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中華民國)

河北省,簡稱「」,曾是中華民國下轄的一個。1928年,由直隶省改名,原是為延續清代所設置的22省,亦是華北六省之一。

河北省
 中华民国的省

1928年-1949年
 

冀位置
首府 保定縣1912-1914
天津縣1914-1928
北平市1928-1930
天津市1930-1935
清苑縣1935-1937
河南省洛陽縣1937-1940
陝西省西安縣1940-1943
陝西省西安市1943-1945
北平市1945-1946
清苑縣1946-1947
北平市1947-1949
歷史
 - 成立 1928年
 - 廢除 1949年
面積 140,253 km²
人口
 - 估計 28,719,000 
     人口密度 204.8 /km² 
現隸屬於 河北省
山東省
河南省
北京市
天津市

歷史沿革

北伐完成統一後,當時國民政府建都南京,今河北境域主要屬直隸省,後因直隸省名不符實,於1928年改為河北省今名。7月,河北省政府在天津成立。

1937年七七事变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河北省所在的华北地区逐步沦陷于日军之手。河北省政府被迫迁至外省。期间,中国共产党在华北开辟多个抗日根据地。最主要、与河北省相关的根据地是晉察冀抗日根據地晉冀魯豫抗日根據地

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后,国共双方开始第二次国共内战。随着战局变化,中国共产党政权控制的解放区逐步扩大。1947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占石门市(今石家庄市),晋察冀边区晋冀鲁豫边区连成一片。1948年2月5日,末任河北省主席楚溪春北平市就任时,河北省名义上的一百三十余个辖县已仅余20余县,多是铁路沿线之县[1]:21

1949年1月下旬,北平和平解放。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河北省政府,河北省政府宣布消亡[1]:23。至此,中华民国政府对河北省管辖结束。

管轄範圍

民國元年直隶省順天府轄境大致相當於今日的河北省大部(除邱县馆陶县武安市涉县外),北京市天津市全部,河南省南乐县清丰县濮阳市长垣市山东省东明县宁津县庆云县辽宁省阜新市(不含彰武县)、朝阳市建昌县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不含克什克腾旗)及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各一部分,之後區域逐步縮小。

民國3年(1914),北部區域的37縣分別劃入京兆地方热河特别区察哈尔特别区。民國17年(1928年),原直隸省口北道10縣劃屬察哈爾省,轄境縮小為今北京市大部(除市中心區及延庆区外)、天津市大部(除市中心區)、河北省大部(除南部邱县馆陶县武安市涉县及北部承德市张家口市),河南省南乐县清丰县濮阳市长垣市,山東省东明县宁津县庆云县

民國36年(1947年)河北省面積為14萬253平方公里。東濱渤海、北鄰遼寧省熱河省察哈爾省,西界山西省,南接河南省山東省

人口

以下依據中華民國實業部《中國經濟年鑑》(1934年出版)、內政部統計司編《民國十七年各省市戶口調査統計報告》(1931年出版)、主計處統計局編《中華民國統計提要》(1940年出版)、中華民國年鑑社編《中華民國年鑑》(1952年出版,頁19-21)所提供的人口數據:

河北人口
調查年代戶數人口男性女性每戶平均人口性別比例
1912年 5,013,000 26,658,000 14,769,000 11,889,000 5.32 124.20
1928年 5,452,000 31,232,000 17,274,000 13,958,000 5.72 123.76
1936年 5,109,000 28,644,000 15,485,000 13,159,000 5.61 117.68
1947年 5,161,000 28,719,000 15,439,000 13,280,000 5.56 116.25

據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於民國79年(1990年)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報告,臺閩地區籍貫為河北省的人數為7萬5089人,佔非臺灣省籍69萬4917人口當中的2.79%[參 1]

行政區劃

道制

民國元年(1912)時,直隸省有天津、大廣順(12月裁)、通永(12月裁)、口北、熱河(年底裁)等道。民國2年(1913)2月,根據《劃一現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廳組織令》,擬新設保、易、定、深4道。內務部因這些道的名稱繁複,令直隸省重新擬定。後改道名為渤海、范陽、冀南、口北4道。3月1日內務部照准,旋任命觀察使;5月,將舊熱河道區域改劃為朝陽道(轄朝陽、阜新、建平、綏東4縣)、赤峰道(轄赤峰、開魯、林西、圍場4縣),承德等6縣不屬二道管轄,但二道實際上並未設立。民國3年(1914)5月,改觀察使為道尹。民國17年(1928),北伐軍進入北京後廢除各道。

津海道
民國2年(1913年)3月以原天津、河間、永平、承德、朝陽5府及遵化、赤峰2直隸州區域置渤海道。觀察使駐天津縣(今天津市城區),轄天津、青縣、滄縣、鹽山、慶雲、南皮、靜海、河間、獻縣、阜城、肅寧、任邱、交河、寧津、景縣、吳橋、故城、東光、盧龍、遷安、撫寧、昌黎、灤縣、樂亭、榆、遵化、豐潤、玉田28縣。民國3年(1914)5月改道名。道尹為繁要缺,一等。轄縣同前,並增領順天府屬文安、大城、新鎮、寧河4縣。民國17年(1928)廢道。
保定道
民國2年(1913年)3月以原保定、正定2府及易、定、深3直隸州區域置范陽道。觀察使駐清苑縣(今河北省保定市),轄清苑、滿城、安肅、定興、新城、唐縣、博野、望都、容城、完縣、蠡縣、雄縣、安國、安新、束鹿、高陽、正定、獲鹿、井陘、阜平、欒城、行唐、靈壽、平山、元氏、贊皇、晉縣、無極、藁城、新樂、易縣、淶水、淶源、定縣、曲陽、深澤、深縣、武強、饒陽、安平40縣。民國3年(1914)5月改道名。道尹為繁要缺,一等。駐地、轄縣同前。民國17年(1928)廢道。
大名道
民國2年(1913年)3月以原大名、廣平、順德3府及冀、趙2直隸州區域置冀南道。觀察使駐大名縣(今河北省大名縣),轄大名、南樂、清豐、東明、濮陽、長垣、邢台、沙河、南和、平鄉、廣宗、鉅鹿、唐山、內邱、任縣、永年、曲周、肥鄉、雞澤、廣平、邯鄲、成安、威縣、清河、磁縣、冀縣、衡水、南宮、新河、棗強、武邑、趙縣、柏鄉、隆平、臨城、高邑、寧晉37縣。民國3年(1914)5月改道名。道尹為要缺,二等。駐地、轄縣同前。民國17年(1928)廢道。
口北道
民國2年(1913年)3月以原宣化府及張家口、獨石口、多倫諾爾3廳區域置。觀察使駐宣化縣(今河北省宣化縣),轄宣化、赤城、萬全、龍關、懷來、陽原、懷安、蔚縣、延慶、涿鹿、張北、獨石、多倫13縣。民國3年(1914)5月改觀察使為道尹,為簡缺,三等。駐地、轄縣同前;7月6日,張北、獨石、多倫3縣移屬察哈爾特別區興和道。民國17年(1928)廢道。

