳凰網. 2018年9月13日 [2019年12月2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2月21日).
  3.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0).
  4.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1).
  5. . 羅馬尼亞外交部. [2015-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08).
  6.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7. . 中華民國外交部.
  8. . 中華民國外交部.
  9.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10.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11.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12.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0-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13. (PDF).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 2015年7月 [2015-11-1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3-04).
  14.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15-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15.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2018-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3).
  16. 楊佩琪. . ETtoday 東森新聞雲. 2016年4月28日 [2017年5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22日).
  17.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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