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兵役制度
中華民國政府自1949年開始對所有達到服役年齡的男子實行義務役徵兵政策,2018年開始已改採招募並行。
役期現況 民國83年(19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役男需要接受四個月的軍事訓練。民國82年(199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服現役期間,不分軍種兵科均為1年。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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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所有靠近福建省離島的女性,因地理上最接近中國大陸,所以會強制服兵役,但大多用於民防方面,這項規定在解除戒嚴以來已經有所下降。
但大多數中華民國國軍士兵目前仍然充滿義務役役男、軍士官則多是志願役服役人員。政府打算逐步擴大募兵制,最終目標是形成一個全志願役的國家防衛軍隊。
然而,現況是滿18歲的所有男性都必須接受強制性的基本軍事訓練。最近幾年來也擴大替代役申請來協助不想下部隊服役的役男,甚至辦理特殊專長役種來補足政府機關、科研單位、企業單位之部份人力上的不足。
根據法條是,“中華民國憲法”第20條,與內政部役政署所主管的兵役法[1]。
中華民國國防部已經宣布,只要應徵的志願役達到足夠數量,義務役役男的役期從2007年的1年2個月,在2009年將進一步縮短至1年。惟志願役仍然未達足夠數量,因政府財務問題,不得延長服兵役義務役期[2][3]。
2009年3月10日,時任中華民國國防部部長陳肇敏表示2014年底,會有一支全志願役的國軍部隊。從2010年開始去除徵兵制的過程中,由2014年底的全志願役部隊完全取代之。個人希望加入志願役士兵的人,必須有高中教育的最低學歷以及那些不願意服義務役的人必須完成四個月新兵軍事訓練營。[4]。
據2012年報導,從2013年開始,1994年1月1日後出生的役男只需要接受四個月的軍事訓練,將不再需服一年期的義務兵役,而且政府與國防部也在2016年年底全部更換為志願役軍部隊[5]。
這個政策保持不變,中華民國將有一個純粹的志願役的專業化國軍部隊,但仍然將徵召每一位達到役齡的男性並接受三至四個月的軍事訓練。因此,2018年以前,義務兵役制將仍然符合中華民國憲法第20條。
歷史
荷治時期、西治時期
- 明朝中葉之後,西班牙與荷蘭人都曾向原住民平埔族募集傭兵、勇士數百人。
東寧王國時期
- 東寧鄭氏政府,徵兵制不明確。
大清帝國時期
- 1895年之前,有訓練的清廷正規軍。
- 1895年,有訓練的清廷正規軍(綠營、廣勇、黑旗軍、新楚軍、滬軍、淮軍、台勇等等)、未經訓練的台勇(民主國正規軍)、無民主國番號的義軍(如十八堡軍、六堆軍、各地民防團練等)
護鄉兵
- 1897年11月,開始徵募本島人(主要為原住民)擔任護鄉兵,以加強統治初期不穩定的治安,也用來加強鎮壓反抗勢力的武力。
軍役志願制度
軍屬動員時期
- 1937年秋天,開始徵用軍屬以擔負軍中雜役,也被徵調為翻譯人員,經訓練後負責台語、粵語與北京官話。總數約126,750人。
特別志願兵
- 1942年初,開始招募志願原住民參戰,後通稱高砂義勇隊,總數約5,000人,戰死超過4,000人。
- 1942年,開始實施與朝鮮同性質的「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募得總數約16,000人。
徵兵制
- 1945年1月起全面實施徵兵制度。
- 總計二戰期間日籍台灣兵人數約有80,433多人,軍伕126,750人,共20多萬人,戰死約30,304人。
行憲後
-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實施徵兵制以防止中國共產黨進攻臺灣。
- 1956年,義務役役期中華民國陸軍2年(陸軍第一特種兵3年),中華民國海軍、中華民國空軍皆為3年。
- 1969年12月嘉禾案實行,陸軍廢團改旅。
- 1977年,義務役役期陸、海、空軍皆為3年。
- 1987年,義務役役期陸、海、空軍皆縮短為2年、唯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維持3年役期。
- 1990年7月1日,中華民國國軍義務役役期不分軍種,服役時間統一為兩年。
- 1999年7月1日起,軍訓成績可折抵義務役役期,高中職畢業可折抵14天,大專畢業可折抵28天
- 2000年1月1日起,實施義務役役期縮短為1年10個月。
- 2000年8月1日起,除義務役外,首次徵集替代役。
- 2004年1月1日起,實施義務役役期縮短為1年8個月[6]
- 2005年7月1日起,實施義務役役期縮短為1年6個月[7]。
- 2006年1月1日起,實施義務役役期縮短為1年4個月[8][9]。
- 2007年7月1日起,實施義務役役期縮短為1年2個月[10],已經擴大實施志願役兵役招募制度。
- 2008年1月1日起至2017年底,實施義務役役期縮短為1年[11],持續擴大實施志願役兵役招募制度。
- 2017年12月23日,海軍第735梯次入伍(共有39人)。
- 2017年12月19日,陸軍第2225梯次入伍(共有299人)、空軍第892梯次入伍(共有33人)。
- 2017年12月26日,海軍陸戰隊第811梯次入伍(共有41人)。
- 中華民國國軍末代義務役梯次計有陸軍第2225梯、空軍第892梯、海軍第735梯、海軍陸戰隊第811梯共412人,全數將於2018年12月26日退伍。
- 2018年12月26日,海軍陸戰隊第811梯全面退伍,義務役正式走入歷史。
- 2013年12月起,在1994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之役男僅須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役(8週新訓、8週下部隊);1993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之役男仍須服役1年。
法源依據
- 最初制定於1933年,為中華民國兵役法(當時實施地區不包含臺灣、澎湖)。
- 首次頒布於1947年,為中華民國兵役法施行法,當時國民政府正與共產黨持續內戰。
- 最新修訂於2011年,為中華民國兵役法。
服役資格
18至36歲的男性經健康檢查為合格體位後,都必須服義務役兵役。
計算方法為︰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役,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除役(此除役年限以後備士兵為準)。
若未合格 將至其滿該強制訓練該役期者取消
參考
- . ROC National Conscription Agency. [2007-1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10-07). (from internet archive)
- . Cia.gov. [2009-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2-29).
- News, Taiwan. . Taiwan News. [2020-01-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31).
- . Taipei Times. 2009-03-10 [2009-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3-16).
- . taiwaninsights.com. January 17, 2012 [2013-10-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29).
- 總統宣布 義務役役期縮短2個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TVBS 2013年9月5日
- 義務役役期自2005/7/1縮短為1年6個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台灣商會聯合資訊網 2004年11月12日
- 明年起 役期減為1年4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大紀元 2005年9月27日
- 。李傑:明年開始 役男役期將再縮短兩個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大紀元 2005年9月26日
- 七月一日起役男役期縮短為一年兩個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大紀元 2007年3月15日
- 國軍義務役官兵役期自97年1月1日起調整服役役期為1年
- 役男4個月軍事訓練 107年起不用下部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中央通訊社 2017年12月19日
- 末代義務役19日走入歷史 412名阿兵哥永遠都是最菜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蘋果日報 2018年12月16日
- . www.ydn.com.tw. [2020-01-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07).
- <國內將恢復徵兵,停徵一年已屇滿>,《民報》 民國三十五年九月十八日 第一版,國家文化資料庫
- <徵兵為保衛台灣>,《民報》 民國三十六年一月十七日 第三版,國家文化資料庫
- . [2020-01-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17).