行政督察區

民國21年(1932年),南京國民政府頒布《各省行政督察專員暫行條例》、《行政督察專署條例》,令各省劃定行政督察區,但河北省並未立即實行。隨著日本先後佔領熱河省全境、河北省東北部及察哈爾省的北部,華北局勢日益危急。在這種形勢下,河北省政府無法直接管轄各縣。民國22年(1933年)「中日塘沽協定」簽訂以後,為更好地處理長城沿邊各縣的政務和對日交涉,河北省依照院頒《專員條例》,擬具河北省行政督察專員公署辦事細則呈准施行,於9月設立灤榆、薊密兩行政督察區。督察專員負有督察所轄各縣行政、通常涉外、協助地方救濟、督察清鄉及完成省政府暨廳飭辦事項等職責。民國24年(1935年)11月,因薊密區專員殷汝耕等在河北通縣成立「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宣佈獨立自治。12月,國民政府明令將上述二區專員撤銷。該省原設二行政督察區情形如下[參 2]

民國22年(1933年)河北省行政督察區
區別 駐地 轄縣縣名 縣數 備注
灤榆區 灤縣 灤縣、昌黎、樂亭、豐潤、遷安、廬龍、撫寧、臨榆8縣
都山設治局
9
薊密區 薊縣 薊縣、遵化、玉田、三河、平谷、興隆、懷柔、密雲、順義、通縣10縣 10


民國25年(1936年)3月自民國26年(1937年)2月間,全省先後設立了堯山、南宮、大名、博野、滄縣、濮縣、天津、宛平、河間、獲鹿等10個行政區,各區設專員1人;並擬再增設清苑、涿縣、刑台、安次、武邑、景縣6個行政區。但因與《條例》不合,被行政院下令即行停止增設。民國26年(1937年)5月,冀察政務委員會呈准將清苑、安新等112縣劃為17個行政督察區,但所有冀東之香河、三河、薊縣、昌平、寶坻、順義、懷柔、平谷、盧龍、遷安、撫寧、昌黎、灤縣、樂亭、臨榆、遵化、興隆、豐潤、玉田、密雲暨都山設治局等21縣局,因「情形特殊」,而未曾劃區管轄。其17區設置情形如下[參 3]

民國26年(1937年)河北省行政督察區
區別 駐地 轄縣縣名 縣數 備注
第一區 清苑縣 清苑、安新、徐水、滿城、唐縣、完縣、望都7縣 7
第二區 涿縣 涿縣、房山、良鄉、淶水、易縣、淶源、定興、容城、新城9縣 9
第三區 宛平縣 宛平、大興、通縣3縣 3
第四區 天津縣 天津、靜海、武清、寧河4縣 4
第五區 安次縣 安次、固安、永清、雄縣、霸縣、新鎮、文安7縣 7
第六區 河間縣 河間、高陽、任邱、大城、肅寧、饒陽、獻縣7縣 7
第七區 滄縣 滄縣、鹽山、慶雲、南皮、青縣5縣
新海設治局
6
第八區 景縣 景縣、故城、阜城、東光、寧津、吳橋、交河7縣 7
第九區 深縣 深縣、衡水、武邑、武強、束鹿5縣 5
第十區 博野縣 博野、蠡縣、安國、安平、無極、深澤、晉縣7縣 7
第十一區 定縣 定縣、曲陽、新樂、行唐、阜平、靈壽6縣 6
第十二區 獲鹿縣 獲鹿、井陘、正定、欒城、元氏、平山、贊皇、藁城8縣
石門警察局
9
第十三區 堯山縣 堯山、內丘、隆平、任縣、寧晉、趙縣、高邑、臨城、柏鄉9縣 9
第十四區 南宮縣 南宮、冀縣、棗強、新河、清河、鉅鹿、廣宗、威縣、平鄉9縣 9
第十五區 邢台縣 邢台、南和、沙縣、雞澤、永年、邯鄲6縣 6
第十六區 大名縣 大名、南樂、肥鄉、廣平、磁縣、成安、曲周7縣 7
第十七區 濮陽縣 濮陽、清豐、長垣、東明4縣


抗戰爆發後,民國27年(1938年)12月,全省劃為10個行政督察區[參 4]。民國28年(1939年)又劃為17個行政督察區[參 5]。民國30年(1941年)河北省政府在洛陽辦公時,曾奉命規劃全省行政建置,將全省劃為18個行政督察區[參 6]。民國31年(1942年)、32年(1943年),行政院內政部兩次公布河北省為18個行政督察區,但實際均未實行[參 7]

民國30年(1941年)河北省行政督察區
區別 駐地 轄縣縣名 縣數 備注
第一區 臨榆縣 臨榆、撫寧、昌黎、遷安、盧龍5縣
都山設治局
6
第二區 灤縣 灤縣、樂亭、豐潤、玉田、遵化、興隆6縣 6
第三區 三河縣 三河、香河、寶坻、薊縣、平谷、密雲6縣 6
第四區 通縣 通縣、大興、順義、懷柔、昌平、武清、安次7縣 7
第五區 天津縣 天津、寧河、靜海、青縣、大城、文安6縣 6
第六區 滄縣 滄縣、南皮、鹽山、東光、吳橋、慶雲、寧津7縣
新海設治局
8
第七區 新城縣 新城、永清、固安、容城、霸縣、新鎮、雄縣、任邱8縣 8
第八區 涿縣 涿縣、定興、易縣、淶水、淶源、宛平、房山、良鄉8縣 8
第九區 河間縣 獻縣、高陽、肅寧、河間、交河、景縣、阜城7縣 7
第十區 清苑縣 清苑、徐水、完縣、唐縣、滿城、望都、安新、蠡縣8縣 8
第十一區 定縣 定縣、新樂、曲陽、阜平、行唐、安國、深澤、博野8縣 8
第十二區 獲鹿縣 獲鹿、正定、井陘、平山、靈壽、無極、藁城、欒城8縣
石門警察局
9
第十三區 深縣 深縣、饒陽 、安平、束鹿、晉縣、武強、武邑、衡水8縣 8
第十四區 南宮縣 南宮、故城、棗強、冀縣、新河、清河、廣宗、威縣8縣 8
第十五區 高邑縣 高邑、趙縣、寧晉、柏鄉、臨城、元氏、贊皇7縣 7
第十六區 邢台縣 邢台、內丘、沙縣、堯山、隆平、任縣、南和、鉅鹿8縣 8
第十七區 永年縣 永年、邯鄲、磁縣、平鄉、雞澤、曲周、肥鄉7縣 7
第十八區 大名縣 大名、廣平、成安、南樂、清豐、濮陽、長垣、東明8縣 8


民國34年(1945年)11月,河北省政府遷回北平後,將原18個行政督察區調整為14個行政督察區。12月,析第十三、十四2區置第十五區。各區如下[參 8]

民國34年(1945年)河北省行政督察區
區別 駐地 轄縣縣名 縣數 備注
第一區 臨榆縣秦皇島 臨榆、撫寧、昌黎、樂亭、灤縣、遷安、盧龍7縣
都山設治局
8
  • 1947年11月增領灤寧縣。
第二區 寧河縣塘沽鎮 寧河、天津、武清、寶坻、靜海、青縣、大城、安次8縣 8
第三區 滄縣 滄縣、南皮、鹽山、東光、吳橋、慶雲、寧津7縣
新海設治局
8
第四區 玉田縣 豐潤、玉田、遵化、興隆、薊縣、平谷、密雲7縣 7
  • 專署暫駐豐潤縣。
  • 1947年11月增領浭陽縣。
第五區 通縣 通縣、大興、宛平、良鄉、房山、懷柔、順義、昌平、三河、香河10縣 10
  • 專署暫駐北平市。
第六區 涿縣 涿縣、固安、永清、霸縣、新城、定興、易縣、淶水、淶源、新鎮10縣 10
第七區 河間縣 河間、獻縣、交河、阜城、景縣、肅寧、文安、任邱8縣 8
第八區 清苑縣 清苑、徐水、完縣、滿城、望都、雄縣、容城、安新、高陽、蠡縣10縣 10
第九區 定縣 定縣、新樂、唐縣、曲陽、行唐、阜平、無極、安國、博野9縣 9
第十區 深縣 深縣、饒陽、安平、束鹿、武邑、武強、衡水、晉縣、深澤9縣 9
第十一區 正定縣 正定、獲鹿、藁城、欒城、高邑、趙縣、柏鄉、靈壽、平山、元氏、井陘、贊皇12縣 12
  • 專署暫駐石門市。
第十二區 南宮縣 南宮、冀縣、棗強、清河、故城、新河、威縣、廣宗、寧晉、鉅鹿、平鄉11縣 11
第十三區 邢台縣 邢台、任縣、南和、沙河、雞澤、隆平、堯山、臨城、內丘9縣 9
第十四區 大名縣 大名、廣平、南樂、清豐、東明、長垣、濮陽7縣 7
  • 1948年專署改駐東明縣。
第十五區 磁縣 磁縣、永年、邯鄲、曲周、成安、肥鄉6縣 7


民國37年(1948年)5月,撤銷第十二、十三、十四和十五區,設置冀南行政區。

中共建政後,設置唐山、保定、石家莊、秦皇島4市及唐山天津通縣保定定縣石家莊衡水邢台邯鄲10個專區取代原先的行政督察區。

縣級行政區

清代直隸省在宣統三年(1911年)時,分為11府、7直隸州、3直隸廳,下轄12州、1廳、108縣,另順天府轄5州、19縣。民國元年(1912年)時有155個州、廳、縣。民國2年(1913年)2月,根據《劃一現行各縣地方行政官廳組織令》,府、州、廳均改為縣。民國3年(1914年)1月,北洋政府以清代熱河道區域的承德等14縣置熱河特別區;5月,內務部呈請將順天府附近的20縣劃出,成為獨立區域;6月,原屬口北道之張北、獨石、多倫3縣移屬察哈爾特別區。

河北省建立後,縣市局多有變化。縣方面,民國17年(1928年)6月廢京兆地方,原轄20縣歸屬河北省。民國19年(1930年)8月增領興隆縣。民國25年(1936年)2月,應河北、河南2省政府的請求,為「便利行政並整理冀、豫兩省區域」,國民政府同意將河北省的長垣、濮陽、東明3縣劃歸河南省,將河南省的武安、涉縣2縣劃歸河北省[參 9],但未執行。民國36年(1947年)11月增領灤寧、浭陽2縣;局方面,民國19年(1930年)12月增領都山設治局縣,民國26年(1937年)增領新海設治局;市方面,民國19年(1930年)6月北平特別市降為河北省轄市,11月北平市復為特別市,同月天津特別市降為河北省轄市。民國24年(1935年)7月天津市升格為直轄市。民國35年(1946年)4月增領唐山、石門2市。

民國38年(1949年)時,河北省劃分為11行政督察區、1行政區,下轄2市、132縣、2設治局。民國77年(1988年)7月,行政院公布《中華民國各省(市)縣(市)行政區域代碼》,為各省縣市編定代碼,該法規於民國94年(2005年)10月停用[參 10]。河北省各縣、市、局沿革情況如下:

河北省
行政督察區專署駐地代碼縣等級縣市局駐地(2020年6月)北洋時期沿革
省政府直轄 15049不適用唐山市唐山市城區(津海道)民國36年(1947年)6月析灤縣唐山鎮置。[參 11]
15080不適用石門市石家莊(今石家莊市城區)(保定道)民國14年(1925年)8月,北京政府以石莊、休門兩村合併置石門市[參 12],為自治性質,設市政公所,此後由公安局處理。民國28年(1939年)10月,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析獲鹿縣石家莊、休門兩鎮置市。[參 13]民國36年(1947年)6月國民政府核准因之。[參 14]
不適用不適用北平市北京市城區京兆地方經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第145次會議決定,國民政府於民國17年(1928年)6月28日將北京改名為北平,並成立北平特別市,直隸國民政府。[參 15]同年10月,河北省政府遷此。民國19年(1930年)6月,根據新頒布的《市組織法》,省會所在地必須是省轄市。由此,北平特別市改稱為北平市,隸屬於河北省政府。同年10月,河北省會遷駐天津市。次月,北平市又成為院轄市,直隸於行政院。
不適用不適用天津市天津市城區(津海道)民國12年(1923年)10月6日,北京政府以天津市為特別市。民國16年(1927年)11月3日,天津特別區市政局被改組為直隸津沽市政公署[參 16]。民國17年(1928年)6月21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第145次會議決定設立天津市特別市,以原天津警區及特別一、二、三區為市政府管轄區域.同年11月25日,因河北省政府由北平移駐天津,改組為普通市,隸屬於河北省。[參 17]民國24年(1935年)6月4日,河北省政府遷治保定,天津市恢復為院轄市。[參 18]
第一區 臨榆縣 15033二等盧龍縣盧龍縣駐地盧龍鎮津海道清代為永平府附郭盧龍縣
15041一等臨榆縣山海關西口(今秦皇島市山海關區津海道
15045二等遷安縣遷安市駐地遷安鎮津海道
15046一等撫寧縣撫寧區駐地撫寧鎮津海道
15047一等昌黎縣昌黎縣駐地昌黎鎮津海道
15048一等灤縣灤州市駐地灤河街道津海道清代為灤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
15050二等樂亭縣樂亭縣駐地樂亭鎮津海道
15133不適用都山設治局大丈子(今青龍滿族自治縣駐地青龍鎮津海道民國22年(1933年)8月析遷安、撫寧兩縣所屬長城以北地區置。[參 19]
未定不適用灤寧縣倴城(今灤南縣駐地倴城鎮津海道民國36年(1947年)11月析灤縣南部置。[參 20]
第二區 寧河縣 15007三等安次縣安次(今廊坊市駐地安次區仇莊鄉京兆地方清代為東安縣,因與湖南、四川、廣東3省縣名重名,民國3年(1914年)1月改名。漢置安次縣於此,故名[參 21]。清屬順天府。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17一等武清縣武清鎮(今天津市武清區駐地運河西街道京兆地方清屬順天府。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18二等寶坻縣寶坻鎮(今天津市寶坻區駐地寶平街道京兆地方清屬順天府。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21二等靜海縣天津市靜海區駐地靜海鎮津海道
15024一等天津縣天津市津南區駐地鹹水沽鎮津海道(駐地)清代為天津府附郭天津縣。民國3年(1914年)至民國17年(1928年)10月間先後為直隸、河北省會。民國2年(1913年)2月為渤海道治,民國3年(1914年)起為津海道治。民國17年(1928年)6月,天津縣城區劃出為天津市區。為實現市縣分治,便於行政,民國24年(1935年)1月遷治鹹水沽[參 22]
15025三等青縣青縣駐地清州鎮津海道
15059三等大城縣大城縣駐地平舒鎮津海道
15061三等寧河縣天津市寧河區駐地以北寧河鎮津海道
第三區 滄縣 15026一等滄縣滄州市城區津海道清代為滄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
15027二等鹽山縣鹽山縣駐地鹽山鎮津海道
15028二等慶雲縣山東省慶雲縣駐地慶雲鎮津海道
15029三等南皮縣南皮縣駐地南皮鎮津海道
15030二等吳橋縣吳橋縣駐地以北鐵城鎮津海道
15032三等東光縣東光縣駐地東光鎮津海道
15039二等寧津縣山東省寧津縣駐地寧津鎮津海道
15134不適用新海設治局韓村(今黃驊市駐地驊西街道津海道民國26年(1937年)6月析滄縣、鹽山兩縣濱海地區置。[參 23]
第四區 豐潤縣 15015二等薊縣天津市薊州區駐地漁陽鎮京兆地方清代為薊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20二等密雲縣北京市密雲區駐地密雲鎮京兆地方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23三等平谷縣北京市平谷區駐地濱河街道京兆地方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42一等遵化縣遵化市駐地遵化鎮津海道清代為遵化直隸州直轄地,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
15043未定興隆縣興隆山(今興隆縣駐地興隆鎮津海道民國19年(1930年)12月析遵化縣屬第七、八兩區興隆山鎮地方置,[參 24]因境內興隆山得名。
15044一等豐潤縣豐潤區駐地豐潤鎮津海道
15057二等玉田縣玉田縣駐地玉田鎮津海道
未定不適用浭陽縣胥各莊(今豐南區駐地胥各莊街道津海道民國36年(1947年)11月析豐潤縣南部置。[參 25]
第五區 通縣(暫駐北平市 15002二等大興縣黃村(今北京市大興區駐地黃村鎮京兆地方清代為順天府附郭大興縣,治所即今北京市城區,民國3年(1914年)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民國24年(1935年)4月遷治黃村(今北京市大興區駐地黃村鎮[參 26]
15003二等宛平縣拱極城(今北京市丰台區西南盧溝橋地區京兆地方清代為順天府附郭宛平縣,治所即今北京市城區,民國3年(1914年)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民國19年(1930年)初遷盧溝橋拱極城內清代西路廳舊署(今北京市丰台區西南盧溝橋地區)。日偽時期遷駐長辛店(今北京市丰台區西南盧溝橋地區),抗戰勝利後因之[參 27]
15004三等良鄉縣良鄉(今北京市房山區良鄉地區京兆地方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08三等香河縣香河縣駐地淑陽鎮京兆地方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09三等三河縣三河市駐地泃陽鎮京兆地方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10三等懷柔縣北京市懷柔區駐地懷柔鎮京兆地方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11三等房山縣北京市房山區駐地城關街道京兆地方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14一等通縣北京市通州區駐地北苑街道京兆地方清代為通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16三等昌平縣北京市昌平區駐地昌平鎮京兆地方清代為昌平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19三等順義縣北京市順義區駐地勝利街道京兆地方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第六區 涿縣 15005三等固安縣固安縣駐地固安鎮京兆地方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06三等永清縣永清縣駐地永清鎮京兆地方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12二等霸縣霸州市駐地霸州鎮京兆地方清代為霸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13二等涿縣涿州市駐地雙塔街道京兆地方清代為涿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53三等定興縣定興縣駐地定興鎮保定道
15054二等新城縣高碑店市東南新城鎮保定道
15060三等新鎮縣文安縣新鎮鎮津海道清為保定縣,民國3年(1914年)6月,因與本省保定道同名,改名[參 28]
15085二等易縣易縣駐地易州鎮保定道清代為易州直隸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
15087三等淶水縣淶水縣駐地淶水鎮保定道
15088三等淶源縣淶源縣駐地淶源鎮保定道清代為廣昌縣,因與江西省縣名重複,民國3年(1914年)1月改名。縣內有淶山,淶水發源於此山,縣南半里又有淶源泉,故名[參 29]
第七區 河间縣 15022一等河間縣河間市駐地瀛州路街道津海道清代為河間府附郭河間縣
15034一等獻縣獻縣駐地樂壽鎮津海道
15035三等肅寧縣肅寧縣駐地肅寧鎮津海道
15036二等任邱縣任丘市駐地新華路街道津海道
15037三等阜城縣阜城縣駐地阜城鎮津海道
15038二等交河縣泊頭市駐地交河鎮津海道
15040二等景縣景縣駐地景州鎮津海道清代為景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
15058三等文安縣文安縣駐地文安鎮津海道
第八區 清苑縣 15001一等清苑縣保定市城區保定道(駐地)民國14年(1925年)6月至民國26年(1937年)9月,先後為直隸、河北省會,民國35年(1946年)7月復為河北省會。
15051三等徐水縣保定市徐水區駐地安肅鎮保定道清代為安肅縣,因與甘肅省安肅道同名,民國3年(1914年)6月改名[參 30],因縣內徐河得名。
15052三等滿城縣保定市滿城區駐地滿城鎮保定道
15062二等蠡縣蠡縣駐地蠡吾鎮保定道
15063三等雄縣雄縣駐地雄州鎮保定道
15065三等安新縣安新縣駐地安州鎮保定道清代為安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
15067三等高陽縣高陽縣駐地錦華街道保定道
15068三等望都縣望都縣駐地望都鎮保定道
15069三等容城縣容城縣駐地容城鎮保定道
15089三等完縣順平縣駐地蒲陽鎮保定道
第九區 定縣 15055三等唐縣唐縣駐地仁厚鎮保定道
15056三等博野縣博野縣駐地博野鎮保定道
15064二等安國縣安國市駐地祁州路街道保定道清代為祁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為祁縣。民國3年(1914年)1月因與山西省縣名重複,改名。以漢代安國縣得名[參 31]
15070一等定縣定州市駐地南城區街道保定道清代為定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
15071三等阜平縣阜平縣駐地阜平鎮保定道
15073三等行唐縣行唐縣駐地龍州鎮保定道
15084二等新樂縣鮮虞渡口(今新樂市駐地東北)保定道
15086三等無極縣無極縣駐地無極鎮保定道
15090三等曲陽縣曲陽縣駐地恆州鎮保定道
第十區 深縣 15066一等束鹿縣辛集市東南新城鎮保定道
15078三等晉縣晉州市駐地晉州鎮保定道清代為晉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
15091三等深澤縣深澤縣駐地深澤鎮保定道
15092三等武強縣武強縣駐地武強鎮保定道
15093二等饒陽縣饒陽縣駐地饒陽鎮保定道
15094三等安平縣安平縣駐地安平鎮保定道
15102一等深縣深州市駐地深州鎮保定道清代為深州直隸州直轄地,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
15124三等衡水縣衡水市桃城區大名道
15128三等武邑縣武邑縣駐地武邑鎮大名道
第十一區 正定縣(暫駐石門市 15072三等欒城縣欒城區駐地欒城鎮保定道
15074三等靈壽縣靈壽縣駐地靈壽鎮保定道
15075二等平山縣平山縣駐地平山鎮保定道
15076三等元氏縣元氏縣駐地槐陽鎮保定道
15077三等贊皇縣贊皇縣駐地贊皇鎮保定道
15079一等正定縣正定縣駐地正定鎮保定道清代為正定府附郭縣。
15081一等獲鹿縣鹿泉區駐地獲鹿鎮保定道
15082三等井陘縣井陘縣駐地西天長鎮保定道
15083二等藁城縣藁城區駐地廉州鎮保定道
15122三等高邑縣高邑縣駐地高邑鎮大名道
15129二等趙縣趙縣駐地趙州鎮大名道清代為趙州,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
15130三等柏鄉縣柏鄉縣駐地柏鄉鎮大名道
第十二區 南宮縣 15031三等故城縣故城縣東北故城鎮津海道
15106三等平鄉縣平鄉縣西南平鄉鎮大名道
15107三等廣宗縣廣宗縣駐地廣宗鎮大名道
15108三等鉅鹿縣巨鹿縣駐地巨鹿鎮大名道
15119三等威縣威縣駐地洺州鎮大名道
15120三等清河縣清河縣西葛仙莊鎮大名道
15123二等冀縣冀州區駐地冀州鎮大名道清代為冀州直隸州直轄地,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
15125二等南宮縣南宮市駐地鳳崗街道大名道
15126三等新河縣新河縣駐地新河鎮大名道
15127二等棗強縣棗強縣駐地棗強鎮大名道
15132二等寧晉縣寧晉縣駐地鳳凰鎮大名道
第十三區 邢台縣 15103一等邢台縣邢台市城區大名道清代為順德府附郭縣。
15104三等沙河縣沙河市沙河城鎮大名道
15105三等南和縣南和縣駐地和陽鎮大名道
15109三等堯山縣隆堯縣西南隆堯鎮大名道清代為唐山縣,民國17年(1928年)10月因與本省灤縣唐山鎮重名,改名[參 32]
15110三等內邱縣內丘縣駐地內丘鎮大名道
15111三等任縣任縣駐地任城鎮大名道
15115三等雞澤縣雞澤縣駐地雞澤鎮大名道
15121三等隆平縣隆堯縣西南隆堯鎮大名道
15131三等臨城縣臨城縣駐地臨城鎮大名道
第十四區 東明縣 15095一等大名縣大名縣駐地大名鎮大名道(駐地)清代分別為大名府附郭大名縣元城縣。民國2年(1913年)1月合併,仍名大名縣,並析置魏縣[參 33]。民國3年3月,內務部呈准,不設魏縣,將元城縣併入大名縣[參 34],民國3年(1914年)11月1日,兩縣正式合併[參 35]
15096三等南樂縣河南省南樂縣駐地城關鎮大名道
15097三等清豐縣河南省清豐縣駐地城關鎮大名道
15098三等東明縣山東省東明縣駐地城關鎮大名道
15099一等濮陽縣河南省濮陽市城區大名道清代為開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為開縣。民國3年(1914年)1月因與四川、貴州兩省縣名重複,改名[參 36]。漢置濮陽縣於此,故名。
15100三等長垣縣河南省長垣市駐地蒲西街道大名道
15116三等廣平縣廣平縣駐地廣平鎮大名道
第十五區 磁縣 15101二等永年縣永年區東南廣府鎮大名道清代分別為廣平府附郭縣。
15112一等磁縣磁縣駐地磁州鎮大名道清代為磁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
15113二等曲周縣曲周縣駐地曲周鎮大名道
15114三等肥鄉縣肥鄉區駐地肥鄉鎮大名道
15117二等邯鄲縣邯鄲市城區大名道
15118三等成安縣成安縣駐地成安鎮大名道
口北道 宣化縣 不適用不適用萬全縣上堡(今萬全區萬全鎮民國3年(1914年)6月遷張家口下堡(今河北省張家口市城區),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9月改隸察哈爾省
不適用不適用宣化縣張家口市宣化區清代分別為宣化府附郭縣,北京政府時期為直隸省口北道治所。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9月改隸察哈爾省
不適用不適用赤城縣赤城縣駐地赤城鎮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9月改隸察哈爾省
不適用不適用龍關縣龍門衛(今赤城縣西南龍關鎮原名龍門縣,因與廣東省縣名重名,民國3年(1914年)1月改名。縣境內有龍門關,為北方要塞。故名[參 37]。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9月改隸察哈爾省
不適用不適用懷來縣懷來衛(今懷來縣官廳水庫內)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9月改隸察哈爾省
不適用不適用陽原縣陽原縣駐地西城鎮原名西寧縣,因與廣東、甘肅二省縣名重名,,民國3年(1914年)1月改名。縣境在漢代為陽原縣地,故名[參 38]。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9月改隸察哈爾省
不適用不適用懷安縣懷安衛(今懷安縣東南懷安城鎮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9月改隸察哈爾省
不適用不適用蔚縣蔚縣駐地蔚州鎮清代為蔚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9月改隸察哈爾省
不適用不適用延慶縣北京市延慶區駐地儒林街道清代為延慶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9月改隸察哈爾省
不適用不適用涿鹿縣涿鹿縣駐地涿鹿鎮清代為保安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保安縣。因與陝西省縣名重名,,民國3年(1914年)1月改名。漢置涿鹿縣於此,民國初年縣西南尚有涿鹿城,故名[參 39]。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9月改隸察哈爾省

行政區劃年表

河北省行政區劃年表
說明:「?」表示不能確定其發生年份或月份,故放於最有可能的一年內,詳見注釋
西元民國紀元其他行政區劃變更
1912年 民國1年 127 12府
23州
4廳
1913年 民國2年 155 1 1府
1州
  • 廢保定府留清苑縣(?月)
  • 廢河間府留河間縣(?月)
  • 廢天津府留天津縣(?月)
  • 廢永平府留盧龍縣(?月)
  • 廢正定府留正定縣(?月)
  • 廢大名府留大名縣(?月)
  • 廢廣平府留永年縣(?月)
  • 廢順德府留邢台縣(?月)
  • 廢宣化府留宣化縣(?月)
  • 合并大名、元城2县为大名县,並析置魏縣(1月)
  • 改灤州為灤縣(2月)
  • 改滄州為滄縣(2月)
  • 改薊州為薊縣(2月)
  • 改遵化直隸州為遵化縣(2月)
  • 改通州為通縣(2月)
  • 改昌平州為昌平縣(2月)
  • 改霸州為霸縣(2月)
  • 改涿州為涿縣(2月)
  • 改易州直隸州為易縣(2月)
  • 改景州為景縣(2月)
  • 改安州為安新縣(2月)
  • 改祁州為祁縣(2月)
  • 改定州為定縣(2月)
  • 改晉州為晉縣(2月)
  • 改深州直隸州為深縣(2月)
  • 改趙州為趙縣(2月)
  • 改冀州直隸州為冀縣(2月)
  • 改開州為開縣(2月)
  • 改蔚州為蔚縣(2月)
  • 改延慶州為延慶縣(2月)
  • 改保安州為保安縣(2月)
  • 改張家口廳為張北縣(2月)
  • 改獨石廳為獨石縣(2月)
  • 改多倫諾爾廳為多倫縣(2月)
  • 改承德府為承德縣(2月)
  • 改朝陽府為朝陽縣(2月)
  • 改赤峰直隸州為赤峰縣(2月)
  • 改圍場廳為圍場縣(2月)
  • 析置經棚設治局(9月)
1914年 民國3年 119
  • 東安縣改名安次縣(1月)
  • 廣昌縣改名淶源縣(1月)
  • 祁縣改名安國縣(1月)
  • 開縣改名濮陽縣(1月)
  • 西寧縣改名陽原縣(1月)
  • 保安縣改名涿鹿縣(1月)
  • 龍門縣改名龍關縣(1月)
  • 承德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灤平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平泉州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隆化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豐寧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凌源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朝陽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阜新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建平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綏東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赤峰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開魯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林西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圍場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經棚設治局移屬熱河特別區(5月)
  • 保定縣改名新鎮縣(6月)
  • 安肅縣改名徐水縣(6月)
  • 張北縣移屬察哈爾特別區(6月)
  • 獨石縣移屬察哈爾特別區(6月)
  • 多倫縣移屬察哈爾特別區(6月)
  • 改順天府為京兆地方(10月)
  • 安次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武清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寶坻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薊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密雲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平谷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大興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宛平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良鄉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香河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三河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懷柔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房山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通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昌平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順義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固安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永清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霸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涿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元城縣併入大名縣(11月)
1915年 民國4年 119
1916年 民國5年 119
1917年 民國6年 119
1918年 民國7年 119
1919年 民國8年 119
1920年 民國9年 119
1921年 民國10年 119
1922年 民國11年 119
1923年 民國12年 119
1924年 民國13年 119
1925年 民國14年 119
1926年 民國15年 119
1927年 民國16年 119
1928年 民國17年 129 1
  • 萬全縣移屬察哈爾省(6月)
  • 宣化縣移屬察哈爾省(6月)
  • 赤城縣移屬察哈爾省(6月)
  • 龍關縣移屬察哈爾省(6月)
  • 懷來縣移屬察哈爾省(6月)
  • 陽原縣移屬察哈爾省(6月)
  • 懷安縣移屬察哈爾省(6月)
  • 蔚縣移屬察哈爾省(6月)
  • 延慶縣移屬察哈爾省(6月)
  • 涿鹿縣移屬察哈爾省(6月)
  • 安次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武清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寶坻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薊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密雲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平谷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大興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宛平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良鄉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香河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三河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懷柔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房山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通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昌平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順義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固安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永清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霸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涿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唐山縣改名堯山縣(10月)
  • 天津市改組為省轄市(11月)
1929年 民國18年 129 1
1930年 民國19年 130 1
  • 北平市改組為普通市(6月)
  • 北平市二度成為院轄市(11月)
  • 析遵化縣興隆山置興隆縣(12月)
1931年 民國20年 130 1
1932年 民國21年 130 1
1933年 民國22年 130 1 1
  • 析遷安、撫寧兩縣置都山設治局(8月)
1934年 民國23年 130 1 1
1935年 民國24年 130 1
  • 天津市恢復為院轄市(6月)
1936年 民國25年 130 1
1937年 民國26年 130 2
  • 析滄縣、鹽山兩縣置新海設治局(6月)
1938年 民國27年 130 2
1939年 民國28年 130 2
1940年 民國29年 130 2
1941年 民國30年 130 2
1942年 民國31年 130 2
1943年 民國32年 130 2
1944年 民國33年 130 2
1945年 民國34年 130 2
1946年 民國35年 130 2
1947年 民國36年 132 2 2
  • 析灤縣唐山縣置唐山市(6月)
  • 國民政府核准析獲鹿縣石家莊、休門兩鎮置石門市(6月)
  • 析灤縣置灤寧縣(11月)
  • 析豐潤縣置浭陽縣(11月)
1948年 民國37年 132 2 2
1949年 民國38年 132 2 2

政府體制

省會

初治保定縣(今河北省保定市),民國3年(1914年)遷駐天津縣(今天津市區)。民國17年(1928年)10月12日,河北省政府由天津市遷至北平市(今北京市)。民國19年(1930年)10月15日遷治天津市。因日軍進攻華北,民國24年(1935年)6月1日河北省政府遷駐清苑縣(今保定市)。抗戰期間成為流亡政府,曾遷往河南省洛陽縣及陝西省西安市。民國34年(1945年)抗戰結束後,於11月遷回北平市。次年7月14日遷至清苑縣。民國36年(1947年)11月10日又遷回北平市。

省行政機構

辛亥革命後,直隸省仍為清朝控有區域,行政區劃未變,行政長官為直隸總督。民國元年(1912)3月,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改直隸總督為直隸都督,民政由都督兼管,仍設布政使、提法使、勸業道等職官。民國2年(1913年)1月,根據《劃一現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廳組織令》,設民政長,為直隸省行政長官,實行軍民分治。民國3年(1914年)5月,改民政長為巡按使,下設政務、財政等廳。民國5年(1916年)7月,改巡按使為省長。民國17年(1928)6月改置為河北省,7月4日省政府在天津正式成立。民國27年(1938年)6月2日,國民政府為求戰時統一,下令改組省政府。民國34年(1945年)6月26日,行政院決議改組河北省政府[參 40]。民國38年(1949年)1月,傅作義接受中國共產黨的「和平」協議,讓解放軍開入北平,是谓北平和平解放。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河北省政府,河北省政府宣布消亡[1]:23

歷任河北省軍政長官、省政府主席

南京政府时期:
  • 商震(1928年6月-1929年8月)
  • 徐永昌(1929年8月-1930年9月)
  • 王樹常(1930年9月-1932年8月)
  • 于學忠(1932年8月-1935年6月)
  • 張厚琬(1935年6月,代理)
  • 商震(1935年6月-12月)
  • 宋哲元(1935年12月-1936年11月)

1937年7月28日,张自忠兼冀察政务委员会主席。 1937年8月冀察政务委员会解散,开始伪政权,主席为张润宇。

  • 孙连仲(1945年6月-1947年12月17日) 。
  • 楚溪春(1948年2月5日-1949年1月31日) 。

參考文獻

引用

  1. 行政院戶口普查處編. 中華民國79年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報告. 臺北市: 行政院戶口普查處. 1992
  2. 內政部年鑑編纂委員會編:《內政年鑑》第一冊,第(B)223頁。
  3. 鄭寶恒著:《民國時期政區沿革》,第669-670頁。
  4. 《國民政府公報》渝字第115號,民國28年1月4日,第11頁。
  5. 《國民政府公報》渝字第192號,民國28年9月30日,第6頁。
  6. 《國民政府公報》渝字第401號,民國30年10月1日,第29頁。
  7. 傅林祥、鄭寶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第352-353頁。
  8. 傅林祥、鄭寶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第353-354頁。
  9. 《國民政府公報》第1983號,民國25年2月28日,第11頁。
  10. 中華民國各省(市)縣(市)行政區域代碼
  11. 國民政府公報》第2867號,民國36年7月3日,第6頁。
  12. 《政府公報》第3381號,民國14年8月30日,第160冊,第1491頁。
  13. 高健:《石家莊的建市經過》,《石家莊文史資料》第1輯,1983年,第20、23頁。又《石家莊市志》第1卷,中國社會出版社,1995年,45頁。
  14. 《國民政府公報》第2867號,民國36年7月3日,第6頁。
  15. 《國民政府公報》第71期,民國17年6月,第5頁。
  16. 《政府公報》第4142號,民國16年11月4日,第187冊,第3553頁。
  17. 《國民政府公報》第634號,民國19年11月28日,第3頁。
  18. 《國民政府公報》第1760號,民國24年6月6日,第13頁。
  19. 《國民政府公報》第1254號,民國22年10月6日,第9頁
  20. 《河北省志》第2卷《建置志》,第313頁
  21. 《內務部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
  22. 《國民政府公報》第1691號,民國24年3月16日,第10頁》
  23. 內政部方域司:《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第11版),第177頁
  24. 《國民政府公報》第672號,民國20年1月15日,第17頁。按:內政部方域司:《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第11版)作民國20年(1931年)3月置。
  25. 《國民政府公報》第2978號,民國36年11月13日,第13頁。
  26. 《大興縣志》,北京出版社,2002年,第81頁
  27. 《北京市丰台區志》,北京出版社,2001年,第187頁
  28. 吳承湜:《近六十年全國郡縣增建志要》附錄,第80頁
  29. 《內務部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
  30. 吳承湜:《近六十年全國郡縣增建志要》附錄,第79頁
  31. 《內務部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
  32. 《國民政府公報》第3號,民國17年10月28日,第4頁
  33. 《政府公報》第263號,民國2年1月29日,第9冊,第577頁
  34. 《政府公報》第666號,民國3年3月16日,第23冊,第579頁
  35. 《政府公報》第960號,民國4年1月10日,第33冊,第231頁
  36. 內務部職方司第一科:《全國行政區劃表》,民國7年,第8頁。
  37. 《內務部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
  38. 《內務部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
  39. 《內務部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
  40. 《中華民國史事日志》,1945,中華民國三十四年乙酉。

注释 

  1. 李振军. . 档案天地 (河北省石家庄市: 河北省档案局). 2009, (2009年第3期): 21–23. ISSN 1006-2459 (简体中文).

書籍

  • 鄭寶著:《民國時期政區沿革》(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ISBN 9787535126610
  • 傅林祥、鄭寶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年)。ISBN 9787309056044
  • 國史館地理志編纂委員編:《中華民國史地理志(初稿)》(臺北:中華民國國史館,民國79年(1990))。ISBN 9579042020

地圖

  •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測量署編:《中華民國分省地圖》(1970年版),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
  • 中國地圖出版社著:《河北省地圖》(2011年版),中國地圖出版社。ISBN 9787503158599
  • Google地圖

外部連結

參見

前任:
直隸省
中華民國一級行政區
1912年-1949年
繼任:
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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